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槨
《周禮·地官·閭師》曰:凡庶民不樹者不槨。
《禮記·檀弓上》曰:子游曰:"昔者夫子居于宋,見桓司馬自為石槨,三年而不成。夫子曰:'若是其靡也!死不如速朽之愈也。'死之欲速朽,為桓司馬言之。"
《禮記·檀弓下》曰: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槨。(沐,治也。)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托于音也!"(木,槨材也。托,寄也。謂叩木以作音也。)歌曰:"貍首之班然,執(zhí)女手之卷然。"(說人辭也。)夫子為弗聞也者而過之。從者曰:"子未可以已乎?"夫子曰:"丘聞之,親者無失其為親也,故者無失其為故也。"
又《喪大記》曰:君松槨,大夫柏槨,士雜木槨。(槨謂周棺者也。天子柏槨,以端長六尺,夫子制于中都。使庶人之槨五尺五寸,謂端方也。)棺槨之間,君容祝,大夫容壺,士容甒。(間可以藏物,因以為節(jié)。)
《左傳·定上》曰:魏獻子屬役於韓簡子及原壽過,(簡子,韓起孫不信也。壽過,周大夫也。)而田于大陸,焚焉。還,卒于寧。(寧,今修武,魏地。)范獻子去其柏槨,以其未復命而田也。(范獻子伐魏,子為政,去其柏槨,是貶。)
《廣雅》曰:槨,廓也。
《史記》曰:始皇葬驪山,發(fā)北山石為槨。
又曰:慎夫人鼓瑟,上自倚瑟而歌,意凄愴悲懷,顧謂群臣曰:"嗟乎!北山石為槨,用纻絮斮,陳漆其間,(纻絮以漆著其間。)豈可動哉?"左右曰:"善!"張釋之前曰:"使其中有可欲者,雖錮南山,猶有郄。使其中無可欲者,雖無石槨,又何慼焉?"文帝稱善。
《古史考》曰:禹作土堲以周棺,湯作木槨易土堲。
《漢書》曰:始皇石槨中為游。
又劉向上書曰:棺槨之作,自黃帝始也。(臣瓚注曰:殷人作棺槨也。)始皇葬於驪山,后牧兒亡羊,羊入其藏。牧者持火照求羊,失火,燒其藏及槨。
《續(xù)漢禮儀志》曰:侯王、公主、將軍、特進薨,使者治喪,作柏槨。
《東觀漢記》曰:明帝自制石槨,廣丈二尺,長二丈五。
《魏志》曰:夫馀國厚葬,有槨無棺。東沃沮,其葬作大木槨,長十馀丈,開一頭作戶。舉家皆共槨,刻木為數(shù)。
魚豢《魏略》曰:高麗,其死葬,有槨無棺,停喪百日也。
《越絕書》曰:闔閭葬,銅槨三重。
《二石偽事》曰:佛圖澄死時,眾官皆殯斂。以生所服、錫杖、缽,終內(nèi)著棺中,為其埋石作槨。葬畢經(jīng)年,冉閔后,故發(fā)槨開棺視之,了不見體骨處所,惟見杖缽存焉。
《莊子》曰:衛(wèi)靈公死,卜葬沙丘而吉。掘之數(shù)仞,得石槨焉。有銘曰:"不馮其子。"靈公奪而埋之。
郭緣生《述征記》曰:桓魋石槨在九里山之東北也。槨有二重,門間隱起,青石方凈如鏡,門扇數(shù)四。
《博物志》曰:漢滕公薨,公卿送至東都門。四馬悲鳴,掊地不行。于蹄下得石槨,有銘曰:"佳城郁郁,三千年見白日,吁嗟滕公居此室。"
《豫章記》曰:艾縣有一冢,鑿青石以為槨,制度非常,號曰"楊柳冢。"歷代久遠,莫知其誰。
○欑
《禮記·喪大記》曰:君殯用輴,欑至于上,畢涂屋。大夫殯以幬,欑置于西序,涂不暨于棺。士殯見衽,涂上。帷之。(鄭玄注云:欑猶菆也。)
《釋名》曰:涂曰欑,欑木于上而涂之也。
○芻靈
《周禮·春官·冢人》曰:及葬,言鸞車象人。(鸞,遣車也。象人,以芻草為人。言,問其不如法度也。)
《禮記·檀弓》曰:涂車、芻靈,自古有之,(芻靈,束茅為人馬。謂之靈者,神之類。)明器之道也。(言與明器同。)孔子謂"為芻靈者善",謂"為俑者不仁",不殆于用人乎哉?(俑,偶人也。有面目機發(fā),有以于生人??鬃由乒哦侵堋?
