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一經(jīng)三傳,一開始的矛盾焦點正集中在魯隱公和魯桓公的微妙關(guān)系之上,很多具體事件和具體問題都是圍繞著這一核心矛盾而生的,前文所講的孟子和聲子的身份與稱號,這里所講的仲子的來歷,其中顯意與隱意莫不如此。
聲子是魯隱公的生母,仲子是魯桓公的生母。仲子之稱并非謚號,而是像孟子一樣,"仲"是排行,表示她是家里的二女兒,"子"是娘家的姓--這回《左傳》有明文,說她來自宋國,是宋武公的女兒。
仲子的出生頗有幾分神異,小手上居然有"文",內(nèi)容是:"為魯夫人"。--我們不妨想像一下,一個小女嬰呱呱墜地,伸著小手,掌心四個大字:"為魯夫人",果然神異無比。再要注意的是:"為魯夫人"四個字意味著這只小手的主人將來要成為魯國國君的夫人(正妻)。
"有文在其手",據(jù)楊伯峻的解釋,"文"就是"字",在先秦的書籍里都是把"字"叫做"文"的,而我們現(xiàn)在所謂的"文字"最早則見于《史記·秦始皇本紀》中秦始皇瑯琊臺石刻"同書文字"。(Ⅰ)
那么,小女嬰的手上生來就有四個字,這可信嗎?
孔穎達雖是唐朝古人,卻很有唯物主義作風(fēng),認為"為魯夫人"的"為"字是《左傳》特意加的,并且,這種事《左傳》其他地方也有過記載,比如成季、唐叔手上就有"友"和"虞",但有個問題是:這些"魯夫人"什么的不會是后人常見的隸書,因為隸書起于秦朝末年,而考之石經(jīng)古文,"虞"和"魯"的寫法確有可能和某些比較特殊的掌紋相似,"友"和"夫人"大約也是同理。曾有前輩解釋這些靈異事件說"這就好像河圖洛書天神言語,真是天命",但這掌紋之事,只不過"像"是那么回事罷了。(Ⅱ)
--在這里,孔穎達和楊伯峻對"文"的解釋略有分歧。楊注釋"文"為"字",同一陣營里的古人我們還可以找來王充,他在《論衡·雷虛》里也持此見(Ⅲ)。而杜預(yù)和孔穎達都釋"文"為"紋理",并分析如下:"仲子手有此文,自然成字",這里"文"、"字"對舉,顯然不是同一個意思。
錢鐘書在《管錐編》里倒是很稱贊孔穎達的唯物主義作風(fēng),說他在這里把"文"釋為掌紋像字,比之王充要高出一籌,而且孔先生不大相信靈異事件,把《左傳》里許多神神怪怪、荒誕不經(jīng)的內(nèi)容盡量以常理解釋。(Ⅳ)
那么,誰的解釋對呢?
這倒并不關(guān)乎春秋大義,倒可以管中窺豹地從中看出三個問題:一是唐人的學(xué)風(fēng)已經(jīng)和漢人那種注重天人感應(yīng)、五行讖緯的調(diào)子不大相同了,二是治《左傳》的這一派要比《公》、《榖》兩家更趨樸素求實,至于第三,我們還可以從這個問題里邊看到一些字義的演變。
"文"字及其相關(guān)詞匯,往往古今意思變化很大,最早常常被用作"紋理"之意,這里仲子的掌紋之"文"就是一例,因此"掌紋"的規(guī)范寫法應(yīng)是"掌文",正如"紋身"的規(guī)范寫法應(yīng)是"文身",再有,唐詩里"文章片片綠龜鱗",這不是贊嘆某人的文章寫得好,而是在夸一把寶劍上的"花紋"--這是"文章"一詞在古人那里的常用意思。
?。á瘢畈骸洞呵镒髠髯ⅰ返?頁:文即字,而先秦書未有言字者。《周禮·外史》、《儀禮·聘禮》皆言名,《左傳》、《論語》、《中庸》并言文,以字為文,始于《史記》秦始皇瑯琊臺石刻曰"同書文字"。詳顧炎武《日知錄》及段玉裁《說文解字敘注》。
