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還有一點和我們緊密相連的是個人所得稅。我每月被扣掉一千多,但是沒有享受到什么公民應有的權(quán)利。因為我沒有戶籍,孩子不得不在老家農(nóng)村上學,被限行的戶籍制度造成了人倫的悲劇。每年都有人大代表提議改革現(xiàn)行的所得稅制,好像也沒有任何效果。
李煒光:中國的個人所得稅都是2000塊錢扣除標準,起征點都是一樣的,但是各地收入水平和物價水平是不一樣的,中西部地區(qū)跟北京、上海怎么比?扣除額卻都是2000,就不能給地方政府或人大一點權(quán)力,比如給一個上下浮動的區(qū)間,讓地方自己有權(quán)決定該怎么征稅,不是更科學一點嗎?在北京這樣的城市,一個月過下日子需要多少錢,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小賬本:吃飯穿衣需要花多少錢,看病多少錢?孩子上學多少錢?贍養(yǎng)老人多少錢?房貸月供多少錢?購買電腦多少錢,大家算一算一個月在北京2000塊錢夠不夠?肯定不夠是不是?節(jié)衣縮食也不夠。大學生畢業(yè)生常被形容為“蟻族”、“月光族”,吃了飯,房租交了,收入也沒了,一點積累也留不下,中國未來的中產(chǎn)階級怎么形成?假定在北京3000到4000元能活一個月,好了,個人所得稅的扣除額是多少?2000。也就是說,你3000到4000元在北京才能過一個月,2000以上那一部分到3000、4000這個差距那是屬于你的必要生活支出,必要生活支出的部分卻要計稅,有一部分當稅交了。在稅收學上有個原則,征稅不能侵入居民的必要生活部分,老百姓過日子的錢是不能夠被征稅的,否則就屬于惡稅了,這是底線。
新京報:還有,我們的個人所得稅好像都是有去無回,不管物價上漲,也不管通貨膨脹,這是否合理?是否也需要改革?
李煒光:個人所得稅這么多年了實際上一直沒有作實質(zhì)性的改革,其調(diào)節(jié)貧富差距的效應一直很弱,甚至起反向作用。我國的稅后基尼系數(shù)甚至等于或大于稅前基尼系數(shù)就是證明。我有一個去加拿大留學的朋友,交了幾次稅,就趕上經(jīng)濟危機了,通貨膨脹加劇、物價上漲,大家普遍感受到生活的壓力。沒想到這時候加拿大政府開始退稅,他跟我說到這的時候幾乎喊了起來:真的退回來了?。∧弥@個錢都激動得掉眼淚了,說兄弟們,今天晚上去吃飯,我請客!他問我,知道為什么我這么激動嗎?我從來沒有體會過這種感覺啊,太奇妙了,天下哪兒有這種天下掉餡兒餅的事兒?我們習慣于讓交多少稅就交多少,至于自己能不能得到回報,或者好的公共服務很難說。那是國稅,咱老百姓怎能說三道四?我們中國人幾千年了,還從來沒有想到過,交出去的錢政府還能還回來?如果將來我們這也有這種機會咱們也嘗試一下,我想大家也會激動得掉眼淚。那就是一種久違了的做主人的感覺。當我為這個社會盡義務,當我有困難的時候,國家會想著我,這樣,家和國的心才會聯(lián)結(jié)在一起,每個人都是這個社會的主人,有每個小家的幸福才會有國家的富強。而不是成龍那首歌唱的那樣,把國擺在家的前面。
這就是王在法下的精神,稅收之上有法管著。哪怕你是國王,公民的財產(chǎn)未經(jīng)法定程序不能隨意動用,所謂“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說的就是這個意思。稅收的一系列制度規(guī)定(稅種、稅率、稅目等)和技術(shù)操作程序的前面,必須要設置一個前提,就是尊重納稅人的財產(chǎn)。我們沒見過有誰作出承諾來,一旦侵犯了公民的私人財產(chǎn)權(quán)會怎么樣,應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受到什么樣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