《釋名》曰:束草為人馬,以神靈名之也。
《續(xù)漢書·禮儀志》曰:天子崩,芻靈三十六尺。
王肅《喪服要記》曰:魯哀公葬父,孔子問曰:"寧設桐人乎?"哀公曰:"桐人起于虞卿。虞卿,齊人,遇惡繼母不得養(yǎng),父死不得葬。知有過,故作桐人。吾父生得供養(yǎng),何用桐人為?"
陸機《士庶挽歌辭》曰:埏埴為涂車,束薪作芻靈,
○明器
《周禮·春官·冢人》曰:大喪,入藏兇器。(兇器,明器。)
《周禮·夏官·司兵》曰:大喪,廞五兵。(廞,興作也。興作明器之共。)
《禮記·檀弓上》曰:宋襄公葬其夫人,醯醯百甕。曾子曰:"既曰明器矣,而又實之。"(言名之為明器與祭器皆實之,是亂鬼器與人器也。)
又曰:既殯,旬而布材與明器。(木工宜乾暗,且預成。材,槨材也。)
又曰: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為也。(之,往也。死之生之,謂無知與有知也。為猶行也。)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沫,木不成斫,(成猶善也。竹不可用善,謂邊無膝。味當作沫。沫,靧也。)琴瑟張而不平,竽笙備而不和,(無宮商之謂。)有鍾磬而無簨虡。(不懸之也。橫曰簨,植曰虡。)其曰明器,神明之也。(言神明死之也。神明者,非人所知,折其器如此。)
又曰:仲憲言于曾子曰:"夏后氏用明器,示民無知也。(所謂致死之。仲憲,孔子弟子原憲。)殷人用祭器,示民有知也。(所謂致生之。)周人兼用之,示民疑也。"(言使民疑于無知與有知。)曾子曰:"其不然乎!其不然乎!(非其說之非也。)夫明器,鬼器也;祭器,人器也。夫古之人,胡為而死其親乎?"(言仲憲之言,三者皆非。此或用鬼器,或用人器。)
又《檀弓下》曰:孔子謂"為明器者,知喪道矣"。備物而不可用也。哀哉,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不殆於用殉乎哉?其曰明器,神明之也。(神明,死者異于生人也。)
《釋名》曰:送死之器曰明器,神明之器異于人。
《鹽鐵論》曰:古者明器有形無實,示人不用也。今厚資多藏,器用如生人,并衣綈紈。
江逌表曰:宣皇帝顧命:終制,山陵不設明器,以貽后則。景帝奉遵遺敕。逮文明皇后崩,武皇帝亦承前,無所設施,惟酺醢之奠瓦器而已。昔康皇帝玄宮內(nèi)寶奩烏粥,此蓋太妃因己之情,實違先志累世之法。今永欲以為故事,用此二物。
○明衣
《說文》曰:,鬼衣也。(讀如葛壘縈之縈。)
《穆天子傳》曰:贈用文錦明衣。
○祖載
《周禮·春官·喪?!吩唬赫拼髥?,及朝,御柩,乃奠;(朝,將葬朝于祖考廟。)及祖,飾棺,及載,遂御之。(祖,將葬祖于庭。)
《禮記·檀弓》曰:殯于客位,祖于庭,所以即遠也。
《儀禮·既夕》曰:既夕哭,請啟期,告于殯。夙興,設盥于祖廟門外。(祖,王父也。下士祖禰共廟。)有司請祖期。(將行而飲食曰祖。祖,始也。)
《白虎通》曰:祖于庭何?奪孝子之恩也。祖,始。始載于庭也。乘車辭祖禰,故為祖載也。
○翣
《周禮·夏官》曰:御仆,大喪持翣。(翣,棺飾也。持之者,夾蜃車。)
《禮記·檀弓下》曰:周人廧置翣。(鄭玄注云:廧,柳衣。翣者,車飾也。)
又《禮器》曰:天子七月而葬,五重八翣;諸侯五月而葬,三重六翣;大夫三月而葬,再重四翣。此以多為貴也。
又《喪大記》曰:飾棺,君黼翣二,畫翣二。大夫黻翣二,畫翣二;士畫翣二。
《古史考》曰:周公作翣。
《齊書》曰:張緒卒日,無宅以殯,遺命:兇事不設柳翣。
《莊子》曰:戰(zhàn)而死者,其人之葬也,不以翣資。(翣者,武之所資也。戰(zhàn)而死者,無武也,翣將安施耳。)
《世本》曰:武王作翣。
董勛答問曰:翣似屏風,人持隨喪車前后左右也。
○紼
《禮記·雜記》曰:諸侯喪,執(zhí)紼五百人,四紼皆銜枚。(紼,引車索。)
《釋名》曰:從前引曰紼。紼,發(fā)也。發(fā)車使行。
《續(xù)漢書·禮儀志》曰:禮,登遐,中黃門、虎賁執(zhí)紼。
又曰:公卿已下子弟凡三百人執(zhí)紼弗,白素幘,委貌冠。
