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機密
尊敬的馬林先生:
請允許我向您匯報一名囚犯的怪案。
該囚犯編號為RK-357/9。我們只能用這種方式來指代他,因為他不愿意提供自己的個人信息。
他于10月22日被警方拘捕。這個男人晚上——一個人,沒穿衣服——在××區(qū)鄉(xiāng)村的路上游蕩。
檔案室里所存指紋的比對排除了他犯過罪或參與過仍未破獲的案子。然而,他拒絕透露自己的身份,即便是在法官面前,也是不肯透露。于是,他被判了四個月零十八天的監(jiān)禁。
從進監(jiān)獄的那一刻起,RK-357/9囚犯就沒有表現(xiàn)出任何違紀的跡象,他總是很遵守監(jiān)獄里的規(guī)矩。另外,這個人個性孤僻,不太愿意與人來往。
也許正是因為這一點,沒有人注意到他的特殊行為,直到最近我們的一名獄警才發(fā)現(xiàn)。
RK-357/9囚犯用氈布擦拭與他有關的每一件物品,收集每天掉落的所有毛發(fā),把每次用的餐具和馬桶都擦得锃亮。
因此,我們面對的是一個有潔癖的瘋子,一個不惜一切代價避免留下“有機物”的人。
據此,我們懷疑RK-357/9囚犯參與過某些特殊的重大犯罪,他想阻止我們提取他的DNA以確認他的身份。
目標至今和另一個人共同待在一個牢房里,這個人自然有助于他混淆自己的生理痕跡。作為第一步,我們消除了這種混淆的條件,把他單獨關了起來。
我向您指出以上情況是想進行特別調查,希望在必要的時候,法院能采取緊急措施迫使RK-357/9囚犯進行DNA檢驗。
這是考慮到一百零九天后(3月12日),目標就要結束服刑。
此致
監(jiān)獄長阿方斯·貝倫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