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勇原流記
彭洋中
湘鄉(xiāng)踞湘江上游。地廣而沃。中歲委積鱗比。民間正供之賦。向由書吏攜串票赴鄉(xiāng)征。日久弊滋。需索重沓。民不能堪。激為抗欠之計(jì)。其俗又剽悍。斂錢拜會(huì)。歲以為常。道光末年。糾眾積六七萬。為首匪類。踞山依箐。立巢窟。焚掠擄殺。無處無之。被害之家。駢詞上愬。絲棼苦不能治。三十年。粵西金田釁作。 上命前任云貴總督林則徐經(jīng)略之。道卒。又以 命前任兩江總督李星沅。亦遽卒于軍?;涃\勢(shì)日熾。湘鄉(xiāng)會(huì)匪通焉。將借口錢漕。以發(fā)大難。都人士罔知所措?;?yàn)獒惚苡?jì)。不能徙者。則約數(shù)百人赴告各大吏。謂寇賊之患。百萬甲兵制之于后而不足者。一二循吏弭之于先而有余。請(qǐng)以賢能縣令往。巡撫駱秉章署布政使春熙皆頷之。然計(jì)吏。罕勝其任者。擇尤遣之。則又胥視為畏途。相顧繭足。曰吾官可劾罷。軀命殊未遽捐也。用是擬委十?dāng)?shù)輩。咸固辭。事勢(shì)迫不可復(fù)待。時(shí)清江朱孫詒。卸署長沙縣事甫月余。又已奉部咨允補(bǔ)酃縣令。按省例。皆不得遽委他缺。湘人知其賢且能也。相率遮大吏輿。乞借寇。秉章語屬僚曰。誠知非朱令不可。第違省例。而強(qiáng)以人人所不欲。乖護(hù)惜吏才之意耳。春熙曰。是可以忠義動(dòng)也。因促召朱令至。則長揖以顧全局懇。孫詒受命無難色。其捧檄往。則是年十月初二日也。孫詒未任之先。鄉(xiāng)民集數(shù)千人城中。環(huán)縣令署。噪聒錢漕事。聞孫詒至。喙頓息。孫詒下令曰。胥吏濫索。誠病民。然新漕伊邇。驟改章恐弗及。其各歸。來年當(dāng)為若盡剔朘削弊。敢胥動(dòng)浮言者。罪不赦。會(huì)匪擾閭里。爾切近災(zāi)也。亟縛獻(xiàn)。毋少延。眾唯唯。遂散。是月半。有以盜魁陳勝祥劉福田彭明新來獻(xiàn)者。訊得實(shí)。并寘諸法。自是縶賊之索。日相屬于道。邑中狐狖嗥嘯。為之稍戢。訪紳士之賢者。知廩餼生羅澤南諸生王文士劉蓉康景暉其人。明年。咸豐改元。 詔舉孝廉方正。以羅澤南應(yīng)。二月??h試士。拔劉蓉冠其曹。旋集諸紳議改錢漕法。悉去浮勒。務(wù)便民。嚴(yán)治舞弊桀黠吏。湘人大愉。湘鄉(xiāng)書吏最狡惡。令或稍閑以法。輒多方誣去之。王悉其狀。密舉以聞。請(qǐng)預(yù)防。四月初八日。孫詒巡鄉(xiāng)至三坊萬貫亭。紳民迎謁。王預(yù)焉。與語移時(shí)。屬詣署襄公務(wù)。隨抵三十五都洪山殿??稻皶熢勓?。談竟夕乃返署。當(dāng)是時(shí)。大學(xué)士賽尚阿都統(tǒng)巴德清達(dá)洪阿奉 命剿粵西賊。孫詒召諸紳謂之曰。防患未然。古之善教。今粵賊洪秀全等勢(shì)張甚。未易遽殄。若北竄由恭城灌陽而全州。則永郡之東安界。由陽朔臨桂而靈川。則寶郡之新寧界。皆毗連邵陽。湘鄉(xiāng)固邵陽接壤也。計(jì)程不數(shù)日。賊可及吾境。人以為患在隔省。吾視之猶肘腋耳。官軍布守沖要不能。團(tuán)練鄉(xiāng)兵。差足衛(wèi)閭閻。及今不理端緒??謧}卒措置難也。王曰。請(qǐng)自隗始。爰創(chuàng)具規(guī)約。曉諭于三坊倡之。余四十七都亦次第行。
時(shí)洪逆困守永安。官軍十余萬。繞之四。不惟楚省無風(fēng)鶴警。即粵西諸郡邑。亦猶晏然太平。是以示諭團(tuán)規(guī)。概不及旗幟隊(duì)伍刀矛鎗字。恐駭觀聽也。未幾。湖廣總督程矞采得 旨防湖南邊。將督師次衡州。孫詒欲于其過境也。縷陳團(tuán)練策。請(qǐng)飭通行。而總督方謂賊焰易撲。勿庸為此迂遠(yuǎn)謀。勞民傷財(cái)。無益至計(jì)。孫詒之說不得入。七月。邑之二十五六七都三十五暨四十都會(huì)匪同時(shí)驟起。出抄搶。四十都職員李耕亭家。被禍尤烈。孫詒遣劉蓉康景暉號(hào)召團(tuán)練。親往捕治之。會(huì)匪拒捕。銃彈傷孫詒。準(zhǔn)及手足。輿夫丁役負(fù)創(chuàng)者數(shù)人。詰旦。孫詒裹創(chuàng)大集團(tuán)丁。圍攻賊渠熊聰一于湖洞?;鹌鋸]。擒賊目王祥二及其伙數(shù)人。熊聰一棄湖洞奔八十里。潛伏楊家灘。謀遁出境。團(tuán)長蕭積惠購獲之。王亦會(huì)團(tuán)于三十五都助捕。獲賊頭目百余人。檻送總督行營究治。計(jì)前后就捕者七百有奇。孫詒以內(nèi)匪不靖。則外患無自防。益與王康景暉諸人。講求團(tuán)練緝捕法。網(wǎng)山搜谷。梟鷙為空。二年二月。洪逆挈其黨楊秀清蕭朝貴石達(dá)開等。突永安圍。走臨桂。攻省城。銳首北向。孫詒謀諸王康景暉曰。衡永駐重兵。寶慶有副將領(lǐng)兵協(xié)郡伯守。賊必不敢往。由東安搗虛而來。吾湘鄉(xiāng)正當(dāng)其沖。團(tuán)丁未習(xí)戰(zhàn)。不值一吷。非可遂恃無恐也。吾欲選勁卒分布要隘。當(dāng)前鋒。以團(tuán)丁綴其后。助聲勢(shì)。兩君以為何如。皆對(duì)曰。此萬全策也。遂募敢死士。日訓(xùn)練。四月。全州陷。戒益嚴(yán)。賊睨湘鄉(xiāng)有備。繞竄陷道州。陷江華永明桂陽郴州。七月。王等偕文士易良干各集團(tuán)數(shù)百人。造縣聽調(diào)。命分三營。易良干領(lǐng)中營。王領(lǐng)左營。武生楊虎臣團(tuán)長王開化張運(yùn)蘭隸焉。康景暉領(lǐng)右營。以諸生羅信南綜理三營糧糈。謝邦翰偫兵械??h學(xué)兩司教官并廩餼生魏萬杰等。分投勸捐助以濟(jì)軍食。事當(dāng)創(chuàng)始。驚世駭俗。前此團(tuán)練甫倡。舉邑紳耆庭諍已屢。迨是益嘩然。有怨詈者。有揶揄者。有謂寇賊可冀其不來。練卒必不能不生事者。孫詒親若友進(jìn)諫曰。眾口囂囂。姑已之以息謗。若何??軐⒅炼鴶棵裨埂7怯?jì)也。答曰。愚民偷旦夕安。忘巨禍。猶赤子有疾??嗨庰D號(hào)耳。茍且徇之。安用父母為。遂不聽。有挺身向康景暉吧呀忿爭(zhēng)。斥以首禍者。孫詒召其父責(zé)之曰。爾子敢復(fù)爾。將寘重典。為沮撓公事戒。復(fù)飭緝妄議者數(shù)人。薄懲之。事乃定。是月。羅澤南來。命易良干奉以中營事。而己副之。時(shí)洪楊諸逆犯長沙。警報(bào)日數(shù)至。二十九日夜。言賊至江車。距邑城七十里。商民驚擾鼎沸。練卒亡去者十之八九。厥明。偵知其非。稍稍復(fù)集?;蛞詾檠浴O詒曰。始事固如此。無足為。乃皆召而語之曰。古來良將。功名赫赫于后者。其初皆未嘗不畏怯。惟一經(jīng)畏怯。膽即漸以老練。故名卒成。今爾輩虛驚。宜自笑。且自懲也。越數(shù)日。又謂之曰。凡臨戰(zhàn)陣。避死反死。舍死殺賊則必生。爾輩當(dāng)念人無壽夭。咸有死期。死于牖下。何如馬革裹尸耀來世。以此熟自計(jì)。遇賊自勇氣百倍矣。練卒環(huán)聽。若頓悟。孫詒馭兇暴尚嚴(yán)。而拊循士民。則厚獎(jiǎng)其能。徐勉以所不逮。不求備。不務(wù)速成。告諭懃懇。善開發(fā)人志意類如此。人所以樂為用而造就多。
八月。長沙賊圍仍未解。孫詒令王將其眾出駐馬鋪。康景暉駐辰前鋪。舉人趙煥聯(lián)領(lǐng)團(tuán)丁駐道林。相犄角。伺賊至迎擊。羅澤南易良干防衛(wèi)縣城。先是孫詒以臨敵制勝。首在士卒一心。次則布隊(duì)森肅。因推古人陣法用意所在。制為起伏分合周阹獵逐之式。于王之行授焉。王到防。日日按式操演不稍間。兩營踵之。湘軍紀(jì)律自此始。既而又令附郭三坊三都。比戶選練。為城保障。令城內(nèi)立八團(tuán)。團(tuán)總各一人。每團(tuán)選壯丁二百。共一千六百人。分為八班。孫詒每日凌晨起。率其一。更迭赴各都坊會(huì)操。凡步伐止齊之法。刀矛槍之用。皆躬示其狀。俾模式焉。操畢。輒引一隊(duì)至前。面語以忠義之教。勛賞之榮。勇怯死生之理。口指手畫。無異授徒。雖舌焦吻燥。不憚勞也。當(dāng)其創(chuàng)設(shè)三營也。營僅三百六十人。至是增至八百人。合諸城內(nèi)八團(tuán)。附郭六都坊。暨其余四十二都團(tuán)練。習(xí)技擊嫻隊(duì)伍者。綜計(jì)約十?dāng)?shù)萬。九月。劉蓉來。立連坐法。一人怯退。同伍罪均。令各團(tuán)練自具狀為憑執(zhí)。人皆指天日誓。孫詒乃諏吉椎牛饗士。率諸紳縣庭同嚼飲。萬眾歡騰。始儼然有親上死長之意矣。邑之十八都。地名壺天者。聚眾應(yīng)洪逆。孫詒率易良干羅信南馳往掩捕。一鼓蕩平。王請(qǐng)?jiān)?。練卒可用矣。愿以一旅援長沙。殄茲寇。孫詒壯之。令率所部往。十月十九日達(dá)行省。賊已他竄。怏怏而回。洪逆旋破岳州。圍武昌。大兵咸逐賊上。諸郡縣土寇起。邑之賽田楊家灘匪類漏網(wǎng)者亦蠢動(dòng)。孫詒率羅澤南劉蓉往平之。至是署事期滿。將瓜代。澤南與諸紳詣大府留。其時(shí)張亮基撫湖南。湘陰左宗棠襄事其幕。謂澤南曰。湘潭避兵僑君邑者。皆謂邑團(tuán)軍近數(shù)十萬。能調(diào)省資保衛(wèi)否乎。澤南曰可。十一月。張亮基寓書孫詒。屬選千人往。不以檄而以書。重禮孫詒也。孫詒將親行。謀與偕者。羅信南請(qǐng)往。澤南以親老辭。王亦辭。孫詒謂澤南曰。君孝廉方正也。事親誠先務(wù)。然境土若不靖。將負(fù)父母逃之荒外乎。抑聽其引頸膏賊刃乎。澤南無辭。又謂王曰。湘鄉(xiāng)團(tuán)練成。君實(shí)其勛首。今大府調(diào)練卒。咸屬望君。奈何反卻顧辜眾望乎。世變方亟。志士有為之時(shí)。守此不去。以待科舉。毛錐子將笑人也。皆應(yīng)曰。愿如命。于是王以三百六十人先發(fā)。十二月三十日?qǐng)?bào)至。孫詒督同澤南信南以七百二十人繼之。劉蓉隨。明年正月初八日亦報(bào)至。至之日。張亮基已擢湖廣總督去。潘鐸嗣為巡撫。命長沙守倉景愉點(diǎn)驗(yàn)焉??へ┐积g代之行。事畢。言于景愉曰。乃今見亞夫細(xì)柳軍矣。曩昔霸上棘門兒戲者爾。月杪。孫詒歸自長沙。二月。衡山縣草市賊起。王奉大府檄。以所部往擊。悉就殲。四月。安化縣藍(lán)田賊起。孫詒奉大府檄。以羅信南謝邦翰隨麾蓋往擊。若伐槁薪焉。五月。孫詒解湘鄉(xiāng)縣事。洪逆之攻武昌也。陷之。由是闖漢陽。躪蘄黃??顸蓝鴸|。九江池州安慶太平諸郡。相繼不守。遂入江寧。據(jù)為偽都。分其黨俶擾江西行省。
湖北按察使江忠源奉幫辦軍務(wù)之 命。將趨鄂中。聞南昌警告。順道馳剿。兵寡賊眾。書抵曾國藩請(qǐng)?jiān)?。國藩方駐長沙幫辦團(tuán)防。商諸復(fù)任巡撫駱秉章曰。營兵疲。不如鄉(xiāng)勇健。能戰(zhàn)。令朱牧提湘勇赴援。其可乎。孫詒是時(shí)已擢任郴州也。秉章然之。遂以孫詒統(tǒng)援軍奏。孫詒令羅澤南領(lǐng)中營。餼生李杏春團(tuán)長李續(xù)宜佐之。易良干領(lǐng)前營。團(tuán)長羅信東佐之。謝邦翰領(lǐng)右營。團(tuán)長李續(xù)賓佐之??稻皶煪?dú)領(lǐng)左營。楊虎臣獨(dú)領(lǐng)后營。羅信南領(lǐng)親兵。王留剿郴桂土寇。六月遄發(fā)。候補(bǔ)道夏廷樾庶常郭嵩燾偕行。七月十九日。師次南昌。二十四日。與賊交綏永和門外。大敗之。謝邦翰易良干羅信東窮追至江湄。奪賊舟被戕。孫詒哭之慟。以李續(xù)賓代領(lǐng)右營。羅信南兼領(lǐng)前營。吉安故多盜。聞南昌被圍。豎旗友。忠源暨巡撫張芾在籍尚書陳孚恩慮其與粵逆合。奏令孫詒扼樟樹鎮(zhèn)。斷賊勾結(jié)。遣候選教諭劉長佑隸指麾。孫詒到鎮(zhèn)。以長佑與羅澤南李續(xù)賓等偏師搗吉安。掃滅土寇。八月二十三日。南昌遂解嚴(yán)。江西全省以次戡定。湘勇凱旋。忠源本國藩門下士。喜湘勇精銳。疏言國藩有湘勇六千余?! ∩闲胖?。始命國藩帥以援鄂。國藩既得 旨大募湘勇。盡調(diào)孫詒所部將士為東征計(jì)。忠源撫皖。又馳疏調(diào)孫詒。以秉章奏留。乃止。四年二月?;浄松细Z。國藩命羅澤南李續(xù)賓防剿衡永郴桂。以固后路。自將王等水陸軍萬余人東下。三月。至岳州。遇賊。軍盡覆。歸咎王。將罪焉。左宗棠言于秉章。力保全之。使屯郴桂。召羅澤南李續(xù)賓還長沙。規(guī)進(jìn)取。國藩曰。湘勇恐不足以戰(zhàn)也。宗棠曰。勁旅也。殺賊多矣。奚不足。四月。孫詒署理寶慶府事。國藩于七月整旅復(fù)東下。羅澤南李續(xù)賓等。所向摧靡。迭克岳州武昌漢陽蘄黃各城。六月粵逆復(fù)犯江西。巡撫陳啟邁疏乞 命孫詒率羅澤南往援。秉章以孫詒方???。澤南業(yè)東下。奏覆。十二月。國藩督師湖口。又?jǐn)】?。武漢兩郡重陷。國藩收拾潰卒。退屯九江。羅澤南李續(xù)賓以其間入江西。剿廣信饒州踞賊。五年。戰(zhàn)于弋陽大捷。戰(zhàn)于信州亦大捷。廣饒一路告廓清。俄以國藩命回軍武昌。逆賊復(fù)狼奔豕突。江西全局糜爛。
六年四月。 廷旨命孫詒帶湘勇應(yīng)援。秉章以部曲已散于湖北江西各營。一時(shí)難以復(fù)集之言奏覆。孫詒誠明強(qiáng)毅。知治體。習(xí)勤勞。又深得士民心。楚省倚以為重。僉不欲其遠(yuǎn)違。兩年前南昌之役。楚中稍有警報(bào)。即共引領(lǐng)望孫詒歸。故他省奏調(diào)。大府體士民意。輒弗遣。然其所練湘勇。旌旗天下。將才之被陶鑄成者。王羅澤南李續(xù)賓其最著也。澤南旋中死武昌城下。李續(xù)賓挈其弟續(xù)宜接統(tǒng)全軍。于是年十一月。再收武昌漢陽。八年四月。克九江。提兵皖疆。連下潛太桐舒四城。十月初十日戰(zhàn)沒。王之于役郴桂也?;謴?fù)東安郴州共十余城。軍麾直指粵東西界。驅(qū)虺蝮而斃諸其穴。六年九月。轉(zhuǎn)戰(zhàn)岳州。除崇陽通城各劇賊。七年。徇江西吉臨諸郡。禽狝草薙。八月。棄諸軍長徂。王開化張運(yùn)蘭趙煥聯(lián)楊虎臣繼之。戰(zhàn)功并卓卓著。又有團(tuán)長蕭啟江蔣益澧劉岳昭者。啟江先隸羅澤南營。益澧隸王營。岳昭又隸啟江營。厥后均別將遏巨敵。為 朝廷分一面憂。自咸豐三年迨今。文則督撫而下。武則提鎮(zhèn)而下。自湘勇中來者。更仆未易悉數(shù)矣。駱秉章疏薦孫詒云。湘軍樸勇敢戰(zhàn)。由該員辦團(tuán)而起。豈虛語哉。然孫詒以湘勇故。幾覆其宗。咸豐五年。逆首石達(dá)開寇江西。甫至瑞州。榜曰。三百里內(nèi)外有匿清江朱氏族屬一人者家駢誅。導(dǎo)使逃及知其逃匿所在不報(bào)者亦然。既抵清江。又勒邑人縛送孫詒親屬。否則盡城屠。蓋以其練勁旅。支拄東南。俾不得逞為憾也。幸賊中有感孫詒忠義者。輾轉(zhuǎn)為緩頰。乃免于難。然生產(chǎn)則以是蕩然矣。
湘鄉(xiāng)昭忠祠記
曾國藩
咸豐二年十月?;涃\圍攻湖南省城。既解嚴(yán)。巡撫張公亮基檄調(diào)湘鄉(xiāng)團(tuán)丁千人至長沙。備防守。羅忠節(jié)公澤南王壯武公等。以諸生率千人者以往。維時(shí)國藩方以母憂歸里。奉 命治團(tuán)練于長沙。因奏言團(tuán)練保衛(wèi)鄉(xiāng)里。法當(dāng)由本團(tuán)醵金養(yǎng)之。不食于官。緩急終不可恃。不若募團(tuán)丁為官勇。糧餉取諸公家。請(qǐng)就現(xiàn)調(diào)之千人。略仿戚元敬氏成法。束伍練技。以備不時(shí)之衛(wèi)。由是吾邑團(tuán)卒號(hào)曰湘勇。三年春。平土寇于衡山。破逆黨于桂東。其夏?;涃\圍江西省城。國藩募湘勇二千楚勇一千。羅忠節(jié)公輩率之東援。初戰(zhàn)失利。營官謝邦翰易良干等殉難。湘勇之越境剿賊。將領(lǐng)之力戰(zhàn)捐軀。實(shí)始于此。余聞而悼之。議立忠義祠于縣城。祀湘人與于南昌之難者。其冬。余奉 命籌備舟師。乃募湘勇水陸萬人。明年率之東討。岳州之役。陸兵敗挫。雖旋有湘潭之捷。而湘士中熸。既而整軍再出。羅公暨李忠武公續(xù)賓率湘勇以從。于是大雋于岳州。克武漢。下蘄黃。破田家鎮(zhèn)。復(fù)江西弋陽信州寧州。又以其間由江還鄂。掃蕩支縣。再克武昌省會(huì)。咸豐五六年間。羅李湘勇之名震天下。而王壯武公與劉武烈公騰鴻蕭壯果公啟江暨巡撫蔣公益澧。皆提湘勇。征戰(zhàn)湖北江西廣西廣東等省。所在有聲。然羅公王公劉公遂以六七年間。先后徂謝。而將士傷亡者滋益多。前所議建之忠義祠。規(guī)制隘庳。不足以嚴(yán)典祀。咸豐八年秋。國藩乃與李公具疏會(huì)奏。請(qǐng)立昭忠祠于湘鄉(xiāng)。令有司春秋致祭?! √熳釉S之。吾邑軍士。沒有余榮已。未幾而舒城三河之難作。李公殉節(jié)。部下死者殆六千人。國藩私憂。以謂湘中士氣??植粡?fù)振。其后李公之弟勇毅公續(xù)宜。重輯部曲。轉(zhuǎn)戰(zhàn)皖北。張忠毅公運(yùn)蘭及唐總?cè)至x訓(xùn)輩之師。轉(zhuǎn)戰(zhàn)皖南。而吾弟國荃。遂以湘士克復(fù)安慶金陵兩省。蔣公暨楊公昌浚亦用湘人平浙江伐福建。張忠毅公復(fù)戰(zhàn)沒于閩。東南數(shù)省。莫不有湘軍之旌旗。中外皆嘆異焉。其西北諸道。則提督劉君松山追逐捻匪于河南山東直隸。征叛回于陜西甘肅。而按察使陳君湜防守山西。其西南諸道。則蕭壯果公率師入蜀。而巡撫劉公蓉屢平蜀寇??偠絼⒐勒阳咧T湘軍又自蜀而南入黔西入滇。一縣之人征伐于十八行省。近古未嘗有也。當(dāng)其負(fù)羽遠(yuǎn)征。乖離骨。或苦戰(zhàn)而授命。或邂逅而戕生。殘骸暴于荒原。兇問遲而不審。老母寡婦。望祭宵哭??芍^極人世之至悲。然而前者覆亡。后者繼往。蹈百死而不辭。困無所遇而不悔者。何哉。豈皆迫于生事。逐風(fēng)塵而不返與。亦由前此死義數(shù)君子者為之倡。忠誠所感。氣機(jī)鼓動(dòng)而不能自已也。君子之道。莫大乎以忠誠為天下倡。世之亂也。上下縱于亡等之欲。奸偽相吞。變?cè)p相角。自圖其安。而予人以至危。畏難避害。曾不肯捐絲粟之力以拯天下。得忠誠者起而矯之??思憾鴲廴?。去偽而崇拙。躬履諸艱而不責(zé)人以同患。浩然捐生。如遠(yuǎn)游之還鄉(xiāng)而無所顧悸。由是眾人效其所為。亦皆以茍活為羞。以避事為恥。鳴呼。吾鄉(xiāng)數(shù)君子所以鼓舞倫。歷九州島而戡大亂。非拙且誠者之效與。亦豈始事時(shí)所及料哉。今海宇麤安。昭忠祠落成有年。而邑中壯士。效命疆場(chǎng)者。尚不乏人。能常葆此拙且誠者。出而濟(jì)世。入而表里。材之興也。不可量矣。又豈僅以武節(jié)彪炳寰區(qū)也乎。
黃特軒傳
吳敏樹
黃森。字特軒。居湘陰東北鄉(xiāng)長樂里。長樂為岳州走長沙古驛道。地寬平。四面倚山。羅江流其閑。下入湘水。咸豐四年。湖南起勇軍。將東下剿賊。賊復(fù)自安慶上犯。陷武昌岳州。急趨長沙。時(shí)賊由水路掠船至羅江新市。長樂人驚走。而其里人有先在賊中者。至是以長發(fā)歸。脅里中率錢糧輸賊。黃君為里富室。挈家去。已而錢米大集。脅者皆自取之。眾怒曰。此偽耳。相與執(zhí)而殺之。已殺。則又大恐。乃請(qǐng)豪長者謀之。皆尤眾人。莫為計(jì)。黃君至曰。殺此賊誠善。今惟有團(tuán)練耳。爾等但能一心。致死何患。所須錢物。無多少從我辦之。眾大喜。即日戶閱壯丁。具器械。立幟于門。別揀勇力數(shù)百人。分營要隘。是時(shí)巨賊已率眾南上。而巴陵土賊大起。皆先在賊者一人。輒倡數(shù)百眾。劫奪村聚。無敢抗者。而楊某陳某為之渠。以千余人入平江北界之岑川。聞長樂獨(dú)執(zhí)殺其黨。首倡團(tuán)練。欲乘其未定破之。岑川西去長樂五十里。一日以四百人。天未明而往。長樂人不意其猝至。黃君方與諸團(tuán)首會(huì)食。賊已近里許矣。即呼召其營勇。獨(dú)率五十人。先往御之。山下小村。地有長溝。楊柳蔽翳。各不相望見。突相遇小橋閑。即刺斃賊大旗一人。連刺紅衣騎馬賊殺之。即其渠陳某也。因大呼。遠(yuǎn)近皆應(yīng)。賊遽失魄。癡立不能動(dòng)。勇益集。直推刃仆之。殺百數(shù)十人。又追殺走者。賊逃還岑川不能半。即皆走歸巴陵。黃君旋又逐之巴陵。新墻市土賊。實(shí)時(shí)皆散。于是黃君名赫然聞數(shù)縣閑。省府盛獎(jiǎng)其功。其年五月。提督塔公已破賊湘潭。將收岳州營于長樂。黃君與其團(tuán)人常為軍導(dǎo)。軍進(jìn)退皆依倚之。明年六月。賊帥何某自通城以數(shù)千眾出巴陵。殺數(shù)百人。將由長樂犯長沙。黃君大集其勇。他鄉(xiāng)團(tuán)皆爭(zhēng)赴之。幾二萬人。賊至巴陵關(guān)王橋。距二十里。聞聲大起。即退去。是時(shí)粵賊方與楚軍相持于湖北江西。常以一股踞崇陽通城。窺湖南。為沖我心腹計(jì)。我軍屢入擊破之。旋復(fù)合聚。黃君嘗以團(tuán)勇隨官軍剿賊通城。賊先遁。長樂人自是頗輕賊。而團(tuán)事既久。貲絀不給。練營亦遂停罷。但以探候約相警集而已。又明年五月。何賊自通城乘夜入巴陵。將復(fù)犯長沙。即卷旗輕行走長樂。緣山嶺以入。殺牧牛兒。山中始覺之。遽出勇以。而四山皆有賊出。遂驚潰。挾妻子渡水入南山。賊亦不敢偪。其明日。賊將渡水由古驛以上。長樂水南地屬平江。與長樂合團(tuán)。其人復(fù)相聚。御之水上。賊竟日望之不敢渡。抵暮。遂縱火焚市屋。下走三十里。始渡水至新市。夜殺千余人。而長沙已聞賊。城備完。賊乃掠?xùn)|境。由醴陵萍鄉(xiāng)去。蓋長樂團(tuán)為省城北蔽者且數(shù)年。至是始不振。黃君郁郁以為恨。年余。遂病疽以卒。余因避兵。早識(shí)黃君。備知其團(tuán)事始末。其人意氣灑落。異于尋常富人。倉卒立事。有非偶然者。然余有以見團(tuán)練之不易為。而今官吏一聞賊警。輒以此責(zé)望于民者。未察其實(shí)也。
