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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卷五百二十七 禮儀部六

太平御覽 作者:(宋)李昉等


  ○郊丘

  《尚書·召誥》曰:翼日乙卯,周公朝至于洛,則達(dá)觀于新邑營,越三日丁巳,用牲于郊,牛二。

  《周書·作雒》曰:乃設(shè)兆于南郊,祀以上帝,配以后稷。日月星辰先王皆與食。

  《毛詩·清廟·昊天有成命》曰:《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昊天,天大號(hào)也。有成命者,言周自后稷之生而已有王命也。文王、武王受其業(yè),施行道德,成此王功。)

  《周禮·春官上·大宗伯》曰:以禋祀祀昊天上帝,(禋之言煙,煙者,周人尚臭,煙氣之臭聞也。昊天上帝,冬至于圜丘所祀天皇太帝也。)以實(shí)柴祀日月星辰,(星,五緯也。辰,日月所會(huì)十二次。)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風(fēng)師、雨師。(槱,積也。司中,文昌宮中星也。風(fēng)師,箕星也。雨師,畢星也。鄭云:司中、司命,文昌第四第五星也。)

  又《春官上·大宗伯》曰:蒼璧禮天,(禮天以冬至,謂天皇大帝在北極者。禮神必以其類,璧圓像天。)黃琮禮地。(禮地以夏至,謂神在昆侖,方像地也。)

  又《春官上·典瑞》曰:四澥裥邸,以祀天、旅上帝;(鄭眾云:於中央為璧,珪著其四面,一玉俱成,故曰四澥裥邸,珪末四出。或說四澥裥邸,有四角也。上帝,玄天也。鄭玄云:祀天,夏正郊天也。上帝,五帝所郊,亦猶五帝殊言天者尊異之也。)兩澥裥邸,以祀地、旅四望。(兩珪者,像地?cái)?shù)二也。謂所祀於北郊神州之神。)

  又《春官下·大司樂》曰:大司樂乃奏黃鍾,歌大呂,舞《云門》,以祀天神。(天神謂五帝及日月星辰也。王者各以夏正月祀其受命之帝於南郊,尊之也。)奏太簇,歌應(yīng)鍾,舞《咸池》,以祭地祇。(地祇祭於北郊,謂神州之神及社稷也。)雷鼓雷鼗,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門》之舞。冬至日,於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禮矣。(此禘大祭也。天神主北神。)靈鼓靈鼗,孤竹之管,樂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至日,於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而地祇皆出,可得而禮矣。(地祇主昆侖。)

  《禮記·禮運(yùn)》曰:孔子曰:"魯之郊禘,非禮也,周公其衰矣。杞之郊也,禹也;宋之郊也,契也;是天子之事守也。(先祖法度,子孫所當(dāng)守。)故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祝嘏莫敢易其常古,是謂大假。"(嘏亦大也。不敢改其常古之法度,是謂大也。)

  又《禮運(yùn)》曰:祭帝于郊,所以定天位也;禮社于國,所以列地利也。

  又《郊特牲》曰:郊之祭也,迎長日之至,大報(bào)天而主日也。兆於南郊,就陽位也。掃地而祭,於其質(zhì)也;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於郊,故謂之郊。牲用骍,尚赤也;用犢,貴誠也。(尚赤者,周也。)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言日以周郊天之月,而日至陽氣新用事,順之而用辛日。三王之郊,一用夏正。魯以無冬至祭天圓丘之事是以建子月郊天,示先有事也。用辛日者,凡為人君,當(dāng)齋戒自新耳。)卜郊,受命于祖廟,作龜于禰宮,尊祖親考之義也。郊所以明天道也。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報(bào)本反始也。

  又《明堂位》曰:成王封周公于魯,命魯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禮樂。是以,魯君孟春乘大輅,載弧韣,旗十有二旒,日月之章,祀帝于郊,配以后稷,天子之禮也。

  又《大傳》曰:禮,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凡大祭曰禘。自,由也,祭其先祖所由生,謂郊祭天。王者之先祖皆感太微五帝之精,蒼則靈威仰,赤則赤熛怒,黃則含樞紐,白則白招拒,黑則三十光紀(jì),皆正歲之正郊祭之。蓋特尊焉?!缎⒔?jīng)》曰:郊祀后稷以配天,配靈威仰也。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汎配五帝也。)