杜預《要集》曰:凡挽,天子六紼,諸侯四,大夫二,士一。
○旅旒
賀循《葬禮》曰:大夫五旒,吉韋車之所建也。通而已下,不為龍畫。
○旐
《周禮·春官》曰:司常,大喪供銘旌,建廞車之旌。(銘旌,王則太常也。)
《禮記·檀弓上》曰:銘,明旌也。以死者不可別也,故以其旗識之。)
《續(xù)漢書·禮儀志》曰:禮,登遐,大旗之制:長三刃,十有二斿,曳地;畫日月升龍;書旐,曰天子之柩。
賀循《葬禮》曰:杠,今之旐也。古者以緇布為之,命以絳繒,題姓字而已,不為畫飭也。
《禮論》曰:問:"下殤葬墓,有旐否?"徐邈答曰:"旐以題柩耳。無不有旐。"
《晉書》曰:魏明悼后崩,議書名旌?;蛴バ斩鴷?,或欲兩書。安平王子孚以為經(jīng)典正義,皆不應書。凡帝王,皆因本國之名以為天子之號,而與往代相別耳,非為擇美名以自光也。天稱皇天,則帝稱皇帝;地稱后土,則后稱皇后。此乃所以同天地之大號,統(tǒng)無二之尊名。不待稱國號以自表,不俟稱民族以自彰。
○挽歌
《左傳·哀上》曰:吳與齊戰(zhàn),齊人公孫夏將戰(zhàn),命其徒歌《虞殯》。(杜預注曰:《虞殯》,送葬歌曲,示必死。)
《纂文》曰:《薤露》,今人挽歌。
《續(xù)漢書·禮儀志》曰:禮,登遐,羽林孤兒巴歈擢歌者六十人。
《續(xù)漢書》曰:大將軍梁商三月上巳日會洛水,倡樂畢極,終以《薤露》之歌,座中流涕。其年八月而商薨。
《晉公卿禮秩》曰:安平王葬,給挽歌六十人。諸公及開府給三十人。
《晉書·禮志》曰:漢魏故事:大喪及大臣之喪,執(zhí)紼者挽歌。新禮以為挽歌出于漢武帝役人之勞,歌聲哀切,遂以為送終之禮。雖音曲摧愴,非經(jīng)典所制,違禮銜枚之義。方在號慕,不宜以歌為名,除挽歌。摯虞以為挽歌因唱和而為摧愴之聲,銜枚所以全哀,此亦以感眾。雖非經(jīng)典所載,是歷代故事?!对姟贩Q"君子作歌,惟以告哀"。以歌為名,無所嫌,宜定新禮如舊。
《續(xù)晉陽秋》曰:袁山松作《行路難》,辭句婉麗,聽者莫不流淚。吳曇善倡樂,桓伊能挽歌。時稱為三絕。
又曰:武陵王晞未敗四五年,喜為挽歌,自搖鈴,使左右和之。
《語林》曰:張湛好于齋前種松柏,養(yǎng)鴝鵒。袁山松出游,好令左右挽歌。時人謂"張屋下陳尸,袁道上行殯"。
謝綽《宋拾遺錄》曰:太祖嘗召顏延之,傳詔頻曰:"尋覓不值。"太祖曰:"但酒店中求之,自當?shù)靡病?傳詔依旨訪覓,果見延之在酒肆,裸身挽歌,了不應對。他日酒醒,乃往。
《宋書》曰:范曄為吏部郎。元嘉元年,彭城王太妃薨,將葬。祖夕,僚故并集東府。曄與司徒左曹屬王深及弟司徒祭酒廣夜中酣飲,開北牖,聽挽歌為樂。彭城王義康大怒,左遷宣城太守。
《梁書》曰:謝幾卿,普通六年詔西昌侯藻督眾軍北侵,幾卿啟求行,擢為藻軍師長史。軍至渦陽,退敗,幾卿坐免官。居自揚石井宅中,交好者載酒從之,客恒滿坐。時左丞庾仲容亦免歸,二人意相得,并肆情誕縱?;虺寺盾嚉v游郊野,醉則執(zhí)鐸挽歌,不屑物議。
《莊子》曰:紼謳所生,必于斥苦。司馬彪注云:紼,引柩索也。斥,疏緩若用力也。引紼所以謳者,為人用力慢緩不齊,促急之也。
《風俗通》曰:京師賓婚嘉會,酒酣之后,續(xù)以挽歌。
譙周《法訓》曰:挽歌者,高帝召田橫至尸鄉(xiāng)自斃,從者不敢哭而不勝其哀,故作此歌以寄哀音焉。
干寶《搜神記》曰:挽歌者,喪家之樂;執(zhí)紼者,相和之聲也。挽歌詞有《薤露》、《蒿里》二章,出田橫門人。橫自殺,門人傷之,為悲歌。言人如薤上露,易晞滅也。亦謂人死,精魂于蒿里。
《古辭》曰:"薤露朝露何易晞,明朝更復露。人死一去何時歸?"二章曰:"蒿里誰家地,聚斂精魄無賢愚。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躕。"至李延年乃分為二曲?!掇丁匪屯豕F人,《蒿里》送士、大夫、庶人,使挽柩者歌之。(語裥長歌、短歌,言壽命長短不可妄求。)
魏繆襲《挽歌辭》曰:生時游國都,死沒棄中野。朝發(fā)高堂上,墓宿黃泉下。白日入虞淵,縣車息駟馬。造化雖神明,安能復存我?形容稍歌滅,齒發(fā)行當墮。自古皆有然,誰能離此者?