當(dāng)賊初起。常以誑言鼓動(dòng)一世之貧民。彼貧民忌恨富民。而欲壞之久矣。皆謂害不及我。而甚有利。則孰肯出其死力。以為富民衛(wèi)。雖出錢財(cái)。莫之應(yīng)也。應(yīng)者亦陰挾兩端。賊至即迎之耳。故凡為團(tuán)兵者。必其鄉(xiāng)之人。適然與賊角。有釁讎而后可用也。而其地必深阻易守。人必簡練。習(xí)部分戰(zhàn)。氣力精專。而又財(cái)用饒給。然以居賊所必經(jīng)地。以與賊連歲持久。則未有能也。若黃君之為團(tuán)??芍^能用其人。其功效卓著。非僅保全其鄉(xiāng)。雖及其壞散之時(shí)。賊終忌之。不能逞殘于其人。而省城猶得其一二日阻遏之力。至其所恨。亦非人之所宜加過于君者也。故余嘗謂鄉(xiāng)團(tuán)御賊之事。獨(dú)宜聽民之所為。而官無多預(yù)焉。何則。彼其身家誠知自急。其形勢(shì)茍可合而有恃。固宜有能因便而用之。若將以為法令。而驅(qū)之使集。則民茍以其名相應(yīng)。而黠猾之徒妄為侈張。以取媚于官。而漁獵閭伍之利。因?yàn)槲鋽嗾呓允且?。此適足以餌賊而殃人。奚團(tuán)練之有乎。余故紀(jì)黃君而備論之如此。
六合保衛(wèi)團(tuán)練章程
徐鼒
六合在吏部銓選冊(cè)為無字簡缺。而實(shí)疲難之區(qū)也。南濱大江。與金陵為唇齒。東接儀揚(yáng)。為鹽梟藪。西北界皖省。捻匪出沒。與土人相仇殺。而二百年來無大兵革。百姓耽安樂。以聲色自恣。道光壬寅之秋。夷船入犯。倉卒募鄉(xiāng)勇數(shù)百人。握刀游市上。實(shí)不足用也?! 〗裆嫌鶚O之元年。江夏溫北屏先生來守茲土。任未久。修城垣。積義倉谷。眾猶謂非急務(wù)。乃事甫竣。而粵匪已陷武昌矣。壬子冬。鼒歸自京師。先生謀諸鼒。募四方壯士數(shù)千。捐資制器械旗幟。分隊(duì)伍。設(shè)團(tuán)練保衛(wèi)局。親歷四鄉(xiāng)百二十余保鋪。教以樹旗鳴鑼起伏救應(yīng)之法。賊三犯東溝。團(tuán)勇三敗之。賊既陷金陵。復(fù)陷鎮(zhèn)江揚(yáng)州。乃渡江分兩路北犯。破浦口官兵。陷滁州。分其眾閑道奄至邑之南關(guān)外。我軍荷神庥以火攻破之。賊駭奔。南鄉(xiāng)兵勇團(tuán)練。尾而殲之。時(shí)癸丑四月壬午日也。是時(shí)賊之由滁州而上者。連陷鳳陽潁亳歸德。偪開封攻懷慶。破臨洺關(guān)。掠直隸界。京都大震。獨(dú)其殲于六合者。數(shù)千人焦頭爛額。折骨絕筋。無一獲全。拋棄銅火鎗刀矛無算。賊中為之語曰。紙糊揚(yáng)州。鐵鑄六合。由是吾邑團(tuán)練之名聞天下?! √熳釉t書褎美。而四方聞風(fēng)而起者。往往聚鄉(xiāng)兵以殺賊焉。夫常勝之眾易于驕。驟積之財(cái)易于匱。撤勇則可虞。養(yǎng)勇則多費(fèi)。必也用民之力以保其身家。不破吾民之身家以隳其力。庶乎眾不驕而財(cái)不匱。百余保之落窵遠(yuǎn)。戶口畸零。散而難聚也。故。首編聯(lián)。難民流徙。良莠錯(cuò)雜。故次之以稽查。責(zé)任不專。則功過相諉。選練不早。則老弱濫充。故責(zé)任選練次之。未能守。何言戰(zhàn)。故未遑言攻剿也。而統(tǒng)之以防御。不除弊。何興利。故不更煩條約也。而。終之以禁止。遠(yuǎn)法古人。近揆時(shí)勢(shì)。經(jīng)歷兩年之久。斟酌變通。而畫然始?xì)w于一。此先生勞民節(jié)財(cái)之苦衷。而凡欲保衛(wèi)其身家者。所當(dāng)慎終如始者也。鼒故條而列之。以告司事者焉。
編聯(lián)章程第一
一舊章以十戶為牌。十牌為甲。十甲為保。今本邑二十七鋪九十九保。大保七八百戶。小保一二百戶。舊設(shè)鄉(xiāng)約保長。有捕盜催科之責(zé)。事事紛更。則多不便。今變通舊章。牌以十戶為準(zhǔn)。甲以十牌為準(zhǔn)。保仍其舊。惟團(tuán)練時(shí)。分畫團(tuán)界。設(shè)立團(tuán)總。則仍以牌甲多寡為率。大保二三保為一團(tuán)。小保或并四五保為一團(tuán)。
一每牌十戶若零戶數(shù)在三戶以內(nèi)。則附于末牌之末。如數(shù)過三戶。則與末牌均分為兩牌。每甲十牌。若有零牌在三牌以內(nèi)。則附于末甲之末。如數(shù)過三牌。則與末甲均分為兩甲。其村落窵遠(yuǎn)住處畸零者。戶不滿十。則就本村編為一牌。牌不滿十。則就本村編為一甲。
一城廂內(nèi)外集鎮(zhèn)鄉(xiāng)村。無論紳士兵丁百姓。商賈鋪戶。官員公館路旁小店。庵觀寺院。種山棚民。一體編聯(lián)入牌。鋪家以一鋪為一戶。公館以一館為一戶。小店以一店為一戶。庵觀寺院以一處為一戶。棚民以一棚為一戶。
一窮苦孤獨(dú)。及游手無業(yè)之民。往往數(shù)姓或十?dāng)?shù)姓同居一院。除同院而同姓同宗者可并為一戶。若同院而俱異姓。及同姓而不同宗者。仍以一院為一戶。查明房主在內(nèi)居住。則以房主出名立戶。如房主不同居。則以有妻室或丁口最多者出名立戶。其戶冊(cè)上填寫一院幾家。某家男婦若干口字樣。
一牌甲中。有倡家館。聚賭習(xí)教。及一切不安本分之徒。眾戶多不敢與之同牌。儻不編聯(lián)。便成漏戶。彼反置身牌外。恃無稽查。肆行無忌。今一體編入牌中。于冊(cè)內(nèi)該戶之上。用自新二字戳記。以示區(qū)別。俟能改過。則去之。
一寄籍客民?;蛸Q(mào)易?;蚋N。原與土著無異。遇有鄉(xiāng)親遠(yuǎn)來投奔。無論久任暫住。均需查明。如系素相認(rèn)識(shí)。來歷明白。帶至甲長牌長處。說明來歷。該甲長詰問明白。即于戶冊(cè)門牌上。添注名姓住址。責(zé)成帶來之人保結(jié)。方許居住。如并不認(rèn)識(shí)。無端來投。保非匪徒。立刻驅(qū)逐。私自容留者拏究。
稽查章程第二
一縣官將牌冊(cè)甲冊(cè)團(tuán)冊(cè)。照式刷印。頒給團(tuán)總。團(tuán)總頒給甲長。甲長頒給牌長。令將所管地段。確切查明各戶姓名。作何生理。有無糧業(yè)。及戶內(nèi)丁口若干。填注冊(cè)內(nèi)。戶戶開列。不準(zhǔn)遺漏一戶。戶內(nèi)人人開列。不準(zhǔn)遺漏一人。
一造冊(cè)既竣。牌冊(cè)甲冊(cè)存團(tuán)總公局。團(tuán)總將團(tuán)冊(cè)照式謄清正副二本。送縣蓋印。正本曰循冊(cè)。團(tuán)總領(lǐng)回。副本曰環(huán)冊(cè)。存縣備核。每年正月更換一次。縣官坐大堂親收親發(fā)。不假書差之手。且隨到隨發(fā)。不須守候。有公差借事需索者。準(zhǔn)喊稟究辦。
一造冊(cè)既竣。每戶給門牌一面。每牌長給十家牌一面。每甲長。另給一牌。開列該甲長及十家牌長姓名。實(shí)貼薄板之上。朝掛夕收。如有遺失毀壞。由甲長稟請(qǐng)補(bǔ)給。
一各戶如有搬去遷來者。牌長查明搬住何甲何牌。遷自何甲何牌。十日內(nèi)告知甲長團(tuán)總。于牌冊(cè)內(nèi)后幅注明。每季將搬去者門牌繳縣。遷來者稟請(qǐng)補(bǔ)給。
一各戶中一家男女幾口。遠(yuǎn)出外鄉(xiāng)及自外歸家。均隨時(shí)報(bào)明牌長甲長。注明牌冊(cè)。
一縣官因公下鄉(xiāng)。攜帶環(huán)冊(cè)。順道抽查。若公事稍暇。則示期分路查點(diǎn)。并閱壯丁技藝。自團(tuán)總以下。齊集聽點(diǎn)。一切夫馬飯食??h官自備。有公差借事需索者。準(zhǔn)喊稟究辦。
一官河大路橋梁之下。稟縣核準(zhǔn)設(shè)立堅(jiān)固水柵。責(zé)令本地方甲長。添壯丁數(shù)人。專司啟閉。凡戌亥子丑寅五時(shí)。應(yīng)行閉柵。不準(zhǔn)片帆行走。若遇緊要軍務(wù)兵餉等差。許守柵人查明開放。他時(shí)不閉。其停泊船只。本地方牌長。向船主查明客人來歷。船主姓名。有可疑者。稟官查驗(yàn)。
責(zé)任章程第三
一每牌。擇本牌一人為牌長。一人為牌副。責(zé)以稽查一牌之事。平時(shí)稽查死亡遷徙。以告于甲長而注于冊(cè)。如同甲有事。則督率本牌壯丁鳴鑼持械。以赴有事之所。壯丁有臨時(shí)玩誤者。則以告于甲長。以告于官。徇隱者同罪。
一每甲。擇本甲一人為甲長。二人為甲副。責(zé)以聯(lián)絡(luò)一甲之事。平時(shí)訓(xùn)練壯丁。修飭守備。厘正戶冊(cè)。有事則鳴鑼。召牌長齊集壯丁以從事。牌長有臨時(shí)玩誤者。則以告于官。徇隱者同罪。
一每團(tuán)。擇本團(tuán)一人為團(tuán)總。四人為團(tuán)副。責(zé)以守御本團(tuán)。及聯(lián)絡(luò)各團(tuán)之事。平時(shí)督同甲長牌長。稽查奸細(xì)。訓(xùn)練壯丁。修飭守備。本團(tuán)有事。則鳴鑼集近甲壯丁。以赴有事之所。外團(tuán)有事。則以次鳴鑼。集各甲壯丁。相機(jī)救援。聽候調(diào)遣。甲長以下。有臨時(shí)玩誤者。則以告于官。徇隱者同罪。
一自團(tuán)長以下及牌副。皆本團(tuán)本甲本牌紳衿耆老公舉其家道殷實(shí)品行端方才具明練者數(shù)人。以告于官。官擇其尤者。給札飭辦。
一團(tuán)內(nèi)甲內(nèi)公事。有應(yīng)稟官及知會(huì)鄰團(tuán)者。由官按各團(tuán)給戳記一個(gè)。各甲則五甲共戳記一個(gè)。如官書戳記之式。凡系保甲團(tuán)練公事。應(yīng)稟官者。準(zhǔn)用戳記。遣人代遞稟詞。應(yīng)知會(huì)鄰團(tuán)鄰甲者。準(zhǔn)用戳記為信。若事與保甲團(tuán)練無關(guān)者。不準(zhǔn)擅用。違者照擅用公文印信律重究。
一自團(tuán)總以下及壯丁。一切耕種生理。仍照其常。有警則團(tuán)集守御。其守御有效。則計(jì)功獎(jiǎng)賞。由團(tuán)總稟請(qǐng)縣官?;蚪o頂戴?;蚪o扁額?;蚪o銀錢。團(tuán)總不準(zhǔn)挾私。如有遺漏冒濫。惟團(tuán)總是問。
一自團(tuán)總以下。奉行稽查。派撥傳習(xí)教演。及一切堵御要?jiǎng)?wù)。敢有藉端需索。希圖肥己。通同舞弊。擾累壯丁居民者。無論有無功名。立行拏究。
選練章程第四
一計(jì)戶出丁。除年十六以內(nèi)六十以上不準(zhǔn)充當(dāng)外。二人出壯丁一名。五人出二名。七人出三名。十人出四名。其余以次遞推。
一選壯丁之法??h官責(zé)之團(tuán)總。團(tuán)總責(zé)之甲長。甲長責(zé)之牌長。如一戶二人。責(zé)其身體壯大心性誠實(shí)者一人為壯丁。不得以騃憨無用之人充數(shù)。亦不得雇用游手無賴之人頂替。惟壯丁內(nèi)實(shí)有探親外出。及紳衿耆老力不能持械者。準(zhǔn)其選派年壯雇工家丁替代。仍報(bào)知團(tuán)總甲長注冊(cè)。
一壯丁另立名冊(cè)。所有壯丁姓名年歲疤記。及所習(xí)器械。逐一注明。團(tuán)總照式謄清正副二本。送縣蓋印。一存縣。一存團(tuán)總處。與戶冊(cè)法同。
一團(tuán)內(nèi)有武藝精熟之人。團(tuán)總以報(bào)于縣官。派令教演各甲壯丁。勤者獎(jiǎng)譽(yù)。惰者呵斥。如師生之禮。有不率教者。團(tuán)總稟請(qǐng)懲處。其教師薪水月費(fèi)。官為給發(fā)。不準(zhǔn)收受壯丁錢文。
一甲長擇本甲寬大廟宇空閑平地。為傳授教演之所。名曰教場(chǎng)。教師在教場(chǎng)居住。聽壯丁自來學(xué)習(xí)。
一壯丁耕種生理。各有本業(yè)。赴場(chǎng)學(xué)習(xí)。原聽其便。惟不立課期。則無以示懲勸。今議定月之朔望。甲長齊集壯丁。會(huì)同教師。閱試壯丁技藝。以優(yōu)劣分上中下三等。報(bào)于團(tuán)總。團(tuán)總以次親歷教場(chǎng)。于春夏秋冬四季月。定其等第。以報(bào)之縣官??h官示期何日。定場(chǎng)何處。親閱賞罰。如所報(bào)不公。則罰其團(tuán)總甲長。
一壯丁學(xué)習(xí)器械。各從所好。而臨陣必分隊(duì)伍。彼長此短?;ハ嗖邞?yīng)。如壯丁至五百人。則火器弓箭手一百。長槍手二百。短刀棍棒雜技手二百。教師演習(xí)。約以此數(shù)為率。
一壯丁聽受團(tuán)總甲長稽查約束。如有抗違不遵。及派辦何事不到。及藉端滋事者。稟官立提究處。
防御章程第五
一每團(tuán)必須設(shè)卡。以為防堵聚齊之所。如八百橋陳堡橋。為儀揚(yáng)來路。雷官集施官集程駕橋。為滁來全來路。四合墩。為天長來路。葛塘集。為江浦來路。有險(xiǎn)可阨。則阨諸險(xiǎn)。平原曠野。無險(xiǎn)可阨。亦須筑土墻。挖濠溝。削竹簽。堆蒺藜。以防賊來沖突。著團(tuán)總甲長。輪派壯丁分段預(yù)備。按戶出力。不準(zhǔn)斂費(fèi)。
一每團(tuán)于總要路口高岡之上。設(shè)立望樓。十里一座?;蚰局┥w?;虼u瓦砌蓋。著團(tuán)總甲長。會(huì)同有力之家。商量自為建造。不準(zhǔn)勒索。
一望樓每座。輪派壯丁守望。無事之時(shí)。每座四人。支更守夜。有事之時(shí)。每座八人。片刻不離。設(shè)銅鑼一面。螺角一個(gè)。遇警。則鳴鑼吹角。如有推諉偷安。虛應(yīng)故事者。著團(tuán)總甲長。稟請(qǐng)究辦。
一望樓置備銅鑼之外。牌長家。公置銅鑼一面。居民鋪戶有力之家。各置銅鑼一面。無事不準(zhǔn)鳴鑼嬉戲。遇警則鳴鑼。其鑼以隨手連擊不斷為號(hào)。各戶立即鳴鑼接應(yīng)。其鑼亦以連擊不斷為號(hào)。各壯丁明火執(zhí)械。飛出救援。
一遇有盜警之附近各望樓。各牌各戶。一聞連擊不斷之鑼。立即鳴鑼接應(yīng)。其鑼以連擊五聲為號(hào)。擊后再擊。各壯丁明火執(zhí)械。飛赴鑼聲連擊不斷之村莊救援。
一遇有盜警之較遠(yuǎn)之各望樓。各牌各戶。一聞五聲鑼響。立即鳴鑼接應(yīng)。其鑼以連擊三聲為號(hào)。擊后再擊。各壯丁明火執(zhí)械。飛赴五聲鑼處。以次至鑼聲連擊不斷之處村莊救援。
一救援鄰村之法。于每甲壯丁內(nèi)。仍分兩班。一班居守本村要地。預(yù)備截殺。以一班赴救。朔望互為更換。預(yù)先分定。以免臨時(shí)推諉。
一甲長牌長聞鄰村鳴鑼。不傳鑼接應(yīng)者。罪坐甲長牌長。如甲長牌長傳鑼。而甲內(nèi)牌內(nèi)壯丁不赴援者。罪坐各家。以黨賊論。如盜警之時(shí)。查出一家空虛無人者。即以賊論。
一遇有事之時(shí)。各團(tuán)相距在二十里內(nèi)者。約期于附近要隘處所。齊集會(huì)哨?;蚴┓沛j?;蜓菰囄渌?。以壯聲威。庶彼此認(rèn)識(shí)。不至失守望相助之意。
一有事之時(shí)。每甲選壯丁二人。充探報(bào)之役。優(yōu)給口糧。給與探報(bào)路票。如探在本境者。其探票內(nèi)必取團(tuán)總或甲長戳記。如至鄰省鄰邑。飭令于所到營縣稟請(qǐng)于票內(nèi)加印。若票無戳印。及稽留后時(shí)者。稟官嚴(yán)究。
一每團(tuán)制朱紅大旗一面。上書某團(tuán)中隊(duì)。此旗隨團(tuán)總左右。以為眾人耳目。制青大旗一面。書某團(tuán)左隊(duì)。白大旗一面。書某團(tuán)右隊(duì)。紅大旗一面。書某團(tuán)前隊(duì)。黑大旗一面。書某團(tuán)后隊(duì)。團(tuán)副四人。各領(lǐng)一隊(duì)。旗亦隨之。各甲就附近地方。分入前后左右四隊(duì)。另制小旗一面。如大旗之色。上書某隊(duì)第幾甲幾隊(duì)。隨各甲長左右進(jìn)退。聽團(tuán)總調(diào)度。各壯丁于衣上系號(hào)帶一根。書某甲壯丁某人。以便分隊(duì)稽查。錯(cuò)誤者。軍法從事。
一兩牌計(jì)二十戶。輪派一人支更。遇有事之時(shí)。則每牌出一人支更。傳簽為號(hào)。制戌亥子丑寅卯六簽。各牌以次遞傳。本團(tuán)自為起止。一時(shí)一簽。輪流一。遇警。則傳簽飛報(bào)。遲誤者。甲長查明誤自何牌。稟官究治。
一遇夜安歇。各壯丁槍刀器械。俱要隨身安放。刻不可離。以防事起倉卒。
一刻下攔江鐵鏈鐵狼牙木檔篾纜之屬。預(yù)備齊全。撤防后。量其丈尺稱其斤兩。數(shù)其件數(shù)。登冊(cè)存庫。遇有事之時(shí)。分置官河汊港。再按舊法制聚涉針?biāo)疝?。置之水中可無虞矣。
一軍興以來。刀槍器械。十戶已有其五。今計(jì)戶出丁。不能計(jì)丁授器。徒手何能應(yīng)敵。不知手法步法身法。習(xí)練輕便。則耰鋤鍬叉。皆可為兵器之用?;蛑駱屇竟?。省費(fèi)而易辦?;驋伝绎w石。熟極而生巧。其法難以枚舉。團(tuán)總甲長教師。仿而行之。事半而功倍焉。
禁止章程第六
一私宜禁也。遇有不平之事。小可理論。大可稟官。私逞兇。即為亂民。除用兵器傷人者。如律擬罪外。即拳棒相加。團(tuán)總甲長稟官懲治。
一臨時(shí)遷徙宜禁也。有事之時(shí)。移家他徙。最易搖惑人心。違者罰產(chǎn)充公。
一有事之時(shí)響器宜禁也。民間宴會(huì)作樂。例所不禁。而有事之時(shí)。聞聲傳。易于驚恐。一概停止。違者議罰。
一言宜禁也。無行之人。好造謠言。煽惑人心。一切禁止。違者嚴(yán)究。
一客民開山宜禁也。向來客民買屋開山。原與土著無異。但祗許自耕自種。不準(zhǔn)展轉(zhuǎn)招人添棚筑屋。以致匪徒藏匿。違者并本人驅(qū)逐。
武陽團(tuán)練論
楊金監(jiān)
常州府治。附郭武進(jìn)陽湖兩縣。東界無錫。南界宜興。北界江陰。為京口至蘇省水陸必由之孔道。距吳淞福山諸??凇@u三百余里耳。民情懦弱。風(fēng)鶴可虞。雖經(jīng) 圣上命將遣師。蕩平在即。而海氛遠(yuǎn)竄。漢奸之解散者。無所得食。難保不煽誘逃兵土匪。擾累地方。欲求豫備之方。誠莫如團(tuán)練。夫團(tuán)練與召募異。召募者。捐貲雇募。聚易而散難。團(tuán)練者。各保身家。宜靜不宜動(dòng)。蓋團(tuán)練即古守望相助之義。歷代用之皆著成效。而用之之法。微有不同。緩用之則為具文。驟用之則又駭眾。且有宜古不宜今。宜此不宜彼者。誠熟悉民俗。因勢(shì)而利導(dǎo)之。則禁暴詰奸之策。莫善于此。今且以武陽兩縣之情形論之。夫武陽地方。百數(shù)十里。皆平原曠衍。無要隘可守。又無兵力可恃。民雖庶而多貧。俗尚文而輕武。非特簡營伍警塘汛練民壯繕城堡凡事之在官者宜亟也。一旦有事。悉官兵民壯。不過數(shù)百人。戰(zhàn)則不能守。守則不能戰(zhàn)。若非城鄉(xiāng)自行團(tuán)練。勢(shì)且岌岌不支。近奉 諭旨令沿海州郡居民自行團(tuán)練。并奉常鎮(zhèn)道憲出示勸諭富戶捐貲團(tuán)練。而士民且遷延觀望。至今未見舉行者何哉。蓋愚民無知。恐未見其利。先受其害。是以不顧后日之患。且紓目前之急也。夫團(tuán)練之所以為害者。事前則苦需索。事后則苦征調(diào)。捐貲召募。則累及富民。按丁科派。則累及貧民。何以言之。團(tuán)練則必編牌冊(cè)料丁壯制器械習(xí)技勇。事繁而費(fèi)重。紳士素不能號(hào)召鄉(xiāng)里。則將以事權(quán)屬于官。官不能不假手于佐貳胥役。一經(jīng)胥役之手。而編查有紙筆之費(fèi)。下鄉(xiāng)有供應(yīng)之繁。故事未成而民已困。所謂苦需索者其患一。團(tuán)練之在鄉(xiāng)者。以大村統(tǒng)小村。在城者以大廂統(tǒng)小廂。??こ鞘貑稳酢R坏┯泄?。知某村某廂有壯勇可用。且將按籍而稽。從權(quán)調(diào)撥。夫團(tuán)練之所以足恃者。以其各保身家。故雖有良莠強(qiáng)弱之不齊。自能各出死力以相救護(hù)也。一經(jīng)調(diào)遣。則無身家田產(chǎn)可戀。勝則悍而敗則逃。無事則鳥散。官與民兩無所利。而實(shí)交受其困。所謂苦征調(diào)者其患二。地方之有富戶。所以養(yǎng)貧民備緩急也。武陽富戶之極大者。家財(cái)不過十萬金。且皆田產(chǎn)而無財(cái)粟。而地方之游手好閑者。居十之三四。上年芙蓉圩偶有偏災(zāi)。紳商竭力捐輸。筑堤散賑。幸得安集災(zāi)黎。而其先尚不免有土棍煽誘饑民搶劫之案。今以團(tuán)練之資。責(zé)成富戶。則富戶少而貧民多。供億不勝。久長難計(jì)。稍有不遂。則聚眾而嘩。富民不安。而貧民更無所恃。所謂捐貲累富戶者其患三。武陽民多而田少。壯丁多旅食四方。在城者為尤甚。其無業(yè)者。類皆煙賭無行。不可用。其可用者。如農(nóng)工販豎。皆有職事以供衣食。欲其人以習(xí)器械。則妨其職業(yè)。勢(shì)不能枵腹以荷戈。欲贍其身家。而勢(shì)又不能給。所謂科派之累貧民者其患四。誠除其患而興其利。則事不煩而民不擾。安見團(tuán)練之必不可行哉。行之奈何。官總其大綱。而紳士之賢良者分任其事。則需索之患除。官行其激勸。而冊(cè)籍總于紳士。則征調(diào)之患除。富戶捐貲。聽各紳士料量勸募。則富民之患除。鄉(xiāng)民練習(xí)。聽各人自愿入冊(cè)。則貧民之患亦除。除其患則利可興矣。