  又《祭法》曰: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后氏亦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周人亦禘嚳而郊契,祖文王而宗武王。(禘郊祖宗,謂祭祀以配食也。此禘謂祭昊天于圓丘。)

  又《祭義》曰:郊之祭,大報(bào)天而主日,配以月。夏后氏祭其闇,殷人祭其陽。周人祭日,以朝及闇。祭日於壇,祭月於坎,以別幽明,以制上下。祭日於東,祭月於西,以別內(nèi)外,以端其位。日出於東,月生於西,陰陽長短,終始相巡,以致天下之和。天下之禮,致反始也,致鬼神也,致和用也,致義也,致讓也。

  《禮含文嘉》曰:五祀:南郊,北郊,西郊,東郊,中郊,兆正謀。(東郊去都城八里,南郊九里,北郊六里,中郊西南去城五里。兆者,作封畔兆域也。謀者方欲迎氣,齋戒自端正,謀慮其事也。)五者,天子、公、侯、伯、子、男、卿大夫、士所以承天也。

  《禮記外傳》曰:王者冬至之日,祭昊天上帝於圓丘。(冬至一陽生,非人力所為謂之丘,自然高大也。天體圓。)諸侯不祭天。(魯無圓丘之祭,及二王之后,和祭其感生帝于南郊。)王肅云:"天雄一帝。"鄭玄以天有六帝,(據(jù)《周禮》祀昊天,又旅五帝,是六。)星辰之位列于壇下,(正祭之時(shí),天尸在壇上也。掃地而祭,以下為貴。)燔牲玉于壇上。又曰:夏至日祭皇地祇于方澤,配以后土;(地,禮方也。謂祭昆侖山之神也。地之正祭,歲有二,此一祭也。)立冬之日,祭神州地祇于北郊,配以后稷。(此周制也。神州即王者所居,在昆侖東南五千里,封域之內(nèi),土地之神州。此即吉土,可以享帝于郊也。)

  《左傳·襄上》曰:三卜郊不從,乃免牲。孟獻(xiàn)子曰:"吾乃今而后知有卜、筮。夫郊祀后稷,以祈農(nóng)事也。(郊祀后稷以配天。后稷,周始祖,能播植。)是故啟蟄而郊,郊而后耕。今既耕而后卜郊,宜其不從也。"

  《穀梁傳·宣公》曰:郊牛之口傷。之口,緩辭也,(鼷鼠齧郊牛角,不言之,危辭也。角者,兵之象,故給養(yǎng)不謹(jǐn)敬,鬼神不享,故緩也。)傷自牛作也。改卜牛,死,乃不郊。

  《春秋繁露》曰:王者歲一祭天于郊。天者,百神之君,王者所最尊也。

  又曰:春秋之義,國有大喪者,止宗廟之祭,而不止郊祭。不止郊祭者,不敢以父母之喪廢事天之禮也。

  《孝經(jīng)》曰: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也。

  《五經(jīng)異義》曰:《春秋公羊》說禮郊及日,皆不卜,常以正月上丁也。魯與天子并事變禮,今成王命魯使卜,從乃郊,不從即己下天子也。魯以上辛郊,不敢與天子同也。

  又曰:今《尚書》夏侯歐陽說,類,祭天名也。以事類祭之奈何?天位在南方,就南郊祭之是也。

  《五經(jīng)通義》曰:王者所以祭天地何?王者父事天,母事地,故以子道事之也。祭日以丁與辛何?丁者,反覆自丁寧;辛者,當(dāng)自克辛也。

  《爾雅》曰:祭天曰燔柴,祭地曰瘞埋。

  《廣雅》曰:圓丘、太壇,祭天也;方澤、太折,祭地也。

  《漢書》曰:高祖入關(guān),問故秦畤上帝祀何帝?對(duì)曰:"四帝,有白黃青赤之祀。"高祖曰:"吾聞天有五帝,而四何也?"莫知其說。于是高祖曰:"吾知之矣。待我而具五也。"乃立黑帝之祠,名曰黑畤。

  又《郊祀志》曰:遂郊雍,至隴西,登崆峒,幸甘泉,令祠官寬舒等具太一祠壇。祠壇放亳,忌太一壇。壇三垓,五帝壇環(huán)居其下,各如其方。黃帝西南,除八通鬼道。太一所用,如雍五畤物而加醴棗脯之屬,殺一貍牛,以為俎豆牢具。

