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考狀元李洋的人生經(jīng)歷今年可謂大起大落。先是因為高考移民(差一個月未移滿兩年)的身份不準報考本科第一批高校,而與清華大學(xué)失之交臂;就在民間無比嘆惋乃至義憤、其本人亦準備復(fù)讀再戰(zhàn)之際,又被香港城市大學(xué)重金吸納。李洋的遭遇,引發(fā)了關(guān)于高考移民的大討論,論者莫不以為此乃當代產(chǎn)物,其實不然。人們不是喜歡以科舉類比高考嗎?科舉場上的這種做法比比皆是,只不過名詞不一樣而已,那時叫做“冒籍”,冒充籍貫。李洋是湖北人,為了高考而變身海南人,就屬于典型的冒籍。
《萬歷野獲編》之“科場”部分,有許多冒籍的記載,說明初“冒籍之禁頗嚴,然而不甚摘發(fā)”。許是問題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吧,代宗景泰四年(1453年)“順天舉冒籍者十二人”,禮部主事周骙請照例論罪,于是“已中式者斥不錄,未中式者終身不許入試”。這種處理旋即被認為過于嚴厲,又“令斥回者仍許再試”;其中一個叫汪諧的,在接下來的這科還順利考取了。大抵冒籍的人不少都是這樣,未必是沒有真本領(lǐng),而是要利用一下不那么公平的規(guī)則。嘉靖時的會稽陶大順,也是先冒順天籍奪了經(jīng)魁,“事發(fā)斥歸”,又在本土中了第四名。
明朝嘉靖年間還發(fā)生了這樣一件事,楊允繩糾劾胡膏之貪,反為所訐;結(jié)果楊允繩論死,胡膏升官。到隆慶時,胡膏事發(fā),楊允繩平反,而當楊之孫與胡之養(yǎng)子王國昌都中了萬歷戊子科(1588年)時,正義之士不干了,揪住的就是王的冒籍問題。他們說胡膏是余姚人,而王國昌成了徽州人,且此前王國昌曾“以余姚縣生員冒順天通州籍,名胡正道中式,已經(jīng)參論問革;今安得復(fù)冒徽州?”處理結(jié)果是王國昌“問斥如前”,還是回家待著。但王國昌不服氣,到京師據(jù)理力爭,云自己“既斥于順天之浙籍,再斥于應(yīng)天之徽籍;姓胡既不可,姓王又不容,則天壤之間,當置臣何所?”因為王國昌并非胡膏親生,又因為其人確實有才——“能頃刻成文數(shù)十篇,皆鋪敘可觀”,終于“許復(fù)試入會場”。單就籍貫問題而言,李洋與王國昌真有神似之處。倘若沒有被香港城大錄取,選擇復(fù)讀的李洋也將處于兩難境地:如果留在海南,明年高考他仍是移民身份;如回湖北,他則成為湖北的高考移民。
對冒籍者的處置,舊時當然并不僅僅不準再考那么簡單,以筆者所見而言,萬歷乙酉科(1585年)的做法最為酷烈。那是因為順天考生張元吉的投訴,查出共有浙江馮詩、章維寧等八人冒籍。有人說,張元吉是鄭貴妃的親戚,“又貴妃弟入闈不得薦,故以此修隙”。于是,辦事的人“未免迎合內(nèi)旨,處分遂爾過酷”。怎么處分的呢?馮、章二人“枷示順天府前”。這年冬天偏偏“凜冽倍?!?,二人“僵凍幾死”,賴同鄉(xiāng)沈繼山“以鄉(xiāng)曲憐之,倍予衣食,得不斃”。而沈繼山卻為此付出了貶去南京為官、降俸二級的代價。枷滿日,馮、章二人與其他六人“俱發(fā)為民,禁錮終身”,其中的史紀純之父被“革職閑住”,提學(xué)御史、正主考也受到了相應(yīng)處分。記載此事的沈德符也認為:“自來冒籍受法,未有此嚴峻且濫及者?!?/p>
國人原本是很注重籍貫的,韓昌黎、王臨川、嚴分宜、袁項城,從古到今,各色人等的籍貫往往還成為他們的別號。為什么要冒籍呢?沒別的,跟今天一樣,錄取資源的分布不均衡。看吳宗國先生在《唐代科舉制度研究》中考證的冒籍,能夠受到許多啟發(fā)。唐朝科舉,報名后先要由縣進行考試,然后再由州府考試,合格者始給予解狀,送尚書省。因為京兆(長安)、同州、華州(俱在今陜西境內(nèi))解送的錄取比例最大;而解送名單上列為前十名的,有時全部及第,一般也十得其七八,所以天寶(玄宗年號)后士子“莫不去實務(wù)華,棄本逐末”。務(wù)華中的一項,就是冒籍,不是那兒的人硬說是那兒的。韓愈感慨:“今之舉者,不本于鄉(xiāng),不序于庠,一朝而群至乎有司,有司之不之知宜矣?!彼?,下邽人(今陜西渭南)白居易,“始舉進士,與侯生俱為宣城(今安徽宣城)所貢”。據(jù)說蘇州人張籍,則為韓愈本人在徐州主試時所薦送。
“高考移民”委實是一項文化傳統(tǒng),這傳統(tǒng)所以無須弘揚而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在于產(chǎn)生這種現(xiàn)象的土壤——“配額”存在嚴重地區(qū)差異這個問題始終沒有得到改變。據(jù)海南省教育部門的統(tǒng)計,除北京、上海、西藏外,全國其他省市區(qū)都在向海南省進行“高考移民”,乃至每五個海南考生中就有一個是“高考移民”。人們選擇海南,在于那里的招生指標多,錄取分數(shù)低;當然,更在于其戶籍制度的寬松,北京的錄取條件更好,但一般百姓哪里擠得進去?
200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