夫事莫難于刱始。非笑為迂。即指為害耳。迨害之既去。又慮無人無餉無器械也。茍當(dāng)創(chuàng)始之時(shí)。于城之四隅。鄉(xiāng)之四周。各舉一二公正紳士為眾所信服者。使之即所居之地。編查戶籍。料丁壯。置備器械。演習(xí)武藝。即以其冊(cè)存于本團(tuán)?;ハ嗷橐詾楸姵?。然后擇一二村坊之辦有成效者。官為激勸。以勞其成。由是以達(dá)于附近村坊。約十余家公議推一團(tuán)長。十團(tuán)長推一團(tuán)總。十團(tuán)總推一團(tuán)董。各團(tuán)有事。均由團(tuán)董以達(dá)于官。其它船只責(zé)成埠頭。僧道責(zé)成廟主。皆設(shè)四柱冊(cè)循環(huán)簿。歸本處團(tuán)總稽查。以杜容隱外奸之弊。如是。則人足矣。各保身家。各謀衣食。各備器械。其有不給者?;蛐璧躲|火藥金鼓油燭之類。就本團(tuán)富戶量力捐貲。存公給散。儻為時(shí)稍久。捐項(xiàng)不敷。聽民體察情形。公同酌量。城則按丁。鄉(xiāng)則按田。均勻攤捐。仍嚴(yán)禁土豪惡棍。藉端私派抑勒善良之弊。如是。則餉足矣。人足餉足。而團(tuán)之法行。又于本城設(shè)武舉學(xué)。專請(qǐng)教師。聽民學(xué)習(xí)。其各團(tuán)中有曾經(jīng)學(xué)過拳棒及有膂力手足便捷者。由各團(tuán)長保送到學(xué)。聽教師挑最優(yōu)者留學(xué)演習(xí)。俟教演精熟。分教各團(tuán)。擇適中公所。聽壯丁早晚自行習(xí)練。庶貧民無妨生業(yè)。俟練有成式。則由團(tuán)董教師擇日合操。比試給獎(jiǎng)。然后申以步伐之齊守望戰(zhàn)攻之要。則練之法亦行。官以為吾欲為民謀身家。不若使民各謀其身家。則民不勞而易勸。其有益于團(tuán)練者。官為力助之。其有妨于團(tuán)練者。官為驅(qū)除之。已行者官為給賞而濟(jì)其不逮。未行者官不苛責(zé)而勉其速成。于是民亦以為我有身家而官護(hù)之。固已父勸而兄勉。懦立而頑廉。而況官不責(zé)我以難能。反助我以不足。有不率教者。官為我助之。無慮鄉(xiāng)里結(jié)怨也。有敢擾累者。官亦為我治之。更無慮豪強(qiáng)侵抑也。其有不欣然感奮者。豈情也哉。其它節(jié)目之詳備。操縱之機(jī)宜。則以其繁瑣者聽之民。而官總其大綱。以寬嚴(yán)者輔而行。而不苛其小節(jié)。因地制宜。隨時(shí)妙用。有兵皆寓于農(nóng)?;I餉無累于 國。豈獨(dú)武陽為可行。特就武陽行之亦已可耳。其人存。其政舉。在今日庸可緩乎。
桂陽團(tuán)練條約
何名俊
一曰因田糧以贍勇。吾邑自咸豐五年?;浄巳肟芤詠怼9?jié)次按糧養(yǎng)勇。每糧一石。派錢二千有奇。更歲五載。耗財(cái)七萬。而所養(yǎng)勇額止四百名。厥費(fèi)猶僅僅支給。一遇事變。旁皇無措。以所養(yǎng)額勇應(yīng)調(diào)。傾隊(duì)而出。不足堵御一隘。欲增添召募。則又財(cái)絀用乏。難于措注。其四鄉(xiāng)村團(tuán)。所調(diào)戶勇。人數(shù)過多。費(fèi)給甚少。類皆出宿即返。莫能久駐。且數(shù)動(dòng)則疲。久積成玩。初則奮集踴躍。繼則應(yīng)調(diào)稀疏。至其卒也。則三申五諭。絕無至者。而所發(fā)告示諭帖。徒粘墻壁塞案幾矣。無他。糜費(fèi)于無事之日者巨。故支用于有事之時(shí)者絀。輸納于城局者已重。故給發(fā)于鄉(xiāng)團(tuán)者不繼也。愚以為欲救其弊。莫如以田糧所派軍需。于臨事調(diào)遣時(shí)。令各村團(tuán)按糧派辦。以自贍其勇。計(jì)桂陽田糧七千三百石有奇。除屯糧鼠尾人戶。散出不便查編。另宜帶征。交納軍需以備公用外。為糧亦不下七千石。每遇出勇之日。以糧一石。贍勇一名。則有勇七千。視前額勇僅四百名者。為數(shù)不啻二十。分遣更調(diào)。其說詳于第四條。足敷用使。接壘連營。隱然重鎮(zhèn)。小小寇賊。聞風(fēng)自退。即不遽退。而吾以費(fèi)于平日之錢。贍勇于臨時(shí)。可以與賊相持二三旬。加以分番更調(diào)之法??梢耘c賊相守二三月。而吾事力綽有余裕矣。其按糧贍勇之錢。宜十日一限清給。頭限既清。然后復(fù)派次限。有不清者。辦團(tuán)紳士。列其甲號(hào)人數(shù)。指稟印官。即將欠數(shù)之人。行標(biāo)遣調(diào)為勇。以儆疲頑?!∪缜窋?shù)之人。不遵遣調(diào)。團(tuán)紳將所欠花戶名開單呈送。即給冊(cè)里書。令其帶征收取。欠數(shù)稍多者。仍行票提少者暫恕。務(wù)令徹底清繳無開拖延端隙。以昭畫一?!∑淇h城總局。止宜養(yǎng)勇三四十名。以為行牌各村飛調(diào)團(tuán)勇之用。其勇糧。即以屯糧鼠尾所上。軍需給之不足。然后薄捐上等大戶以濟(jì)之。
二曰籍丁戶以抽勇。贍勇之費(fèi)自糧出。而當(dāng)勇之人仍宜自戶抽。前者村團(tuán)所調(diào)戶勇。莫能久駐。浸成疲玩。蓋以人各自備口糧。及村團(tuán)所給食用不敷故。今既有田糧以為資贍。則糧食赍發(fā)。不累戶。允無從前之患。而審丁于戶。選勇于丁。自可按籍抽派。抽派之法。先須以糧多之戶。與糧少之戶。分配停勻。俾田糧一石之內(nèi)。有戶二三。可出丁壯數(shù)人。于數(shù)人內(nèi)抽取一人為勇?;蜉喠鲹Q當(dāng)?;虺负灣楫?dāng)。立定成規(guī)。使共遵辦。若至出勇一次之后。有派糧不清之戶。則以其戶之人。指稟充當(dāng)。然后輪掣。自二十以上六十以下。除辦團(tuán)紳士及患病瞽疾免當(dāng)外。余人盡入丁壯數(shù)內(nèi)。無許規(guī)避。自不充當(dāng)。雇人代當(dāng)者 聽 。 則 事 力 均 壹 。 出 勇 者 。 不 得 以 獨(dú) 任 勞 役 刁 脅 厚 值 。 而 贍 勇 經(jīng) 費(fèi) 可以 酌 定 額 規(guī) 。 不 苦 重 繁 矣 。 每 勇 出 至 隘 口 駐 防 。 給 費(fèi) 至 多 不 得 過 錢百 文 。 召 至 縣 城 聽 候 調(diào) 遣 。 祗 給 火 食錢 五 十 文 。
三 曰 立 甲 號(hào) 以 編 勇 。 費(fèi) 之 按 派 。 與 勇 之 抽 派 。 散 而 無 紀(jì) 。 則 分 數(shù) 不 明 。 弗 便 番 調(diào) 。 難 于 統(tǒng) 管 。 必 須 編 糧 成 號(hào) 。 聯(lián) 號(hào) 成 甲 。 合 甲 成 哨 。 然 后 列 伍 分 隊(duì) 。 按 地 可 出 。 迭休 番 上 。 如 期 而 集 。 其 法 宜 以 糧 三 十 石 為 一 號(hào) 。 令 成 三 總 隊(duì) 。 隊(duì) 有 隊(duì) 長 。 以 糧 六 百 石 為 一 總甲 。 令 成 三 哨 哨 有 哨 長 協(xié) 哨 。 一 號(hào) 設(shè) 辦 理 一 人 。 佐 理 二 人 。 以 催 收 贍 勇 用 費(fèi) 。 一 甲 設(shè) 總 辦 一 人 。 督 辦 二人 。 以 督 催 發(fā) 給 贍 勇 用 費(fèi) 。 一 總 甲 設(shè)監(jiān) 察 二 人 。 以 稽 查 各 甲 號(hào) 團(tuán) 務(wù) 弛 理 團(tuán) 勇 缺 備 。 如 此 認(rèn) 真 編 集 。 勿 以 虛 文 故 套 了 事 。 則 平 日 部 署 已 定 。 一 經(jīng) 檄 調(diào) 。 辦 糧 者 即 刻 齊 糧 。 統(tǒng) 勇 者 即 刻 齊 勇 。 總 理 分 辦 。 各 司其 職 。 按 籍 而 行 。 比 符 而 集 。 錢 可 立 辦 。 勇 可 立 出 。 視 彼 臨 事 猝 合 。 勉強(qiáng) 支 吾 。 推 諉 觀 望 。 終 成 畫 餅 者 。 蓋又 虛 實(shí) 之 異 效 矣 。
四 曰 分 番 次 以 調(diào) 勇 。 勇 既 編 號(hào) 成 甲 。 則 征 比 有 法 。 節(jié) 轄 素 明 。 有 事 之 日 。 可 以 分 番 更 調(diào) 。 番 調(diào) 之 法 。 每 聞 寇 氛 逼 近 鄰 境 。 飛 檄 各 村 團(tuán) 。 于 所 編 成 戶 勇 內(nèi) 。 一 號(hào) 中 調(diào) 其 一 旗 。 一 甲 中 調(diào) 其 一 隊(duì) 。 一 總 甲 中 調(diào) 其 一 哨 立 赴 縣 城 。 核 實(shí) 點(diǎn) 視 。 人 數(shù) 無 缺 。 器 械 俱 備 。 即 遣 往 所 在 防 御 去 處 。 跨 據(jù) 隘 要 。 筑 壘 堵 截 。 務(wù) 使 營 屯 連 比 。 形勝 隱 然 。 斥 候 遠(yuǎn) 及 。 探 報(bào) 無 誤 。 凡 勇 不 得 于 人 家 及 店 中 分 住 。 須 盡 數(shù) 出營 駐 札 。 晝 則 旗 幟 高 標(biāo) 遠(yuǎn) 出 。 夜 則 燈火 列 明 燎 。 其番 上 更 替 。 以 十 日 為 期 。 十 日 將 訖 。 寇 警 猶 熾 。 換 檄 村 團(tuán) 。 調(diào) 其 甲 號(hào) 內(nèi) 二 旗 二 隊(duì) 二 哨 。 瓜 代 而 息 。 再 滿 十 日 。 復(fù) 調(diào) 其 三 旗 三 隊(duì) 三 哨 。 瓜 代 而 息 。 循 環(huán) 上 下 。 周 而 復(fù) 始 。 則 財(cái) 用 不 大 繁 耗 。 人 力 不 苦 疲 勞 。 分 為 三 番 。 亦 約 其 大 略 而 言 。 如 寇 勢(shì) 尚 緩 。 賊 數(shù) 不 多 。 則 酌 量 節(jié) 制 。 或 分 鄉(xiāng) 輪 調(diào) 。 或 減 數(shù) 少 調(diào) 。 臨 時(shí) 相 度 。 于財(cái) 力 更 為 簡 省 。 俟賊 勢(shì) 緊 急 。 然 后 傾 隊(duì) 而 出 。 并 力 捍 御 。 以 我 全 軍 。 當(dāng) 彼 小 丑 。 庶 力 眾 志 一 。 勢(shì) 輔 形 合 。 固 我疆 圉 。 保 無 虞 失 矣 。
五 曰 主 賢 貴 以 馭 勇 。 治 軍 以 法 。 制 法 以 人 。 治 非其 人 。 則 才 不 足 相 馭 。 制 非 其 分 。 則 權(quán) 不 足 相 統(tǒng) 。 從 前 團(tuán) 勇 。 所以 此 出 彼 歸 。 前 后 錯(cuò) 落 。 莫 相 統(tǒng) 一 。 終 于 散 離 也 。 茲 既 列 伍 成 隊(duì) 。 合 隊(duì) 成 營 。 則 必 隊(duì) 有 隊(duì) 長 。 營 有 營 官 。 營 官 之 上 。 復(fù) 有 統(tǒng) 帶 。 如 剿 寇 大 營 規(guī) 制 。 然 后 足 以 綱 紀(jì) 眾 庶 。 申 嚴(yán) 禁 令 。 邑 中 現(xiàn) 在 文 有 縣 尹 。 武 有 參 戎 。 皆 刑 賞 得 操 。 威 權(quán) 足 馭 。 列 營 分 哨 之 日 。 縣 尹 參 戎 各 當(dāng) 一 面 。 縣 尹 務(wù) 殷 事 劇 。不 暇 赴 營 。 營 中 守 備 官 位 亦 尊 。 委 代 可 也 。 凡 諸 營 隊(duì) 。 有 干 令 亂 行 者 。 營 官 捆 送 。 立 刻 處 治 。 法 無 不 行 。 令 無 不 肅 。 蓋 赫 然 統(tǒng) 帶 聲 威 也 。 非以 貴 馭 賤 乎 。 營 官 隊(duì) 長 。 精 加 遴 委 。 拔其 機(jī) 警 任 干 。 俠 健 過 人 。 守 法 奉 公 。 不 為 蠹 弊 者 。 隨 才 分 大 小 。 差 次 任 之 。 才 小 者 為 隊(duì) 長 。 才 大 者 為 營 官 。 營 官 未 經(jīng) 上 憲 札 委 。 未 便 僭 稱 。改 為 哨 長 協(xié) 哨 。 隊(duì) 長 即 于 各 村 遴 簡 。 哨 長 于 鄉(xiāng) 團(tuán) 遴 簡 。 務(wù) 在 得 人 。 如 本 鄉(xiāng) 團(tuán) 不 得 其 人 。 須 合 一 縣 通 融 精 選 。 擇 其 人 與 彼 鄉(xiāng) 團(tuán) 紳 勇諳 識(shí) 習(xí) 熟 。 兩 相 協(xié) 宜 者 。 始 用 之 。 管 理 軍 政 。 約 束 營 伍 。 指 揮 有 法 。 提 挈 惟 宜 。 蓋 儼 然 營 官 百 長 職 任 也 。 非 以 賢 馭 眾 乎 。
六 曰 明 賞 罰 以 飭 勇 。 統(tǒng) 馭 既 定 。 則 以 人 持 法 而 法可 加 人 。 以 法 制 人 而 人 必 奉 法 。 賞 罰 之 用 。 所 當(dāng) 明 以 飭 之 矣 。 賞 罰 之 行 。 營 壘 為 重 。 團(tuán) 辦 次 之 。 簡 閱又 次 之 。 要 隘 堵 截 。 屯 壘 連 營 。 本 以 捍 衛(wèi) 鄉(xiāng) 里 。 而 或 為 暴 鄉(xiāng) 里 。 鈔 掠 不 禁 。 攪 擾 多 端 。 此 法 所 不 容 者 也 。 宜 斬 一 警 眾 。 而 加 以 大 辟 。 其 余 或 營 隊(duì) 不歸 。 則 為 離 汛 。 或 號(hào) 召 不 至 。 則 為 梗 令 。 或 潛 返 偷 歸 。 則 為 逃 伍 。 或 喧 嚷 競(jìng) 毆 。 則 為 亂 規(guī) 。 或 哨 探 失 機(jī) 。 則 為 誤 公 。 皆 法 所 必 糾 者 也 。 宜 按 律 懲 究 。 而 予 以 常 刑 。 團(tuán) 辦 之 際 。 董 理 紳 士 。 玩 令 法 。 不 勤 不 公 。 于 罰 宜 有 參 。 糧 戶 壯 勇 。 抗 糧 避 役 。 不 遵 不 從 。 于 罰宜 有 參 。 簡 閱 之 際 。 或 召 點(diǎn) 而 玩 違 不 至 。 遲誤 失 期 。 或 巡 點(diǎn) 而 候 視 不 時(shí) 。 將 事 不恪 。 于 罰 宜 有 參 。 此 罰 之 科 也 。 宣 力 營 壘 之 士 。 臨 敵 沖 鋒 。 拒 退 寇 賊 者 。 授 上 賞 。 予 優(yōu) 敘 。 臨 敵 哨 探 賊 情 。 稔 悉 事 機(jī) 。 備 御 有 功 者 。 授 上 賞 。 予 優(yōu) 敘 。 臨 敵 哨 探 。 斬 有 賊 級(jí) 者 。 予 賞 敘 。 獲 賊 哨 探 。 審 非 偽 冒 者 。 予 賞 敘 。 防 堵 出 力 。 寇 賊 漸 退 。 疆 圉 無 恙 。 積 久 成 勞 。 營 官 隊(duì) 長 。 酌 差次 予 賞 敘 。 力 戰(zhàn) 卻 敵 。 著 有 顯 功 。 堪以 稟 報(bào) 上 臺(tái) 。 優(yōu) 行 保 舉 。 則 辦 團(tuán) 紳 士 。 力 戰(zhàn) 無 缺 者 。 錄 勤 勞 。 酌 輕 重 。 普 予 勛 敘 。 尋 常 辦 團(tuán) 。 平素 簡 閱 。 不 懈 其 職 。 于 仲 冬 大 閱 日 。 具 酒 饌 為 獎(jiǎng) 敘 。 此 賞 之 條 也 。 操 是 二 道 。 飭而 行 之 。 毋 瞻 循 顧 藉 。 毋 輕 重 畸 側(cè) 。 必 公 。 毋 冒 獲 幸 免 。 毋 濫 授 溢 予 。 必 慎 。 毋 挾 任 權(quán) 數(shù) 。 毋 徒 事 誑 餂 。 必 信 。 公 則 明 。 慎 則 當(dāng) 。 信 則 孚 。 舉 措 允 愜 。 張 弛 合 道 。 眾 畏 法 。 人用 命 。 鼓 舞 震 迭 。 效 力 獻(xiàn) 情 。 團(tuán) 練 之 務(wù) 。 以 次 舉 矣 。
江 西 團(tuán) 練 卮 言
李 祖陶
咸 豐 二 年 。 予 家 居 無事 。 游 行 至 省 。 聞 人 談 湖 湘 閑 兵 事 。 賊 氛 甚 熾 。 言 人 人 殊 。 時(shí) 楚 督 為 新 建 程 晴 峰 先 生 。 有 問 當(dāng) 如 何 自 處 。 及 江 西 省 宜 預(yù) 備 與 否 。 予 謂 晴 峰 釋 褐 以 后 。 自 部 員 而 至 總 督 。 當(dāng) 督 漕 時(shí) 。 剔 除 陋 規(guī) 。 聲 名 噪 甚 。 使 得 久 于 其 任 。 可 繼 清 江 楊 勤 恪 公 。 到 今 年 踰 七 旬 。 精 力 亦 已 衰 矣 。 當(dāng)?shù)?光 末 年 。 由 云 貴 移 督 兩 湖 。 似 當(dāng) 自陳 衰 老 。 力 請(qǐng) 退 閑 。 如 浙 閩 總 督 劉 公 。 當(dāng) 無 不 允 。 即 適 有 震 鄰 之 警 。 萬 萬 不 宜 規(guī) 避 。 則 當(dāng) 長 慮 卻 顧 。 大 展 方 略 。 聘 請(qǐng) 老 儒 博 古 通 今 者 。 以 參 謀 議 。 收 召 壯 士 翹 關(guān) 扛 鼎 者 。 以 為 爪 牙 。 申 令 提 鎮(zhèn) 參 游 。 各 選 麾 下 士 卒 之 勇 健 者 。 用 戚 繼 光 束 伍 之法 。 以 訓(xùn) 練 之 。 節(jié) 制 分 明 。 器 械 犀 利 。 金 鼓 有 節(jié) 。 旗 幟 有 章 。 去 歲 適 當(dāng) 粵 警 。 即可 鼓 行 而 前 。 與 欽 差 大 臣 兩 面 夾 擊 。 不徒 坐 營 自 守 。 以 老 我 師 。 則 此 烏 合 之眾 。 自 可 一 朝 剿 滅 。 何 至 粵 西 糜 爛 。 轉(zhuǎn) 而 波 及 湖 湘 。 既 入 湖 湘 。 則 士 民 商 賈 。 望 風(fēng) 逃 潰 。 永 州 衡 州 。 自 難 堅(jiān) 守 。 師 或 左 次 。 理 亦 宜 之 。 猶 張巡 由 雍 邱 而 退 守 睢 陽 也 。 但 長 沙 之 守 。 必須 牢 固 。 外 有 救 援 。 當(dāng) 必 無 患 。 儻 或 不 支 。 則 與 城 存 亡 。 知 必 有 道 以 處 此 矣 。 至 于 江 西 地 方 。 論 者以 為 賊 必 不 來 。 將 由 洞 庭 東 下 長 江 。 或由 湖 北 漢 水 以 向 宛 洛 。 則 仆 竊 不 以 為 然 。 夫 江 西 為 魚 米 之 鄉(xiāng) 。 不 惟 自 給 。 兼 足 資 人 。 儻 如 司 馬 錯(cuò) 伐 蜀 之 策 。 先 取 江 西 為 資 。 則 強(qiáng) 而 且 富 。 有 何 不 可 。 況 兵 法 乘 虛 。 有 聲 東 而 擊 西 者 。 韓 信 明 修 棧 道 暗 渡 陳 倉 。 鄧 艾 走 陰 平 七 百里 無 人 之 地 。 皆 其 遺 策 。 此 時(shí) 武 昌 岳州 。 必 有 重 兵 堵 御 。 儻 賊 探 知 江 西 無備 。 命 一 旅 由 袁 吉 而 來 。 則 臨 瑞 震 驚 。 南 贛 隔 在 上 游 。 南 昌 必 至 坐 困 。 況 穿 江 西 之 境 。 由 鄱 湖 以 出 大 江 。 其 道 尤 徑 。 儻 直 犯 安 慶 。 池 和 以 下 。 并 皆 風(fēng) 靡 。 賊 據(jù) 金 陵 以 為 巢 穴 。 稍 稍 截 阻 淮 揚(yáng) 運(yùn) 道 。 禍 即 不 可 勝 言 。 故 審 度 地 勢(shì) 。 懸 揣 賊 情 。 江 西 誠 當(dāng) 先 為 之 備 。 然 為 備 而但 謀 筑 省 城 而 浚 其 濠 。 尚 為 下 策 。 夫 江 西 之 地 。 環(huán) 列 十 有 二 郡 。 贛 州 踞 其 上 游 。 九 江 為 之 門 戶 。 吉 袁 二 郡 。 貼 近 湖 南 。 今 贛 州 九 江 。 皆 設(shè) 重 鎮(zhèn) 。 袁吉 邊 界 。 亦 皆 調(diào) 兵 以 守 卡 矣 。 然 承 平之 兵 。 實(shí) 不 足 以 當(dāng) 賊 。 而 其 騷 擾 反 過于 賊 。 萬 載 盧 翰 坡 太 守 之 子 。 近 自 桂林 回 來 。 言 粵 西 之 兵 。 全 無 技 藝 。 臨 陣 惟 恃 火 。 遠(yuǎn) 見 賊 影 。 即 將 火 放 盡 。 賊 近 則 棄 而 逃 。 周 制 軍 雖 手 斬 之 而 不 能 止 。 且 中 鴉 片 之 毒者 多 。 能 披 堅(jiān) 執(zhí) 銳 者 絕 無 其 人 。 粵 兵如 此 。 湖 兵 可 知 。 而 吾 江 西 之 兵 更 可知 。 無 已 。 則 團(tuán) 練 鄉(xiāng) 人 實(shí) 為 古 法 。 然 考 之 于 宋 。 韓 魏 公 之 義 勇 。 王 介 甫 之 保 甲 。 皆 有 其 名 而 無 其 實(shí) 。 近 人 之 說 。 亦 徒 紛 紛 。 吾 意 省 會(huì) 之 地 。 當(dāng) 先 選 將 以 練 兵 。 為 五 人 十 人 之 長 。 必 才力 過 于 五 人 十 人 者 。 為 百 人 千 人 之 長 。 必才 過 于 百 人 千 人 又 有 智 謀 者 。 練 兵 則 悉 照 紀(jì) 效 新 書 之 法 。 以 精 神 力 貌 選 人 。 而 分 別 授 之 以 器 。 由 隊(duì) 長 以 上 。 節(jié) 節(jié) 制 之 。 令 士 卒 目 皆 識(shí) 旌 旗 之 色 。 耳 皆 知 金 鼓 之 音 。 分 合 進(jìn) 退 。 一 惟 上 之 所 令 而 不 敢 少 梗 。 于 省 會(huì) 練 兵 三 千 。 盡 成 勁 旅 。 復(fù) 擇 其 尤 者 。 分 布 各 要 郡 要 地 。 令 其 以 一 教 十 。 以 十 教 百 。 以 百 教 千 。 如 此 。 則不 惟 省 會(huì) 有 兵 。 各 郡 亦 皆 有 兵 。 兵 皆如 父 子 兄 弟 之 相 依 。 耳 目 手 足 之 相 習(xí) 。 賊必 聞 風(fēng) 不 敢 入 境 。 而 亦 有 以 待 之 矣 。