陸機《挽歌辭》曰:魂衣何盈盈,旟旐何習習。父母拊棺號,兄弟扶筵泣。靈轜動轇,龍首矯崔嵬。挽歌挾轂唱,嘈嘈一何悲。浮云中容與,飄風不能回。淵魚仰失梁,征烏俯墜飛。
又曰:中闈且勿喧,聽我《薤露》詩。生死各異倫,祖載當有時。舍爵兩楹位,啟殯進靈轜。餞飯觴莫舉,出宿歸無期。
又曰:重阜何崔嵬,玄廬竄其間。磅礴云四極,穹崇效蒼天。側(cè)聽陰溝涌,臥觀天井懸。壙宵何遼廓,大暮安可晨。人往有返歲,我行無歸年。昔居四人宅,今為萬鬼鄰。昔為七尺體,今成灰與塵。金玉昔所佩,鴻毛今不振。豐肌享螻蟻,形體永夷泯。壽堂延魑魅,虛無自相賓。螻蟻爾何怨,魑魅我何親。撫心痛荼毒,永嘆莫為陳。
晉陶潛《挽歌辭》曰:荒草何茫茫,白楊亦蕭蕭。嚴霜九月中,送我出遠郊。四面無人居,高墳正嶕峣。馬為仰天鳴,風日自蕭條。幽室一已閉,千年不復朝。千年不復朝,賢達無奈何。向來相送人,各亦歸其家。親戚或馀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體同山阿。
又曰:有生必有死,早終非命促。昨暮同為人,今旦在鬼錄?;隁馍⒑沃?,枯形寄空木。嬌兒索父號,良友撫我哭。
顏延之《挽歌辭》曰:今龜告明兆,撤奠在方昏。戒徒赴幽穸,祖駕出高門。行行去城邑,遙遙首丘園。息鑣竟平,稅駕列巖根。
北齊祖孝征《挽歌辭》曰:驅(qū)駟馬,謁帝長楊宮。旌懸白云外,騎獵紅塵中。今來向漳浦,素蓋轉(zhuǎn)悲風。榮華與歌笑,萬事盡成空。
隋盧思道《彭城王挽歌辭》曰:旭日禁門開,隱隱靈輿發(fā)。才看鳳樓迥,稍視龍山?jīng)]。猶陳五營騎,尚聚三河卒。容衛(wèi)儼未歸,空山照秋月。
又樂平長公主,《挽歌辭》曰:妝樓對馳道,吹臺臨景舍。風入上春朝,月滿涼秋夜。未言歌笑畢,已覺先榮謝。何時洛水湄?芝田解龍駕。
○方相
《周禮·夏官》曰:方相氏掌蒙熊皮、黃金四目、玄衣朱裳,執(zhí)戈、揚盾,帥百隸。大喪,先柩,及墓,入壙,以戈擊四隅,歐方良。(壙穿中也。方良,罔兩也。)
蔡質(zhì)《漢官儀》曰:陰太后崩,前有方相及鳳皇車。
《晉公卿禮秩》曰:上公薨者,給方相車一乘。安平王孚薨,方相車駕馬。
《幽明錄》曰:廣陵露白村人,每夜輒見鬼怪?;蛴挟愋纬髳?,怯弱者莫敢過。村人怪如此,疑必有故。相率得十人,一時發(fā)掘,入地尺許,得一朽爛方相頭。訪之故老,咸云:"嘗有人冒雨葬至此,遇卻,一時散走,方相頭陷沒泥中。"
《風俗通》曰:俗說亡人魂氣浮揚,故作魌頭以存之。言頭體魌魌然盛大也?;蛑^魌頭為觸壙,殊方語也。
《太平御覽》 宋·李昉
《周禮·地官·閭師》曰:凡庶民不樹者不槨。
《禮記·檀弓上》曰:子游曰:"昔者夫子居于宋,見桓司馬自為石槨,三年而不成。夫子曰:'若是其靡也!死不如速朽之愈也。'死之欲速朽,為桓司馬言之。"
《禮記·檀弓下》曰: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槨。(沐,治也。)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托于音也!"(木,槨材也。托,寄也。謂叩木以作音也。)歌曰:"貍首之班然,執(zhí)女手之卷然。"(說人辭也。)夫子為弗聞也者而過之。從者曰:"子未可以已乎?"夫子曰:"丘聞之,親者無失其為親也,故者無失其為故也。"