  又《郊祀志》曰:三年一郊。秦以十月為歲首,故常以十月上宿郊。見通權(quán)火,(張晏曰:權(quán)火,烽火也,狀若井桔槔矣。其法類秤,故謂之權(quán)。欲令光明遠(yuǎn)照,通于祀所也。漢祀五畤于雍,五里一烽火。如淳曰:權(quán),舉也。)拜於咸陽之旁,而衣上白,其用如經(jīng)祠云。(服虔曰:經(jīng),常。)

  又《郊祀志》曰:武帝立后土祠于汾陰,立太一祠于甘泉。祭日以牛,祝宰衣赤;祭月以羊,祝宰衣白。宣帝于圣成山祠日,于芥山祭月。

  又《郊祀志》曰:成帝初即位,丞相衡、御史大夫譚奏言,祭天于南郊,就陽之義也;瘞地于北郊,即陰之象也,因其所都而各饗焉。昔者,周公文武郊于酆鎬,成王郊于洛邑。由此觀之,天隨王者所居而饗之可見也。甘泉泰畤河?xùn)|后土之祠,宜可徙置長安。

  《續(xù)漢書·祭祀志》曰:建武元年,光武帝即位于鄗,為壇,營于鄗之陽。祭告天地,采用元始中郊祭事。二年正月初,制郊兆于洛陽城南七里,依鄗采元始中故事,為園壇八陛,中又為皇壇,天地位其上,皆南向。

  又《祭祀志》曰:北郊在洛陽城北四里,為方壇四階。二年初,別祠地祇,位南面西上。高皇后配西面北上,皆在壇上。地理群神從食,皆在壇下。

  《東觀漢記》曰:上都洛陽,制兆于城南七里,北郊四里。行夏之時(shí),時(shí)以平旦,服色、犧牲尚黑,明火德之運(yùn)。常服徽熾,尚赤,四時(shí)隨色,季夏黃色。議者曰:"昔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圖讖著伊堯赤帝之子,俱與后稷并受命而為王。漢劉祖堯,令宜郊祀帝堯以配天,宗祀高祖以配上帝。"有司奏議曰:"追跡先代,無郊其五運(yùn)之祖者。故禹不郊白帝,周不郊帝嚳。漢雖唐之苗,堯以歷數(shù)命舜,高祖自感赤龍火德,承運(yùn)而起,當(dāng)以高祖配堯之后,還復(fù)于漢,宜修奉濟(jì)陽、城陽縣堯冢,云臺(tái)致敬祭祀,禮亦宜之。

  又曰:光武中,元年起明堂、辟雍、靈臺(tái)及北郊。

  謝承《后漢書》曰:丹陽方儲(chǔ),聰明善天文,為洛陽令。章帝欲出南郊,儲(chǔ)上言,當(dāng)有疾雨暴風(fēng),乘輿不可以出。上疑其妄,儲(chǔ)飲鴆而死。果有大風(fēng)暴雨,洛中晝暝。

  《后漢書》曰:光武嘗問鄭興郊祀事,曰:"吾欲以讖斷之,何如?"興對(duì)曰:"臣不為讖。"帝怒曰:"卿之不為讖,非之邪?"興惶恐曰:"臣于書有所未學(xué),而無所非也。"帝意乃解。

  《漢舊儀》曰:漢制,天地以下,群臣所祭,凡千五百四十,新益為萬五千四十。漢法:三歲一祭天于云陽宮甘泉壇;以冬至日祭天,天神下。三歲一祭地于河?xùn)|汾陰后土宮;以夏至日祭地,地神出。五帝祭于雍五畤。

  又曰:祭天用六彩綺席六重,長一丈,中一幅,四周緣之玉飾器。凡器七千三百,物具備,養(yǎng)牛五歲,至三千斤。

  又曰:皇帝祭天,居云陽宮,齋百日,上甘泉通天臺(tái),高三十丈,以候天神之下。見如流火舞,女童三百,皆年八歲。天神下壇所,舉烽火,皇帝就竹宮中,不至壇所。甘泉臺(tái)去長安三百里,望見長安城。黃帝以來,所祭天之圓丘也。