但 欲 練 兵 。 必 先 供 餉 。 欲 供 餉 。 必 先 糾 費(fèi) 。 欲 糾費(fèi) 。 必 先 設(shè) 局 。 宜 于 省 會(huì) 立 一 總 局 。 稟 知 大 憲 。 公 請(qǐng) 鄉(xiāng) 大 夫 賢 而 有 才 者 為 之 主 。 人 賢 而 有文 者 為 之 輔 佐 。 而 又 旁 羅 俊 乂 。 或 善謀 畫 。 或 工 書 寫 。 或 負(fù) 勇 力 。 或 精 技 藝 。 或 善 走 集 。 或 工 闞 探 。 并 皆 收 而 養(yǎng) 之 。 以為 吾 用 。 省 局 既 定 。 即 頒 其 式 于 各 府 。 府 又 頒 其 式 于 各 邑 。 郡 邑 有 警 。 省 出 銳 師 以 援 之 。 賊 或 由 蘄 黃 下 至 九 江 。 則 省 兵 出 鄱 湖 以 截 之 。 于 以 紓 圣 天 子 一隅 之 憂 。 而 并 可 為 東 南 數(shù) 千 里 應(yīng) 援 之 助 。 豈不 美 哉 。 詩 云 。 迨 天 之 未 陰 雨 。 徹 彼桑 土 。 綢 繆 牖 戶 。 若 待 臨 旱 而 后 掘 井 。 晚 矣 。 世 有 知 道 之 君 子 。 必 不 以 予 言 為 早 計(jì) 也 。 束 伍 選 兵 之 法 。 其說 綦 長 。 予 別 有 述 。 茲 不 具 贅 。
涇 縣 包 慎 伯 集 中 。 有鄉(xiāng) 兵 對(duì) 一 篇 。 謂 練 鄉(xiāng) 兵 有 七 病 。 一 恐 藉 民 為 兵 。 糧 難 繼 給 。 二 恐 揀 閱 鈍 弱 。 罰 不 可 勝 。 三恐 強(qiáng) 梁 之 徒 。 欺 凌 爭(zhēng) 。 四 恐 率 長 恃 眾 。 挾制 官 長 。 五 恐 奸 民 煽 之 。 或 至 不 測(cè) 。 六 恐 鹵 莽 撥 調(diào) 。 遇 敵 則 潰 。 七 恐 事 靖 當(dāng) 罷 。 人 無 所 歸 。 欲去 七 病 而 收 其 功 。 須 用 己 說 。 其 說 。 謂 州 縣 親 民 之 官 。 須 減 從 下 鄉(xiāng) 。 喚 集 各 鄉(xiāng) 知 事 衿 耆 。 賜 坐 與 食 。 面 諭 以 盜 賊 之 害 。 團(tuán) 結(jié) 之 利 。 使 鄉(xiāng) 民 曉 然 共 信 官 長 籌 備 保 全 。 而 無 調(diào) 遣 陣 之 患 。 其 法 。 于 巡 鄉(xiāng) 時(shí) 。 一 面 給 門 牌 。 查 戶 口 。 以 二 十 五 丁 為 一 甲 。 立 其 素 為 民 所 服 者 為 甲 長 。 甲 冊(cè) 成 。 乃 議 派 兵 。 古 法 三 丁 抽 一 。 今 州 縣 十 六 以 上 五 十 以 下 之 丁 壯 。 常 過 十萬 。 五 而 派 之 。 邑 可 得 二 萬 人 。 五 人 為 伍 。 五 伍 為 兩 。 兩 置 長 。 揀 甲 首 點(diǎn) 充 。 兼 督教 閱 。 不 附 兵 額 。 憂 患 相 。 善 惡 相保 。 坊 郭 工 商 。 一 律 編 派 。 兵 法 四 兩 為 卒 。 鄉(xiāng) 兵 恐 人 多 難 制 。 故 相 相 保 。 至 兩 而 止 。 二 兩 立 一 師 。 擇 兵 之 能 者 。 或 武 生 及 邑 之 有 材 技 充 當(dāng) 。 優(yōu) 給 餼 食 。 教 以 技 仗 部 伍 。 貧 富 必 均 其 役 。 不 入 伍 而 愿 學(xué) 者 聽 。 古 富 者 出 錢 。 貧 者 出 力 之 說 。 斷 不 可 用 。 其 有 好 義 愿 輸 兵 需 者 。 從 優(yōu) 獎(jiǎng) 勵(lì) 。 不 愿 者 勿 強(qiáng) 。 各 兩 匯 冊(cè) 呈 令 。 令 據(jù) 總 冊(cè) 。 割 為 幾 鄉(xiāng) 。 鄉(xiāng) 各 千 余 人 。 各 度 曠 地 為 演 武 場(chǎng) 。 每 季 就 閱 。 其 輪 派 應(yīng) 閱 之 人 。 兩長 呈 單 備 點(diǎn) 。 師 名 填 于 兩 冊(cè) 之 端 。 閱時(shí) 。 不 精 技 仗 坐 師 。 不 遵 約 束 坐 長 。 優(yōu) 等 多 者 。 師 與 長 有 賞 。 閱 法 。 比 營 賞 法 加 厚 。 罰 差 薄 。 行 之 必 信 。 其 兇 橫滋 事 者 。 兩 長 白 于 閱 時(shí) 。 按 律 重 懲 。 閑 有 出 眾 之 能 。 數(shù) 閱 后 。 即 申 請(qǐng) 褒 異 。 拔 于 營 標(biāo) 收 用 。 以 明 收 材 技 之 益 。 陰 除 鷙 悍 之 害 。 閱 畢 。 照 文 課 例 。 標(biāo)示 優(yōu) 等 于 鄉(xiāng) 。 蓋 兵 有 常 數(shù) 而 無 常 人 。 則 無 逃 籍 與 無 事 而 食 之 患 。 而 有 人 皆 習(xí) 兵 兵 皆 可 用 之 效。 令 閱 兩 載 之 后 。 守 于 仲 冬 就 縣 一 閱 。 賞罰 如 縣 。 縣 閱 于 鄉(xiāng) 。 甲 日 發(fā) 乙 鄉(xiāng) 牌 。 乙 日 發(fā) 丙 鄉(xiāng) 牌 。 府 閱 于 縣 閑 一 日 。 離 城 遠(yuǎn) 者 。 往 來 不 過 三 日 。 公 堂 發(fā) 餉 食 錢 二 百 四 十 文 。 每 里 所 需 。 歲 不 過 三 十 千 文 。 捐 公 自 辦 。 不 經(jīng) 吏 手 。 勸 諭 應(yīng) 不 甚 難 也 。 夫 家 結(jié) 為 伍 。 伍 結(jié) 為 兩 。 比 戶 相 為 保 恤 。 雖 無 賴 橫 。 所 向 而 皆 遇 其 敵 。 流 匪 聞 之 。 勢(shì) 必 遠(yuǎn) 竄 。 來 則 人 自 為 戰(zhàn) 。 據(jù) 險(xiǎn) 拒 之 易 易 耳 。 包 說 如 此 。 與 戚 說 不同 。 蓋 戚 之 法 。 精 練 官 兵 以 破 滅 寇 盜 者 也 。 故 用 束 伍 之 法 以 嚴(yán) 其 節(jié) 制 。 包 之 說 。 團(tuán) 結(jié) 鄉(xiāng) 勇 以保 全 地 方 者 也 。 故 用 保 之 情 以 密 為 聯(lián) 絡(luò) 。 節(jié) 制 者 。 將 軍 督 撫 之 事 。 保 恤 者 。 郡 守 州 縣 之 事。 合 兩 法 而 用 之 。 天 下 幸 無 事 矣 。 予 故 節(jié) 錄 之 以 備 用 。
粵 西 團(tuán) 練 輯 略 序
龍 啟瑞
今 天 子 初 元 。 廣 西 盜 之 起 。 蓋 數(shù) 年 矣 。 其 芟 夷 摲 滅 。 大 小 以 數(shù) 十 計(jì) 。 比 其 訖 事 。 恒 得 力 于 民 閑 之 團(tuán) 練 。 于 是 朝 廷 命 順 天 府尹 無 錫 鄒 公 鳴 鶴 巡 撫 吾 粵 。 鄒 公 因 奏 留 今 升 布 政 使 前 廣 西 按 察 使調(diào) 任 甘 肅 按 察 使 吳 公 鼎 昌 。 偕 今 升 河 南 布 政 使 前 廣 西 右 江 道 嚴(yán) 公正 基 。 總 理 團(tuán) 練 。 而 以 在 籍 紳 士 福 建道 監(jiān) 察 御 史 朱 琦 。 翰 林 院 侍 講 龍 啟 瑞 。 聯(lián)屬 其 鄉(xiāng) 之 人 。 使 歸 統(tǒng) 率 。 先 是 琦 啟 瑞嘗 受 命 于 前 中 丞 鄭 祖 琛 董 辦 本 邑 團(tuán) 練 。 至 是 始 設(shè) 局 省 垣 。 遴 柬 紳 士 。 隨 同 委 員 周 歷 各 郡 。 提 點(diǎn) 勸 諭 。 凡 數(shù) 閱 月 。 而 通 省 之 團(tuán) 務(wù) 普 成 。 于 是 章 程 冊(cè) 籍 。 薈 萃 省 局 。 啟 瑞 擇 其 規(guī) 條 之 尤 善 者 。 與 其 公 牘 文 字 之 有 裨 時(shí) 務(wù) 。 及 團(tuán) 名 丁 壯 義 烈 事 實(shí) 。 可 備 他 日 掌 故 者 。 分 以 四 門 。 匯 為 一 編 。 名 為 團(tuán) 練 輯 略 。 爰 執(zhí) 筆 而 為 之序 。 曰 。 自 井 田 守 望 相 助 之 法 廢 。 而衛(wèi) 民 者 專 恃 于 兵 。 自 兵 力 之 不 足 。 始 藉 助 于 民 間 之 團(tuán) 練 。 團(tuán) 練 者 。 即 古 寓 兵 于 農(nóng) 之 意 。 而 變通 其 法 以 適 時(shí) 用 者 也 。 然 考 諸 古 。 自 晉 惠 帝 大 安 二 年 。 鎮(zhèn) 南 將 軍 劉 宏 討 張 昌 。 始 有 義 軍 之 名 。 同 時(shí) 周 賀 循 輩 。 皆 以 薦 紳 先 生 起 兵 于 家 。 以 討 昌 之 黨 。 石 冰 卒 滅 之 。 南 朝 以 來 。 如 裴 駿 魯 悉 達(dá) 周 迪 之 屬 。 類 以 鄉(xiāng) 兵 捍 賊 取 勝 。 開 元 府 兵 法 廢 。 諸 州 始 團(tuán) 結(jié) 民 兵 。 安 史 之 亂 。 諸 州 皆 置 團(tuán) 練 使 。 然 當(dāng) 時(shí) 之 土 兵 。 多 為 武 夫 悍 卒 所 訕 笑 。 間 嘗 推 尋 其 故 。 蓋 有 人 倡 率 則 治 。 無 人 倡 率 則敗 。 威 令 之 迫 于 上 者 鮮 效 。 義 憤 之 激 于 民 者 有 功 。 其 大 較 然 也 。 今 粵 西 團(tuán) 練 。 于 外 郡 。 無 所 強(qiáng) 之 而 事 成 。 有 以 導(dǎo) 之 而民 從 。 其 故 何 哉 。 被 盜 賊 之 患 深 。 保 室 家 之 情 切 。 而 習(xí) 于 攻 戰(zhàn) 之 事 熟 也 。 蓋 自 道 光 二 十 一 年后 。 夷 務(wù) 起 粵 東 。 粵 西 鄰 省 毘 連 。 地 方 大 吏 于 梧 州 辦 理 防 堵 。 事 平 后 。 壯 丁 失 業(yè) 。 滑 黠 之 徒 。 相 聚 為 盜 。 販 鹽 梟 之 屬 。 從而 附 和 。 又 外 郡 地 多 山 場(chǎng) 曠 土 。 向 招粵 東 客 民 佃 種 。 數(shù) 世 后 。 其 徒 益 繁 。 客 主 強(qiáng) 弱 互 易 。 其 桀 者 或 倡 為 西 洋 天 主 教以 蠱 惑 愚 民 。 用 是 黨 滋 益 多 。 州 縣 官欲 繩 以 法 。 則 恐 生 他 變 。 欲 據(jù) 實(shí) 上 陳 。 則 規(guī) 避 處 分 而 畏 干 時(shí) 忌 。 逮 釀 成 大 患 。 則 破 敗 決 裂 。不 可 復(fù) 治 。 而 斯 時(shí) 之 民 。 甚 者 或 經(jīng) 十 余 戰(zhàn) 。 次亦 遷 徙 數(shù) 四 。 弱 者 或 流 離 轉(zhuǎn) 死 山 谷 。 強(qiáng)者 則 率 其 父 老 子 弟 與 賊 抗 拒 。 以 保 聚 于 鋒 鏑 之 間 。 蓋 粵 僻 處 荒 裔 。 王 師 調(diào) 發(fā) 。 難 以 時(shí) 至 。 本 省 兵 馬 各 有 守 地 。 顧 此 失 彼 。 輒 不 相 及 。 即 及 之 而 民 力 不 足 。 或 用 為 借 助 。 為 其 向 導(dǎo) 。 比 比 而 是 。 然 至 是而 富 家 巨 室 捐 資 以 助 饟 者 。 丁 壯 冒 白 刃 膏 涂 原 野 者 。 紳 士 之 督 率 奔 走 者 。 或 轉(zhuǎn) 戰(zhàn) 破 賊 經(jīng) 歲 不 家食 者 。 用 民 之 力 。 亦 幾 于 盡 。 又 得 文 武 大 吏 督 兵 壯 剿 除 。 然 后 地 方 寇 盜 。 幾 于 蕩 平 。 圣 天 子 軫 念 邊 隅 。 嘉 與 粵 西 人 士 能 自 相 捍 衛(wèi) 。 紳 民 有 殺 賊 立功 者 。 立 予 甄 敘 。 賞 過 其 勞 。 殆 為 吾 輩 初 意 所 不 及 。 究 其 所 以 得 此 者 。 固 非 一 朝 夕 之 故 也 。 后 之 覽 者 。 知 其 所 由 然 。 則 所 以 為 難 之 故 。 蓋 可 識(shí) 矣 。
凡 團(tuán) 練 之 精 壯 者 。 大 抵 見 賊 多 處 也 。 不 然 。 則 民之 富 厚 者 也 。 不 然 。 則 得 賢 有 司 倡 率 之 者 也 。 三 者 不 可 得 兼 。 而 就 今 日 已 成 之 事 論 之 。 尤 以賢 有 司 為 急 。 蓋 有 司 賢 。 則 總 團(tuán) 之 紳 士 治 。 總團(tuán) 之 紳 士 治 。 則 分 理 之 紳 士 治 。 而 一方 之 團(tuán) 練 可 得 而 治 也 。 有 司 不 賢 。 則 視 紳 民 如 外 物 。 紳 民 亦 從 而 外 之 。 甚 則 用 不 正 之 人 參 預(yù) 其間 。 雖 已 成 之 團(tuán) 練 可 以 復(fù) 壞 。 夫 民 經(jīng) 流 離 散 亡 之 后 。 幸 而 恃 有 團(tuán)練 。 又 賴 賢 大 吏 之 力 。 始 可 勸 底 于 成 。 至 不 幸 有 司 不 賢 。 則 可 以 壞 之 復(fù) 歸 于 弊 。 夫 家 有 芒 刃。 人 知 戰(zhàn) 。 用 以 殺 賊 則 可 。 反 其 道 以 行 。 則 甚 可 慮 也 。 事 之 弊 則 為 吏 者 有 以 藉 口 。 而 斯 民適 受 不 韙 之 名 。 又 豈 今 日 始 事 之 所 及 哉 。 然 則 是 編 之 成 。 固 有 待乎 其 人 。 而 非 徒 以 成 法 待 將 來 也 。 既 以 復(fù) 于 諸 公 。 遂 質(zhì) 之 侍 御 。 而 弁 諸 卷 首 。
大 岡 埠 團(tuán) 練 公 局 記
龍 啟瑞
嘗 考 周 禮 。 州 長 黨 正 。 有 屬 民 讀 之 典 。 皆 以 歲 時(shí) 行 之 于 學(xué) 。 而 田 獵 講 武 及 守 望 相 助 之 法 。 民 自 得 以 其意 行 之 于 鄉(xiāng) 。 秦 漢 以 降 。 井 田 廢 而 鄉(xiāng)學(xué) 不 立 。 至 不 幸 用 武 。 則 鄉(xiāng) 民 聚 而 為社 。 如 宋 時(shí) 定 州 有 弓 箭 社 。 近 日 廣 東御 夷 各 鄉(xiāng) 。 亦 公 立 為 社 。 至 廣 西 盜 賊 起 。 各 府 州 縣 官 吏 薦 紳 先 生 。 率 其鄉(xiāng) 之 所 屬 。 日 從 事 于 團(tuán) 練 。 而 各 村 鎮(zhèn)關(guān) 市 。 始 有 公 局 之 設(shè) 。 睦 任 之 風(fēng) 。 一 變 而 為 功 利 戰(zhàn) 。 古 所 謂 觀 于 鄉(xiāng) 者 。 其若 是 耶 。 雖 然 時(shí) 之 所 至 。 雖 圣 賢 不 能 執(zhí) 古 道 以 繩 民 。 惟 豪 杰 有 為 之 士 。 能 因 時(shí) 之 所 宜 。 以 求合 乎 古 。 夫 以 廣 西 之 盜 。 蔓 延 數(shù) 十 州 縣 。 芽 乎 十 年 之 前 。 一 發(fā) 而 不 可 治 。 今 天子 憫 粵 民 疾 苦 。 征 兵 數(shù) 千 里 外 。 轉(zhuǎn) 餉數(shù) 百 萬 。 顧 其 力 能 及 于 盜 之 所 至 。 而盜 之 所 不 至 而 將 動(dòng) 者 。 與 其 既 去 將 復(fù) 來 者 。 則必 恃 民 之 自 為 捍 御 。 而 團(tuán) 練 之 事 急 焉 。 獨(dú) 吾 邑 地 當(dāng) 省 會(huì) 。 盜 警 緩 于 他 邑 。 可 以 措 理 裕 如 。 顧 其 事 之 實(shí) 與 不 實(shí) 。 用 之 必 有 效 或 無 效 者 。 則 以 董 事 之 人 為 斷 。 故 團(tuán) 練 公 局 之 設(shè) 。 偏 乎 一 縣 。 惟 大 岡 埠 之 在 邑 南 者 。 以 唐 堯 心 先 生 得 名 。 方 事 之 初 起 。 先 生 于其 鄉(xiāng) 設(shè) 公 所 。 聚 眾 期 會(huì) 。 行 之 期 年 。 什 伍 有 法 。 少 長 有 序 。 人 知 師 律 。 無 嘩 于 鄉(xiāng) 。 大 吏激 賞 為 諸 團(tuán) 最 。 先 生 益 奮 志 督 勸 。 親執(zhí) 枹 鼓 。 家 之 子 弟 。 咸 編 入 伍 。 人 是 用 和 。 盜 賊 益 稀 。 蓋 必 如 先 生 之 團(tuán) 練 。 然 后 緩 急 乃 為 有 用 。 必 盡 如 先 生 之 團(tuán) 練 。 然 后 各 鄉(xiāng) 之 公 局 乃 不虛 設(shè) 。 會(huì) 先 生 之 嗣 吾 友 仲 實(shí) 來 丐 為 文 。 因 書 此 貽 之 。 吾 嘗 與 仲 實(shí) 言 。 今 之 團(tuán) 練 。 名 為 寓 兵 于 農(nóng)。 而 多 失 古 意 。 異 日 風(fēng) 俗 之 害 。 將 不 可 究 。 如 先 生 為 之 。 又 何 其 善 也 。 此 即 因 而 復(fù) 講 讓 修 睦之 風(fēng) 。 而 進(jìn) 以 讀 法 講 武 。 鄉(xiāng) 田 同 井 之 治 。 其 又 何 難 焉 。 書 之 以 復(fù) 于 先 生 。 其 亦 不 能 無 蠟 賓 之 感 也 。
奏 陳 粵 西 團(tuán) 練 日 壞 亟 宜 挽 救 疏 咸 豐 四 年
惠 慶
