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對第二十五批指導性案例的解讀,充分發(fā)揮案例指導作用,進一步推動落實八號檢察建議,加強對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辦理工作的指導,提升此類案件的辦理質效,通過辦案促進安全生產社會治理,努力實現(xiàn)“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廳組織人員編寫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犯罪辦案指引》。《危害生產安全刑事犯罪辦案指引》共分為五個部分。首部分為第二十五批指導性案例、案例解讀。第二部分是典型案例。此部分我們選取了在制發(fā)指導性案例的過程中收集的部分辦理效果較好、具有一定典型性的案例,同時,考慮到罪名覆蓋的全面性,又選取了江西省吉安市陳某某、任某某等九人消防責任事故案等案件。此外,《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危險作業(yè)罪,從實施以來的情況看,對該罪名如何適用和把握,實踐中認識還不統(tǒng)一,因此,選取了兩件危險作業(yè)罪的典型案例。第三部分選取了全國部分地區(qū)安全生產社會治理方面的檢察建議供各地參考。第四部分是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相關法律規(guī)定,此部分摘錄了有關刑法規(guī)定、司法解釋、有關批復等,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審判工作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涉窨井蓋相關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節(jié)錄)等,并附上有關解讀文章,便于實踐中正確理解和準確適用。第五部分是安全生產相關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條例等規(guī)定。此部分摘錄了國務院和有關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等,除附綜合規(guī)定外,對礦山、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消防等重點領域有關規(guī)定也進行了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