本世紀出版的約兩百部文學通史,大部分都是按照王朝的更迭來劃分章節(jié)的。盡管有一段時間,“打倒王朝體系”成為相當流行的口號,但是完全不顧及王朝體系,另行劃分中國文學發(fā)展的階段性,并以此來編寫文學史,迄今尚未見到公認而有影響的成果,原因就在于:封建王朝的更迭往往是各種社會矛盾相互斗爭、相互制約的結果,因而成為政治、經濟、文化發(fā)展進程中的一個必須段落,它又促使這些朝代的文學形成各自的特色。作為一部文學史,一方面要總結、繼承前人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又要站在時代的高度去審視、回顧兩千年多年來中國文學的發(fā)展,這都是毋庸置疑的。問題在于:怎樣才能使這兩者統(tǒng)一起來。筆者們的體會是,運用當代意識絕不意味著要用今人的思想和藝術水平要求古人,而只是站在時代的高度去總結前人的研究成果,這實際上也是運用歷史的觀點和美學的觀點給古代作家、作品一個恰如其分的評價,目的在于確定它們在整個中國文學史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