又《喪大記》曰:君松槨,大夫柏槨,士雜木槨。(槨謂周棺者也。天子柏槨,以端長六尺,夫子制于中都。使庶人之槨五尺五寸,謂端方也。)棺槨之間,君容祝,大夫容壺,士容甒。(間可以藏物,因以為節(jié)。)
《左傳·定上》曰:魏獻子屬役於韓簡子及原壽過,(簡子,韓起孫不信也。壽過,周大夫也。)而田于大陸,焚焉。還,卒于寧。(寧,今修武,魏地。)范獻子去其柏槨,以其未復命而田也。(范獻子伐魏,子為政,去其柏槨,是貶。)
《廣雅》曰:槨,廓也。
《史記》曰:始皇葬驪山,發(fā)北山石為槨。
又曰:慎夫人鼓瑟,上自倚瑟而歌,意凄愴悲懷,顧謂群臣曰:"嗟乎!北山石為槨,用纻絮斮,陳漆其間,(纻絮以漆著其間。)豈可動哉?"左右曰:"善!"張釋之前曰:"使其中有可欲者,雖錮南山,猶有郄。使其中無可欲者,雖無石槨,又何慼焉?"文帝稱善。
《古史考》曰:禹作土堲以周棺,湯作木槨易土堲。
《漢書》曰:始皇石槨中為游。
又劉向上書曰:棺槨之作,自黃帝始也。(臣瓚注曰:殷人作棺槨也。)始皇葬於驪山,后牧兒亡羊,羊入其藏。牧者持火照求羊,失火,燒其藏及槨。
《續(xù)漢禮儀志》曰:侯王、公主、將軍、特進薨,使者治喪,作柏槨。
《東觀漢記》曰:明帝自制石槨,廣丈二尺,長二丈五。
《魏志》曰:夫馀國厚葬,有槨無棺。東沃沮,其葬作大木槨,長十馀丈,開一頭作戶。舉家皆共槨,刻木為數(shù)。
魚豢《魏略》曰:高麗,其死葬,有槨無棺,停喪百日也。
《越絕書》曰:闔閭葬,銅槨三重。
《二石偽事》曰:佛圖澄死時,眾官皆殯斂。以生所服、錫杖、缽,終內(nèi)著棺中,為其埋石作槨。葬畢經(jīng)年,冉閔后,故發(fā)槨開棺視之,了不見體骨處所,惟見杖缽存焉。
《莊子》曰:衛(wèi)靈公死,卜葬沙丘而吉。掘之數(shù)仞,得石槨焉。有銘曰:"不馮其子。"靈公奪而埋之。
郭緣生《述征記》曰:桓魋石槨在九里山之東北也。槨有二重,門間隱起,青石方凈如鏡,門扇數(shù)四。
《博物志》曰:漢滕公薨,公卿送至東都門。四馬悲鳴,掊地不行。于蹄下得石槨,有銘曰:"佳城郁郁,三千年見白日,吁嗟滕公居此室。"
《豫章記》曰:艾縣有一冢,鑿青石以為槨,制度非常,號曰"楊柳冢。"歷代久遠,莫知其誰。
○欑
《禮記·喪大記》曰:君殯用輴,欑至于上,畢涂屋。大夫殯以幬,欑置于西序,涂不暨于棺。士殯見衽,涂上。帷之。(鄭玄注云:欑猶菆也。)
《釋名》曰:涂曰欑,欑木于上而涂之也。
○芻靈
《周禮·春官·冢人》曰:及葬,言鸞車象人。(鸞,遣車也。象人,以芻草為人。言,問其不如法度也。)
《禮記·檀弓》曰:涂車、芻靈,自古有之,(芻靈,束茅為人馬。謂之靈者,神之類。)明器之道也。(言與明器同。)孔子謂"為芻靈者善",謂"為俑者不仁",不殆于用人乎哉?(俑,偶人也。有面目機發(fā),有以于生人??鬃由乒哦侵堋?
