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一書,在先秦稱為《周易》,從漢代開始,被尊為經,稱為《易經》,為儒家的經典五經之一,并居其首。《易經》究竟是什么樣的書7從春秋時代開始,便長期爭論不休,直到今日,仍在爭議。如有人認為它是占卜算命的書,有人則認為是講哲理的書,還有人認為是一部天文學或數學,有人甚至說是一部電子計算機……。所以眾說紛紜,一方面由于這部典籍的文字古奧,又有圖象,令人難于捉摸,另一方面由于其影響深遠,人們習慣于從不同的角度評論其價值。怎樣認識這部典籍的性質,對其評估,有無客觀的標準,這個問題,如果從這部典籍在流傳過程中的遭遇看,即是說,歷史地看待這部典籍的命運,是可以解決的。我們知道,古今中外,任何影響大的經典,后人對它的理解,大都是從其所處時代的要求出發(fā)的,不同時代的人,往往賦予其不同的意義,此是意識形態(tài)發(fā)展的一條規(guī)律。如果,把握住某一經典流傳的歷史,弄清各個時代對其解釋的特點和原因,其本來的性質和意義,是可以說清楚的。就《易經》這部典籍說,從其形成到流傳,經歷了三個階段;《周易》,《易傳》和歷代易學。儒家尊奉的典籍,大都有經有傳,傳是對經的解釋,解說經和傳的為學,即經學。經、傳、學三者既有聯(lián)系,又有區(qū)別?!兑捉洝废到y(tǒng)的典籍亦是這樣。古代的經學家,墓于尊孔讀經的信念,往往將自己的解釋視為經典的本義,甚至以正統(tǒng)自居,不注意三者的區(qū)別,所謂以傳解經,以學解傳,缺乏歷史主義觀念,其結果,經的本義便模糊不清了。甚至走上借古說今或以今釋古的道路。我們今天研究《易經》系統(tǒng)的典籍,不應再因襲古代經學家治學的途徑。以下從經,傳、學三個方面,談談《易經》這一典籍的性質及其影響。一,《周易》原本占筮典籍此處說的《周易》,指《易》或《易經》中經的部分,不包括《易傳》和易學。宋朝的大哲學家朱熹也是易學專家,提出“易本卜筮之書”(《語類》卷六十六)這一論斷,認為此書乃周朝人算命用的典籍,不是講哲理的著作,賦予其哲理的解釋,是孔子易即《易傳》的任務。朱熹此說,頗有眼力,是針對兩漢以來的易學家視《周易》為窮理盡性之書而發(fā)的。《周易》所以是占卜之書,他依據先秦的文獻,如《左傳》、《國語》, 《周禮》等有關記載,做了論證。朱說難以反駁。按古代文獻和近代出土文物提供的資料,上古人算命的方法,主要有兩種; 卜和占。 卜即龜卜,將龜甲和獸骨鉆孔,以火烤之,依其周圍呈現(xiàn)的裂紋形狀,推斷所問之事的吉兇。將其吉兇斷語所卜之事刻在甲骨上,即是“卜辭”。個法于殷代已很流行。到了周朝,除龜卜外,又增加了依蓍草數目變化的程序,得出某一卦象,代替卜兆,推測吉兇。此種算命的方法,稱為“筮’或占筮。依筮法判斷所問之事的吉兇辭句,稱為筮辭。據《周禮·天官》記載,周朝流行的筮法,又稱為“易’,取蓍數和卦象變易之義,有三種,周易,連山,歸藏?,F(xiàn)在流傳下來的只有周易一種,將其卦象和筮辭編輯成書,即是《周易》。此書成于西周時期,編纂此書的目的是便于算命時檢查,作為判斷吉兇的依據。今傳《周易》一書的內容,由六十四種卦象和卦辭,爻辭構成。每卦六畫,分別由奇偶兩畫或陰陽兩爻即一和——組成。以數字示之,陽爻稱九,陰爻稱六。系于卦象下的辭句,稱為卦辭,系于每一畫下的辭句,稱爻辭,卦辭共六十四條,爻辭共三百六十八條。怎樣依卦象推斷吉兇禍福,春秋以前的占法,不得而知。就《左傳》提供的材料看,筮得某一卦象后,便查閱《周易》一書中相同的卦象,依該卦象及其卦爻辭推測所問之事的吉兇。如《左傳》莊公二十二年記載,周史以周易為陳侯算了一卦,筮得的卦象為觀卦象*,此為“本卦”,此卦象中第四畫(由下向上數)為陰爻,變?yōu)殛栘硠t為否卦象*,此為“之卦”,從觀卦引出否卦,即“遇觀*之否*”。然后查閱《周易》書中觀卦象及其卦爻辭。但爻辭有六條,應查哪一條?他查看第四畫可變的一爻。據后來的解釋,此爻之象出于揲蓍即數草棍時得出的數為六,稱為老陰,如籠得的數為九,其爻象稱為老陽,凡本卦中為老陽或老陰的爻象,都要變?yōu)槠湎喾吹呢诚蟆2殚嗀侈o時,主要查閱可變的一爻。就觀卦說,其可變的一爻即六四爻辭說,‘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周史便依此爻辭推斷說:“此其代陳有國乎!”意思是陳敬仲的后代必能復興陳國。此即后來《易傳》所說的“易彰往而察來”。至于怎樣數草棍的數目,得出某卦象,除《易傳·系辭》大衍之數章提供的方法外,別無其他較早的材料可以說明。按大衍章的說法,取五十根草棍,拿出一根不用,余下四十九根。此四十九根,任意分為左右兩堆,即“分二”,從其中拿出一根,即“卦一”,其余的草棍,按四根為一組,分別數之,即“揲四”,再將余下的草棍數目合為一堆取出,擱置一旁,此即“歸奇”。此為一變。以后,將一變時剩下的草棍,再按上述的程序,即分二,卦一,揲四,歸奇,數一遍,此為二變。其后,將二變的余數,再按上述程序數一遍,此為三變。三變的結果,其總數只能有四種情況,即三十六,三十二,二十八,二十四,各除以四,為九,八、七、六。如其數為九,則為老陽爻象,為六,則為老陰爻象,,為七,則為少陽爻象,為八,則為少陰爻象。經過三變,得出一爻之象。經過十八變,便得出一卦六畫之象,此即“十有八變而成卦”。據《周易》稱陰陽二爻為九六,以及《左傳》對筮法的解釋,如區(qū)分本卦和之卦, 《易傳》提出的揲菁成卦說,是大體可信的。此種揲蓍說,基于數學的演繹法則,其數目和程序都可以簡化??傊郎鲜鑫墨I提供的史料, 《周易》乃周人算命用的典籍,是不容質疑的。至于此書的作者,漢朝人認為八卦為伏羲所畫,周文王演為六十四卦,并作卦爻辭,或者認為爻辭為周公所作,此皆為傳說或推測,不足為信,清代學者崔述和近人顧頡剛等都作了辨?zhèn)魏涂甲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