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通過把改革開放以來政府機構改革置于經濟體制改革的背景下進行研究,揭示了政府職能轉變作為政府機構改革的關鍵,在有計劃商品經濟條件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初步建成和加快完善條件下所呈現(xiàn)出的規(guī)律和特點,剖析了問題,總結了經驗,得出了啟示。政府為回應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客觀需求,常常增加或淘汰某些職能,引起政府機構的相應變化,中國政府機構改革有其自己的特點,要建立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比較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管理體制。傳統(tǒng)的計劃經濟體制的殘余影響,部分政府官員個人利益的不當訴求,政府機構改革的推動者與改革的對象重合疊加以及中國政治經濟發(fā)展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性,對政府職能轉變產生了阻礙作用。政府與其他市場主體關系的科學界定,中央與地方財權事權的合理劃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是政府職能轉變的決定性條件。政府機構改革的目標是實現(xiàn)從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轉變,從經濟建設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建設人民滿意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