《釋名》曰:束草為人馬,以神靈名之也。
《續(xù)漢書·禮儀志》曰:天子崩,芻靈三十六尺。
王肅《喪服要記》曰:魯哀公葬父,孔子問曰:"寧設桐人乎?"哀公曰:"桐人起于虞卿。虞卿,齊人,遇惡繼母不得養(yǎng),父死不得葬。知有過,故作桐人。吾父生得供養(yǎng),何用桐人為?"
陸機《士庶挽歌辭》曰:埏埴為涂車,束薪作芻靈,
○明器
《周禮·春官·冢人》曰:大喪,入藏兇器。(兇器,明器。)
《周禮·夏官·司兵》曰:大喪,廞五兵。(廞,興作也。興作明器之共。)
《禮記·檀弓上》曰:宋襄公葬其夫人,醯醯百甕。曾子曰:"既曰明器矣,而又實之。"(言名之為明器與祭器皆實之,是亂鬼器與人器也。)
又曰:既殯,旬而布材與明器。(木工宜乾暗,且預成。材,槨材也。)
又曰: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為也。(之,往也。死之生之,謂無知與有知也。為猶行也。)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沫,木不成斫,(成猶善也。竹不可用善,謂邊無膝。味當作沫。沫,靧也。)琴瑟張而不平,竽笙備而不和,(無宮商之謂。)有鍾磬而無簨虡。(不懸之也。橫曰簨,植曰虡。)其曰明器,神明之也。(言神明死之也。神明者,非人所知,折其器如此。)
又曰:仲憲言于曾子曰:"夏后氏用明器,示民無知也。(所謂致死之。仲憲,孔子弟子原憲。)殷人用祭器,示民有知也。(所謂致生之。)周人兼用之,示民疑也。"(言使民疑于無知與有知。)曾子曰:"其不然乎!其不然乎!(非其說之非也。)夫明器,鬼器也;祭器,人器也。夫古之人,胡為而死其親乎?"(言仲憲之言,三者皆非。此或用鬼器,或用人器。)
又《檀弓下》曰:孔子謂"為明器者,知喪道矣"。備物而不可用也。哀哉,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不殆於用殉乎哉?其曰明器,神明之也。(神明,死者異于生人也。)
《釋名》曰:送死之器曰明器,神明之器異于人。
《鹽鐵論》曰:古者明器有形無實,示人不用也。今厚資多藏,器用如生人,并衣綈紈。
江逌表曰:宣皇帝顧命:終制,山陵不設明器,以貽后則。景帝奉遵遺敕。逮文明皇后崩,武皇帝亦承前,無所設施,惟酺醢之奠瓦器而已。昔康皇帝玄宮內(nèi)寶奩烏粥,此蓋太妃因己之情,實違先志累世之法。今永欲以為故事,用此二物。
○明衣
《說文》曰:,鬼衣也。(讀如葛壘縈之縈。)
《穆天子傳》曰:贈用文錦明衣。
○祖載
《周禮·春官·喪?!吩唬赫拼髥?,及朝,御柩,乃奠;(朝,將葬朝于祖考廟。)及祖,飾棺,及載,遂御之。(祖,將葬祖于庭。)
《禮記·檀弓》曰:殯于客位,祖于庭,所以即遠也。
《儀禮·既夕》曰:既夕哭,請啟期,告于殯。夙興,設盥于祖廟門外。(祖,王父也。下士祖禰共廟。)有司請祖期。(將行而飲食曰祖。祖,始也。)
《白虎通》曰:祖于庭何?奪孝子之恩也。祖,始。始載于庭也。乘車辭祖禰,故為祖載也。
○翣
《周禮·夏官》曰:御仆,大喪持翣。(翣,棺飾也。持之者,夾蜃車。)
《禮記·檀弓下》曰:周人廧置翣。(鄭玄注云:廧,柳衣。翣者,車飾也。)
又《禮器》曰:天子七月而葬,五重八翣;諸侯五月而葬,三重六翣;大夫三月而葬,再重四翣。此以多為貴也。
又《喪大記》曰:飾棺,君黼翣二,畫翣二。大夫黻翣二,畫翣二;士畫翣二。
《古史考》曰:周公作翣。
《齊書》曰:張緒卒日,無宅以殯,遺命:兇事不設柳翣。
《莊子》曰:戰(zhàn)而死者,其人之葬也,不以翣資。(翣者,武之所資也。戰(zhàn)而死者,無武也,翣將安施耳。)
《世本》曰:武王作翣。
董勛答問曰:翣似屏風,人持隨喪車前后左右也。
○紼
《禮記·雜記》曰:諸侯喪,執(zhí)紼五百人,四紼皆銜枚。(紼,引車索。)
《釋名》曰:從前引曰紼。紼,發(fā)也。發(fā)車使行。
《續(xù)漢書·禮儀志》曰:禮,登遐,中黃門、虎賁執(zhí)紼。
又曰:公卿已下子弟凡三百人執(zhí)紼弗,白素幘,委貌冠。