(Ⅱ)[晉]杜預(yù)/注,[唐]孔穎達/正義《春秋左傳注疏》:正義曰:……以其手之文理自然成字,有若天之所命使為魯夫人然,故嫁之於魯也。成季、唐叔亦有文在其手曰友、曰虞,"曰"下不言"為"。此傳言"為魯夫人"者,以宋女而作他國之妻,故傳加"為"以示異耳。非為手文有"為"字,故魯夫人之上有"為"字也。仲子手有此文,自然成字,似其天命使然,故云有若天命也。隸書起於秦末,手文必非隸書。石經(jīng)古文虞作▓,魯作▓,手文容或似之。其"友"及"夫人",固當(dāng)有似之者也。傳重言"仲子生"者,詳言之,與上重言"孟子卒"其義同也。舊說云:"若河圖洛書天神言語,真是天命。"此雖手有文理,更無靈驗,又非夢天,故言有若。另參:[清]劉文淇《春秋左氏傳舊注疏證》:文淇按:傳文"為魯夫人"上有"曰"字,則"為魯夫人"四字皆指手文?!妒酚洝つ瓯怼肤敾腹誓?,宋武公女,生手文為魯夫人,與《左傳》同?!墩x》之說非也。
?。á螅漢]王充《論衡·雷虛》:魯惠公夫人仲子,宋武公女也,生而有文在掌,曰"為魯夫人"。文明可知,故仲子歸魯。
?。á簦┰斠婂X鐘書:《管錐編》,第166-167頁:孔疏此解,又勝王氏一籌:王氏尚謂為"書",孔氏直斷言"手文"似書字耳??资嫌凇蹲髠鳌匪浬癞?,頗不信許,每釋以常理,欲使荒誕不經(jīng)者,或為事之可有?!?br />
還有前文見到過的,公羊家講殷商為"質(zhì)",周代為"文",是說殷商的風(fēng)俗制度較為質(zhì)樸粗疏,到了周代則禮樂大行,豐富細膩。孔子所感嘆的"文不在茲乎",其中這個"文"就是禮樂制度之謂。周禮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復(fù)雜,于是由此而有了"繁'文'縟節(jié)"。再有,現(xiàn)在我們夸一個人"文筆好",這"文"和"筆"在古代曾分別是韻文(文)和散文(筆)之稱。(Ⅰ)
楊伯峻訓(xùn)"文"為"字",這個說法來自顧炎武和段玉裁,顧炎武在《日知錄》里考證,春秋以前說"文"而不說"字",舉了《左傳》的兩個例子以及《論語》里的"史之闕文"和《中庸》里的"書同文"為證(Ⅱ)。但在這些例證里,《左傳》的創(chuàng)作年代雖然歷來爭議不休,但大體被認定為戰(zhàn)國,楊伯峻本人即將之推定在公元前403年之后,所以《左傳》兩例尚不足以證實春秋時的遣詞造句;而"史之闕文"歷來都堪稱《論語》當(dāng)中最難解的句子之一,其中的"文"字很難說就是"字"的意思;至于《中庸》的"書同文"那段,也不是春秋時代的作品。所以,顧炎武的這幾個例證沒有一個是牢靠的。
春秋時代"文"字的用法,可以稍稍參考一下《論語》。楊伯峻在《論語譯注》里已經(jīng)把這個工作梳理得很清楚了:"文"字在《論語》當(dāng)中總共出現(xiàn)過二十四次,意思共有六項,但沒有一個是"字"的意思,即便那句"史之闕文"的"文"字,楊伯峻自己的解釋也是"文辭"而非"文字"。(Ⅲ)
至此,孔穎達的意見略占上風(fēng),不過話說回來,他的唯物主義作風(fēng)也不是誰都認可的,清人朱駿聲《春秋左傳識小錄》還真把"為魯夫人"這四個字按古文的樣式給排出來了--掌紋若當(dāng)真如此復(fù)雜,恐怕除了神異之外還真不可能有其他解釋了。
圖-[清]朱駿聲《春秋左傳識小錄》"為魯夫人"的古文樣式。
無論仲子的掌紋靈異與否,反正《左傳》是以靈異視之的。于是,"故仲子歸于我",這里的"歸"是出嫁的意思(Ⅳ),"我"是"我國",即魯國,因為《春秋》是魯史。既然有了老天爺?shù)那逦甘?,仲子姑娘后來也就順理成章地嫁到了魯國,作了魯惠公的女人,并為他生下了魯桓公?br />
(Ⅰ)《文心雕龍·總述》:今之常言,有文有筆,以為無韻著筆也,有韻者文也。
?。á颍╊櫻孜洹度罩洝肪矶?字"條:春秋以上言文不言字,如《左傳》"于文止戈為武","故文反正為乏","于文皿蟲為蠱",及《論語》"史闕文"、《中庸》"書同文"之類,并不言字。
(Ⅲ)楊伯峻:《論語譯注》,第224頁。
?。á簦清]洪亮吉《春秋左傳詁》:《詩》《毛傳》:婦人謂嫁曰歸。鄭元《禮記》注:歸,謂歸夫家也。虞翻《易》注:歸,嫁也。杜本此。
--且慢,前邊不是說過什么諸侯一聘九女和諸侯不再娶么,可仲子看來并非當(dāng)初隨同孟子姑娘一起嫁過來的呀?而且用了"歸"字,豈不是明媒正娶作夫人?
