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知齋琴譜》摘
<十戒與十善>
彈琴有十戒:
頭不可不正。坐不可不端。容不可不肅。足不可不齊。耳不可亂聽。目不可邪視。手不可不潔。指不可不堅。調(diào)不可不知。曲不可不終。
彈琴有十善:
淡欲合古。取欲中矩。輕欲不浮。重欲不粗。拘欲有權(quán)。逸欲自然。力欲不覺??v欲自若。緩欲不斷。急欲不亂。
——《太古遺音》
凡取聲。不可造作搖身作勢。
凡拂。須在六徽間。不得過上下。
凡遠行。須掉腕打之。
凡細吟。不得動腕。
凡左手來去勢。至七徽已。不得過七徽也。
凡挑歷。須移指二徽已來曲指歷之。
凡散作聲。左手中指看十徽已上大指屈弦外虛扼。
——《太古遺音》
《太古遺音.彈琴要則》
《學琴有四句》:
左手吟柔綽注.右手輕重疾徐.
更有一般難說.其人須是讀書.
《調(diào)琴有十要》:
一曰心不散亂、二曰審辨音律、
三曰指法向背、四曰指下蠲凈、
五曰用指不疊、六曰聲勢輕重、
七曰接奏緩急、八曰高低起伏、
九曰弦調(diào)平和、十曰左右朝揖.
《彈琴有五病》:
布指拙惡.
挑摘渾殽.
取予不圓.
節(jié)奏不成.
走作猖狂.
《五知齋琴譜》摘
《五知齋琴譜:指法紀略》
右手彈欲斷弦,以卻輕浮。又欲用而得中,以化粗暴。散泛二音,宜近岳山,合前聲輕重相應(yīng)。故聲有高朗雄壯則欲剛,輕揚淡蕩則欲柔,融和溫雅,則欲中和。然未有直過五六徽而彈者,此琴之所禁也。惟泛音宜近岳山彈之。左如蜻蜓點水之輕,右如彈欲斷弦之重,其聲方得清亮。此泛音之要法也。初學指頭不可離弦,離弦則失其所也。如挑七則指靠于六,勾四則指靠于五。余弦仿此。
左手按令入木,以求堅實。又欲用力不覺,以文指法。但取音有甲音,有肉音,有甲肉相半音。甲音于大指上,惟有四五徽以上可用之。為其用肉,則音不清也。肉音于大指節(jié)處取用,吟猱及走音,則無煞聲。甲肉相半音,于指甲之傍,半肉半甲。半甲取其輕,半肉取其潤也。清潤相間而音始妙。又以甲肉半,而用于吟猱及走音者,要避甲取肉,則多溫潤之音。而名指純?nèi)?,惟取堅寔。此取音秘法也。凡音有對徽者,有半徽者,幾分者,不可一毫參差,以乖其和。然后輕重得宜。不明此者,必所傳之謬也。同是彈也,而精粗有判,雅俗有別,今古有辨,美惡有分,豈得一概而論乎?同是聲也,而繁縟偽似精細,嬌媚偽似美麗,踈庸偽似淡蕩,猛烈偽似古勁,安可不審乎?
<指法——定吟>
子安曰。琴之指法。諸譜亦俱備矣。惟定吟多遺而不載。即間有載而未詳者。我思古人?;蚝雎赃^之耳。而今之以琴學授世者。亦竟置而不論。皆因定吟之奧??梢砸鈺豢梢匝詡鳌H还啃捏w察。亦甚易得。要知食中名三指。俱有定吟。而名指尤覺多遇。重按之下。心與琴一。則血脈亦自靈動。再稍加輕重求之。個中之幽韻。不期而自出矣。
且更有藏吟一道。諸譜亦未明示。蓋長吟急吟。大猱急猱。勢必上下走貫。至若細吟。以及少息。手原暫可不動。將大指藏于四指之下。隱隱吟之。聲愈幽柔而音愈沉潔。既無離弦之空。而又無形跡之忙。誠妙法也.....