杜預《要集》曰:凡挽,天子六紼,諸侯四,大夫二,士一。
○旅旒
賀循《葬禮》曰:大夫五旒,吉韋車之所建也。通而已下,不為龍畫。
○旐
《周禮·春官》曰:司常,大喪供銘旌,建廞車之旌。(銘旌,王則太常也。)
《禮記·檀弓上》曰:銘,明旌也。以死者不可別也,故以其旗識之。)
《續(xù)漢書·禮儀志》曰:禮,登遐,大旗之制:長三刃,十有二斿,曳地;畫日月升龍;書旐,曰天子之柩。
賀循《葬禮》曰:杠,今之旐也。古者以緇布為之,命以絳繒,題姓字而已,不為畫飭也。
《禮論》曰:問:"下殤葬墓,有旐否?"徐邈答曰:"旐以題柩耳。無不有旐。"
《晉書》曰:魏明悼后崩,議書名旌?;蛴バ斩鴷?,或欲兩書。安平王子孚以為經(jīng)典正義,皆不應書。凡帝王,皆因本國之名以為天子之號,而與往代相別耳,非為擇美名以自光也。天稱皇天,則帝稱皇帝;地稱后土,則后稱皇后。此乃所以同天地之大號,統(tǒng)無二之尊名。不待稱國號以自表,不俟稱民族以自彰。
○挽歌
《左傳·哀上》曰:吳與齊戰(zhàn),齊人公孫夏將戰(zhàn),命其徒歌《虞殯》。(杜預注曰:《虞殯》,送葬歌曲,示必死。)
《纂文》曰:《薤露》,今人挽歌。
《續(xù)漢書·禮儀志》曰:禮,登遐,羽林孤兒巴歈擢歌者六十人。
《續(xù)漢書》曰:大將軍梁商三月上巳日會洛水,倡樂畢極,終以《薤露》之歌,座中流涕。其年八月而商薨。
《晉公卿禮秩》曰:安平王葬,給挽歌六十人。諸公及開府給三十人。
《晉書·禮志》曰:漢魏故事:大喪及大臣之喪,執(zhí)紼者挽歌。新禮以為挽歌出于漢武帝役人之勞,歌聲哀切,遂以為送終之禮。雖音曲摧愴,非經(jīng)典所制,違禮銜枚之義。方在號慕,不宜以歌為名,除挽歌。摯虞以為挽歌因唱和而為摧愴之聲,銜枚所以全哀,此亦以感眾。雖非經(jīng)典所載,是歷代故事?!对姟贩Q"君子作歌,惟以告哀"。以歌為名,無所嫌,宜定新禮如舊。
《續(xù)晉陽秋》曰:袁山松作《行路難》,辭句婉麗,聽者莫不流淚。吳曇善倡樂,桓伊能挽歌。時稱為三絕。
又曰:武陵王晞未敗四五年,喜為挽歌,自搖鈴,使左右和之。
《語林》曰:張湛好于齋前種松柏,養(yǎng)鴝鵒。袁山松出游,好令左右挽歌。時人謂"張屋下陳尸,袁道上行殯"。
謝綽《宋拾遺錄》曰:太祖嘗召顏延之,傳詔頻曰:"尋覓不值。"太祖曰:"但酒店中求之,自當?shù)靡病?傳詔依旨訪覓,果見延之在酒肆,裸身挽歌,了不應對。他日酒醒,乃往。
《宋書》曰:范曄為吏部郎。元嘉元年,彭城王太妃薨,將葬。祖夕,僚故并集東府。曄與司徒左曹屬王深及弟司徒祭酒廣夜中酣飲,開北牖,聽挽歌為樂。彭城王義康大怒,左遷宣城太守。
《梁書》曰:謝幾卿,普通六年詔西昌侯藻督眾軍北侵,幾卿啟求行,擢為藻軍師長史。軍至渦陽,退敗,幾卿坐免官。居自揚石井宅中,交好者載酒從之,客恒滿坐。時左丞庾仲容亦免歸,二人意相得,并肆情誕縱?;虺寺盾嚉v游郊野,醉則執(zhí)鐸挽歌,不屑物議。
《莊子》曰:紼謳所生,必于斥苦。司馬彪注云:紼,引柩索也。斥,疏緩若用力也。引紼所以謳者,為人用力慢緩不齊,促急之也。
《風俗通》曰:京師賓婚嘉會,酒酣之后,續(xù)以挽歌。
譙周《法訓》曰:挽歌者,高帝召田橫至尸鄉(xiāng)自斃,從者不敢哭而不勝其哀,故作此歌以寄哀音焉。
干寶《搜神記》曰:挽歌者,喪家之樂;執(zhí)紼者,相和之聲也。挽歌詞有《薤露》、《蒿里》二章,出田橫門人。橫自殺,門人傷之,為悲歌。言人如薤上露,易晞滅也。亦謂人死,精魂于蒿里。
《古辭》曰:"薤露朝露何易晞,明朝更復露。人死一去何時歸?"二章曰:"蒿里誰家地,聚斂精魄無賢愚。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躕。"至李延年乃分為二曲?!掇丁匪屯豕F人,《蒿里》送士、大夫、庶人,使挽柩者歌之。(語裥長歌、短歌,言壽命長短不可妄求。)
魏繆襲《挽歌辭》曰:生時游國都,死沒棄中野。朝發(fā)高堂上,墓宿黃泉下。白日入虞淵,縣車息駟馬。造化雖神明,安能復存我?形容稍歌滅,齒發(fā)行當墮。自古皆有然,誰能離此者?