是的,前邊那些只是理論上的說法,現(xiàn)實和理論并不一定總是絲絲入扣的。而且,如果連諸侯再娶都能算是僭越禮制,那么魯惠公迎娶仲子恐怕比僅僅單純的再娶要過分多了。--事情的原委不見于《春秋》及三傳,而見于《史記·魯周公世家》,說魯惠公的嫡夫人沒有兒子,賤妾聲子生了個兒子,名叫"息",也就是后來的魯隱公,息長大之后,家長給他安排婚姻大事,迎娶宋國的姑娘。宋國姑娘到了魯國之后,魯惠公見她漂亮,便"奪而自妻之",把兒媳婦娶作自己的媳婦,自己由公公降格為新郎。(Ⅰ)
這種事情在春秋時代絕非一例,看似令人發(fā)指之極,大家肯定都在想:這個魯惠公實在是個荒淫無道的家伙。但是,事情還真不好說,因為司馬遷這段史料不知出處,《春秋》一經(jīng)三傳又全無此事,更沒說過魯惠公是無道之君,所以司馬貞在《史記索隱》里就曾經(jīng)表示過懷疑(Ⅱ),后世經(jīng)師和史家中的持懷疑態(tài)度的也不乏其人。再說,且不論司馬遷的史料來源究竟如何,單說魯惠公其人,實在是個很不錯的諸侯,不像是個能干出那種喪心病狂勾當(dāng)?shù)募一?。清人馬骕就持這種意見,認為《史記》的說法于理不合。(Ⅲ)
當(dāng)然,非要說這個情理的話,后世即便是唐玄宗那樣的皇帝,不也干出過類似的事情么。若論周代的主流婚姻觀念,李衡眉曾經(jīng)論說過"翁媳不婚"這一禁忌。李老師從《禮記·大傳》入手,指出其中所謂"男女有別"是指公公和兒媳不能結(jié)婚,媽媽和兒子不能結(jié)婚(Ⅳ),這一禁忌當(dāng)起源于輩行婚,即嚴格禁止相鄰輩分的人之間的性關(guān)系。在周代,不但實質(zhì)上的公公和兒媳不能結(jié)婚,就連名義上的公公和兒媳也不能結(jié)婚,比如《毛詩序》講到,衛(wèi)宣公犯了這個忌,有人就作了《新臺》一詩來諷刺他。(Ⅴ)
如果存在"翁媳不婚"這一婚姻禁忌的話,可想而知的推論就是:違禁婚姻所生下的兒子也很可能會受到大家的歧視。那么,聯(lián)系到魯惠公一家人,就算魯惠公活著的時候可以罩著仲子生的兒子(即魯桓公),但在他死后,魯國的公論恐怕很難認同魯桓公的吧?--這又可以向兩個方向作出推論:要么《史記·魯世家》里公公娶兒媳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要么魯桓公繼位的合法性一定會受到公論的質(zhì)疑。
但是,也許"翁媳不婚"的禁忌值得商榷,畢竟僅以《禮記》和《毛詩序》來論證春秋史實怎么說也還隔了一層。而反面意見雖然也沒有提出什么堅實的證據(jù),但也值得我們參考一下--童書業(yè)說即認為司馬遷的這個說法和春秋時代家長制家庭的婚姻狀況是吻合的,大約貼近實情(Ⅵ)。那么,如果童老師之說屬實(Ⅶ),這對司馬貞和馬骕他們來說還意味著這樣一個道理:人們對事情的判斷很難脫離"以今度古"和"以己之心,度人之腹"的心理陷阱,何況很多善惡之別都是隨著時代風(fēng)俗而風(fēng)吹幡動的,時人眼中的"禽獸不如"換到古代,或者換一個時間、地點,未必就不是自然而然、順理成章。
?。á瘢妒酚洝斨芄兰摇罚撼?,惠公嫡夫人無子,公賤妾聲子生子息。息長,為娶于宋。宋女至而好,惠公奪而自妻之。
?。á颍妒酚浰麟[》:索隱左傳宋武公生仲子,仲子手中有"為魯夫人"文,故歸魯,生桓公。今此云惠公奪息婦而自妻。又經(jīng)傳不言惠公無道,《左傳》文見分明,不知太史公何據(jù)而為此說。譙周亦深不信然。
(Ⅲ)[清]馬骕:《繹史》卷三十一:惠公,魯之令主?!妒贰氛f疑誣。
