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格魯夫
安迪·格魯夫1936年生于布達佩斯一個猶太人家庭。1960年從紐約城市大學畢業(yè),獲化學工程學士學位,1963年獲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博士學位。
1968年,格魯夫同集成電路的聯合發(fā)明者、Fairchild半導體公司的鮑勃?諾伊斯(BobNoyce),以及人們常常引用的“穆爾法則”的發(fā)明者戈登?穆爾(GordonMoore)一起,聯合創(chuàng)立了英特爾公司。1979年,格魯夫被任命為英特爾公司總裁,1987年升任首席執(zhí)行官。1997年他成為董事長兼首席執(zhí)行官,1998年辭去首席執(zhí)行官職務,2005年辭去董事長職務,保留高級顧問一職。
格魯夫1997年當選《時代》雜志“年度人物”,1998年獲美國管理協會“年度杰出管理”獎,2001年獲戰(zhàn)略管理協會“終身成就獎”。2004年,他被沃頓商學院提名為25年來最具影響力的商業(yè)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