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不同的被授權者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如果是企業(yè)內部培養(yǎng)的年輕人才,可以把他放到老板助理的位置上。在適當的情境下,可以適當放權給他。這樣做既能鍛煉人才,又可以控制風險,等到時機成熟,就可以全面授權。而對于那些空降來的高管,如果對其能力和為人還沒有足夠的把握,可以采取逐步放權的做法,慢慢建立起授權者和被授權者的信任。
原則二:事前控制
在授權之前,經理人必須確定雙方認同的、并用書面形式加以明確的責任、權力和利益關系。你授權給下屬多大的責任,也就要相應給他多大的權力和利益,并為其提供相應的人力、物力和智力支持。
另外,經理人要對授權可能帶來的不利后果有充分的預測,并設置叫停的底線,并要規(guī)定好授權者和被授權者的信息傳遞機制。古人說“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疑”的產生主要是因為信息不對稱,盡最大可能消除信息不對稱,也就是最大限度地消除了懷疑和戒備。授權還必須明確到具體的個人,不能含糊其辭,不能重復授權。同時,授權要將責任和權力一起交給下屬,授責不授權、授權不受責或事事插手,出錯又推卸責任的做法都是錯誤的。
原則三:責任主體在管理者
有很多授權失敗的管理者把責任一股腦推到被授權者身上,但真正的責任其實正是管理者自己。失敗的原因不外乎兩個:選人不當和監(jiān)控不當。既然授權,管理者就應當做好承擔結果的準備。例如,有的管理者為了以防萬一,會給自己留下一定的時間和資源,以備情況不妙時重新親自上陣。但采取這種“留一手”的做法,會使被授權者產生不被信任的感覺,影響雙方的合作。因此,采取完全放手還是“留一手”的做法,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把握。
鼓勵“內部跳槽”
近期,一家人力資源網站的調查顯示:60%受調查的白領有跳槽的念頭,其中“積累經驗,跳到更好的地方”和“學習更多東西”居跳槽原因的前兩位,分別占調查總人數的42%和40%。當然,想跳槽的白領中,有的為高薪,也有的為職位、發(fā)展或環(huán)境,這其中不乏企業(yè)的精英骨干,抑或潛在的核心員工。如果企業(yè)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培養(yǎng)起來的大量優(yōu)秀員工,紛紛選擇跳槽,那么對于企業(yè)來說,必然是巨大的損失,其實如何留住人才是每個企業(yè)的重要任務之一,管理者應當加以重視。我們不妨借鑒一下日本索尼公司的“內部跳槽制”,不僅可以留住人才,還可以把人才放在最合適的地位。
一天晚上,索尼董事長盛田昭夫按照慣例,走進員工餐廳與員工一起就餐、聊天,他多年來一直保持著這個習慣。他忽然發(fā)現一個年輕員工郁郁寡歡,滿腹心事,悶頭吃飯。于是,盛田昭夫就主動坐到這個員工對面,與他攀談起來。幾杯酒下肚,這個員工終于開口了:“我畢業(yè)于東京大學,有一份待遇十分優(yōu)厚的工作。進入索尼之前,我對索尼公司崇拜得發(fā)狂。當時,我認為選擇進入索尼工作,是我一生最佳的選擇。但是,現在才發(fā)現,我不是在為索尼工作,而是在為科長干活。更可悲的是,我自己的一些小發(fā)明與改進,科長不僅不支持,不解釋,還挖苦我、嘲諷我,說我有野心。對我來說,這名科長就是索尼。我十分泄氣,心灰意冷。這就是索尼?這就是我要的索尼?我居然放棄了那份優(yōu)厚待遇的工作來到這種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