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序
本書共計(jì)二十二篇,不是我的自傳,而是我的回憶。
自傳(autobiography)與回憶(reminiscences)不大相同。自傳是正式的,回憶是隨便的。自傳注重年月,回憶可無年月。自傳整齊有序,回憶零亂瑣碎。換句話來講:自傳是教導(dǎo)后人的歷史,回憶是“款待”閱眾的雜文。
我年六十,生平所作所為,雖有滑稽可笑者或悲哀可泣者,然絕無與國家政事有關(guān)者,故無資格作一自傳以教導(dǎo)后人,只可寫些趣事以款待閱眾。
不論男女,不論貧富貴賤,到了花甲之年,總記得些關(guān)于一己的過去之事。倘然他們把那些記得的事情一一寫出來,必然有不少動人之處。乞丐討飯十年,必有他奇異的見聞。小販挑擔(dān)半世,也有他特別的經(jīng)歷。我的二十二篇,類乎乞丐的見聞,小販的經(jīng)歷。閱眾不必管我的身份,只要看我的故事。你們所得的結(jié)果,是二十二篇,每篇數(shù)千字的,并且每篇有一個中心的“寫實(shí)”小說。
自傳與回憶的作法,完全不同。作自傳者,一定要謹(jǐn)嚴(yán),不可馬虎;一定要板臉,不可滑稽。作自傳者,應(yīng)具有四種資格:(一)名望,(二)工作,(三)需要,(四)文章。他們在動筆之前,非先問自己四個問題不可:(一)我是不是聲譽(yù)卓著,大眾欽佩的人?(二)我一生所作所為,對于國家,對于人民,有何實(shí)益?(三)除了我的至親好友及子孫之外,我所作所為者,別人是否不可不知?別人是否急于求知?(四)我所寫述者,是否確切可靠?我的辭是否能夠達(dá)我的意?
我的回答,全屬否定。這四種資格,我一種都沒有。是故我不能作過去六十年的自傳,只可寫此二十二篇雜文。
本書的二十二篇,真是雜文! 其中大半是文言,小半是白話。內(nèi)容的混合,內(nèi)容的夾湊,一望而知。評論大家,或?qū)⒁浴皧A竹桃”之名,譏我的書。但我幼時不學(xué),長入“異”途,文既不文,白又不白——桃不成桃,竹不成竹——恐怕還不能收受這個雅俗兼具的花名。
民國三十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孔圣誕日 周越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