竊 臣 承 準(zhǔn) 軍 機(jī) 大 臣 字 寄 。 咸豐 三 年 十 一 月 十 九 日 。 奉 上 諭 。 剿 辦 盜 賊 乃 巡 撫 提 督 專責(zé) 前 經(jīng) 次 降 旨 令 行 堅(jiān) 壁 清 野 之 法 并 頒 給 明 亮 等 疏 議 與 鄉(xiāng) 守 輯 要 一 書 等 因 欽 此 。 臣 等 即 恭 錄 知 照 撫 臣 勞 崇 光 移 行 欽 遵 出 示 曉 諭 紳 民 人 等 遵 辦 在 案 。 伏思 辦 理 團(tuán) 練 。 固 在 乎 地 方 官 實(shí) 力 奉 行 。 尤在 乎 公 正 紳 士 認(rèn) 真 經(jīng) 理 。 蓋 官 有 更 替 。 不如 紳 之 居 處 常 親 。 官 有 隔 閡 。 不 如 紳之 見 聞 切 近 。 故 紳 士 之 賢 否 。 關(guān) 乎 團(tuán)練 之 得 失 甚 巨 。 臣 官 此 六 年 。 深 悉 廣 西 民 情 士 習(xí) 。 而 近 有 紳 士 作 惡 多 端 。 以 致 團(tuán) 練 流 弊 無 窮 。 實(shí) 為 別 省 所 無 。 尤 非 意 計(jì) 所 及 料 。 臣 受 恩 深 重 。 目 艱 危 。 不 敢 壅 于 上 聞 。 謹(jǐn) 據(jù)實(shí) 陳 之 。 查 廣 西 十 二 府 州 。 皆 貧 民 多 而 富 民 少 。 故 出 力 易 而 捐 貲 難 。 其 間 非 無 勇 敢 之 團(tuán) 。 其 初 亦 非 無 輸 將 之 戶 。 惟 是 變 亂 既 久 。 民 力 難 繼 。 則 團(tuán) 練 廢 弛 。 尚 在 情 理 之 中 。 此 其 弊 不 過 虛 應(yīng) 故 事 。 團(tuán) 而 不 練 。 毫 無 實(shí) 用 而 已 。 孰 意 其 陽 為 團(tuán)練 之 民 。 陰 行 盜 賊 之 事 。 未 見 團(tuán) 練 之 利 。 先 受 團(tuán) 練 之 害 。 有 如 今 日 者 。 南 寧 一 帶 團(tuán) 練 。 或 借 捕 匪 以 掠 財(cái) 。 御 暴 為 暴 。 或 因 爭(zhēng) 利 而 械 。 以 團(tuán) 擊 團(tuán) 。 其 始 尋 仇 報(bào)怨 。 殘 害 者 不 過 數(shù) 。 其 后 招 匪 助 兇 。 焚掠 者 幾 通 邑 。 所 過 鄉(xiāng) 。 有 不 從 者 。 不獨(dú) 掠 其 貲 財(cái) 。 并 擄 及 耕 牛 婦 女 。 不 獨(dú)焚 其 房 舍 。 并 及 巖 穴 深 林 。 使 之 無所 容 身 。 不 得 不 從 賊 求 活 。 是 以 紳 士富 民 。 皆 思 拜 會(huì) 。 婦 女 孺 子 。 亦 習(xí) 稱 戈 。 相 率 效 尤 。 比 比 皆 是 。 兵 至 則 為 團(tuán) 。 兵 去 則 為 賊 。 以 至 地 方 官 辦 理每 多 掣 肘 。 推 原 其 故 。 實(shí) 因 團(tuán) 總 紳 士 貪 利 忘 義 。 假 公 濟(jì) 私 。 甚 有 名 登 科 第 身 列 膠 庠 者 。 或 為 兇 之 盟 主 。 或 為 拜 會(huì) 之 宗 師 。 其 富 者 則 以 為 捐 貲 養(yǎng) 練 。 止 博 虛 名 。 不 若 豢 寇 分 肥 。 取 償 厚 利 。 其 貧者 則 以 為 以 貧 衛(wèi) 富 。 徒 為 人 謀 。 不 若 劫 富 濟(jì) 貧 。 攘 為 己 有 。 于 是 聚 眾 反 以 行 兇 。 持 械 止 期 搶奪 。 夫 小 民 非 盡 無 良 。 豈 皆 甘 心 為 匪 。 無 如 團(tuán) 總 躬 為 魁 首 。 則 不 肖 者 肆 行 無 忌 。 即 安 分 者 亦 習(xí) 慣 成 風(fēng) 。 即 如 上 年 六 月 。 興 安 逆 匪 一 案 。 首 逆 張 鳳 岡 系 武 舉 。 侯 爾 宇 系 文 生 。 其 余 文 武 生 員 被 獲 正 法 者 。 不 下 二 十 人 。 此 其 明 證 之 一 端 也 。 廣 西 盜賊 之 多 。 團(tuán) 總 實(shí) 階 之 厲 。 至 各 處 團(tuán) 總之 敢 于 為 匪 。 毫 無 忌 憚 。 又 由 于 省 城總 局 紳 士 。 始 則 遴 選 不 得 其 人 。 繼 復(fù)從 中 包 庇 。 以 致 日 壞 一 日 。 至 于 此 極。 查 省 城 特 設(shè) 通 省 團(tuán) 練 總 局 。 普 行 團(tuán) 練 。 已四 年 于 茲 。 辦 理 不 為 不 久 。 又 奏 派 。 翰 林 院 侍 講 學(xué) 士 龍 啟 瑞 。 即 用 道 朱 琦 。 總 辦 全 省 團(tuán) 練 。 任 用 不 為 不 專 。 且 迭 奉 上 諭 飭 令 認(rèn) 真 辦理 。 又 頒 以 堅(jiān) 壁 清 野 之 法 。 鄉(xiāng) 守 輯 要一 書 。 訓(xùn) 誡 如 此 之 切 。 歷 年 守 城 口 糧 賞 犒 。 所領(lǐng) 官 帑 計(jì) 將 二 十 萬 金 。 赍 給 如 此 之 厚 。 屢 次 保 舉 團(tuán) 練 紳 士 ?!』?上 無 不 俞 允 。 立 沛 恩 施 。 得 官 者 數(shù) 百 計(jì) 。 今 又 廣 加 學(xué) 額 ?! ∈?恩 如 此 之 深 。 該 總 辦 紳 士 等 為 各 團(tuán) 領(lǐng) 袖 。 宜如 何 激 發(fā) 天 良 。 力 圖 報(bào) 效 。 勸 勉 各 處團(tuán) 總 。 仰 體 圣 恩 。 奉 行 保 民 之 法 。 自 可 風(fēng) 清 弊 絕 。 何 至 省 外 團(tuán) 練 。 多 為 伏 莽 之 藪 。 而 毫 無 覺 察 也 。
今 則 外 府 之 財(cái) 物 已 罄 。 而賊 黨 愈 聚 愈 多 。 賊 蹤 漸 偪 漸 近 。 將 有竊 擾 桂 林 之 勢(shì) 。 桂 林 為 省 會(huì) 重 地 。 不可 不 先 事 豫 防 。 故 臣 于 擊 退 賊 匪 柳 州 解 圍 后 。 即 于 上 年 十 二 月 十 五 日 馳 赴 省 垣 。 與 撫 臣 勞 崇 光 面 商 。 當(dāng) 此 調(diào) 兵 募 勇 之 俱 窮 。 惟 有 激 勵(lì) 團(tuán) 練 。 以 期 補(bǔ) 救 于 萬 一 。 乃 細(xì) 查 省 城 。 非 特 團(tuán) 而 不 練 。 竟 無 所 謂 團(tuán) 。 因 查 咸 豐 二 年 二 月 內(nèi) 。 逆 匪 由 永 安 州 城 竄 出 。 彼 時(shí) 該 紳 士 等 捏 稱附 省 之 九 塘 六 塘 地 方 。 團(tuán) 練 如 何 眾 多 。 如何 可 靠 。 及 前 撫 臣 鄒 鳴 鶴 命 該 紳 士 前 往 集 團(tuán) 堵 御 。 乃 未 見 賊 蹤 。 望 風(fēng) 先 遁 。 所 帶 械 。 盡 為 賊 有 。 賊 遂 得 長 驅(qū) 。 如 入 無 人 之 境 。 直偪 省 垣 。 誠 如 二 年 三 月 十 一 日 諭 旨 。 所設(shè) 團(tuán) 練 者 安 在 耶 。 逮 至 逆 匪 圍 攻 桂 林 。 又濫 雇 市 井 窮 民 守 垛 。 以 充 練 丁 。 每 人日 領(lǐng) 官 錢 三 百 文 。 上 年 六 月 。 興 安 逆匪 竄 撲 省 城 時(shí) 。 亦 復(fù) 如 是 。 則 其 欲 乘危 雇 夫 。 以 便 冒 銷 口 糧 。 已 為 慣 技 。 事 后 復(fù) 濫 邀 優(yōu) 保 。 致 滋 物 議 。 又 凡 有 獎(jiǎng) 勵(lì) 紳 士 。 向 由 團(tuán) 練 總 局 開 單 保 舉 。 而 列 名 者 。 多 無 功 得 賞 之 人 。 而 且 擅 作 威 福 。 遇 事 把 持 。 是 其 黨 則 雖 莠 亦 良 。 非 其 黨 則 雖 良 亦 莠 。 地 方 官 若 持 正 不 阿 。 不 任 其 枉 縱 。 彼 輒 使 刁 生 劣 監(jiān) 。 捏 詞 上 控 。 冀 累 撤 參 。 必 欲 盡 聽 指 揮 而 后 已 。 所 以 良 莠 不 分 。 賞 罰 不 公 。 皆 由 于 用 人 不 當(dāng) 。 遂 致 僉 人 得 志 。 正 人 解體 。 團(tuán) 總 實(shí) 為 惡 首 。 練 丁 盡 是 強(qiáng) 徒 。 衛(wèi) 民 者 反 以 害 民 。 助 官 者 因 而 抗 官 矣 。 臣 所 謂 紳 士 之 賢否 。 即 驗(yàn) 乎 團(tuán) 務(wù) 之 得 失 可 知 也 。 責(zé) 有專 司 。 是 誰 之 咎 。 乃 該 總 辦 紳 士 等 。 依 然 泄 沓 如 故 。 視 同 秦 越 之 肥 瘠 者 。 揣 其 意 以 為 辦 團(tuán) 可 以 有 功 無 過 。 紳 士 遷 地 。 可 避 賊 鋒 。 非 若 官 之 棄 城 。 難 逃 國 法 。 蓋 其 存 寇 至 先 去 寇 退 則 反 之 心久 矣 。 現(xiàn) 在 團(tuán) 務(wù) 如 此 敗 壞 。 非 大 加 整 頓 。 無以 挽 頹 風(fēng) 而 易 頑 俗 。 然 省 城 總 局 紳 士 亦 因 眾 情 不 服 。 呼 應(yīng) 不 靈 。 斷 難 望 其 振 作 。 臣 與 撫 臣 熟 商 。 祗 可 官 為 經(jīng) 理 。 重 定 章 程 。 不 宜 再 涉 遷 就 。 致 誤 大 局 。 當(dāng) 經(jīng) 撫 臣 督 同 臬 司 分 派 委 員 先其 所 急 。 于 省 城 各 街 。 仿 照 臬 司 許 祥光 前 在 廣 東 原 籍 所 辦 防 夷 團(tuán) 練 章 程 。 按 戶 選 丁 。 以 資 守 御 。 并 清 查 保 甲 。 其 散 勇 游 民 。 一 概 驅(qū) 逐 出 城 。 以 弭 盜 源 。 務(wù) 使 清 內(nèi) 奸 。 御 外 侮 。 各 有 實(shí) 濟(jì) 。 以 期 有 備 無 患 。 并 飭 委 賢 能 干 員 。 分赴 各 府 州 縣 。 會(huì) 同 地 方 官 因 地 制 宜 。 一律 仿 照 辦 理 。 臣 于 商 定 章 程 之 后 。 即于 二 十 六 日 趕 回 柳 州 府 。 激 勵(lì) 弁 兵 。 察看 情 形 。 何 處 緊 急 。 即 當(dāng) 欽 遵 諭 旨 。 馳 往 督 辦 。 隨 時(shí) 奏 報(bào) 。 現(xiàn) 聞 省 城 團(tuán) 練 。 自 官 為 督 辦 之 后 。 民 皆 踴 躍 樂 從 。 所 選 丁 壯 。 不下 萬 人 。 造 冊(cè) 編 號(hào) 。 聽 候 調(diào) 用 。 從 此 實(shí) 力 辦 理 。 壁 壘 一 新 。 省 垣 可 保 無 虞 。 外 府 州 縣 。 如 能 辦 理 得 宜 。 亦 可 期 匪 戢 民 安 矣 。 臣 蒙 圣恩 優(yōu) 渥 。 簡 授 提 督 重 任 。 前 次 謝 恩 折內(nèi) 。 欽 奉 朱 批 。 所 奏 甚 是 汝 好 為 之 拭目 以 待 務(wù) 要 還 朕 一 實(shí) 字 欽 此 。 臣 具 有 天 良 。 敢不 殫 竭 血 忱 。 實(shí) 心 實(shí) 力 籌 辦 。 即 凡 有關(guān) 地 方 之 事 。 尤 不 敢 不 據(jù) 實(shí) 陳 奏 。 致誤 事 機(jī) 。 臣 為 維 持 團(tuán) 務(wù) 消 弭 盜 賊 起 見 。 謹(jǐn) 將 目 下 實(shí) 在 情 形 。 恭 折 由 驛 馳 奏 。 伏 乞 皇 上 圣 鑒 。
瀝 陳 豫 省 軍 情 疏 同 治 二 年
賈 臻
方 今 天 下 急 務(wù) 。 莫 要 于 治 兵 剿 賊 。 而 治 兵 必 先 裕饟 。 裕 饟 必 先 安 民 。 安 民 必 先 察 吏 。 理 有 相 因 。 勢(shì) 所 必 至 。 臣 備 員 豫 省 十 余 年 。 未 敢 繁 征 遠(yuǎn) 引 。 謹(jǐn) 即 豫 省 所 見 所 聞 所 身 歷 者 。 敬 為 皇 太后 皇 上 詳 陳 之 。 竊 惟 河 南 一 省 。 為 北 路 全 局 屏 蔽 。 現(xiàn) 聞 苗 逆 伺 于 南 。 宋 逆 擾 于 北 。 程 大 老 砍 等 匪 分 竄 開 歸 數(shù) 郡 。 陳 大 余 未 盡 。 光 固 民 團(tuán) 為 苗 逆 黨 與 潘 立 勛 脅 從 者 。 亦實(shí) 繁 有 徒 也 。 省 垣 兵 單 米 貴 。 民 食 維 艱 。 漢回 錯(cuò) 居 。 人 心 浮 動(dòng) 。 以 臣 揣 之 。 其 勢(shì) 亦 孔 亟 矣 。 伏 查 河 南 駐 防 滿 兵 巡 撫 標(biāo)兵 三 鎮(zhèn) 標(biāo) 兵 。 約 計(jì) 馬 步 二 萬 有 余 。 加以 調(diào) 撥 之 三 省 馬 隊(duì) 。 召 募 之 鄉(xiāng) 勇 民 團(tuán) 。 以之 當(dāng) 數(shù) 萬 之 寇 。 眾 寡 豈 甚 懸 殊 。 而 兵威 未 振 者 。 一 由 于 將 材 之 難 得 。 一 由于 饟 項(xiàng) 之 不 充 。 以 臣 之 愚 計(jì) 之 。 議 籌 饟 于 今 日 之 河 南 。 較 之 別 省 尚 易 為 力 。 查 河 南 之 饟 。 以 正 賦 為 大 宗 。 計(jì) 歲 征 定 額 約 三 百 三 四 十萬 有 奇 。 除 各 州 縣 驛 站 俸 工 各 項(xiàng) 留 支 外 。 如果 杜 絕 虧 挪 。 解 司 約 可 得 二 百 二 三 十 萬 。 以馬 步 兵 丁 三 萬 人 計(jì) 之 。 月 饟 約 需 十 萬 以 外 。 遇閏 加 增 。 約 歲 需 饟 銀 一 百 四 十 萬 上 下 。 至協(xié) 饟 不 能 不 停 。 京 饟 不 可 不 解 。 歲 解京 饟 六 七 十 萬 。 似 尚 不 至 短 絀 。 其 河饟 養(yǎng) 廉 以 及 軍 裝 制 造 雜 項(xiàng) 支 銷 。 則 取 給 于 勸 捐 抽 厘 房 地 雜 稅 。 盡 收 盡 解 。 不 能 限 以 定 額 之 款 。 如 果 地 方 大 吏 。 深 悉 情 形 。 酌 盈 劑 虛 。 而 又 重 公 事 不 重 私 情 。 斷 不 令 小 民 之 脂 膏 。 中 飽 于 官 吏 之 囊 橐 。 更 飭 所 司 速 辦 軍 需 報(bào) 銷 。 以 清 錢 糧 之 去 路 。 嚴(yán) 催 州 縣 交 代 。 以 浚 錢 糧 之 來 源 。 雖 當(dāng) 萬 分 棘 手 之 時(shí) 。 實(shí) 力 為 之 。 必 有 尺 寸 之 效 。 捷 于 影 響 者 。 此 臣 身 親 閱 歷 之 事 。 非 臆 度 之 虛 辭 也 。 雖然 民 不 聊 生 。 則 賦 何 從 出 。 近 日 中 州民 生 之 蹙 。 由 于 盜 賊 之 紛 擾 者 十 之 七 。 由于 練 總 之 朘 削 者 十 之 三 。 練 總 之 抗 官 者 。 有 形 而 易 見 。 練 總 之 殃民 者 。 無 而 難 知 。 橫 征 暴 斂 。 擅 殺 私 刑 。 如上 年 正 法 之 汝 州 惡 練 李 瞻 者 尚 不 乏 人 。 其 始 以 民 力 為 團(tuán) 。 其 繼 即以 團(tuán) 勢(shì) 殃 民 。 兩 河 民 氣 素 馴 。 甘 心 魚 肉 。 至身 死 家 破 無 可 控 訴 者 比 比 也 。 此 事 若 不 勸 懲 兼 施 。 早 為 之 地 。 恐 練 總 有 尾 大 之 患 。 而 善 良 無 安 枕 之 時(shí) 。 萬 一 有 狡 黠 之 魁 。 如 苗 逆 者 出 于 其 閑 。 彼 時(shí) 即 能 掃 除 。 恐 已 重 煩 兵 力 。 平 心 論 之 。 官 不 能 衛(wèi) 民 則 民 思 自 衛(wèi) 。 既 以 團(tuán) 衛(wèi) 身 家 。即 不 能 不 傾 所 有 以 充 團(tuán) 費(fèi) 。 民 力 祗 有 此 數(shù) 。 輸 于 團(tuán) 費(fèi) 。 即 缺 于 正 供 。 即 使 正 供 無 缺 。 而 正 項(xiàng) 耗 羨 之 外 。 如 傾 工 火 耗 解 費(fèi) 等 款 。 為 勢(shì) 所 必 需 者 。 減 之 又 減 。 以 至 于 無 。 雖 有 廉 吏 。 苦 于 無 力 賠 墊 。 其 不 能 不 征 多 解 少 者 。 亦 情 事 之 所 必 至 。 而 藉 口 侵 挪 者 。 更 無 論 矣 。 如 得 數(shù) 萬 節(jié) 制 之 兵 。 可 以 剿 賊 。 即 可 以 安 民 。 尤 在 精 擇 牧 令 久 于 其 任 。 俾 得 從 容 展 布 。 收 官 民 一 體 之 效 。 官 民 既 聯(lián) 為 一 體 。 則 民 自 不 抗 官 。 而 催 科 詞 訟 。 官 得 而 過 問 焉 。 官 民 之 氣 通。 練 總 之 權(quán) 自 削 。 然 則 察 吏 一 事 。 為 方 今 標(biāo) 本 兼 治 之 良 方 彰 彰 矣 。 此 事 全 在 大 吏 得 人 。 破 除 情 面 。 力 挽 頹 風(fēng) 。 非 能 出 一 令 。 立 一 法 。 俾 之遵 守 勿 失 。 遂 可 著 有 成 效 者 也 。 蓋 至舉 錯(cuò) 咸 宜 。 官 民 如 一 。 而 足 食 足 兵 。 胥 在 其 中 矣 。 至 近 來 東 南 軍 務(wù) 。 日 有 起 色 。 而 西 北 根 本 重 地 。 如 直 隸 。 如 山 東 。 如 山 西 。 雖有 完 善 與 不 完 善 之 殊 。 而 防 維 均 不 可 不 豫 。 如各 大 吏 才 優(yōu) 干 濟(jì) 。 吏 事 與 軍 事 并 重 。 臣 知 賊 不 足 平 也 。 臣 之 梼 昧 。 何 足 以 識(shí) 治 體 。 凡 所 敷 陳 。 半 由 親 歷 。 謹(jǐn) 援 應(yīng) 詔 陳 言 之 例 。 聊 效 千 慮 一 得 之 愚 。 是 否 有 當(dāng) 。 伏 乞 圣 鑒 訓(xùn) 示 施 行 。
會(huì) 滇 黔 撫 院 通 飭 籌 辦 團(tuán) 練 札
吳 文镕
