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fā)生葉恒澍案后、向朝廷上奏前,阮元以鴉片貿(mào)易不能徹底禁絕,責任在于公行商人不遵守禁令為由,彈劾了當時的十三行總商伍敦元,并奏請摘去伍敦元的三品頂戴。由于阮元在上報程序上,先奏請?zhí)幚砦槎卦?,后上報葉恒澍案情,從而使得這兩件有關聯(lián)的事件,變成了兩不相干的事情。
行商成了禁煙不嚴的替罪羊。阮元彈劾行商首領伍敦元的理由,是行商代表政府直接與外國商人打交道,所以“洋商與夷人最為切近,夷船私帶鴉片,即能瞞臣等之耳目,斷不能瞞該商等之耳目”。
結果,伍敦元的三品頂戴被摘去。政府重申禁止鴉片,凡外船有運入鴉片者,人貨罰沒。
對于葉恒澍案引發(fā)出嚴厲的查禁鴉片行動,馬地臣后來寫道:“這個卑鄙的阿西(近來在澳門的主要煙販),已經(jīng)被判發(fā)配到冰天雪地的地方,但是他仍關押在此地的監(jiān)牢。他似乎曾向北京控告,暴露官吏的愛財和貪污,并拿出他幾年來向他們行賄的賬簿作為證明……盼望北京派遣一位欽差來審判這個案件?!边@次以彈劾伍敦元為序幕展開的查禁鴉片行動,在廣州禁煙和鴉片貿(mào)易史上影響深遠。1821年11月12日,以伍敦元為首的公行商人,向外國方面發(fā)出通告:停泊在黃埔的鴉片走私船只即刻退出,否則將報告官府;以后只有出具不裝載鴉片的甘結才對該船擔保,允許進行交易。
公行商人同時還告發(fā)了停泊在黃埔的四艘裝有鴉片的英國船“墨羅佩號”(Melope)、“胡蘭號”(Hooghly)、“尤吉尼亞號”(Eugenia),以及美國船“艾米利號”(Emily)。其中,前三艘船都與馬地臣有關。
四艘船緩緩開出黃埔,退到了伶仃洋上。從1821年起,以黃埔為中心的鴉片走私活動走向沒落,鴉片貿(mào)易進入一個新的時期――伶仃洋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