?。á簦┠缸硬煌ɑ榈那闆r,依李衡眉說:"周代是嚴格禁止母子通婚的。《禮記·曲禮》說:'夫唯禽獸無禮,故父子聚麀。是故圣人作,為禮以教人,使人以有禮,知自別于禽獸。'并把這一禁規(guī)從血緣關(guān)系上的母子推廣到名義上的母子,即不問生母或庶母,只要具備母的名分,兒子就不能與之通婚。如果違犯,就是十惡不赦,并用'烝'、'報'等字眼來譴責(zé)這類不軌行為。"(《周代婚姻禁忌述略》,《先秦史論集續(xù)》,第199頁。)但《禮記·曲禮》此說未必確實,大約是以漢人的道德觀來描述周人。依《左傳》,烝和報并不具有貶義,應(yīng)是一種古老婚姻習(xí)俗的延續(xù)。
?。á酰├詈饷迹骸断惹厥氛摷m(xù)》(齊魯書社2003年第1版),第203頁。
(Ⅵ)詳見:童書業(yè):《春秋左傳研究》第337頁。
?。á鳎┝硗獾囊庖娨埠苤档脜⒖迹热缰x維揚在《周代家庭形態(tài)》第77頁:有些學(xué)者每將文獻記載的許多確實屬于非婚男女性關(guān)系的現(xiàn)象,也看作是周代婚姻形態(tài)的表現(xiàn),這不能不說是方法上的失誤。例如,《左傳》襄公三十年載:"蔡景侯為大子般娶于楚,通焉。"有人便認為這是"與家長制家庭之存在有關(guān)。"其實《左傳》明說這是"通",即今之通奸,是非正常男女關(guān)系。這是任何時代都可能有的,與婚姻和家庭形態(tài)無關(guān)。
到這里還不算完,因為事情總還有另外的說法,《榖梁傳》就把仲子說成惠公的媽媽(也就是隱公和桓公的奶奶)而不是桓公的媽媽。有人認為這是無稽之談,比如童書業(yè);也有人力挺此說,比如清人劉逢祿。劉逢祿的《左氏春秋考證》是今文學(xué)派向古文學(xué)派的一次總攻,這先不必細表,單說眼前這個仲子問題,劉逢祿認為《左傳》的這段文字是劉歆為了使《左傳》看上去更像一本《春秋》的教輔而篡改過的(劉逢祿認為整個《左傳》到處都是劉歆動過的手腳),司馬遷寫《魯世家》的時候所采用的應(yīng)該是原版《左傳》,而作《史記索隱》的司馬貞卻依據(jù)篡改版《左傳》來懷疑《史記》,實在不該。而且,《史記》里也并沒有說那位宋武公之女叫做仲子呀。(Ⅰ)
?。á瘢清]劉逢祿《左氏春秋考證》:證曰:此篇非左氏舊文,比附公羊家言桓為右媵子、隱為桓立之文而作也,不知惠公并非再娶。經(jīng)云:惠公仲子。云:考仲子之宮,皆惠公之母,榖梁說是也?!遏斒兰摇吩疲夯莨辗蛉藷o子……《年表》:桓公母,宋武公女……。亦不云仲子。蓋太史公所見左氏舊文如此,劉歆等改左氏為傳《春秋》之書而未及兼改《史記》……
雖然時至今日,劉歆大規(guī)模作偽之說已經(jīng)不大有人相信了,但今文學(xué)家的很多意見仍有值得探究之處。仲子的謎團后文還會繼續(xù)論及,撲朔迷離之處還有很多。
聲子是魯隱公的生母,仲子是魯桓公的生母。仲子之稱并非謚號,而是像孟子一樣,"仲"是排行,表示她是家里的二女兒,"子"是娘家的姓--這回《左傳》有明文,說她來自宋國,是宋武公的女兒。
仲子的出生頗有幾分神異,小手上居然有"文",內(nèi)容是:"為魯夫人"。--我們不妨想像一下,一個小女嬰呱呱墜地,伸著小手,掌心四個大字:"為魯夫人",果然神異無比。再要注意的是:"為魯夫人"四個字意味著這只小手的主人將來要成為魯國國君的夫人(正妻)。
"有文在其手",據(jù)楊伯峻的解釋,"文"就是"字",在先秦的書籍里都是把"字"叫做"文"的,而我們現(xiàn)在所謂的"文字"最早則見于《史記·秦始皇本紀》中秦始皇瑯琊臺石刻"同書文字"。(Ⅰ)
那么,小女嬰的手上生來就有四個字,這可信嗎?
