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淼,1957年生于浙江慈溪。1989年畢業(yè)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1995年以來多次赴英國、法國、意大利、澳大利亞、日本、韓國以及中國香港、臺灣與澳門等地作高級訪問學者、合作研究及其他學術活動?,F(xiàn)為浙江大學副校長、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浙江大學公法與比較法研究所主任。又系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終身享受者,國家教育部法學專業(yè)教育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首屆),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培養(yǎng)人員,杭州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委員會主任。在法律學術界擔任: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學會副會長。自1987年來,共出版《比較行政法——20國行政法評述》(獨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7月第1版)、《外國行政法規(guī)與案例評述》(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1997年6月第1版)等著作48本,發(fā)表《有關行政濫用職權內涵及其表現(xiàn)的學理探討》(載《法學研究》1992年第3期)、《有關中國行政法理的行政授權問題》(載《中國法學》1994年第2期)、《中國行政法學理論體系的模式及評判》(載《中國法學》199r7年1月)、《關于中國行政法上的合法性原則的探討》(栽《中國法學》1998年第1期)等論文58篇;共發(fā)表文字3 086萬,其中個人撰寫部分達495萬。培養(yǎng)行政法研究生、博士生近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