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方法論關注的核心問題在于如何“獲取與證立具體應然之法律判斷”(卡爾·恩吉施語)。一個具體應然之法律判斷的形成,既取決于恰當?shù)姆梢?guī)范的選擇,也涉及可靠的案件事實的截取,既要滿足“依法裁判”的基本要求,也要追求“個案正義”的價值目標。本書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介紹法學方法論的概念(第一章);第二部分為“規(guī)范論”,闡述作為方法論基礎的規(guī)范理論,包括法律概念與法律規(guī)范理論(第二、三章);第三部分為“適用論”,在廓清法律適用的一般原理(第四章)之后,圍繞案件事實的形成(第五章)以及裁判依據(jù)的形成,即法源選擇(第六章)、法律解釋(第七章)和漏洞修補(第八章)進行了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