孔穎達雖是唐朝古人,卻很有唯物主義作風(fēng),認為"為魯夫人"的"為"字是《左傳》特意加的,并且,這種事《左傳》其他地方也有過記載,比如成季、唐叔手上就有"友"和"虞",但有個問題是:這些"魯夫人"什么的不會是后人常見的隸書,因為隸書起于秦朝末年,而考之石經(jīng)古文,"虞"和"魯"的寫法確有可能和某些比較特殊的掌紋相似,"友"和"夫人"大約也是同理。曾有前輩解釋這些靈異事件說"這就好像河圖洛書天神言語,真是天命",但這掌紋之事,只不過"像"是那么回事罷了。(Ⅱ)
--在這里,孔穎達和楊伯峻對"文"的解釋略有分歧。楊注釋"文"為"字",同一陣營里的古人我們還可以找來王充,他在《論衡·雷虛》里也持此見(Ⅲ)。而杜預(yù)和孔穎達都釋"文"為"紋理",并分析如下:"仲子手有此文,自然成字",這里"文"、"字"對舉,顯然不是同一個意思。
錢鐘書在《管錐編》里倒是很稱贊孔穎達的唯物主義作風(fēng),說他在這里把"文"釋為掌紋像字,比之王充要高出一籌,而且孔先生不大相信靈異事件,把《左傳》里許多神神怪怪、荒誕不經(jīng)的內(nèi)容盡量以常理解釋。(Ⅳ)
那么,誰的解釋對呢?
這倒并不關(guān)乎春秋大義,倒可以管中窺豹地從中看出三個問題:一是唐人的學(xué)風(fēng)已經(jīng)和漢人那種注重天人感應(yīng)、五行讖緯的調(diào)子不大相同了,二是治《左傳》的這一派要比《公》、《榖》兩家更趨樸素求實,至于第三,我們還可以從這個問題里邊看到一些字義的演變。
"文"字及其相關(guān)詞匯,往往古今意思變化很大,最早常常被用作"紋理"之意,這里仲子的掌紋之"文"就是一例,因此"掌紋"的規(guī)范寫法應(yīng)是"掌文",正如"紋身"的規(guī)范寫法應(yīng)是"文身",再有,唐詩里"文章片片綠龜鱗",這不是贊嘆某人的文章寫得好,而是在夸一把寶劍上的"花紋"--這是"文章"一詞在古人那里的常用意思。
?。á瘢畈骸洞呵镒髠髯ⅰ返?頁:文即字,而先秦書未有言字者。《周禮·外史》、《儀禮·聘禮》皆言名,《左傳》、《論語》、《中庸》并言文,以字為文,始于《史記》秦始皇瑯琊臺石刻曰"同書文字"。詳顧炎武《日知錄》及段玉裁《說文解字敘注》。
(Ⅱ)[晉]杜預(yù)/注,[唐]孔穎達/正義《春秋左傳注疏》:正義曰:……以其手之文理自然成字,有若天之所命使為魯夫人然,故嫁之於魯也。成季、唐叔亦有文在其手曰友、曰虞,"曰"下不言"為"。此傳言"為魯夫人"者,以宋女而作他國之妻,故傳加"為"以示異耳。非為手文有"為"字,故魯夫人之上有"為"字也。仲子手有此文,自然成字,似其天命使然,故云有若天命也。隸書起於秦末,手文必非隸書。石經(jīng)古文虞作▓,魯作▓,手文容或似之。其"友"及"夫人",固當(dāng)有似之者也。傳重言"仲子生"者,詳言之,與上重言"孟子卒"其義同也。舊說云:"若河圖洛書天神言語,真是天命。"此雖手有文理,更無靈驗,又非夢天,故言有若。另參:[清]劉文淇《春秋左氏傳舊注疏證》:文淇按:傳文"為魯夫人"上有"曰"字,則"為魯夫人"四字皆指手文?!妒酚洝つ瓯怼肤敾腹誓?,宋武公女,生手文為魯夫人,與《左傳》同?!墩x》之說非也。
?。á螅漢]王充《論衡·雷虛》:魯惠公夫人仲子,宋武公女也,生而有文在掌,曰"為魯夫人"。文明可知,故仲子歸魯。
