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程莎莎打來這通傾述電話時,距離她的離婚已有兩年零4個月。
兩年的時間非但沒有治愈程莎莎的創(chuàng)傷,反而讓她的人生繼續(xù)在不同的感情漩渦里急速下墜。不知是對愛情太過灰心,還是太怕孤獨,離婚后的第一年,程莎莎開始盡情“享受男人”。每周從酒吧撿回三到四個男人變成了規(guī)定動作,游戲人生到了人盡可夫的地步,如此,程莎莎開始艷幟高揚。
2008年年末,程莎莎去了趟泰國PP島,回來的時候帶回一個小她5歲的中泰混血男孩。此男名為Tail,生就一雙桃花眼,左臂紋滿花樣,說一口極端古怪的語言(中、英、泰混雜)。更奇怪的是,程莎莎再次墮入愛河,并且一發(fā)不可收拾。
Tail迷戀賭博,一晚上可以輸出5000塊大洋,程莎莎掏信用卡取現為他填平賭賬。
Tail沉迷夜場,成天呼朋喚友豪飲到天明,自然又是程莎莎刷卡付款。
Tail喜好電子設備,程莎莎狂買PSP、IPOD、筆記本,只為讓心愛的Tail白天在家消遣。
……
這陣仗,如同包養(yǎng)小白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