陸機《挽歌辭》曰:魂衣何盈盈,旟旐何習習。父母拊棺號,兄弟扶筵泣。靈轜動轇,龍首矯崔嵬。挽歌挾轂唱,嘈嘈一何悲。浮云中容與,飄風不能回。淵魚仰失梁,征烏俯墜飛。
又曰:中闈且勿喧,聽我《薤露》詩。生死各異倫,祖載當有時。舍爵兩楹位,啟殯進靈轜。餞飯觴莫舉,出宿歸無期。
又曰:重阜何崔嵬,玄廬竄其間。磅礴云四極,穹崇效蒼天。側(cè)聽陰溝涌,臥觀天井懸。壙宵何遼廓,大暮安可晨。人往有返歲,我行無歸年。昔居四人宅,今為萬鬼鄰。昔為七尺體,今成灰與塵。金玉昔所佩,鴻毛今不振。豐肌享螻蟻,形體永夷泯。壽堂延魑魅,虛無自相賓。螻蟻爾何怨,魑魅我何親。撫心痛荼毒,永嘆莫為陳。
晉陶潛《挽歌辭》曰:荒草何茫茫,白楊亦蕭蕭。嚴霜九月中,送我出遠郊。四面無人居,高墳正嶕峣。馬為仰天鳴,風日自蕭條。幽室一已閉,千年不復朝。千年不復朝,賢達無奈何。向來相送人,各亦歸其家。親戚或馀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體同山阿。
又曰:有生必有死,早終非命促。昨暮同為人,今旦在鬼錄?;隁馍⒑沃?,枯形寄空木。嬌兒索父號,良友撫我哭。
顏延之《挽歌辭》曰:今龜告明兆,撤奠在方昏。戒徒赴幽穸,祖駕出高門。行行去城邑,遙遙首丘園。息鑣竟平,稅駕列巖根。
北齊祖孝征《挽歌辭》曰:驅(qū)駟馬,謁帝長楊宮。旌懸白云外,騎獵紅塵中。今來向漳浦,素蓋轉(zhuǎn)悲風。榮華與歌笑,萬事盡成空。
隋盧思道《彭城王挽歌辭》曰:旭日禁門開,隱隱靈輿發(fā)。才看鳳樓迥,稍視龍山?jīng)]。猶陳五營騎,尚聚三河卒。容衛(wèi)儼未歸,空山照秋月。
又樂平長公主,《挽歌辭》曰:妝樓對馳道,吹臺臨景舍。風入上春朝,月滿涼秋夜。未言歌笑畢,已覺先榮謝。何時洛水湄?芝田解龍駕。
○方相
《周禮·夏官》曰:方相氏掌蒙熊皮、黃金四目、玄衣朱裳,執(zhí)戈、揚盾,帥百隸。大喪,先柩,及墓,入壙,以戈擊四隅,歐方良。(壙穿中也。方良,罔兩也。)
蔡質(zhì)《漢官儀》曰:陰太后崩,前有方相及鳳皇車。
《晉公卿禮秩》曰:上公薨者,給方相車一乘。安平王孚薨,方相車駕馬。
《幽明錄》曰:廣陵露白村人,每夜輒見鬼怪?;蛴挟愋纬髳?,怯弱者莫敢過。村人怪如此,疑必有故。相率得十人,一時發(fā)掘,入地尺許,得一朽爛方相頭。訪之故老,咸云:"嘗有人冒雨葬至此,遇卻,一時散走,方相頭陷沒泥中。"
《風俗通》曰:俗說亡人魂氣浮揚,故作魌頭以存之。言頭體魌魌然盛大也?;蛑^魌頭為觸壙,殊方語也。
《太平御覽》 宋·李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