——《五知齋琴譜》
<五音審辨>
凡宮音和平沉厚。其音雄洪。
凡商音動玱以凝明。上達而下歸於中。開口吐音。其聲鏗鏘。
凡角音圓長通徹。中正而平。其音哽咽。
凡徵音抑揚。嚱然有嘆息之音。
凡羽音喓喓而透徹。細小而高。
——《五知齋琴譜》
<七弦論考>
一弦屬土為宮。在天符經(jīng)曰。土星分旺四季。弦最大。用八十一絲。聲沉重而尊。故曰為君。
二弦屬金為商。在天符經(jīng)曰。金星應(yīng)秋之節(jié)。次于宮。弦用七十二絲。能決斷。故曰為臣。
三弦屬木為角。在天符經(jīng)曰。木星應(yīng)春之節(jié)。弦用六十四絲。為之觸地出。故曰為民。居在君臣之下為卑。故三弦下八為此也。
四弦屬火為徵。在天符經(jīng)曰?;鹦菓?yīng)夏之節(jié)。弦用五十四絲。萬物成美。故曰為之事。
五弦屬水為羽。在天符經(jīng)曰。水星應(yīng)冬之節(jié)。弦用四十八絲。聚集清物之相。故曰為之物。
六弦文聲主少宮。在天符經(jīng)曰。文星柔以應(yīng)剛。乃文王之所加也。
七弦武聲主少商。在天符經(jīng)曰。武星剛以應(yīng)柔。乃武王之所加也。
——《五知齋琴譜》
<十三徽論考>
一徽名太簇。應(yīng)正月律。其音在角。
二徽名夾鐘。應(yīng)二月律。其音在角。
三徽名姑洗。應(yīng)三月律。其音在宮。
四徽名仲呂。應(yīng)四月律。其音在徵。
五徽名蕤賓。應(yīng)五月律。其音在徵。
六徽名林鐘。應(yīng)六月律。其音在宮。
七徽為君。居中以象閏。
八徽名夷則。應(yīng)七月律。其音在商。
九徽名南呂。應(yīng)八月律。其音在商。
十徽名無射。應(yīng)九月律。其音在宮。
十一徽名應(yīng)鐘。應(yīng)十月律。其音在羽。
十二徽名黃鐘。應(yīng)十一月律。其音在羽。
十三徽名太呂。應(yīng)十二月律。其音在宮。
黃鐘、太簇、姑洗、蕤賓、夷則、無射為六陽
太呂、夾鐘、仲呂、林鐘、南呂、應(yīng)鐘為六陰
——《五知齋琴譜》
《指訣》(附《指法紀略》)
指 訣
聲完綽注須從遠。音歇飛吟始用之。彈欲斷弦方得妙。按令入木乃稱奇。
輕重疾徐蒙接應(yīng)。撞猱行走怪支離。人能會得其中意。拽法雖深可盡知。
——《誠一堂琴談·集論》
指法紀略
右手彈欲斷弦,以卻輕浮,又欲用而得中,以化粗暴。散泛二音,宜近岳山。合前聲輕重相應(yīng)。故聲有高郎雄壯則欲剛,輕揚淡蕩則欲柔,融和溫雅則欲中和。然未有直過五六徽而彈者,此琴之所禁也。惟泛音宜近岳山彈之,左如蜻蜓點水之輕,右如彈欲斷弦之重,其聲方得清亮,此泛音之要法也。初學指頭不可離弦,離弦則失其所也,如挑七則指靠于六,勾四則指靠于五,余弦同此。
左手按令入木,以求堅實,又欲用力不覺,以文指法。但取音有甲音有肉音,有甲肉相半音。甲音大指上惟有四五徽以上可用之,為其用肉則音不清也。肉音于大指節(jié)處取用,吟猱及走音,則無煞聲。甲肉相半音于指甲之傍,半肉半甲,半甲取其清,半肉取其潤也,清潤相兼而音始妙。又以甲肉半而用于吟猱及走音者,要避甲取肉,則多溫潤之音。而名指純?nèi)?,惟取堅實。此取音秘法也。凡音有對徽者,有半徽者,有幾分者,不可一毫參差,以乖其和,然后輕重得宜。不明此者,必所傳之謬也。同是彈也,而精粗有判,雅俗有別,今古有辨,美惡有分,豈得一概而論乎。同是聲也,而繁偽似精細,嬌媚偽似美麗,疏慵偽似淡蕩,猛烈偽似古勁,安可不審乎?
