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輯重點收錄了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起草部門撰寫的《關于加強和完善法官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解讀文章,就該司法文件的起草背景和過程、思路和原則、主要內容等作簡要闡釋。也專門收錄了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的第30批共6件指導性案例,供各級人民法院審判類似案件時參照。指導案例166號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明確了人民法院可不調整違約金的情形,對于有效防范當事人規(guī)避執(zhí)行、“假和解、真逃債”等行為,保護遵守協議方受損害的合法利益,引導當事人誠實守信具有積極意義。指導案例167號闡釋了代位權訴訟主債權債務消滅的前提是相對人實際履行了清償義務。在相對人未實際履行清償義務時,債權人向債務人另行訴訟主張權利不構成重復訴訟。指導案例168號解決了當前審判實踐中不動產抵押人未辦理抵押登記導致抵押權未設立,抵押人是否應承擔責任以及如何承擔責任等法律適用不統(tǒng)一的問題。指導案例169號對于人民法院認定銀行卡網絡盜刷后的風險及責任分擔具有指導意義,對于規(guī)范發(fā)卡行的行為、保障銀行卡交易安全。維護持卡人合法權益具有積極作用。指導案例170號有利于規(guī)范建筑物租賃市場秩序,減少危險房屋進入租賃市場,避免重大人身及財產損害事故發(fā)生,對于引導合同當事人及社會公眾在民事活動和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依法誠實守信經營、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善良風俗具有導向意義。指導案例171號對于人民法院準確把握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的行使方式具有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