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之品質
現(xiàn)代稅制來自于古典經(jīng)濟學家們創(chuàng)立的稅收原則,我們發(fā)現(xiàn),這些原則里都含有稅收道德的因素:如威廉·佩第提出公平、便利、節(jié)省的稅收三原則;亞當·斯密則提出公平、確實、便利、最小征收費的稅收四原則。
我們知道,亞當·斯密在寫作《國富論》的同時,還寫過另一本書,叫做《道德情操論》。學術界把它們并列為研究自由市場經(jīng)濟的經(jīng)典文獻,可是以往我們重視的只是前一本書,而忽略了后一本書。斯密是在跟我們說,市場經(jīng)濟是講道德的,稅收財政也不例外,所以他提出的稅收四原則帶有強烈的道德色彩。這以后,德國學者瓦格納又增加了一條稅收正義原則,認為征稅必須有合法依據(jù),必須以國民福利的增加為目的,而正義也是個道德的范疇。
談道德問題更是中國古代哲人的“拿手好戲”。中國人的一個傳統(tǒng)是不大善于講制度建設,比如法治、民主等,但在道德問題上的認識卻遠勝于西方思想家。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論語·衛(wèi)靈公》),這句話主要不是談個人修養(yǎng),而是針對統(tǒng)治者所說的,敦促統(tǒng)治者施仁政??鬃邮窃诟嬲]統(tǒng)治者們:你不愿做的,不要強迫你的人民做;你自己不愿意被奴役,就不要讓你的人民遭受奴役;你自己不愿意承受沉重的負擔,就不要讓你的人民被橫征暴斂。這就使治理一個國家?guī)в袕娏业牡赖律柿恕?/p>
《禮記》載,孔子和他的學生經(jīng)過一座大山,碰到一個婦女在路邊痛哭??鬃泳团伤膶W生子路去問一問她為什么哭,女人回答說:我的公公被老虎吃了,丈夫、兒子也被老虎吃了,我在哭他們。孔子問,既然他們都被老虎吃了,你為什么還在大山里呢?婦人回答說“無苛政”??鬃踊剡^頭對弟子們說,看到?jīng)]有,“苛政猛于虎”??!孔子這里說的“苛政”就是指苛重的稅收負擔。又如在《說苑·政理》里,魯哀公問政于孔子,子曰:“政有使民富”。哀公問怎樣才能做到民富呢?孔子的回答是:“省力役、薄賦斂,則民富矣”。哀公曰:“若是,則寡人貧”。子曰:“詩云:愷悌君子,民之父母,未見其子富而父母貧者也。”孔子的這些涉及稅收的言論都帶有強烈的道德色彩。
現(xiàn)實中,人們總是把稅收當做一種為政府服務的工具或手段,這不是一個完整的認識。稅收具有道德的要素,充滿道德的意蘊,稅收必須是符合道德的稅收。稅收與道德不僅不能分離,反而最應該相互交融、相互浸潤。
稅之公平
現(xiàn)代財政稅收理論中,稅收的公平原則被具體解釋為兩個概念:第一,橫向公平。納稅能力相同的人應該承擔相同的稅負。或者說,征稅前相同收入和福利水平的人,在征稅之后,他們的福利水平還應該是相同的;第二,縱向公平。納稅能力不同的人他們的稅負也應該有所不同?;蛘哒f,對福利條件不同的人必須區(qū)別對待,交不同數(shù)額的稅。
在我們的社會里,沒有誰會反對公平,但也沒有人能肯定地說出來,到底應該怎樣實現(xiàn)公平,一千個人可能有一千種看法,而且一般都會從個人利益出發(fā)考慮這個問題,尤其是稅收這樣專業(yè)性比較強的問題,分歧可能就更大。我個人認為以下的政策措施是不可或缺的:
——個人收入、性別、職業(yè)等條件相近的人,其所擁有的權利和所承擔的義務應當是相近的。
——有時候需要適當增加高收入者的稅負,通過轉移支付來支援低收入者。但只有必要的時候才這樣做。成熟的政策不是消極地消減高收入者的所得,而是設法積極地增加低收入者的所得。
——照顧低收入者。
——對弱勢企業(yè)的扶植應超過給予強勢企業(yè)的支持。
——政府須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水平,追求府民之間的“買賣公平”。
——公民在接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時,附設的條件應當寬松,即稅負應該較輕,如此就愈容易增加普遍的公平感;反之則反是。
——判斷某一稅收制度或政策公平與否,不僅要依據(jù)個人有無受到實惠或損失而定,還要看他人有無受到實惠或損失而定。
有人會問,稅收并不是一視同仁的,典型的如所得稅的超額累進征收,使市場主體的負擔差距拉得很開,有的負擔很重,有的卻只繳納很輕的稅甚至無須繳稅,這怎么解釋?實際上,稅收表面上這些歧視性的做法,依據(jù)的仍然是效率、公平和穩(wěn)定的原則,所謂“富者稅重,貧者稅輕甚至無稅”,不就是最大的公平嗎?
近年來,在二次分配方面,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旨在調節(jié)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措施,但已有的政策還是不夠。以我國個人所得稅為例,目前的稅制是分成11個類別分別征收,而起征點僅限于工資薪酬這一類,高收入者經(jīng)常并沒有承擔較高的稅負,中低收入者因而成為個稅的主要承擔者,這樣的稅收格局很難做到公平。未來的方向,應該是往綜合性所得稅制演變,就是把一個人所有的收入綜合起來,歸并到一個稅號下面,取得多少收入,在多少家銀行存了錢,統(tǒng)統(tǒng)都算在一起計算應納稅額。另外,現(xiàn)在一些企業(yè)主把自己的財產(chǎn)開始向下一代轉移,一些地方甚至出現(xiàn)了“少兒莊主”、“少兒企業(yè)家”,因為沒有遺產(chǎn)稅,也沒有贈與稅,就容易出現(xiàn)這種財富的代際轉移的局面。
社會貧富差距拉大的現(xiàn)實,使得我們不能再回避遺產(chǎn)稅和其他各種涉及公民個人財產(chǎn)的稅收問題,應該重新組合一下我們的稅收了。未來中國新型的稅收組合,應該是以所得稅為主體稅種,流轉稅退居其次,而且應該是由一系列輕型的稅收組成的一個完整的體系。在稅收領域,應提倡“公平優(yōu)先、兼顧效率”的理念和原則,這是由公共財政的性質所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