——《五知齋琴譜》
<十戒與十善>
彈琴有十戒:
頭不可不正。坐不可不端。容不可不肅。足不可不齊。耳不可亂聽。目不可邪視。手不可不潔。指不可不堅。調(diào)不可不知。曲不可不終。
彈琴有十善:
淡欲合古。取欲中矩。輕欲不浮。重欲不粗。拘欲有權(quán)。逸欲自然。力欲不覺??v欲自若。緩欲不斷。急欲不亂。
——《太古遺音》
凡取聲。不可造作搖身作勢。
凡拂。須在六徽間。不得過上下。
凡遠行。須掉腕打之。
凡細吟。不得動腕。
凡左手來去勢。至七徽已。不得過七徽也。
凡挑歷。須移指二徽已來曲指歷之。
凡散作聲。左手中指看十徽已上大指屈弦外虛扼。
——《太古遺音》
《太古遺音.彈琴要則》
《學琴有四句》:
左手吟柔綽注.右手輕重疾徐.
更有一般難說.其人須是讀書.
《調(diào)琴有十要》:
一曰心不散亂、二曰審辨音律、
三曰指法向背、四曰指下蠲凈、
五曰用指不疊、六曰聲勢輕重、
七曰接奏緩急、八曰高低起伏、
九曰弦調(diào)平和、十曰左右朝揖.
《彈琴有五病》:
布指拙惡.
挑摘渾殽.
取予不圓.
節(jié)奏不成.
走作猖狂.
《五知齋琴譜》摘
《五知齋琴譜:指法紀略》
右手彈欲斷弦,以卻輕浮。又欲用而得中,以化粗暴。散泛二音,宜近岳山,合前聲輕重相應(yīng)。故聲有高朗雄壯則欲剛,輕揚淡蕩則欲柔,融和溫雅,則欲中和。然未有直過五六徽而彈者,此琴之所禁也。惟泛音宜近岳山彈之。左如蜻蜓點水之輕,右如彈欲斷弦之重,其聲方得清亮。此泛音之要法也。初學指頭不可離弦,離弦則失其所也。如挑七則指靠于六,勾四則指靠于五。余弦仿此。
左手按令入木,以求堅實。又欲用力不覺,以文指法。但取音有甲音,有肉音,有甲肉相半音。甲音于大指上,惟有四五徽以上可用之。為其用肉,則音不清也。肉音于大指節(jié)處取用,吟猱及走音,則無煞聲。甲肉相半音,于指甲之傍,半肉半甲。半甲取其輕,半肉取其潤也。清潤相間而音始妙。又以甲肉半,而用于吟猱及走音者,要避甲取肉,則多溫潤之音。而名指純?nèi)?,惟取堅寔。此取音秘法也。凡音有對徽者,有半徽者,幾分者,不可一毫參差,以乖其和。然后輕重得宜。不明此者,必所傳之謬也。同是彈也,而精粗有判,雅俗有別,今古有辨,美惡有分,豈得一概而論乎?同是聲也,而繁縟偽似精細,嬌媚偽似美麗,踈庸偽似淡蕩,猛烈偽似古勁,安可不審乎?
<指法——定吟>
子安曰。琴之指法。諸譜亦俱備矣。惟定吟多遺而不載。即間有載而未詳者。我思古人?;蚝雎赃^之耳。而今之以琴學授世者。亦竟置而不論。皆因定吟之奧??梢砸鈺豢梢匝詡鳌H还啃捏w察。亦甚易得。要知食中名三指。俱有定吟。而名指尤覺多遇。重按之下。心與琴一。則血脈亦自靈動。再稍加輕重求之。個中之幽韻。不期而自出矣。
且更有藏吟一道。諸譜亦未明示。蓋長吟急吟。大猱急猱。勢必上下走貫。至若細吟。以及少息。手原暫可不動。將大指藏于四指之下。隱隱吟之。聲愈幽柔而音愈沉潔。既無離弦之空。而又無形跡之忙。誠妙法也.....
