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凱歌說:“下午找魏武,晚上找王全中……另外,外調的同志今晚可能回來,明天上午開碰頭會?!?
下午兩點左右,魏武來到煙廠賓館會議室。
洪凱歌、陳廳兵、陳志勇正在聊天,魏武來了。大家彼此簡單打了聲招呼繼續(xù)聊天,這樣一聊就是一個多小時。陳志勇看了一下手表,提醒洪凱歌時候不早了。洪凱歌說沒事,還早。魏武問洪凱歌,開句玩笑可不可以。洪凱歌說可以。魏武說:“你們檢察院辦案是不是興詐唬?”
洪凱歌問怎么個詐法。
魏武說,他有幾個同學在市公安局和市中級人民法院上班。有一次他到市公安局同學那里去玩,正好碰上他們在審訊犯人。他看了一會兒,發(fā)現(xiàn)在搞詐唬。
接著他問洪凱歌,檢察院辦案是不是也搞詐唬。
洪凱歌沒有回答他,而是問他同學詐出名堂來沒有。
他說犯人根本不理睬,要是換上他也不會理睬。
等于告訴洪凱歌,他不吃那一套。
洪凱歌說:“你夠朋友,我們交個朋友怎么樣?”
魏武說不敢高攀。
洪凱歌問他是不是瞧不起他。
他說不是。
那就是朋友。
好。陳志勇和陳廳兵趁機起哄,祝賀洪處長和老魏成了朋友。
洪凱歌說:“既然我們是朋友了,那么在朋友面前不妨說點實話……辦案嘛,內查外調、詢問證人,詐唬也有必要。詐唬本身就是一種策略,我不知道你的同學是怎么個詐法,但我詐案有我的詐法……這里我講個小案子給你聽聽——有一個學院的食堂,經常不是少了魚肉就是少了面條米粉,大伙分析食堂有內鬼。司務長是個精細人,細心觀察,有一天晚上他發(fā)現(xiàn)一個炊事員把新買回來的菜刀用布一包塞進了剩菜桶。這個司務長看到后不動聲色,裝作不知道,讓他挑回去了。半個月后,司務長和總務處長突然把那個炊事員叫去,說有人檢舉他偷拿食堂東西,叫他照實招來。怎么招?由于偷盜的次數(shù)多,已記不清何年何月何時拿了什么東西……干脆死豬不怕開水燙,來個死不承認。司務長說有人一筆筆記在本子上,什么時間拿了什么東西,是怎么拿回家的,都寫得清清楚楚……要不跟他對質?那個炊事員軟了,只得交代全部問題——三年時間他一共作案37起。當然不止37次,是他交代了37次,每次交代都沒有菜刀,司務長說他不老實,叫他好好回憶……這個案就是典型的詐案,司務長之所以敢詐,是因為他有詐的本錢,也就是唯一掌握的偷菜刀事實。如果那個炊事員一開始就講了那把菜刀,司務長就詐不成,因為他沒有詐的本錢了。由于那個炊事員每次交代的都不是菜刀,因此司務長可以一直詐下去,直到他交代出菜刀為止……你說這種詐法可不可???算不算得上是辦案策略?……告訴你,我辦案就是這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