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吃貨團”殺伐梁山雞,山藥尚未煲熟,表弟兩口子忽然于席間開戰(zhàn)。
我那弟媳婦生得面如滿月、膚若凝脂,賢良淑德,廚藝超群,又生有一枚長相極乖巧的大眼睛男孩,正是“三好媳婦”的代名詞。
不過正是這位好媳婦率先發(fā)難。
“哈,這么說你婚前買的那套房子現在是沒我的份兒啦?”
表弟趕緊搖手:“有你的有你的當然有你的,只不過房產證上沒寫你的名字而已。你看我一臉豬相,這輩子都會俯首聽命于老婆大人你,放心好了。”
表弟媳婦二度冷笑:“那萬一你心中嘹亮呢?搞不好明天你找個三兒,就改為唯她的馬首是瞻了。一轉身把房子賣了,我可一點招都沒有。”
表弟這下嚇到半死:“老婆你怎么了?平時你從來不會這樣兇的呀?”
我在一旁暗笑,哈,怎么了,這可不就是最近出臺的《新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惹的禍嗎?
婚前買房,房產證上寫一方名字的,房子就永遠屬于個人財產?;楹蠓蚱薰餐€貸的,離婚時按比例酌情給予賠償。
婚后父母給其子女買房,并在房產證上只登記一方姓名的,視為父母對其一方的贈與,屬于私人財產,另外一方想都別想。
解釋一出,眾多怨婦立時哭聲震天。
在中國有個不成文的規(guī)矩,婚前買房用于結婚的,大多是男方家庭,女方大多出錢搞裝修、買家具和電器。原本以為婚后8年轉為共同財產,就算離婚也不怕,一家分一半就好。不過現在夢想粉碎,原來這竟是白讓他睡了這么久。
這意味著,如果離婚,只要房產證上沒你的名字,你很可能落得個事實上的凈身出戶。
之前有個笑話:一富翁準備給太太買生日禮物,他說:“你可以在一條游艇和一架直升飛機之中選一樣。”太太想了想說,“我不需要這兩樣,我想離婚。”富翁愣了一下,說:“對不起,我還不打算送你這么貴重的生日禮物。”
現在讓我們穿越回到2011年7月之后的中國,我想,這個笑話恐怕沒法成立了吧。
現實如此骨感,怨婦只好低頭。沒辦法,新婚姻法當前,咱們更需要嘗試湊合著過。為了生活,為了不那么凄涼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