  又曰:祭地,河?xùn)|汾陰后土宮。宮曲入河,古之祭地,澤中方丘也。禮儀如祭天,名曰汾葵,一曰葵丘也。

  《宋書·禮志》曰:魏文帝黃初二年正月,郊祀天地明堂。是時(shí),魏都洛京,而神祇兆域明堂靈臺(tái)皆因漢舊事。四年,帝將東巡,以大軍當(dāng)出,使太常以一特牛告祠南郊,自后以為常。

  又《禮志》曰:太和元年正月,郊祀武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是時(shí),二漢郊禋之制具存,魏所損益可知也。

  又《禮志》曰:魏景初元年,始營洛陽南委粟山為圓丘,詔曰:"昔漢氏之初,承秦滅學(xué)之后,采摭殘缺以備郊祀。自甘泉后土雍宮五畤神祇兆位,多不輕見,并以興廢無常,一彼一此,四百馀年,廢無禘禮。古代之所更立者,遂有闕焉。曹氏世系出自有虞氏,今祀圓丘,以始祖帝舜配地,以舜妃伊氏配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帝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祇,以武宣皇后配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

  《江表傳》曰:群臣以孫權(quán)未郊祀,奏議曰:"頃者,嘉瑞屢臻,遠(yuǎn)國慕義,宜備郊祀,以承天意。"權(quán)曰:"郊祀當(dāng)于中土,今非其所,于何施此?"重奏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王者以天下為家,周文武郊酆鄗,非必中土。"權(quán)曰:"武王伐紂,即非鄗京,而郊其所也;文王未為天子,立郊于酆,見何經(jīng)典?"復(fù)奏曰:"伏見《漢書·郊祀志》,匡衡奏徙甘泉河?xùn)|,郊于長安,言文王郊于酆。"權(quán)曰:"文王德性謙讓,處諸侯之位,明未郊也。經(jīng)傳無明文,匡衡俗儒臆說,非典籍正義,不可用。"

  《志林》曰:吳主糾駁郊祀之奏,追貶匡衡,謂之俗儒。凡在見者,莫不慨然以為妙盡物理,達(dá)于事宜。至于稽之典籍,乃更不通。毛氏之說云,堯見天,因以邰而生后稷,故國之于邰,命使事天,故《詩》曰:后稷肇祀,庶無罪悔,以迄于今。言自后稷以來,皆得祭天,猶魯人郊祀也。是以《棫樸》之作,有積燎之薪。文王郊酆,經(jīng)有文,匡衡豈俗而枉之哉!文王雖未為天子,然三分天下有二,伐崇,龕黎,祖伊奔告。天既棄殷,乃眷西顧,太伯三讓,以有天下。文王為王,于義何疑?然則匡衡之奏,有所未盡。案世宗立甘泉、汾陽之祠,皆出方士之言,非據(jù)經(jīng)典者也。方士以甘泉、汾陽黃帝祭天地之處,故孝武因之,遂立二畤。漢治長安,而甘泉在北,謂就乾位,而衡云"武帝居甘泉,祭于宮南",此既誤矣。祭地汾陽,在水之間,呼為澤中,而衡云"東之少陽",失其本意矣。

  《晉起居注》曰:武帝太始元年十二月,太常諸葛緒上言,知士祭酒劉喜等議帝王各尊其祖所自出。大晉禮:天郊,當(dāng)以宣皇帝配;地郊,宣皇后配;明堂,以景皇帝、文皇帝配。博士孔晁議禮,王者郊天,以其祖配周公;以后稷配天于南郊;以文王配五精上帝于明堂。經(jīng)典無配地文,魏以先妃配,不合禮制。周配祭不及武王,禮制有斷。今晉郊天,宜以宣皇帝配;明堂,宜以文皇帝配。有司奏:大晉初建,庶事未定,且如魏詔,郊祀大事,速議為定。

  《晉書·禮志》曰:晉太始二年,詔群臣議五帝即天也。王氣時(shí)異,故殊其號(hào),雖名有五,其實(shí)一神。明堂南郊宜除五帝之坐,五郊改五精之號(hào),皆同稱昊天上帝,各設(shè)一坐而已。