?。á簦┰斠婂X鐘書:《管錐編》,第166-167頁:孔疏此解,又勝王氏一籌:王氏尚謂為"書",孔氏直斷言"手文"似書字耳??资嫌凇蹲髠鳌匪浬癞?,頗不信許,每釋以常理,欲使荒誕不經(jīng)者,或為事之可有?!?br />
還有前文見到過的,公羊家講殷商為"質(zhì)",周代為"文",是說殷商的風(fēng)俗制度較為質(zhì)樸粗疏,到了周代則禮樂大行,豐富細膩。孔子所感嘆的"文不在茲乎",其中這個"文"就是禮樂制度之謂。周禮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復(fù)雜,于是由此而有了"繁'文'縟節(jié)"。再有,現(xiàn)在我們夸一個人"文筆好",這"文"和"筆"在古代曾分別是韻文(文)和散文(筆)之稱。(Ⅰ)
楊伯峻訓(xùn)"文"為"字",這個說法來自顧炎武和段玉裁,顧炎武在《日知錄》里考證,春秋以前說"文"而不說"字",舉了《左傳》的兩個例子以及《論語》里的"史之闕文"和《中庸》里的"書同文"為證(Ⅱ)。但在這些例證里,《左傳》的創(chuàng)作年代雖然歷來爭議不休,但大體被認定為戰(zhàn)國,楊伯峻本人即將之推定在公元前403年之后,所以《左傳》兩例尚不足以證實春秋時的遣詞造句;而"史之闕文"歷來都堪稱《論語》當(dāng)中最難解的句子之一,其中的"文"字很難說就是"字"的意思;至于《中庸》的"書同文"那段,也不是春秋時代的作品。所以,顧炎武的這幾個例證沒有一個是牢靠的。
春秋時代"文"字的用法,可以稍稍參考一下《論語》。楊伯峻在《論語譯注》里已經(jīng)把這個工作梳理得很清楚了:"文"字在《論語》當(dāng)中總共出現(xiàn)過二十四次,意思共有六項,但沒有一個是"字"的意思,即便那句"史之闕文"的"文"字,楊伯峻自己的解釋也是"文辭"而非"文字"。(Ⅲ)
至此,孔穎達的意見略占上風(fēng),不過話說回來,他的唯物主義作風(fēng)也不是誰都認可的,清人朱駿聲《春秋左傳識小錄》還真把"為魯夫人"這四個字按古文的樣式給排出來了--掌紋若當(dāng)真如此復(fù)雜,恐怕除了神異之外還真不可能有其他解釋了。
圖-[清]朱駿聲《春秋左傳識小錄》"為魯夫人"的古文樣式。
無論仲子的掌紋靈異與否,反正《左傳》是以靈異視之的。于是,"故仲子歸于我",這里的"歸"是出嫁的意思(Ⅳ),"我"是"我國",即魯國,因為《春秋》是魯史。既然有了老天爺?shù)那逦甘?,仲子姑娘后來也就順理成章地嫁到了魯國,作了魯惠公的女人,并為他生下了魯桓公?br />
(Ⅰ)《文心雕龍·總述》:今之常言,有文有筆,以為無韻著筆也,有韻者文也。
?。á颍╊櫻孜洹度罩洝肪矶?字"條:春秋以上言文不言字,如《左傳》"于文止戈為武","故文反正為乏","于文皿蟲為蠱",及《論語》"史闕文"、《中庸》"書同文"之類,并不言字。
(Ⅲ)楊伯峻:《論語譯注》,第224頁。
?。á簦清]洪亮吉《春秋左傳詁》:《詩》《毛傳》:婦人謂嫁曰歸。鄭元《禮記》注:歸,謂歸夫家也。虞翻《易》注:歸,嫁也。杜本此。
--且慢,前邊不是說過什么諸侯一聘九女和諸侯不再娶么,可仲子看來并非當(dāng)初隨同孟子姑娘一起嫁過來的呀?而且用了"歸"字,豈不是明媒正娶作夫人?
