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由蔡元培、蔣夢麟、胡適、任鴻雋、趙元任和顧臨、孟祿等人組成,因此胡適和傅斯年最后擬出一個具體方案,提請中基會討論通過。該方案的主要內容是:“中基會與北大每年各提出二十萬元,以五年為期,雙方共提出二百萬元,作為合作特別款項,專作設立研究講座及專任教授及購置圖書儀器之用。”胡適解釋說: “這個合作辦法的一個主要項目是設立‘研究教授’若干名,其人選‘以對于所治學術有所貢獻,見于著述,為標準’,其年俸‘自四千八百元至九千元不等,此外每一教授應有一千五百元以內之設備費’。研究教授每周至少授課六小時,并擔任學術研究及指導學生之研究工作。研究教授不得兼任校外教務或事務。”(同上,第501 頁)
據(jù)胡適日記記載,經過半年左右的反復商討,最后決定聘請十五人為研究教授。他們是:汪敬熙(心理學)、王守競(物理學)、曾昭掄(化學)、劉樹杞(化學)、馮祖荀(數(shù)學)、許驤(生物學)、丁文江(地質學)、李四光(地質學)、劉志揚(法學)、趙乃摶(經濟學)、周作人(文學)、劉復(文學)、陳受頤(史學)、徐志摩(文學)、湯用彤(哲學)。1948 年北大五十周年校慶時,胡適對蔣夢麟有過這樣的評價:“話說民國二十年(1931 年)一月,蔣夢麟先生受了政府的新任命,回到北大來做校長。他有中興北大的決心,又得到了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的研究合作費國幣一百萬元的援助,所以他能放手做去,向全國去挑選教授與研究人才。他是一個理想的校長,有魄力、有擔當,他對我們三個院長說:辭退舊人,我去做;選聘新人,你們去做。”(《胡適全集》第二十卷,第271 頁)辭退舊人是得罪人的事情。蔣夢麟勇于承擔此事,除了職責之外,還與他的人格追求有關。蔣復璁說,蔣夢麟是“以儒立身,以道處世,
以墨治學,以西辦事”(臺灣《傳記文學》第五卷,第二期第46 頁)。專門收集學者趣聞逸事的《學林散葉》有類似記錄:“抗戰(zhàn)中蔣夢麟當北大校長,曾說自己平生做事全憑三子:‘以孔子作人,以老子處世,以鬼子辦事。’所謂鬼子者,洋鬼子也。指以科學精神辦事。”(《學林散葉》第364 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年版)這里除了“抗戰(zhàn)中”三字尚可存疑外,其他內容無大出入。另外陳雪屏也說:“他尊重個人自由:凡個人行為之不涉及公眾權益者,他絕不過問或批評;凡他的同事在分層負責的范圍內所決定的事項,他從不挑剔或干預。他信服老莊的道理,對于屑細的是非之爭與成虧之辨看得很淡。因此他能夠超脫于復雜的人事糾紛之上。”(臺灣《傳記文學》第五卷,第一期第11 頁)難怪胡適要說,蔣夢麟是一個“有魄力、有擔當”的理想的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