——《五知齋琴譜》
<五音審辨>
凡宮音和平沉厚。其音雄洪。
凡商音動玱以凝明。上達而下歸於中。開口吐音。其聲鏗鏘。
凡角音圓長通徹。中正而平。其音哽咽。
凡徵音抑揚。嚱然有嘆息之音。
凡羽音喓喓而透徹。細小而高。
——《五知齋琴譜》
<七弦論考>
一弦屬土為宮。在天符經(jīng)曰。土星分旺四季。弦最大。用八十一絲。聲沉重而尊。故曰為君。
二弦屬金為商。在天符經(jīng)曰。金星應(yīng)秋之節(jié)。次于宮。弦用七十二絲。能決斷。故曰為臣。
三弦屬木為角。在天符經(jīng)曰。木星應(yīng)春之節(jié)。弦用六十四絲。為之觸地出。故曰為民。居在君臣之下為卑。故三弦下八為此也。
四弦屬火為徵。在天符經(jīng)曰?;鹦菓?yīng)夏之節(jié)。弦用五十四絲。萬物成美。故曰為之事。
五弦屬水為羽。在天符經(jīng)曰。水星應(yīng)冬之節(jié)。弦用四十八絲。聚集清物之相。故曰為之物。
六弦文聲主少宮。在天符經(jīng)曰。文星柔以應(yīng)剛。乃文王之所加也。
七弦武聲主少商。在天符經(jīng)曰。武星剛以應(yīng)柔。乃武王之所加也。
——《五知齋琴譜》
<十三徽論考>
一徽名太簇。應(yīng)正月律。其音在角。
二徽名夾鐘。應(yīng)二月律。其音在角。
三徽名姑洗。應(yīng)三月律。其音在宮。
四徽名仲呂。應(yīng)四月律。其音在徵。
五徽名蕤賓。應(yīng)五月律。其音在徵。
六徽名林鐘。應(yīng)六月律。其音在宮。
七徽為君。居中以象閏。
八徽名夷則。應(yīng)七月律。其音在商。
九徽名南呂。應(yīng)八月律。其音在商。
十徽名無射。應(yīng)九月律。其音在宮。
十一徽名應(yīng)鐘。應(yīng)十月律。其音在羽。
十二徽名黃鐘。應(yīng)十一月律。其音在羽。
十三徽名太呂。應(yīng)十二月律。其音在宮。
黃鐘、太簇、姑洗、蕤賓、夷則、無射為六陽
太呂、夾鐘、仲呂、林鐘、南呂、應(yīng)鐘為六陰
——《五知齋琴譜》
《指訣》(附《指法紀略》)
指 訣
聲完綽注須從遠。音歇飛吟始用之。彈欲斷弦方得妙。按令入木乃稱奇。
輕重疾徐蒙接應(yīng)。撞猱行走怪支離。人能會得其中意。拽法雖深可盡知。
——《誠一堂琴談·集論》
指法紀略
右手彈欲斷弦,以卻輕浮,又欲用而得中,以化粗暴。散泛二音,宜近岳山。合前聲輕重相應(yīng)。故聲有高郎雄壯則欲剛,輕揚淡蕩則欲柔,融和溫雅則欲中和。然未有直過五六徽而彈者,此琴之所禁也。惟泛音宜近岳山彈之,左如蜻蜓點水之輕,右如彈欲斷弦之重,其聲方得清亮,此泛音之要法也。初學指頭不可離弦,離弦則失其所也,如挑七則指靠于六,勾四則指靠于五,余弦同此。
左手按令入木,以求堅實,又欲用力不覺,以文指法。但取音有甲音有肉音,有甲肉相半音。甲音大指上惟有四五徽以上可用之,為其用肉則音不清也。肉音于大指節(jié)處取用,吟猱及走音,則無煞聲。甲肉相半音于指甲之傍,半肉半甲,半甲取其清,半肉取其潤也,清潤相兼而音始妙。又以甲肉半而用于吟猱及走音者,要避甲取肉,則多溫潤之音。而名指純?nèi)?,惟取堅實。此取音秘法也。凡音有對徽者,有半徽者,有幾分者,不可一毫參差,以乖其和,然后輕重得宜。不明此者,必所傳之謬也。同是彈也,而精粗有判,雅俗有別,今古有辨,美惡有分,豈得一概而論乎。同是聲也,而繁偽似精細,嬌媚偽似美麗,疏慵偽似淡蕩,猛烈偽似古勁,安可不審乎?
——《五知齋琴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