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4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我國在全國范圍內強制實施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即利用保險制度,并設立疲乏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即利用保險來分散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風險,讓保險公司在一定范圍內賠償受害人的損失。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比較原則和抽象,在實踐中引起了較大的爭議,于是國務院又制定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負責貫徹實施強制三者險制度。條例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實施。.本書既注重對《條例》條文本身的解釋,讓讀者能夠理解條文的含義,掌握條文的適用,同時也關注對條文背后法理和比較法的闡釋,讓讀者能夠領會其中的立法精神。衷心希望,無論是普通的群眾,還是法律工作者,都能從本書中獲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