照 得 粵 西 賊 氛 甚 惡 。 其尚 弟 會(huì) 匪 。 現(xiàn) 在 圍 攻 桂 林 省 城 。 各 處土 匪 。 亦 聞 風(fēng) 四 起 。 粵 省 官 吏 。 更 不 暇 顧 及 。 縱 使 各 路 援 兵 。 能 解 桂 林 之 圍 。 賊 必 四 出 流 剽 。 而 粵 西 已 無 可 剽 掠 。 安 保 其 不 擁 入 滇 黔 。 思 據(jù) 一 城 池 。 為 藏 身 之 固 。 即 不 思 據(jù) 城 池 。 安 保 其 不 擁 入 近 邊 村 寨 。 為 掠 取 財(cái) 食 之 計(jì) 。 滇 黔 省 各 處 防 堵 。 已 將兩 年 。 在 事 文 武 。 均 寖 以 懈 怠 。 此 時(shí) 若 添 調(diào) 大 兵 。 雇 募 多 練 。 不 獨(dú) 事 無 了 期 。 經(jīng) 費(fèi) 無 出 。 且 兵 不 足 恃 。 練 不 可 信 。 該 在 事 文 武 豈 不 知 之 。 然 則 將 束 手 以 聽 其蹂 躪 乎 。 抑 委 心 以 幸 其 不 來 乎 。 均 不可 也 。 為 今 之 計(jì) 。 急 須 堅(jiān) 壁 清 野 。 齊心 團(tuán) 練 。 官 有 救 民 之 心 。 民 自 有 從 官 之 樂 。 官 民 一 氣 。 何 賊 之 不能 御 哉 。 本 部 堂 院 前 于 兼 署 督 院 任 內(nèi) 。 曾 通 頒 條 約 。 飭 令 舉 行 。 有 視 為 迂 而 不 欲 行 者 。 有 畏 其 難 而 不 肯 行者 。 有 空 稟 飾 覆 而 并 未 行 者 。 本 部 堂 院 現(xiàn) 在 察 核 賊 情 。 求 為 有 恃 無 恐之 策 。 舍 此 更 無 別 法 。 即 如 云 南 廣 南 府 。 上年 將 筑 關(guān) 設(shè) 卡 聯(lián) 村 齊 團(tuán) 各 事 宜 。 實(shí) 力 舉 辦 。 尚不 過 十 分 之 四 五 。 而 迭 次 殲 獲 賊 匪 。 官與 民 俱 覺 得 力 。 現(xiàn) 在 貴 州 黎 平 府 辦 理 筑 堡 齊 團(tuán) 事 宜 。 不 獨(dú) 民 無 怨 言 。 且 無 不 踴 躍 從 事 。 可 見 效 可 立 。 事 在 人 為 。 畏 難 茍 安 。 貽 誤 不 淺 矣 。 難 之 者 曰 。 滇 黔 跬 步 皆 山 。 村 落 星 散 。 勢(shì) 有 難 行 。 殊 不 思 山 多 正 有 險(xiǎn) 可 守 。 村 落 散 而 民 心 可 聚 。 全 在 地 方 文 武 有 誠 求 保 赤 之 心 。 身 到心 到 口 到 。 神 明 變 通 。 何 地 不 能 行 哉 。 難 之 者 又 曰 。 小 民 難 與 慮始 。 現(xiàn) 在 賊 蹤 尚 遠(yuǎn) 。 而 必 欲 無 病 呻 吟 。 徒 滋 騷 擾 。 勢(shì) 不 可 行 。 殊 不 思 民 即 至 愚 。 未 有 不 思 保 其 室 家 性 命 者 。 如 果 官 能 實(shí) 心 實(shí) 力 。 代 謀 其 身 家 。 無 異 自 謀 其 身 家 。 民 安 有 不 信 從 者 。 騷 擾 滋 弊 。 則 奉 行 者 之 不 善 。 非法 之 不 善 也 。 前 人 云 。 有 弊 則 當(dāng) 易 人 。 而不 可 易 法 。 至 哉 言 乎 。 畏 難 茍 安 者 。 又 安 能 藉 口 耶 。 本 部 堂 院 現(xiàn) 將 黎 平 府 胡 守 通 論 必 須 筑 堡 齊 團(tuán) 緣 由 文 一 篇 。 并 本 部 堂 院 采 集 前 人 成法 成 議 成 效 參 以 時(shí) 事 匯 為 仿 議 一 篇 。 刊 刻 訂 成 一 本 。 通 行 頒 飭 。 為 此 札 仰 即 將 發(fā) 去 說 略 仿 議 。 先 自 行 悉 心 靜 氣 。 字 字 紬 繹 推 尋 。 再 分 散 與 武 營 員 弁 。 及 紳 士 耆 民 。 暨 夷 苗 寨 長 頭 人 同 閱 。 同 心 講 求 。 其 不 諳 文 義 者 。 令 人 以 麤 話 轉(zhuǎn) 相 譬 喻 告 之。 一 面 克 日 親 身 周 歷 四 境 。 目 計(jì) 心 營 。 何處 為 賊 所 必 由 之 路 。 如 何 斷 歧 途 設(shè) 伏 以 待 之 。 何 處 為 賊 所 必 爭(zhēng) 之地 。 如 何 阨 險(xiǎn) 要 并 力 以 守 之 。 何 處 必 須 筑 堡 。 何 處 不 必 筑 堡 。 而 必 須 聯(lián) 村 。 何 處 小 村 可 以 附 并 大 村 。 何 處 大 寨 可 以 包 絡(luò) 小 寨 。 其 小 村 寨 畸 零 戶口 。 即 附 于 大 村 寨 冊(cè) 尾 。 統(tǒng) 以 大 村 寨頭 人 。 平 時(shí) 雖 不 必 搬 移 。 臨 事 必 易 于呼 應(yīng) 。 某 村 某 寨 如 何 出 丁 備 練 。 其 丁 練 如 何 造 冊(cè) 按 操 。 其 器 械 如 何 借 給 。 如 何 就 自 有 者 備 用 。 其 平 日 如 何 由 官 集 操 酌 犒 。 其 賊 來 有 事 。 如 何 給 與 口 糧 。 其 富 戶 殷 商 。 如 何 出 貲 存 公 備 用 。 其 在 官之 壯 練 。 汛 防 之 弁 兵 。 如 何 與 民 聯(lián) 為一 氣 。 隨 時(shí) 響 應(yīng) 。 各 按 各 處 地 勢(shì) 。 各處 民 情 。 逐 件 舉 行 。 一 面 開 列 形 勢(shì) 章程 。 繪 圖 貼 說 。 馳 稟 察 奪 。 事 關(guān) 備 預(yù)逆 賊 。 至 緊 至 要 。 毋 得 玩 視 。 致 干 參 革 治 罪 。 切 切 。
答 張 小 浦 中 丞 論 皖 郡 團(tuán) 練 書
陳 世镕
春 明 一 別 。 不 通 音 問者 二 十 年 。 先 既 云 泥 分 隔 。 繼 又 出 處途 乖 。 未 敢 以 無 益 寒 暄 。 上 瀆 清 聽 。 忽 枉 手 教 。 知 奉 旨 總 辦 徽 寧 團(tuán) 練 事 宜 。 與 豫 章 情 形 同 異 。 想 成 算 在 心 也 。 前 年 臘月 。 曾 致 書 午 橋 。 意 主 數(shù) 省 合 辦 。 三 江 形 勢(shì) 。 皖 為 咽 喉 。 我 之 失 計(jì) 。 在 謀 國 者 。 妄 議改 省 廬 州 。 以 皖 委 賊 。 聽 其 揚(yáng) 帆 上 下 。 如 履 戶 闥 。 而 湖 北 江 西 。 遂 潰 敗 不 可 收 拾 。 老 師 三 年 。 皖 無 一 人 過 問 。 豈 可 為 明 于 地 利 哉 。 今 廬與 舒 相 繼 幸 復(fù) 。 皖 人 自 春 徂 夏 。 無 日不 望 云 霓 。 廬 舒 至 皖 大 道 。 患 桐 為 梗 。 間 道 凡 五 六 條 。 兵 法 有 先 聲 后 實(shí) 。 指 東 擊 西 。 貴 在 神 速 。 何 不 以 正 兵 攻 桐 。 以 奇 兵 由 英 霍 間 道 趨 省 。 彼 聞 吾 之 趨 省 也 。 守 桐 之 賊 。 必 將 撤 回 護(hù) 省 。 即 桐 可 不 攻 而 下 矣 。 而 潛 太 本 無 賊 防 守 。 其 所 偽 置 監(jiān) 軍 供 使 令者 。 每 縣 僅 百 余 人 。 又 可 不 攻 而 下 矣 。 省 中 真 賊 不 過 二 三 千 人 耳 。 犯 徽 寧 者 。 乃 皆 從 湖 北 江 西 。 虜 獲 烏 合 之 眾 。 一 聞 大 兵 到 省 。 必 皆 潰 散 。 我 更 截 其 江 路 。 不 使 來 援 。 則 旬 日 之 內(nèi) 。 省 城 可 復(fù) 也 。 皖 復(fù) 而 金 陵 隔 絕 。 下 游 有 紅 單 船 。 扼 住 蕪 湖 東 西 梁 山 。 上 游 則 咨 會(huì) 湖 北 江 西 。 扼 住 九 江 湖 口 。 而 建 寧 通 閩 常 玉 通 浙 東 壩通 蘇 淮 徐 通 兗 潁 亳 通 豫 之 路 。 亦 移 檄 處 處 周 防 。 毋 令 一 賊 竄 逸 。 則 兔 雖 狡 。 豈 得 脫 罝 。 鯨 雖 橫 。 焉 能 決 網(wǎng) 哉 。 聞 金 陵 各 城 門 皆 有 兵 圍 。 惟 水 西 門 恣 賊 出 入 。 亦 失 之 。 此 時(shí) 薪 蔬 鹽 米 豈 可 以 一 物 予 賊 也 。 古人 御 賊 。 常 在 數(shù) 百 里 之 外 。 今 人 御 賊 。 乃 在 跬 步 之 前 。 聲 息 不 相 通 。 首 尾 不 相 顧 。 今 日 不 至 。 今 日 得 以 自 完 。 明 日 不 來 。 明 日 又 可 無 恙 。 此 所 謂 抱 火 厝 之 積 薪 之 下 。 而 寢 其 上 。 火 未 及 然 。 而 以 為 安 者 也 。 團(tuán) 練 之 議 。 鯫 生 發(fā) 之 最 早 。 其 時(shí) 壬 子 八 月 。 賊 在 長 沙 。 今 則 時(shí) 勢(shì) 不 同 。 未 設(shè) 偽 官 之 處 。 尚 易 舉 行 。 懷 寧 近 在 省 垣 。 軍 帥 旅 帥 。 布 滿 城 鄉(xiāng) 。 眾 目 眈 視 。 言 未 出 而 禍 先 隨 。 孰敢 以 身 為 殉 。 即 徽 寧 所 團(tuán) 練 者 。 亦 難 深 恃 。 未 經(jīng) 戰(zhàn) 陣 之 人 。 止 能使 之 御 小 偷 。 不 可 用 之 臨 大 敵 。 一 村 失 利 。 即 諸 村 喪 膽 。 徒 召 賊 荼 毒 耳 。 此 時(shí) 但 跂 望 官 軍 速至 。 芻 茭 糗 糧 。 同 志 分 任 其 事 。 隨 時(shí) 備 具 。 諸 無 庸 慮 。 伏 惟 照 察 不 宣 。
答 張 中 丞 第 二 書
陳 世镕
龔 君 攜 閣 下 徽 寧 團(tuán) 練 章 程 及 文 告 至 。 述 閣 下 欲 令 皖 人 仿 行 。 剴 切 周 詳 。 具 征 干 濟(jì) 。 然 行 之 徽 寧 易 。 行 之 皖 郡 難 。其 境 地 不 同 也 。 徽 寧 雖 屢 被 掠 。 而 一 掠 即 過 。 未 嘗 據(jù) 城 池 。 設(shè) 偽 官 。 地 方殷 富 。 捐 輸 既 不 甚 竭 蹶 。 守 令 皆 在 。 人 心 亦 有 所 系 屬 。 不 至 動(dòng) 搖 。 皖 則 省 無 一 官 。 而 賊 所 置 軍 帥 旅 帥 卒 長 司馬 等 。 自 為 賊 而 并 欲 人 之 盡 為 賊 。 每遇 忠 憤 之 士 。 伺 閑 抵 巇 。 動(dòng) 以 懷 貳 通妖 恫 喝 。 能 潛 伏 深 巖 窮 谷 。 不 為 賊 得幸 矣 。 敢 公 然 以 團(tuán) 練 號(hào) 召 哉 。 而 彼 且正 欲 借 此 名 為 賊 增 眾 益 黨 。 去 年 七 月 。 各持 偽 札 。 挑 選 丁 壯 。 業(yè) 已 編 造 名 籍 。 賴 有 同 志 力 沮 固 距 乃 解 。 今 若 能 團(tuán) 練 。 誅 此 軍 帥 旅 帥 。 團(tuán) 練 可 也 。 不 能 。 則 彼 且 盡 驅(qū) 以 供 賊 之 征 調(diào) 。 團(tuán) 練 何 為 哉 。 夫 皖 所 急 者 。 在 官 軍 速 至 耳 。 賊 破 皖 時(shí) 。 亦 謂 皖 為 三 江 咽 喉 。 官 軍 必 將 以 全 力 恢 復(fù) 。 不 敢 徑 據(jù) 也 。 自 改 省 廬 州 。 乃 知 舉 國 之 無 人 矣 。 于 是 千 艘 上 駛 。 而 奏 明 不 追 。 聽 其 揚(yáng) 帆 上 下 。 如 履 戶 闥 。 湖 北 江 西 。 遂 糜 爛 不 可 復(fù) 問 。 不 知 何 畏 賊 若 此 。 通 計(jì) 全 省 兵 勇 。 廬 州 徽寧 及 浙 江 撥 來 者 。 當(dāng) 不 下 十 萬 。 據(jù) 皖之 賊 。 不 過 數(shù) 千 人 。 散 布 潛 太 宿 望 者 。 不 過 數(shù) 百 人 。 廬 州 復(fù) 后 。 賊 于 舒 桐 分 兵 抵 拒 。 其 間 道 若 掛 車 河 龍 井關(guān) 界 嶺 等 處 。 皆 無 備 。 我 以 正 兵 與 其抵 拒 者 相 持 。 而 于 其 無 備 者 。 當(dāng) 以 奇兵 潛 度 。 卷 甲 疾 趨 。 一 兩 日 可 即 至 皖 。 南 路 徽寧 過 江 。 閑 道 亦 多 。 閣 下 所 統(tǒng) 義 勇 。 暨 浙 江 撥 來 之 兵 。 除 防 守 二 郡 。 應(yīng) 留 若 干 。 余 悉 刻 期 與 北 路 兵 先 后 至 皖 。 賊 必 撤 其 抵 拒 舒 桐 者 。 反 而 保 皖 。 而 我 兩路 之 兵 。 并 力 協(xié) 攻 。 其 克 可 立 待 也 。 軍 到 即 先 張 明 示 。 軍 帥 旅 帥 有 能 反 正 倒 戈者 。 赦 其 前 罪 。 照 例 嘉 獎(jiǎng) 。 如 執(zhí) 迷 不 悟 。 許 其 宗 族 鄉(xiāng) 黨 縛 獻(xiàn) 軍 前 。 立 即 正 法 。 其 地 方 紳 士 不 污 偽 命 者 。 令 投 轅 陳 說 利 病 。 給 札 勸 輸 以 佐 軍 費(fèi) 。 事 竣 計(jì) 功 錄 用 。 然 后 揚(yáng) 舲 東 下 。 直 搗 金 陵 。 景 教 遺 孽 。 不 足 平 也 。 孫 子 曰 。 兵 之 情 主 速 。 乘 人 之 不 及 。 由 不 虞 之 道 。 攻其 所 不 戒 也 。 又 曰 。 久 暴 師 則 國 用 不足 。 兵 聞 拙 速 。 未 睹 巧 之 久 也 。 又 曰 戰(zhàn) 以 正 合 以 奇 勝 。 故 批 亢 搗 虛 。 聲 東擊 西 。 運(yùn) 用 之 妙 。 不 可 方 物 。 今 之 相 持 。 必 得 一 步 。 方 進(jìn) 一 步 。 歷 時(shí) 過 久 。 非 徒 糜 餉 十 倍 。且 恐 有 變 生 意 外 者 。 若 不 改 圖 。 而 但 欲 責(zé) 團(tuán) 練 義 勇 以 為 內(nèi) 應(yīng) 。 聞 廬 州 之 復(fù) 。 內(nèi) 應(yīng) 已 發(fā) 。 外 尚 畏 葸 不 前 。 垂 成 幾 敗 。 金 陵 前 歲 以 此 受 禍 。 則 義 勇 無 負(fù) 官 軍 。 而官 軍 大 負(fù) 義 勇 。 可 為 痛 哭 流 涕 者 也 。 皖 三 年 并 無 官 軍 過 問 。 內(nèi) 應(yīng)將 應(yīng) 誰 哉 。 前 驅(qū) 何 時(shí) 渡 江 。 同 仇 之 事 。 鯫生 當(dāng) 勉 任 其 勞 。 儻 桃 花 信 至 。 一 葦 猶稽 。 將 采 藥 東 游 。 或 便 過 新 安 。 一 瞻 櫜 鞬 耳 。
致 衛(wèi) 靜 瀾 侍 講 書
胡 林翼
貴 省 近 年 以 來 。 百 姓之 身 家 性 命 。 其 為 捻 逆 所 傷 殘 。 兵 勇所 荼 毒 者 。 不 堪 設(shè) 想 。 云 浦 中 丞 奉 旨督 辦 防 剿 事 宜 。 蓋 帝 念 中 原 。 長 城 倚重 。 誠 能 改 弦 易 轍 。 一 反 從 前 大 帥 所為 。 或 可 稍 蘇 民 困 。 自 古 未 有 不 戰(zhàn) 而能 守 。 不 剿 而 能 防 者 也 。 弟 前 此 賢 才 之 舉 。 曾列 旭 初 大 名 。 二 人 同 升 。 必 不 難 宏 濟(jì)艱 難 。 及 時(shí) 補(bǔ) 救 。 惟 團(tuán) 練 可 以 濟(jì) 兵 力之 不 及 。 而 不 可 與 言 摧 陷 廓 清 之 事 。 以 額 兵 所 無 能 為 力 者 。 而 責(zé) 之 不 教 之 鄉(xiāng) 愚 。 以 糜 費(fèi) 數(shù) 十百 萬 之 餉 所 不 能 有 成 者 。 而 責(zé) 之 不 名 一 錢 之 民 捐 民 辦 。 此 則 私 心 所 未 安 者 也 。 近 探 賊 眾 。 分 布 和 州 蕪 湖 兩 岸 。 勢(shì) 已 西 趨 。 前 請(qǐng) 閣 下 代 募 虎 士 百 五 十 人 。 如 力 不 能 及 。 則 馬 隊(duì) 百 人 。 亦 可 自 成 小 隊(duì) 。 購 馬 一 百 匹 。 并 備 鞍 韉 等 件 。 秋 高 來 鄂 。 以 資 征 剿 。 茲 奉 上 銀 三 千 兩 。 惟 閣 下 便 宜 行 之 。 不 勝 感 企 。 南 人 使 船 。 北 人 使 馬 。 取 其 所 長 。 而 用 其 所習(xí) 。 弟 惟 日 盼 鐵 騎 前 來 。 如 何 選 法 。 如何 操 法 。 諸 候 尊 裁 。 非 弟 所 能 遙 度 。 亦 不 責(zé) 兄 以 程 限 也 。
募 練 長 興 難 民 議
陸 心源
浙 西 三 府 之 民 。 以 湖郡 為 強(qiáng) 。 以 湖 郡 而 論 。 長 興 為 強(qiáng) 。 自 寍 廣 失 陷 。 長 興 當(dāng) 其 沖 。 屢 挫 屢 勝 。 殺 賊 無 算 。 八 都 山 介 西 川 山 介 東 川 山 介 三 處 。 尤 為 長 興 之 巨擘 。 自 前 年 三 月 以 后 。 該 逆 屢 次 環(huán) 攻 。 無不 挫 衄 。 現(xiàn) 八 都 山 介 雖 以 力 竭 不 守 。 而丁 壯 之 突 圍 逸 出 者 甚 眾 也 。 其 房 屋 廬 舍 。 皆為 灰 燼 。 老 弱 婦 女 。 盡 化 碧 血 。 舊 歲 之 旨 蓄 。 以 荒 蕪 而 本 無 。 今 歲 之 蠶 絲 。 以 蹂 躪 而 又 絕 。 殺 人 是 其 習(xí) 慣 。 器 械 無 不 隨 身 。 即 使 賊 氛 速 退 。 尚 有 走 險(xiǎn) 之 虞 。 若 復(fù) 浸 淫 日 久 。 洶 洶 者 其 能 帖 耳 而 待 斃 乎。 然 則 為 今 之 計(jì) 將 奈 何 。 惟 有 借 募 練 為 撫 恤 之 一 法 。 蓋 天 下 之 事。 拂 人 所 欲 則 甚 難 。 因 勢(shì) 利 導(dǎo) 則 甚 易 。 長 興 民 團(tuán) 。 奮 勇 敢 戰(zhàn) 。 百 折 不 回 。 夫 人 而 知 之 矣 。 然 當(dāng) 未 經(jīng) 蹂 躪 之 時(shí) 。 欲 募 之 入 伍 。 彼 方 有 室 家 之 念 。 田 廬 之 戀 。 雖 以 重 價(jià) 雇 之 。 萬 萬 不 能 。 得 今 也 進(jìn) 則 無 力 殺 賊 。 退 則 無 以 養(yǎng) 身 。 召 募 之 令 一 下 。 無 不 爭(zhēng) 先 恐 后 。 擬 請(qǐng) 人 日 給 米 一 升 。 銀 五 分 。 擇 其 壯 健 者 入 伍 。 而 以 智 謀 有 望 者 統(tǒng) 之 。 調(diào) 赴 省 城 。 加 意 訓(xùn) 練 。 在 國 家 月 費(fèi) 不 過 三 萬 兩 。 即 可 得 精 兵 萬 人 。 在 該 民 人 等 虎 口 余 生 。 救 死 不 暇 。 而 得 此 厚 廩 。 當(dāng) 無 不 樂 于 效 死 。 豈 非 一 舉 兩 得 乎 。 若 果行 此 。 有 四 利 焉 。 人 皆 土 著 。 心 盡 馴 良 。 與賊 不 共 戴 天 。 可 無 變 心 之 慮 。 與 民 皆系 同 里 。 更 無 仇 殺 之 虞 。 一 利 也 。 人皆 百 戰(zhàn) 之 余 。 賊 之 伎 倆 。 是 所 習(xí) 見 。 其 膽 既 壯 。 其 氣 易 伸 。 斷 不 至 若 市 井 烏 合 之 眾 。 聞 風(fēng) 先 遁 。 二 利 也 。 每 人 月 給 米 三 斗 。 銀 一 兩 五 錢 。 計(jì) 募 兵 萬 人 。 月 費(fèi) 不 過 三 萬 兩 較 之 募 勇 他 省 。 費(fèi) 省 倍 蓰 。 三 利 也 。 現(xiàn) 探 得 竄 據(jù) 長 興 賊 匪 。 頗 多 土 人 。 在 四 處 散 布 謠 言 。 希 圖 蠱 惑 。 不 逞 之 徒 。 無 處 謀 生 。 難 保 不 鋌 而 走 險(xiǎn) 。 此 令 一 出 。 可杜 從 賊 之 心 ?!?家 多 一 精 兵 。 即 賊 匪少 一 裹 脅 。 四 利 也 。 或 者 曰 。 今 省 城 兵 勇 約 萬 余 人 。 尚 慮 餉 糈 之 不 足 。 若 再 加 募 練 。 經(jīng) 費(fèi) 將 從 何 出 。 則 應(yīng) 之 曰 。 招 他 省 勇 一 。 可 以 招 長 興 勇 三 。 而 長 興 人 之 強(qiáng) 。 亦 未 必 弱 于 他 省 之 人。 況 乎 以 本 省 之 人 。 守 本 省 之 城 。 則情 形 熟 。 所 與 來 者 。 非 其 父 兄 。 即 其親 戚 。 則 情 意 洽 。 人 皆 屢 經(jīng) 戰(zhàn) 陣 。 又可 任 意 挑 選 。 則 技 藝 精 。 如 果 訓(xùn) 練 有 成 。 他省 之 勇 。 皆 可 撤 回 。 非 但 可 增 兵 。 兼可 以 省 餉 。 尚 何 不 足 之 可 虞 乎 。 惟 軍 營 規(guī) 矩 。 非 其 所 習(xí) 。 當(dāng) 即 申 明 號(hào) 令 。 信 賞 必 罰 。 使 知 軍 令 森 嚴(yán) 。 不 可 踰 越 。 以 成 節(jié) 制 之 師 。 斯 何 難 化 難 民 為 勁 旅 乎 。昔 李 德 裕 帥 蜀 。 立 雄 邊 子 弟 。 總 十 二軍 。 聲 威 震 于 西 南 。 馬 燧 鎮(zhèn) 太 原 。 募 役 數(shù) 千 教 之 戰(zhàn) 。 數(shù) 月 遂 成 精 卒 。 此 皆 承 衰 敝 之 后 。 因 勢(shì) 利 導(dǎo) 。 轉(zhuǎn) 弱 為 強(qiáng) 之 法 也 。
彭洋中
