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艘軍艦被盧坤封鎖在了珠江,盧坤的底線已經(jīng)亮明。有病在身的律勞卑沒有任何辦法,渣甸和馬地臣也無計可施。充當律勞卑醫(yī)生的安德魯?江斯同勸他前往澳門,這樣至少對身體的恢復(fù)有益。14日,律勞卑通告所有在廣州的英國商人,他打算離開廣州。
5天后,律勞卑與行官舉行會談,渣甸、浩官、茂官均有出席。會談達成的協(xié)議是:律勞卑同意命令戰(zhàn)艦撤到伶仃洋,自己則向清朝申請通行證乘坐私船前往澳門。
26日,律勞卑與妻子、女兒在澳門會合。由于病情加重,兩個星期后,律勞卑不治而亡。
目睹了整個事件原委的美國商人亨特,后來在其《廣州“番鬼”錄》中寫道:“律勞卑勛爵閣下不答應(yīng)以行商來做與總督往來的媒介,而這卻是當時中外關(guān)系中唯一可以行得通的方式??偠讲荒苤梦磸U除的制度于不顧,也不能與任何外國代表作私人的接觸。如果要這樣做,必須由帝國政府特別授權(quán)。因此,全部的麻煩都是由于女王陛下的代表堅持要求總督做他所不能答應(yīng)的事而引起的,這樣自然便引出了這場律勞卑戰(zhàn)爭,或如當?shù)厝怂Q的‘律勞卑的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