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讓我聯想起近代哲學史中一度存在過的一對極其相關但又明顯不同的概念區(qū)分,那就是“道德哲學”(Moral Philosophy)和“倫理學”(Ethics)了。表面上看,這兩種關于人類實踐生活的哲學探究是沒有多大差異的,反正它們講的都是倫理道德,所以現代大學的哲學課也經?;煊眠@兩個名詞。同樣的理論,一會兒說是“倫理學”,一會兒又說它是“道德哲學”。
可是對于許多先哲而言,這兩個名詞卻有著微妙的差別。粗糙并簡單地講,“道德哲學”關心的是更一般更抽象的原理問題,比方說:“什么是‘善’?”,“道德律則應當如何證成?”以及“假如自由意志是虛幻的,人類還可以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嗎?”。至于“倫理學”,它的對象范圍就比較微觀比較具體了,例如18世紀德國哲學家鮑姆嘉登(Alexander Gottlieb Baumgarten)的《哲學倫理學》(Ethica Philosophica),里面談到的幾乎全是“如何控制我們的低級欲望”、“如何敬拜上帝”和“怎樣對付沉悶”等非常實際細碎的課題,和我們今天熟悉的倫理學很不一樣。
我假借這個區(qū)分,用來聯想《故事照亮未來——通往開放社會的100個觀念》的性質,把它界定為一部教人在這個政治秩序及社會環(huán)境急速變動的時代里,應當如何把握方向、如何沉靜思考以及如何穩(wěn)定心性的“倫理故事集”。
說到這里,我不得不再多說兩句有關政治與道德之關系的問題。首先,我們知道學術界曾經把道德排除在政治之外,純以實證的科學態(tài)度去研究人類的政治生活,并以之為政治學正宗。根據這種主張,我們不應該研究一個政黨的路線轉變算不算背叛,因為這是個無法得出客觀結論的價值問題;同樣地,我們也不必追問一個社會的政治秩序是否正常,因為它是個價值問題,不能用事實的調查與數據的分析去說明。根據這種主張,我們應該研究的是一個政黨的路線轉向的抉擇是否理性,它和其它政黨在下一盤怎么樣的策略棋局;根據這種主張,我們不用比較君主制與代議民主制的良窳,只要去描述它們的特色,分析它們如何成形如何衰亡便好。
一般認為,這個戰(zhàn)后以來的主流主張是要到了上個世紀的70年代才開始轉變。在那十年,以羅爾斯(John Rawls)為代表的政治哲學家把政治帶回到了哲學里面,也把哲學——尤其是道德哲學——帶回到了政治研究。于是大家重新開始質問一個怎么樣的社會才算得上是正義的社會,一個怎么樣的制度才能叫做正當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