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才”,亦即“復合型人才”未必帶來“高效率”。有時用“專才”要強于用“全才”。
“專才”,顧名思義,就是指“只會做一件事兒”的人,所謂“一招鮮吃遍天”;“全才”就是指“會做很多件事兒”的人,也就是我們經(jīng)常說的“復合型人才”(一般指“博而不精”之人。當然,也有“又博又精”之人,但實屬極少數(shù),甚至堪稱“異類”。)
用哪種人好?
首先,這要看情況,一般說來,最佳情況應該是(尤其是規(guī)模越大的企業(yè)越應該這樣):“全才”“專用”。就是說,人才,還是“復合型”的好,但最好固定在一個崗位上用。
但在現(xiàn)實生活中,大家往往會對“全才”有著過多的期待,甚至于接近“神話”。因此,我在此主要針對“復合型人才”的缺點進行剖析(但這并不意味著否認“復合型人才”的意義與價值)。
人們喜歡“復合型人才”的理由很簡單,也很合乎邏輯?!皬秃闲腿瞬拧笨梢蕴岣吖ぷ餍剩ㄊ裁椿顑憾寄芨桑?,也可以降低人力成本(雇一個人頂上三個人),因此,不喜歡這種人才的老板肯定是腦袋進水了。
但是,用“復合型人才”也會存在一個巨大的陷阱。那就是,“復合型人才”也是“人”,畢竟精力有限。他可能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到八成,而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到十成則絕無可能。然而,用“專才”則有可能大幅度提高或改善做事的效率與成果。比如,與一個“全才”相比,十個“專才”可能會把所有事情的效果提升到“九成”,這多出來的“一成”,將會成為企業(yè)異常寶貴的“生產(chǎn)力”與“競爭力”,這種競爭力所帶來的潛在收益,將會遠遠超過用“全才”不用“專才”而節(jié)省下來的成本。
“全才”還有一個弊病。因為“全”而不得不凡事“事必躬親”,而他的時間畢竟有限,這就會使他無暇他顧,疲于奔命,不得不把有限的時間平攤給太多的“事項”,使本來時間充沛的話可以做到十成的事情,也只能做到六、七成。最終搞到所有的事情都是不好不壞,不上不下,別別扭扭,死氣沉沉。這種情況給企業(yè)帶來的“生產(chǎn)力”的浪費也將是巨大的,所以是得不償失的。
由此看來,“?!币恍?,“閑”一些,也許也是一種高超的“用人之道”。而“滿負荷”、“全才”之類的想法在很多時候則很可能只是我們的“一廂情愿”,或者是自己給自己套上的“緊箍咒”而已。
所謂“先入為主”、“畫地為牢”說的可能就是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