湘鄉(xiāng)踞湘江上游。地廣而沃。中歲委積鱗比。民間正供之賦。向由書吏攜串票赴鄉(xiāng)征。日久弊滋。需索重沓。民不能堪。激為抗欠之計(jì)。其俗又剽悍。斂錢拜會(huì)。歲以為常。道光末年。糾眾積六七萬。為首匪類。踞山依箐。立巢窟。焚掠擄殺。無處無之。被害之家。駢詞上愬。絲棼苦不能治。三十年。粵西金田釁作。 上命前任云貴總督林則徐經(jīng)略之。道卒。又以 命前任兩江總督李星沅。亦遽卒于軍?;涃\勢(shì)日熾。湘鄉(xiāng)會(huì)匪通焉。將借口錢漕。以發(fā)大難。都人士罔知所措?;?yàn)獒惚苡?jì)。不能徙者。則約數(shù)百人赴告各大吏。謂寇賊之患。百萬甲兵制之于后而不足者。一二循吏弭之于先而有余。請(qǐng)以賢能縣令往。巡撫駱秉章署布政使春熙皆頷之。然計(jì)吏。罕勝其任者。擇尤遣之。則又胥視為畏途。相顧繭足。曰吾官可劾罷。軀命殊未遽捐也。用是擬委十?dāng)?shù)輩。咸固辭。事勢(shì)迫不可復(fù)待。時(shí)清江朱孫詒。卸署長沙縣事甫月余。又已奉部咨允補(bǔ)酃縣令。按省例。皆不得遽委他缺。湘人知其賢且能也。相率遮大吏輿。乞借寇。秉章語屬僚曰。誠知非朱令不可。第違省例。而強(qiáng)以人人所不欲。乖護(hù)惜吏才之意耳。春熙曰。是可以忠義動(dòng)也。因促召朱令至。則長揖以顧全局懇。孫詒受命無難色。其捧檄往。則是年十月初二日也。孫詒未任之先。鄉(xiāng)民集數(shù)千人城中。環(huán)縣令署。噪聒錢漕事。聞孫詒至。喙頓息。孫詒下令曰。胥吏濫索。誠病民。然新漕伊邇。驟改章恐弗及。其各歸。來年當(dāng)為若盡剔朘削弊。敢胥動(dòng)浮言者。罪不赦。會(huì)匪擾閭里。爾切近災(zāi)也。亟縛獻(xiàn)。毋少延。眾唯唯。遂散。是月半。有以盜魁陳勝祥劉福田彭明新來獻(xiàn)者。訊得實(shí)。并寘諸法。自是縶賊之索。日相屬于道。邑中狐狖嗥嘯。為之稍戢。訪紳士之賢者。知廩餼生羅澤南諸生王文士劉蓉康景暉其人。明年。咸豐改元。 詔舉孝廉方正。以羅澤南應(yīng)。二月??h試士。拔劉蓉冠其曹。旋集諸紳議改錢漕法。悉去浮勒。務(wù)便民。嚴(yán)治舞弊桀黠吏。湘人大愉。湘鄉(xiāng)書吏最狡惡。令或稍閑以法。輒多方誣去之。王悉其狀。密舉以聞。請(qǐng)預(yù)防。四月初八日。孫詒巡鄉(xiāng)至三坊萬貫亭。紳民迎謁。王預(yù)焉。與語移時(shí)。屬詣署襄公務(wù)。隨抵三十五都洪山殿??稻皶熢勓?。談竟夕乃返署。當(dāng)是時(shí)。大學(xué)士賽尚阿都統(tǒng)巴德清達(dá)洪阿奉 命剿粵西賊。孫詒召諸紳謂之曰。防患未然。古之善教。今粵賊洪秀全等勢(shì)張甚。未易遽殄。若北竄由恭城灌陽而全州。則永郡之東安界。由陽朔臨桂而靈川。則寶郡之新寧界。皆毗連邵陽。湘鄉(xiāng)固邵陽接壤也。計(jì)程不數(shù)日。賊可及吾境。人以為患在隔省。吾視之猶肘腋耳。官軍布守沖要不能。團(tuán)練鄉(xiāng)兵。差足衛(wèi)閭閻。及今不理端緒??謧}卒措置難也。王曰。請(qǐng)自隗始。爰創(chuàng)具規(guī)約。曉諭于三坊倡之。余四十七都亦次第行。
時(shí)洪逆困守永安。官軍十余萬。繞之四。不惟楚省無風(fēng)鶴警。即粵西諸郡邑。亦猶晏然太平。是以示諭團(tuán)規(guī)。概不及旗幟隊(duì)伍刀矛鎗字。恐駭觀聽也。未幾。湖廣總督程矞采得 旨防湖南邊。將督師次衡州。孫詒欲于其過境也。縷陳團(tuán)練策。請(qǐng)飭通行。而總督方謂賊焰易撲。勿庸為此迂遠(yuǎn)謀。勞民傷財(cái)。無益至計(jì)。孫詒之說不得入。七月。邑之二十五六七都三十五暨四十都會(huì)匪同時(shí)驟起。出抄搶。四十都職員李耕亭家。被禍尤烈。孫詒遣劉蓉康景暉號(hào)召團(tuán)練。親往捕治之。會(huì)匪拒捕。銃彈傷孫詒。準(zhǔn)及手足。輿夫丁役負(fù)創(chuàng)者數(shù)人。詰旦。孫詒裹創(chuàng)大集團(tuán)丁。圍攻賊渠熊聰一于湖洞?;鹌鋸]。擒賊目王祥二及其伙數(shù)人。熊聰一棄湖洞奔八十里。潛伏楊家灘。謀遁出境。團(tuán)長蕭積惠購獲之。王亦會(huì)團(tuán)于三十五都助捕。獲賊頭目百余人。檻送總督行營究治。計(jì)前后就捕者七百有奇。孫詒以內(nèi)匪不靖。則外患無自防。益與王康景暉諸人。講求團(tuán)練緝捕法。網(wǎng)山搜谷。梟鷙為空。二年二月。洪逆挈其黨楊秀清蕭朝貴石達(dá)開等。突永安圍。走臨桂。攻省城。銳首北向。孫詒謀諸王康景暉曰。衡永駐重兵。寶慶有副將領(lǐng)兵協(xié)郡伯守。賊必不敢往。由東安搗虛而來。吾湘鄉(xiāng)正當(dāng)其沖。團(tuán)丁未習(xí)戰(zhàn)。不值一吷。非可遂恃無恐也。吾欲選勁卒分布要隘。當(dāng)前鋒。以團(tuán)丁綴其后。助聲勢(shì)。兩君以為何如。皆對(duì)曰。此萬全策也。遂募敢死士。日訓(xùn)練。四月。全州陷。戒益嚴(yán)。賊睨湘鄉(xiāng)有備。繞竄陷道州。陷江華永明桂陽郴州。七月。王等偕文士易良干各集團(tuán)數(shù)百人。造縣聽調(diào)。命分三營。易良干領(lǐng)中營。王領(lǐng)左營。武生楊虎臣團(tuán)長王開化張運(yùn)蘭隸焉。康景暉領(lǐng)右營。以諸生羅信南綜理三營糧糈。謝邦翰偫兵械??h學(xué)兩司教官并廩餼生魏萬杰等。分投勸捐助以濟(jì)軍食。事當(dāng)創(chuàng)始。驚世駭俗。前此團(tuán)練甫倡。舉邑紳耆庭諍已屢。迨是益嘩然。有怨詈者。有揶揄者。有謂寇賊可冀其不來。練卒必不能不生事者。孫詒親若友進(jìn)諫曰。眾口囂囂。姑已之以息謗。若何??軐⒅炼鴶棵裨埂7怯?jì)也。答曰。愚民偷旦夕安。忘巨禍。猶赤子有疾??嗨庰D號(hào)耳。茍且徇之。安用父母為。遂不聽。有挺身向康景暉吧呀忿爭(zhēng)。斥以首禍者。孫詒召其父責(zé)之曰。爾子敢復(fù)爾。將寘重典。為沮撓公事戒。復(fù)飭緝妄議者數(shù)人。薄懲之。事乃定。是月。羅澤南來。命易良干奉以中營事。而己副之。時(shí)洪楊諸逆犯長沙。警報(bào)日數(shù)至。二十九日夜。言賊至江車。距邑城七十里。商民驚擾鼎沸。練卒亡去者十之八九。厥明。偵知其非。稍稍復(fù)集?;蛞詾檠浴O詒曰。始事固如此。無足為。乃皆召而語之曰。古來良將。功名赫赫于后者。其初皆未嘗不畏怯。惟一經(jīng)畏怯。膽即漸以老練。故名卒成。今爾輩虛驚。宜自笑。且自懲也。越數(shù)日。又謂之曰。凡臨戰(zhàn)陣。避死反死。舍死殺賊則必生。爾輩當(dāng)念人無壽夭。咸有死期。死于牖下。何如馬革裹尸耀來世。以此熟自計(jì)。遇賊自勇氣百倍矣。練卒環(huán)聽。若頓悟。孫詒馭兇暴尚嚴(yán)。而拊循士民。則厚獎(jiǎng)其能。徐勉以所不逮。不求備。不務(wù)速成。告諭懃懇。善開發(fā)人志意類如此。人所以樂為用而造就多。
八月。長沙賊圍仍未解。孫詒令王將其眾出駐馬鋪。康景暉駐辰前鋪。舉人趙煥聯(lián)領(lǐng)團(tuán)丁駐道林。相犄角。伺賊至迎擊。羅澤南易良干防衛(wèi)縣城。先是孫詒以臨敵制勝。首在士卒一心。次則布隊(duì)森肅。因推古人陣法用意所在。制為起伏分合周阹獵逐之式。于王之行授焉。王到防。日日按式操演不稍間。兩營踵之。湘軍紀(jì)律自此始。既而又令附郭三坊三都。比戶選練。為城保障。令城內(nèi)立八團(tuán)。團(tuán)總各一人。每團(tuán)選壯丁二百。共一千六百人。分為八班。孫詒每日凌晨起。率其一。更迭赴各都坊會(huì)操。凡步伐止齊之法。刀矛槍之用。皆躬示其狀。俾模式焉。操畢。輒引一隊(duì)至前。面語以忠義之教。勛賞之榮。勇怯死生之理。口指手畫。無異授徒。雖舌焦吻燥。不憚勞也。當(dāng)其創(chuàng)設(shè)三營也。營僅三百六十人。至是增至八百人。合諸城內(nèi)八團(tuán)。附郭六都坊。暨其余四十二都團(tuán)練。習(xí)技擊嫻隊(duì)伍者。綜計(jì)約十?dāng)?shù)萬。九月。劉蓉來。立連坐法。一人怯退。同伍罪均。令各團(tuán)練自具狀為憑執(zhí)。人皆指天日誓。孫詒乃諏吉椎牛饗士。率諸紳縣庭同嚼飲。萬眾歡騰。始儼然有親上死長之意矣。邑之十八都。地名壺天者。聚眾應(yīng)洪逆。孫詒率易良干羅信南馳往掩捕。一鼓蕩平。王請(qǐng)?jiān)?。練卒可用矣。愿以一旅援長沙。殄茲寇。孫詒壯之。令率所部往。十月十九日達(dá)行省。賊已他竄。怏怏而回。洪逆旋破岳州。圍武昌。大兵咸逐賊上。諸郡縣土寇起。邑之賽田楊家灘匪類漏網(wǎng)者亦蠢動(dòng)。孫詒率羅澤南劉蓉往平之。至是署事期滿。將瓜代。澤南與諸紳詣大府留。其時(shí)張亮基撫湖南。湘陰左宗棠襄事其幕。謂澤南曰。湘潭避兵僑君邑者。皆謂邑團(tuán)軍近數(shù)十萬。能調(diào)省資保衛(wèi)否乎。澤南曰可。十一月。張亮基寓書孫詒。屬選千人往。不以檄而以書。重禮孫詒也。孫詒將親行。謀與偕者。羅信南請(qǐng)往。澤南以親老辭。王亦辭。孫詒謂澤南曰。君孝廉方正也。事親誠先務(wù)。然境土若不靖。將負(fù)父母逃之荒外乎。抑聽其引頸膏賊刃乎。澤南無辭。又謂王曰。湘鄉(xiāng)團(tuán)練成。君實(shí)其勛首。今大府調(diào)練卒。咸屬望君。奈何反卻顧辜眾望乎。世變方亟。志士有為之時(shí)。守此不去。以待科舉。毛錐子將笑人也。皆應(yīng)曰。愿如命。于是王以三百六十人先發(fā)。十二月三十日?qǐng)?bào)至。孫詒督同澤南信南以七百二十人繼之。劉蓉隨。明年正月初八日亦報(bào)至。至之日。張亮基已擢湖廣總督去。潘鐸嗣為巡撫。命長沙守倉景愉點(diǎn)驗(yàn)焉??へ┐积g代之行。事畢。言于景愉曰。乃今見亞夫細(xì)柳軍矣。曩昔霸上棘門兒戲者爾。月杪。孫詒歸自長沙。二月。衡山縣草市賊起。王奉大府檄。以所部往擊。悉就殲。四月。安化縣藍(lán)田賊起。孫詒奉大府檄。以羅信南謝邦翰隨麾蓋往擊。若伐槁薪焉。五月。孫詒解湘鄉(xiāng)縣事。洪逆之攻武昌也。陷之。由是闖漢陽。躪蘄黃??顸蓝鴸|。九江池州安慶太平諸郡。相繼不守。遂入江寧。據(jù)為偽都。分其黨俶擾江西行省。
湖北按察使江忠源奉幫辦軍務(wù)之 命。將趨鄂中。聞南昌警告。順道馳剿。兵寡賊眾。書抵曾國藩請(qǐng)?jiān)?。國藩方駐長沙幫辦團(tuán)防。商諸復(fù)任巡撫駱秉章曰。營兵疲。不如鄉(xiāng)勇健。能戰(zhàn)。令朱牧提湘勇赴援。其可乎。孫詒是時(shí)已擢任郴州也。秉章然之。遂以孫詒統(tǒng)援軍奏。孫詒令羅澤南領(lǐng)中營。餼生李杏春團(tuán)長李續(xù)宜佐之。易良干領(lǐng)前營。團(tuán)長羅信東佐之。謝邦翰領(lǐng)右營。團(tuán)長李續(xù)賓佐之??稻皶煪?dú)領(lǐng)左營。楊虎臣獨(dú)領(lǐng)后營。羅信南領(lǐng)親兵。王留剿郴桂土寇。六月遄發(fā)。候補(bǔ)道夏廷樾庶常郭嵩燾偕行。七月十九日。師次南昌。二十四日。與賊交綏永和門外。大敗之。謝邦翰易良干羅信東窮追至江湄。奪賊舟被戕。孫詒哭之慟。以李續(xù)賓代領(lǐng)右營。羅信南兼領(lǐng)前營。吉安故多盜。聞南昌被圍。豎旗友。忠源暨巡撫張芾在籍尚書陳孚恩慮其與粵逆合。奏令孫詒扼樟樹鎮(zhèn)。斷賊勾結(jié)。遣候選教諭劉長佑隸指麾。孫詒到鎮(zhèn)。以長佑與羅澤南李續(xù)賓等偏師搗吉安。掃滅土寇。八月二十三日。南昌遂解嚴(yán)。江西全省以次戡定。湘勇凱旋。忠源本國藩門下士。喜湘勇精銳。疏言國藩有湘勇六千余?! ∩闲胖?。始命國藩帥以援鄂。國藩既得 旨大募湘勇。盡調(diào)孫詒所部將士為東征計(jì)。忠源撫皖。又馳疏調(diào)孫詒。以秉章奏留。乃止。四年二月?;浄松细Z。國藩命羅澤南李續(xù)賓防剿衡永郴桂。以固后路。自將王等水陸軍萬余人東下。三月。至岳州。遇賊。軍盡覆。歸咎王。將罪焉。左宗棠言于秉章。力保全之。使屯郴桂。召羅澤南李續(xù)賓還長沙。規(guī)進(jìn)取。國藩曰。湘勇恐不足以戰(zhàn)也。宗棠曰。勁旅也。殺賊多矣。奚不足。四月。孫詒署理寶慶府事。國藩于七月整旅復(fù)東下。羅澤南李續(xù)賓等。所向摧靡。迭克岳州武昌漢陽蘄黃各城。六月粵逆復(fù)犯江西。巡撫陳啟邁疏乞 命孫詒率羅澤南往援。秉章以孫詒方???。澤南業(yè)東下。奏覆。十二月。國藩督師湖口。又?jǐn)】?。武漢兩郡重陷。國藩收拾潰卒。退屯九江。羅澤南李續(xù)賓以其間入江西。剿廣信饒州踞賊。五年。戰(zhàn)于弋陽大捷。戰(zhàn)于信州亦大捷。廣饒一路告廓清。俄以國藩命回軍武昌。逆賊復(fù)狼奔豕突。江西全局糜爛。
六年四月。 廷旨命孫詒帶湘勇應(yīng)援。秉章以部曲已散于湖北江西各營。一時(shí)難以復(fù)集之言奏覆。孫詒誠明強(qiáng)毅。知治體。習(xí)勤勞。又深得士民心。楚省倚以為重。僉不欲其遠(yuǎn)違。兩年前南昌之役。楚中稍有警報(bào)。即共引領(lǐng)望孫詒歸。故他省奏調(diào)。大府體士民意。輒弗遣。然其所練湘勇。旌旗天下。將才之被陶鑄成者。王羅澤南李續(xù)賓其最著也。澤南旋中死武昌城下。李續(xù)賓挈其弟續(xù)宜接統(tǒng)全軍。于是年十一月。再收武昌漢陽。八年四月。克九江。提兵皖疆。連下潛太桐舒四城。十月初十日戰(zhàn)沒。王之于役郴桂也?;謴?fù)東安郴州共十余城。軍麾直指粵東西界。驅(qū)虺蝮而斃諸其穴。六年九月。轉(zhuǎn)戰(zhàn)岳州。除崇陽通城各劇賊。七年。徇江西吉臨諸郡。禽狝草薙。八月。棄諸軍長徂。王開化張運(yùn)蘭趙煥聯(lián)楊虎臣繼之。戰(zhàn)功并卓卓著。又有團(tuán)長蕭啟江蔣益澧劉岳昭者。啟江先隸羅澤南營。益澧隸王營。岳昭又隸啟江營。厥后均別將遏巨敵。為 朝廷分一面憂。自咸豐三年迨今。文則督撫而下。武則提鎮(zhèn)而下。自湘勇中來者。更仆未易悉數(shù)矣。駱秉章疏薦孫詒云。湘軍樸勇敢戰(zhàn)。由該員辦團(tuán)而起。豈虛語哉。然孫詒以湘勇故。幾覆其宗。咸豐五年。逆首石達(dá)開寇江西。甫至瑞州。榜曰。三百里內(nèi)外有匿清江朱氏族屬一人者家駢誅。導(dǎo)使逃及知其逃匿所在不報(bào)者亦然。既抵清江。又勒邑人縛送孫詒親屬。否則盡城屠。蓋以其練勁旅。支拄東南。俾不得逞為憾也。幸賊中有感孫詒忠義者。輾轉(zhuǎn)為緩頰。乃免于難。然生產(chǎn)則以是蕩然矣。
湘鄉(xiāng)昭忠祠記
曾國藩
咸豐二年十月?;涃\圍攻湖南省城。既解嚴(yán)。巡撫張公亮基檄調(diào)湘鄉(xiāng)團(tuán)丁千人至長沙。備防守。羅忠節(jié)公澤南王壯武公等。以諸生率千人者以往。維時(shí)國藩方以母憂歸里。奉 命治團(tuán)練于長沙。因奏言團(tuán)練保衛(wèi)鄉(xiāng)里。法當(dāng)由本團(tuán)醵金養(yǎng)之。不食于官。緩急終不可恃。不若募團(tuán)丁為官勇。糧餉取諸公家。請(qǐng)就現(xiàn)調(diào)之千人。略仿戚元敬氏成法。束伍練技。以備不時(shí)之衛(wèi)。由是吾邑團(tuán)卒號(hào)曰湘勇。三年春。平土寇于衡山。破逆黨于桂東。其夏?;涃\圍江西省城。國藩募湘勇二千楚勇一千。羅忠節(jié)公輩率之東援。初戰(zhàn)失利。營官謝邦翰易良干等殉難。湘勇之越境剿賊。將領(lǐng)之力戰(zhàn)捐軀。實(shí)始于此。余聞而悼之。議立忠義祠于縣城。祀湘人與于南昌之難者。其冬。余奉 命籌備舟師。乃募湘勇水陸萬人。明年率之東討。岳州之役。陸兵敗挫。雖旋有湘潭之捷。而湘士中熸。既而整軍再出。羅公暨李忠武公續(xù)賓率湘勇以從。于是大雋于岳州。克武漢。下蘄黃。破田家鎮(zhèn)。復(fù)江西弋陽信州寧州。又以其間由江還鄂。掃蕩支縣。再克武昌省會(huì)。咸豐五六年間。羅李湘勇之名震天下。而王壯武公與劉武烈公騰鴻蕭壯果公啟江暨巡撫蔣公益澧。皆提湘勇。征戰(zhàn)湖北江西廣西廣東等省。所在有聲。然羅公王公劉公遂以六七年間。先后徂謝。而將士傷亡者滋益多。前所議建之忠義祠。規(guī)制隘庳。不足以嚴(yán)典祀。咸豐八年秋。國藩乃與李公具疏會(huì)奏。請(qǐng)立昭忠祠于湘鄉(xiāng)。令有司春秋致祭?! √熳釉S之。吾邑軍士。沒有余榮已。未幾而舒城三河之難作。李公殉節(jié)。部下死者殆六千人。國藩私憂。以謂湘中士氣??植粡?fù)振。其后李公之弟勇毅公續(xù)宜。重輯部曲。轉(zhuǎn)戰(zhàn)皖北。張忠毅公運(yùn)蘭及唐總?cè)至x訓(xùn)輩之師。轉(zhuǎn)戰(zhàn)皖南。而吾弟國荃。遂以湘士克復(fù)安慶金陵兩省。蔣公暨楊公昌浚亦用湘人平浙江伐福建。張忠毅公復(fù)戰(zhàn)沒于閩。東南數(shù)省。莫不有湘軍之旌旗。中外皆嘆異焉。其西北諸道。則提督劉君松山追逐捻匪于河南山東直隸。征叛回于陜西甘肅。而按察使陳君湜防守山西。其西南諸道。則蕭壯果公率師入蜀。而巡撫劉公蓉屢平蜀寇??偠絼⒐勒阳咧T湘軍又自蜀而南入黔西入滇。一縣之人征伐于十八行省。近古未嘗有也。當(dāng)其負(fù)羽遠(yuǎn)征。乖離骨。或苦戰(zhàn)而授命。或邂逅而戕生。殘骸暴于荒原。兇問遲而不審。老母寡婦。望祭宵哭??芍^極人世之至悲。然而前者覆亡。后者繼往。蹈百死而不辭。困無所遇而不悔者。何哉。豈皆迫于生事。逐風(fēng)塵而不返與。亦由前此死義數(shù)君子者為之倡。忠誠所感。氣機(jī)鼓動(dòng)而不能自已也。君子之道。莫大乎以忠誠為天下倡。世之亂也。上下縱于亡等之欲。奸偽相吞。變?cè)p相角。自圖其安。而予人以至危。畏難避害。曾不肯捐絲粟之力以拯天下。得忠誠者起而矯之??思憾鴲廴?。去偽而崇拙。躬履諸艱而不責(zé)人以同患。浩然捐生。如遠(yuǎn)游之還鄉(xiāng)而無所顧悸。由是眾人效其所為。亦皆以茍活為羞。以避事為恥。鳴呼。吾鄉(xiāng)數(shù)君子所以鼓舞倫。歷九州島而戡大亂。非拙且誠者之效與。亦豈始事時(shí)所及料哉。今海宇麤安。昭忠祠落成有年。而邑中壯士。效命疆場(chǎng)者。尚不乏人。能常葆此拙且誠者。出而濟(jì)世。入而表里。材之興也。不可量矣。又豈僅以武節(jié)彪炳寰區(qū)也乎。
黃特軒傳
吳敏樹
黃森。字特軒。居湘陰東北鄉(xiāng)長樂里。長樂為岳州走長沙古驛道。地寬平。四面倚山。羅江流其閑。下入湘水。咸豐四年。湖南起勇軍。將東下剿賊。賊復(fù)自安慶上犯。陷武昌岳州。急趨長沙。時(shí)賊由水路掠船至羅江新市。長樂人驚走。而其里人有先在賊中者。至是以長發(fā)歸。脅里中率錢糧輸賊。黃君為里富室。挈家去。已而錢米大集。脅者皆自取之。眾怒曰。此偽耳。相與執(zhí)而殺之。已殺。則又大恐。乃請(qǐng)豪長者謀之。皆尤眾人。莫為計(jì)。黃君至曰。殺此賊誠善。今惟有團(tuán)練耳。爾等但能一心。致死何患。所須錢物。無多少從我辦之。眾大喜。即日戶閱壯丁。具器械。立幟于門。別揀勇力數(shù)百人。分營要隘。是時(shí)巨賊已率眾南上。而巴陵土賊大起。皆先在賊者一人。輒倡數(shù)百眾。劫奪村聚。無敢抗者。而楊某陳某為之渠。以千余人入平江北界之岑川。聞長樂獨(dú)執(zhí)殺其黨。首倡團(tuán)練。欲乘其未定破之。岑川西去長樂五十里。一日以四百人。天未明而往。長樂人不意其猝至。黃君方與諸團(tuán)首會(huì)食。賊已近里許矣。即呼召其營勇。獨(dú)率五十人。先往御之。山下小村。地有長溝。楊柳蔽翳。各不相望見。突相遇小橋閑。即刺斃賊大旗一人。連刺紅衣騎馬賊殺之。即其渠陳某也。因大呼。遠(yuǎn)近皆應(yīng)。賊遽失魄。癡立不能動(dòng)。勇益集。直推刃仆之。殺百數(shù)十人。又追殺走者。賊逃還岑川不能半。即皆走歸巴陵。黃君旋又逐之巴陵。新墻市土賊。實(shí)時(shí)皆散。于是黃君名赫然聞數(shù)縣閑。省府盛獎(jiǎng)其功。其年五月。提督塔公已破賊湘潭。將收岳州營于長樂。黃君與其團(tuán)人常為軍導(dǎo)。軍進(jìn)退皆依倚之。明年六月。賊帥何某自通城以數(shù)千眾出巴陵。殺數(shù)百人。將由長樂犯長沙。黃君大集其勇。他鄉(xiāng)團(tuán)皆爭(zhēng)赴之。幾二萬人。賊至巴陵關(guān)王橋。距二十里。聞聲大起。即退去。是時(shí)粵賊方與楚軍相持于湖北江西。常以一股踞崇陽通城。窺湖南。為沖我心腹計(jì)。我軍屢入擊破之。旋復(fù)合聚。黃君嘗以團(tuán)勇隨官軍剿賊通城。賊先遁。長樂人自是頗輕賊。而團(tuán)事既久。貲絀不給。練營亦遂停罷。但以探候約相警集而已。又明年五月。何賊自通城乘夜入巴陵。將復(fù)犯長沙。即卷旗輕行走長樂。緣山嶺以入。殺牧牛兒。山中始覺之。遽出勇以。而四山皆有賊出。遂驚潰。挾妻子渡水入南山。賊亦不敢偪。其明日。賊將渡水由古驛以上。長樂水南地屬平江。與長樂合團(tuán)。其人復(fù)相聚。御之水上。賊竟日望之不敢渡。抵暮。遂縱火焚市屋。下走三十里。始渡水至新市。夜殺千余人。而長沙已聞賊。城備完。賊乃掠?xùn)|境。由醴陵萍鄉(xiāng)去。蓋長樂團(tuán)為省城北蔽者且數(shù)年。至是始不振。黃君郁郁以為恨。年余。遂病疽以卒。余因避兵。早識(shí)黃君。備知其團(tuán)事始末。其人意氣灑落。異于尋常富人。倉卒立事。有非偶然者。然余有以見團(tuán)練之不易為。而今官吏一聞賊警。輒以此責(zé)望于民者。未察其實(shí)也。