是的,前邊那些只是理論上的說法,現(xiàn)實和理論并不一定總是絲絲入扣的。而且,如果連諸侯再娶都能算是僭越禮制,那么魯惠公迎娶仲子恐怕比僅僅單純的再娶要過分多了。--事情的原委不見于《春秋》及三傳,而見于《史記·魯周公世家》,說魯惠公的嫡夫人沒有兒子,賤妾聲子生了個兒子,名叫"息",也就是后來的魯隱公,息長大之后,家長給他安排婚姻大事,迎娶宋國的姑娘。宋國姑娘到了魯國之后,魯惠公見她漂亮,便"奪而自妻之",把兒媳婦娶作自己的媳婦,自己由公公降格為新郎。(Ⅰ)
這種事情在春秋時代絕非一例,看似令人發(fā)指之極,大家肯定都在想:這個魯惠公實在是個荒淫無道的家伙。但是,事情還真不好說,因為司馬遷這段史料不知出處,《春秋》一經(jīng)三傳又全無此事,更沒說過魯惠公是無道之君,所以司馬貞在《史記索隱》里就曾經(jīng)表示過懷疑(Ⅱ),后世經(jīng)師和史家中的持懷疑態(tài)度的也不乏其人。再說,且不論司馬遷的史料來源究竟如何,單說魯惠公其人,實在是個很不錯的諸侯,不像是個能干出那種喪心病狂勾當(dāng)?shù)募一?。清人馬骕就持這種意見,認為《史記》的說法于理不合。(Ⅲ)
當(dāng)然,非要說這個情理的話,后世即便是唐玄宗那樣的皇帝,不也干出過類似的事情么。若論周代的主流婚姻觀念,李衡眉曾經(jīng)論說過"翁媳不婚"這一禁忌。李老師從《禮記·大傳》入手,指出其中所謂"男女有別"是指公公和兒媳不能結(jié)婚,媽媽和兒子不能結(jié)婚(Ⅳ),這一禁忌當(dāng)起源于輩行婚,即嚴格禁止相鄰輩分的人之間的性關(guān)系。在周代,不但實質(zhì)上的公公和兒媳不能結(jié)婚,就連名義上的公公和兒媳也不能結(jié)婚,比如《毛詩序》講到,衛(wèi)宣公犯了這個忌,有人就作了《新臺》一詩來諷刺他。(Ⅴ)
如果存在"翁媳不婚"這一婚姻禁忌的話,可想而知的推論就是:違禁婚姻所生下的兒子也很可能會受到大家的歧視。那么,聯(lián)系到魯惠公一家人,就算魯惠公活著的時候可以罩著仲子生的兒子(即魯桓公),但在他死后,魯國的公論恐怕很難認同魯桓公的吧?--這又可以向兩個方向作出推論:要么《史記·魯世家》里公公娶兒媳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要么魯桓公繼位的合法性一定會受到公論的質(zhì)疑。
但是,也許"翁媳不婚"的禁忌值得商榷,畢竟僅以《禮記》和《毛詩序》來論證春秋史實怎么說也還隔了一層。而反面意見雖然也沒有提出什么堅實的證據(jù),但也值得我們參考一下--童書業(yè)說即認為司馬遷的這個說法和春秋時代家長制家庭的婚姻狀況是吻合的,大約貼近實情(Ⅵ)。那么,如果童老師之說屬實(Ⅶ),這對司馬貞和馬骕他們來說還意味著這樣一個道理:人們對事情的判斷很難脫離"以今度古"和"以己之心,度人之腹"的心理陷阱,何況很多善惡之別都是隨著時代風(fēng)俗而風(fēng)吹幡動的,時人眼中的"禽獸不如"換到古代,或者換一個時間、地點,未必就不是自然而然、順理成章。
?。á瘢妒酚洝斨芄兰摇罚撼?,惠公嫡夫人無子,公賤妾聲子生子息。息長,為娶于宋。宋女至而好,惠公奪而自妻之。
