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論/江蘇警官學院系列教材》共分為四編,第一編為基礎編,第二編為主體編,第三編為權利編,第四編為行為編。其中,在基礎編中,介紹了民法的概念、淵源、發(fā)展歷史、民法的基本原則、民事法律關系等內容;在主體編中,介紹了自然人、法人與非法人組織的概念以及相關法律制度;在權利編中,介紹了權利的基本理論、人身權概述、物權概述、債權概述、民法上的時間等內容;在行為編中,介紹了民事法律行為、代理、民事責任三大部分的內容。該書的編寫體例參考了國內主流的教材和著作,并根據教學實踐的需要做了一定的調整。該書在法律上主要以我國《民法總則》為依據,但在相關部分也依據了其他民事法律,如《物權法》《合同法》《侵權責任》《婚姻法》等;同時,也依據了相關的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司法解釋以及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等等。該書在理論上吸收了民法學新的學術研究成果,同時,我們也做了一定的歸納和探索。在內容安排上,除了介紹民法的一般體系、一般理論和基本知識要點,也較為關注人民警察的職業(yè)性質和公安工作實踐需要,比較偏重公安工作中調解民間糾紛、公安刑事和解等方面的民事法律理論和知識的應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