  又《禮志》曰:康帝建元元年正月,將北郊,有疑議。太常顧和表:北郊之月,古無明文。漢光武正月辛未,始建北郊,則與南郊同月。咸和中,北郊,同共正月?!吨芏Y》三王之郊,一用夏正。于是從和議。是月辛未,南郊;辛巳,北郊。帝皆親奉。

  《宋書·禮志》曰:晉孝武詔曰:"郊祀,國之大事,而稽古之制闕然,便可詳議。"祠部郎徐邈議圓丘郊祀,經(jīng)典無二。宣皇帝嘗辨斯義而檢以圣典,爰及中興,備加研極,以是南北二郊,誠非異學(xué)所可輕改也,謂仍舊為安。

  《晉起居注》曰:明帝太寧三年,上親祠。七月,又詔:"自中興以來,雖南郊,未嘗北郊。五岳四瀆,名山大川,應(yīng)望袟者,廢而未舉。居其官者,舉其職,司其事,勿令一代之典闕而不備,主者詳依舊處。"

  又曰:安帝元興三年十二月,明年應(yīng)郊,乘輿未反,博訪內(nèi)外。左丞王納之議曰:"議者謂應(yīng)郊,故承制。中事納之,謂大饗、大祀、大樂,皆是承制,不可得命三公行者。郊天極尊,惟一而已,故非天子不祀也。又案:武皇受禪,用二月郊。元年中興,亦以二月。今郊時(shí)未過日,望鑾駕無為欲速而據(jù)皇輿。旋反,更不得親奉,不如緩而盡美。"于是異同難明,遂從納之議。

  《宋書·禮志》曰:晉太始二年十一月,有司又議:古者丘郊不異,宜并圓丘、方澤于南北郊,更修治壇,兆其二至之祀,合于二郊。帝又從之,一如宣帝所用王肅議也。是月庚寅,冬至,帝親祀圓丘于南郊。自是后圓丘、方澤不別立。

  又曰:孫權(quán)始都武昌及建業(yè),不立郊兆至未年。太元元年十一月祭南郊,其地今秣陵縣南十馀里郊中是也。晉氏南遷,立南郊于巳地,非禮所謂陽位之義也。宋武大明三年,尚書右丞徐爰議:"郊祀之位,遠(yuǎn)古蔑聞。《禮記》燔柴于太一,祭天也;兆于南郊,就陽位也。漢初,甘泉河?xùn)|禋埋易位,終亦徙于長安南北。光武紹作,定二郊洛陽南北。晉氏過江,悉在北。及郊兆之議,紛然不一。又南出道狹,未議開闡,遂于東南已地創(chuàng)立丘壇?;仕问苊?,因而弗改,且居民之中,非邑外之謂。今圣圖重造,舊章畢新,南驛開涂,陽路修遠(yuǎn),謂宜郊正午以定天位。"博士司馬興之、傅郁,太常丞陸澄,并同爰議。乃移郊兆于秣陵牛頭山西,正在宮之午地也。

  傅玄《正都賦》曰:建乎禋祀,祈福上帝。天子乃反古,服襲大裘,綖紐五彩,平冕垂旒,質(zhì)文斌斌,帝容孔修,列大駕于郊畛。外八通之靈壇,執(zhí)鎮(zhèn)珪而進(jìn)蒼璧,思致美乎上乾。爾乃太簇為征,圓鍾為宮,吹孤竹而拊云和,修軒轅之遺風(fēng)。類于圓丘,六變既終,則天神斯降,可得而禮矣。

  司馬相如《封禪書》曰:濯濯之麟,游彼靈畤。孟冬十月,君徂郊祀。馳我君車,帝以享祉。

  郭璞上疏曰:臣?xì)q首達(dá)裥所占,得《解》之《既濟(jì)》。案《解卦》繇云:"君子以赦過宥罪。"《既濟(jì)》云:"思患而預(yù)防之。"郊祀者,以通天人之誠感,因農(nóng)祥而祈事,上乃致敬于皇靈,下以播惠于萌黎者也。臣愚以為于卦之義,既郊之后,宜發(fā)哀矜之詔,引在予之責(zé),蕩除瑕釁,贊陽布惠,使幽弊之民應(yīng)養(yǎng)生以悅育,否滯之氣隨谷風(fēng)而舒散。此亦寄時(shí)事以制用,藉開塞而曲成者也。

  《太平御覽》 宋·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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