?。á颍妒酚浰麟[》:索隱左傳宋武公生仲子,仲子手中有"為魯夫人"文,故歸魯,生桓公。今此云惠公奪息婦而自妻。又經(jīng)傳不言惠公無道,《左傳》文見分明,不知太史公何據(jù)而為此說。譙周亦深不信然。
(Ⅲ)[清]馬骕:《繹史》卷三十一:惠公,魯之令主?!妒贰氛f疑誣。
?。á簦┠缸硬煌ɑ榈那闆r,依李衡眉說:"周代是嚴格禁止母子通婚的。《禮記·曲禮》說:'夫唯禽獸無禮,故父子聚麀。是故圣人作,為禮以教人,使人以有禮,知自別于禽獸。'并把這一禁規(guī)從血緣關(guān)系上的母子推廣到名義上的母子,即不問生母或庶母,只要具備母的名分,兒子就不能與之通婚。如果違犯,就是十惡不赦,并用'烝'、'報'等字眼來譴責(zé)這類不軌行為。"(《周代婚姻禁忌述略》,《先秦史論集續(xù)》,第199頁。)但《禮記·曲禮》此說未必確實,大約是以漢人的道德觀來描述周人。依《左傳》,烝和報并不具有貶義,應(yīng)是一種古老婚姻習(xí)俗的延續(xù)。
?。á酰├詈饷迹骸断惹厥氛摷m(xù)》(齊魯書社2003年第1版),第203頁。
(Ⅵ)詳見:童書業(yè):《春秋左傳研究》第337頁。
?。á鳎┝硗獾囊庖娨埠苤档脜⒖迹热缰x維揚在《周代家庭形態(tài)》第77頁:有些學(xué)者每將文獻記載的許多確實屬于非婚男女性關(guān)系的現(xiàn)象,也看作是周代婚姻形態(tài)的表現(xiàn),這不能不說是方法上的失誤。例如,《左傳》襄公三十年載:"蔡景侯為大子般娶于楚,通焉。"有人便認為這是"與家長制家庭之存在有關(guān)。"其實《左傳》明說這是"通",即今之通奸,是非正常男女關(guān)系。這是任何時代都可能有的,與婚姻和家庭形態(tài)無關(guān)。
到這里還不算完,因為事情總還有另外的說法,《榖梁傳》就把仲子說成惠公的媽媽(也就是隱公和桓公的奶奶)而不是桓公的媽媽。有人認為這是無稽之談,比如童書業(yè);也有人力挺此說,比如清人劉逢祿。劉逢祿的《左氏春秋考證》是今文學(xué)派向古文學(xué)派的一次總攻,這先不必細表,單說眼前這個仲子問題,劉逢祿認為《左傳》的這段文字是劉歆為了使《左傳》看上去更像一本《春秋》的教輔而篡改過的(劉逢祿認為整個《左傳》到處都是劉歆動過的手腳),司馬遷寫《魯世家》的時候所采用的應(yīng)該是原版《左傳》,而作《史記索隱》的司馬貞卻依據(jù)篡改版《左傳》來懷疑《史記》,實在不該。而且,《史記》里也并沒有說那位宋武公之女叫做仲子呀。(Ⅰ)
?。á瘢清]劉逢祿《左氏春秋考證》:證曰:此篇非左氏舊文,比附公羊家言桓為右媵子、隱為桓立之文而作也,不知惠公并非再娶。經(jīng)云:惠公仲子。云:考仲子之宮,皆惠公之母,榖梁說是也?!遏斒兰摇吩疲夯莨辗蛉藷o子……《年表》:桓公母,宋武公女……。亦不云仲子。蓋太史公所見左氏舊文如此,劉歆等改左氏為傳《春秋》之書而未及兼改《史記》……
雖然時至今日,劉歆大規(guī)模作偽之說已經(jīng)不大有人相信了,但今文學(xué)家的很多意見仍有值得探究之處。仲子的謎團后文還會繼續(xù)論及,撲朔迷離之處還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