當(dāng)賊初起。常以誑言鼓動(dòng)一世之貧民。彼貧民忌恨富民。而欲壞之久矣。皆謂害不及我。而甚有利。則孰肯出其死力。以為富民衛(wèi)。雖出錢財(cái)。莫之應(yīng)也。應(yīng)者亦陰挾兩端。賊至即迎之耳。故凡為團(tuán)兵者。必其鄉(xiāng)之人。適然與賊角。有釁讎而后可用也。而其地必深阻易守。人必簡練。習(xí)部分戰(zhàn)。氣力精專。而又財(cái)用饒給。然以居賊所必經(jīng)地。以與賊連歲持久。則未有能也。若黃君之為團(tuán)??芍^能用其人。其功效卓著。非僅保全其鄉(xiāng)。雖及其壞散之時(shí)。賊終忌之。不能逞殘于其人。而省城猶得其一二日阻遏之力。至其所恨。亦非人之所宜加過于君者也。故余嘗謂鄉(xiāng)團(tuán)御賊之事。獨(dú)宜聽民之所為。而官無多預(yù)焉。何則。彼其身家誠知自急。其形勢(shì)茍可合而有恃。固宜有能因便而用之。若將以為法令。而驅(qū)之使集。則民茍以其名相應(yīng)。而黠猾之徒妄為侈張。以取媚于官。而漁獵閭伍之利。因?yàn)槲鋽嗾呓允且?。此適足以餌賊而殃人。奚團(tuán)練之有乎。余故紀(jì)黃君而備論之如此。
六合保衛(wèi)團(tuán)練章程
徐鼒
六合在吏部銓選冊(cè)為無字簡缺。而實(shí)疲難之區(qū)也。南濱大江。與金陵為唇齒。東接儀揚(yáng)。為鹽梟藪。西北界皖省。捻匪出沒。與土人相仇殺。而二百年來無大兵革。百姓耽安樂。以聲色自恣。道光壬寅之秋。夷船入犯。倉卒募鄉(xiāng)勇數(shù)百人。握刀游市上。實(shí)不足用也?! 〗裆嫌鶚O之元年。江夏溫北屏先生來守茲土。任未久。修城垣。積義倉谷。眾猶謂非急務(wù)。乃事甫竣。而粵匪已陷武昌矣。壬子冬。鼒歸自京師。先生謀諸鼒。募四方壯士數(shù)千。捐資制器械旗幟。分隊(duì)伍。設(shè)團(tuán)練保衛(wèi)局。親歷四鄉(xiāng)百二十余保鋪。教以樹旗鳴鑼起伏救應(yīng)之法。賊三犯東溝。團(tuán)勇三敗之。賊既陷金陵。復(fù)陷鎮(zhèn)江揚(yáng)州。乃渡江分兩路北犯。破浦口官兵。陷滁州。分其眾閑道奄至邑之南關(guān)外。我軍荷神庥以火攻破之。賊駭奔。南鄉(xiāng)兵勇團(tuán)練。尾而殲之。時(shí)癸丑四月壬午日也。是時(shí)賊之由滁州而上者。連陷鳳陽潁亳歸德。偪開封攻懷慶。破臨洺關(guān)。掠直隸界。京都大震。獨(dú)其殲于六合者。數(shù)千人焦頭爛額。折骨絕筋。無一獲全。拋棄銅火鎗刀矛無算。賊中為之語曰。紙糊揚(yáng)州。鐵鑄六合。由是吾邑團(tuán)練之名聞天下?! √熳釉t書褎美。而四方聞風(fēng)而起者。往往聚鄉(xiāng)兵以殺賊焉。夫常勝之眾易于驕。驟積之財(cái)易于匱。撤勇則可虞。養(yǎng)勇則多費(fèi)。必也用民之力以保其身家。不破吾民之身家以隳其力。庶乎眾不驕而財(cái)不匱。百余保之落窵遠(yuǎn)。戶口畸零。散而難聚也。故。首編聯(lián)。難民流徙。良莠錯(cuò)雜。故次之以稽查。責(zé)任不專。則功過相諉。選練不早。則老弱濫充。故責(zé)任選練次之。未能守。何言戰(zhàn)。故未遑言攻剿也。而統(tǒng)之以防御。不除弊。何興利。故不更煩條約也。而。終之以禁止。遠(yuǎn)法古人。近揆時(shí)勢(shì)。經(jīng)歷兩年之久。斟酌變通。而畫然始?xì)w于一。此先生勞民節(jié)財(cái)之苦衷。而凡欲保衛(wèi)其身家者。所當(dāng)慎終如始者也。鼒故條而列之。以告司事者焉。
編聯(lián)章程第一
一舊章以十戶為牌。十牌為甲。十甲為保。今本邑二十七鋪九十九保。大保七八百戶。小保一二百戶。舊設(shè)鄉(xiāng)約保長。有捕盜催科之責(zé)。事事紛更。則多不便。今變通舊章。牌以十戶為準(zhǔn)。甲以十牌為準(zhǔn)。保仍其舊。惟團(tuán)練時(shí)。分畫團(tuán)界。設(shè)立團(tuán)總。則仍以牌甲多寡為率。大保二三保為一團(tuán)。小保或并四五保為一團(tuán)。
一每牌十戶若零戶數(shù)在三戶以內(nèi)。則附于末牌之末。如數(shù)過三戶。則與末牌均分為兩牌。每甲十牌。若有零牌在三牌以內(nèi)。則附于末甲之末。如數(shù)過三牌。則與末甲均分為兩甲。其村落窵遠(yuǎn)住處畸零者。戶不滿十。則就本村編為一牌。牌不滿十。則就本村編為一甲。
一城廂內(nèi)外集鎮(zhèn)鄉(xiāng)村。無論紳士兵丁百姓。商賈鋪戶。官員公館路旁小店。庵觀寺院。種山棚民。一體編聯(lián)入牌。鋪家以一鋪為一戶。公館以一館為一戶。小店以一店為一戶。庵觀寺院以一處為一戶。棚民以一棚為一戶。
一窮苦孤獨(dú)。及游手無業(yè)之民。往往數(shù)姓或十?dāng)?shù)姓同居一院。除同院而同姓同宗者可并為一戶。若同院而俱異姓。及同姓而不同宗者。仍以一院為一戶。查明房主在內(nèi)居住。則以房主出名立戶。如房主不同居。則以有妻室或丁口最多者出名立戶。其戶冊(cè)上填寫一院幾家。某家男婦若干口字樣。
一牌甲中。有倡家館。聚賭習(xí)教。及一切不安本分之徒。眾戶多不敢與之同牌。儻不編聯(lián)。便成漏戶。彼反置身牌外。恃無稽查。肆行無忌。今一體編入牌中。于冊(cè)內(nèi)該戶之上。用自新二字戳記。以示區(qū)別。俟能改過。則去之。
一寄籍客民?;蛸Q(mào)易?;蚋N。原與土著無異。遇有鄉(xiāng)親遠(yuǎn)來投奔。無論久任暫住。均需查明。如系素相認(rèn)識(shí)。來歷明白。帶至甲長牌長處。說明來歷。該甲長詰問明白。即于戶冊(cè)門牌上。添注名姓住址。責(zé)成帶來之人保結(jié)。方許居住。如并不認(rèn)識(shí)。無端來投。保非匪徒。立刻驅(qū)逐。私自容留者拏究。
稽查章程第二
一縣官將牌冊(cè)甲冊(cè)團(tuán)冊(cè)。照式刷印。頒給團(tuán)總。團(tuán)總頒給甲長。甲長頒給牌長。令將所管地段。確切查明各戶姓名。作何生理。有無糧業(yè)。及戶內(nèi)丁口若干。填注冊(cè)內(nèi)。戶戶開列。不準(zhǔn)遺漏一戶。戶內(nèi)人人開列。不準(zhǔn)遺漏一人。
一造冊(cè)既竣。牌冊(cè)甲冊(cè)存團(tuán)總公局。團(tuán)總將團(tuán)冊(cè)照式謄清正副二本。送縣蓋印。正本曰循冊(cè)。團(tuán)總領(lǐng)回。副本曰環(huán)冊(cè)。存縣備核。每年正月更換一次。縣官坐大堂親收親發(fā)。不假書差之手。且隨到隨發(fā)。不須守候。有公差借事需索者。準(zhǔn)喊稟究辦。
一造冊(cè)既竣。每戶給門牌一面。每牌長給十家牌一面。每甲長。另給一牌。開列該甲長及十家牌長姓名。實(shí)貼薄板之上。朝掛夕收。如有遺失毀壞。由甲長稟請(qǐng)補(bǔ)給。
一各戶如有搬去遷來者。牌長查明搬住何甲何牌。遷自何甲何牌。十日內(nèi)告知甲長團(tuán)總。于牌冊(cè)內(nèi)后幅注明。每季將搬去者門牌繳縣。遷來者稟請(qǐng)補(bǔ)給。
一各戶中一家男女幾口。遠(yuǎn)出外鄉(xiāng)及自外歸家。均隨時(shí)報(bào)明牌長甲長。注明牌冊(cè)。
一縣官因公下鄉(xiāng)。攜帶環(huán)冊(cè)。順道抽查。若公事稍暇。則示期分路查點(diǎn)。并閱壯丁技藝。自團(tuán)總以下。齊集聽點(diǎn)。一切夫馬飯食??h官自備。有公差借事需索者。準(zhǔn)喊稟究辦。
一官河大路橋梁之下。稟縣核準(zhǔn)設(shè)立堅(jiān)固水柵。責(zé)令本地方甲長。添壯丁數(shù)人。專司啟閉。凡戌亥子丑寅五時(shí)。應(yīng)行閉柵。不準(zhǔn)片帆行走。若遇緊要軍務(wù)兵餉等差。許守柵人查明開放。他時(shí)不閉。其停泊船只。本地方牌長。向船主查明客人來歷。船主姓名。有可疑者。稟官查驗(yàn)。
責(zé)任章程第三
一每牌。擇本牌一人為牌長。一人為牌副。責(zé)以稽查一牌之事。平時(shí)稽查死亡遷徙。以告于甲長而注于冊(cè)。如同甲有事。則督率本牌壯丁鳴鑼持械。以赴有事之所。壯丁有臨時(shí)玩誤者。則以告于甲長。以告于官。徇隱者同罪。
一每甲。擇本甲一人為甲長。二人為甲副。責(zé)以聯(lián)絡(luò)一甲之事。平時(shí)訓(xùn)練壯丁。修飭守備。厘正戶冊(cè)。有事則鳴鑼。召牌長齊集壯丁以從事。牌長有臨時(shí)玩誤者。則以告于官。徇隱者同罪。
一每團(tuán)。擇本團(tuán)一人為團(tuán)總。四人為團(tuán)副。責(zé)以守御本團(tuán)。及聯(lián)絡(luò)各團(tuán)之事。平時(shí)督同甲長牌長。稽查奸細(xì)。訓(xùn)練壯丁。修飭守備。本團(tuán)有事。則鳴鑼集近甲壯丁。以赴有事之所。外團(tuán)有事。則以次鳴鑼。集各甲壯丁。相機(jī)救援。聽候調(diào)遣。甲長以下。有臨時(shí)玩誤者。則以告于官。徇隱者同罪。
一自團(tuán)長以下及牌副。皆本團(tuán)本甲本牌紳衿耆老公舉其家道殷實(shí)品行端方才具明練者數(shù)人。以告于官。官擇其尤者。給札飭辦。
一團(tuán)內(nèi)甲內(nèi)公事。有應(yīng)稟官及知會(huì)鄰團(tuán)者。由官按各團(tuán)給戳記一個(gè)。各甲則五甲共戳記一個(gè)。如官書戳記之式。凡系保甲團(tuán)練公事。應(yīng)稟官者。準(zhǔn)用戳記。遣人代遞稟詞。應(yīng)知會(huì)鄰團(tuán)鄰甲者。準(zhǔn)用戳記為信。若事與保甲團(tuán)練無關(guān)者。不準(zhǔn)擅用。違者照擅用公文印信律重究。
一自團(tuán)總以下及壯丁。一切耕種生理。仍照其常。有警則團(tuán)集守御。其守御有效。則計(jì)功獎(jiǎng)賞。由團(tuán)總稟請(qǐng)縣官?;蚪o頂戴?;蚪o扁額?;蚪o銀錢。團(tuán)總不準(zhǔn)挾私。如有遺漏冒濫。惟團(tuán)總是問。
一自團(tuán)總以下。奉行稽查。派撥傳習(xí)教演。及一切堵御要?jiǎng)?wù)。敢有藉端需索。希圖肥己。通同舞弊。擾累壯丁居民者。無論有無功名。立行拏究。
選練章程第四
一計(jì)戶出丁。除年十六以內(nèi)六十以上不準(zhǔn)充當(dāng)外。二人出壯丁一名。五人出二名。七人出三名。十人出四名。其余以次遞推。
一選壯丁之法??h官責(zé)之團(tuán)總。團(tuán)總責(zé)之甲長。甲長責(zé)之牌長。如一戶二人。責(zé)其身體壯大心性誠實(shí)者一人為壯丁。不得以騃憨無用之人充數(shù)。亦不得雇用游手無賴之人頂替。惟壯丁內(nèi)實(shí)有探親外出。及紳衿耆老力不能持械者。準(zhǔn)其選派年壯雇工家丁替代。仍報(bào)知團(tuán)總甲長注冊(cè)。
一壯丁另立名冊(cè)。所有壯丁姓名年歲疤記。及所習(xí)器械。逐一注明。團(tuán)總照式謄清正副二本。送縣蓋印。一存縣。一存團(tuán)總處。與戶冊(cè)法同。
一團(tuán)內(nèi)有武藝精熟之人。團(tuán)總以報(bào)于縣官。派令教演各甲壯丁。勤者獎(jiǎng)譽(yù)。惰者呵斥。如師生之禮。有不率教者。團(tuán)總稟請(qǐng)懲處。其教師薪水月費(fèi)。官為給發(fā)。不準(zhǔn)收受壯丁錢文。
一甲長擇本甲寬大廟宇空閑平地。為傳授教演之所。名曰教場(chǎng)。教師在教場(chǎng)居住。聽壯丁自來學(xué)習(xí)。
一壯丁耕種生理。各有本業(yè)。赴場(chǎng)學(xué)習(xí)。原聽其便。惟不立課期。則無以示懲勸。今議定月之朔望。甲長齊集壯丁。會(huì)同教師。閱試壯丁技藝。以優(yōu)劣分上中下三等。報(bào)于團(tuán)總。團(tuán)總以次親歷教場(chǎng)。于春夏秋冬四季月。定其等第。以報(bào)之縣官??h官示期何日。定場(chǎng)何處。親閱賞罰。如所報(bào)不公。則罰其團(tuán)總甲長。
一壯丁學(xué)習(xí)器械。各從所好。而臨陣必分隊(duì)伍。彼長此短?;ハ嗖邞?yīng)。如壯丁至五百人。則火器弓箭手一百。長槍手二百。短刀棍棒雜技手二百。教師演習(xí)。約以此數(shù)為率。
一壯丁聽受團(tuán)總甲長稽查約束。如有抗違不遵。及派辦何事不到。及藉端滋事者。稟官立提究處。
防御章程第五
一每團(tuán)必須設(shè)卡。以為防堵聚齊之所。如八百橋陳堡橋。為儀揚(yáng)來路。雷官集施官集程駕橋。為滁來全來路。四合墩。為天長來路。葛塘集。為江浦來路。有險(xiǎn)可阨。則阨諸險(xiǎn)。平原曠野。無險(xiǎn)可阨。亦須筑土墻。挖濠溝。削竹簽。堆蒺藜。以防賊來沖突。著團(tuán)總甲長。輪派壯丁分段預(yù)備。按戶出力。不準(zhǔn)斂費(fèi)。
一每團(tuán)于總要路口高岡之上。設(shè)立望樓。十里一座?;蚰局┥w?;虼u瓦砌蓋。著團(tuán)總甲長。會(huì)同有力之家。商量自為建造。不準(zhǔn)勒索。
一望樓每座。輪派壯丁守望。無事之時(shí)。每座四人。支更守夜。有事之時(shí)。每座八人。片刻不離。設(shè)銅鑼一面。螺角一個(gè)。遇警。則鳴鑼吹角。如有推諉偷安。虛應(yīng)故事者。著團(tuán)總甲長。稟請(qǐng)究辦。
一望樓置備銅鑼之外。牌長家。公置銅鑼一面。居民鋪戶有力之家。各置銅鑼一面。無事不準(zhǔn)鳴鑼嬉戲。遇警則鳴鑼。其鑼以隨手連擊不斷為號(hào)。各戶立即鳴鑼接應(yīng)。其鑼亦以連擊不斷為號(hào)。各壯丁明火執(zhí)械。飛出救援。
一遇有盜警之附近各望樓。各牌各戶。一聞連擊不斷之鑼。立即鳴鑼接應(yīng)。其鑼以連擊五聲為號(hào)。擊后再擊。各壯丁明火執(zhí)械。飛赴鑼聲連擊不斷之村莊救援。
一遇有盜警之較遠(yuǎn)之各望樓。各牌各戶。一聞五聲鑼響。立即鳴鑼接應(yīng)。其鑼以連擊三聲為號(hào)。擊后再擊。各壯丁明火執(zhí)械。飛赴五聲鑼處。以次至鑼聲連擊不斷之處村莊救援。
一救援鄰村之法。于每甲壯丁內(nèi)。仍分兩班。一班居守本村要地。預(yù)備截殺。以一班赴救。朔望互為更換。預(yù)先分定。以免臨時(shí)推諉。
一甲長牌長聞鄰村鳴鑼。不傳鑼接應(yīng)者。罪坐甲長牌長。如甲長牌長傳鑼。而甲內(nèi)牌內(nèi)壯丁不赴援者。罪坐各家。以黨賊論。如盜警之時(shí)。查出一家空虛無人者。即以賊論。
一遇有事之時(shí)。各團(tuán)相距在二十里內(nèi)者。約期于附近要隘處所。齊集會(huì)哨?;蚴┓沛j?;蜓菰囄渌?。以壯聲威。庶彼此認(rèn)識(shí)。不至失守望相助之意。
一有事之時(shí)。每甲選壯丁二人。充探報(bào)之役。優(yōu)給口糧。給與探報(bào)路票。如探在本境者。其探票內(nèi)必取團(tuán)總或甲長戳記。如至鄰省鄰邑。飭令于所到營縣稟請(qǐng)于票內(nèi)加印。若票無戳印。及稽留后時(shí)者。稟官嚴(yán)究。
一每團(tuán)制朱紅大旗一面。上書某團(tuán)中隊(duì)。此旗隨團(tuán)總左右。以為眾人耳目。制青大旗一面。書某團(tuán)左隊(duì)。白大旗一面。書某團(tuán)右隊(duì)。紅大旗一面。書某團(tuán)前隊(duì)。黑大旗一面。書某團(tuán)后隊(duì)。團(tuán)副四人。各領(lǐng)一隊(duì)。旗亦隨之。各甲就附近地方。分入前后左右四隊(duì)。另制小旗一面。如大旗之色。上書某隊(duì)第幾甲幾隊(duì)。隨各甲長左右進(jìn)退。聽團(tuán)總調(diào)度。各壯丁于衣上系號(hào)帶一根。書某甲壯丁某人。以便分隊(duì)稽查。錯(cuò)誤者。軍法從事。
一兩牌計(jì)二十戶。輪派一人支更。遇有事之時(shí)。則每牌出一人支更。傳簽為號(hào)。制戌亥子丑寅卯六簽。各牌以次遞傳。本團(tuán)自為起止。一時(shí)一簽。輪流一。遇警。則傳簽飛報(bào)。遲誤者。甲長查明誤自何牌。稟官究治。
一遇夜安歇。各壯丁槍刀器械。俱要隨身安放。刻不可離。以防事起倉卒。
一刻下攔江鐵鏈鐵狼牙木檔篾纜之屬。預(yù)備齊全。撤防后。量其丈尺稱其斤兩。數(shù)其件數(shù)。登冊(cè)存庫。遇有事之時(shí)。分置官河汊港。再按舊法制聚涉針?biāo)疝?。置之水中可無虞矣。
一軍興以來。刀槍器械。十戶已有其五。今計(jì)戶出丁。不能計(jì)丁授器。徒手何能應(yīng)敵。不知手法步法身法。習(xí)練輕便。則耰鋤鍬叉。皆可為兵器之用?;蛑駱屇竟?。省費(fèi)而易辦?;驋伝绎w石。熟極而生巧。其法難以枚舉。團(tuán)總甲長教師。仿而行之。事半而功倍焉。
禁止章程第六
一私宜禁也。遇有不平之事。小可理論。大可稟官。私逞兇。即為亂民。除用兵器傷人者。如律擬罪外。即拳棒相加。團(tuán)總甲長稟官懲治。
一臨時(shí)遷徙宜禁也。有事之時(shí)。移家他徙。最易搖惑人心。違者罰產(chǎn)充公。
一有事之時(shí)響器宜禁也。民間宴會(huì)作樂。例所不禁。而有事之時(shí)。聞聲傳。易于驚恐。一概停止。違者議罰。
一言宜禁也。無行之人。好造謠言。煽惑人心。一切禁止。違者嚴(yán)究。
一客民開山宜禁也。向來客民買屋開山。原與土著無異。但祗許自耕自種。不準(zhǔn)展轉(zhuǎn)招人添棚筑屋。以致匪徒藏匿。違者并本人驅(qū)逐。
武陽團(tuán)練論
楊金監(jiān)
常州府治。附郭武進(jìn)陽湖兩縣。東界無錫。南界宜興。北界江陰。為京口至蘇省水陸必由之孔道。距吳淞福山諸??凇@u三百余里耳。民情懦弱。風(fēng)鶴可虞。雖經(jīng) 圣上命將遣師。蕩平在即。而海氛遠(yuǎn)竄。漢奸之解散者。無所得食。難保不煽誘逃兵土匪。擾累地方。欲求豫備之方。誠莫如團(tuán)練。夫團(tuán)練與召募異。召募者。捐貲雇募。聚易而散難。團(tuán)練者。各保身家。宜靜不宜動(dòng)。蓋團(tuán)練即古守望相助之義。歷代用之皆著成效。而用之之法。微有不同。緩用之則為具文。驟用之則又駭眾。且有宜古不宜今。宜此不宜彼者。誠熟悉民俗。因勢(shì)而利導(dǎo)之。則禁暴詰奸之策。莫善于此。今且以武陽兩縣之情形論之。夫武陽地方。百數(shù)十里。皆平原曠衍。無要隘可守。又無兵力可恃。民雖庶而多貧。俗尚文而輕武。非特簡營伍警塘汛練民壯繕城堡凡事之在官者宜亟也。一旦有事。悉官兵民壯。不過數(shù)百人。戰(zhàn)則不能守。守則不能戰(zhàn)。若非城鄉(xiāng)自行團(tuán)練。勢(shì)且岌岌不支。近奉 諭旨令沿海州郡居民自行團(tuán)練。并奉常鎮(zhèn)道憲出示勸諭富戶捐貲團(tuán)練。而士民且遷延觀望。至今未見舉行者何哉。蓋愚民無知。恐未見其利。先受其害。是以不顧后日之患。且紓目前之急也。夫團(tuán)練之所以為害者。事前則苦需索。事后則苦征調(diào)。捐貲召募。則累及富民。按丁科派。則累及貧民。何以言之。團(tuán)練則必編牌冊(cè)料丁壯制器械習(xí)技勇。事繁而費(fèi)重。紳士素不能號(hào)召鄉(xiāng)里。則將以事權(quán)屬于官。官不能不假手于佐貳胥役。一經(jīng)胥役之手。而編查有紙筆之費(fèi)。下鄉(xiāng)有供應(yīng)之繁。故事未成而民已困。所謂苦需索者其患一。團(tuán)練之在鄉(xiāng)者。以大村統(tǒng)小村。在城者以大廂統(tǒng)小廂。??こ鞘貑稳酢R坏┯泄?。知某村某廂有壯勇可用。且將按籍而稽。從權(quán)調(diào)撥。夫團(tuán)練之所以足恃者。以其各保身家。故雖有良莠強(qiáng)弱之不齊。自能各出死力以相救護(hù)也。一經(jīng)調(diào)遣。則無身家田產(chǎn)可戀。勝則悍而敗則逃。無事則鳥散。官與民兩無所利。而實(shí)交受其困。所謂苦征調(diào)者其患二。地方之有富戶。所以養(yǎng)貧民備緩急也。武陽富戶之極大者。家財(cái)不過十萬金。且皆田產(chǎn)而無財(cái)粟。而地方之游手好閑者。居十之三四。上年芙蓉圩偶有偏災(zāi)。紳商竭力捐輸。筑堤散賑。幸得安集災(zāi)黎。而其先尚不免有土棍煽誘饑民搶劫之案。今以團(tuán)練之資。責(zé)成富戶。則富戶少而貧民多。供億不勝。久長難計(jì)。稍有不遂。則聚眾而嘩。富民不安。而貧民更無所恃。所謂捐貲累富戶者其患三。武陽民多而田少。壯丁多旅食四方。在城者為尤甚。其無業(yè)者。類皆煙賭無行。不可用。其可用者。如農(nóng)工販豎。皆有職事以供衣食。欲其人以習(xí)器械。則妨其職業(yè)。勢(shì)不能枵腹以荷戈。欲贍其身家。而勢(shì)又不能給。所謂科派之累貧民者其患四。誠除其患而興其利。則事不煩而民不擾。安見團(tuán)練之必不可行哉。行之奈何。官總其大綱。而紳士之賢良者分任其事。則需索之患除。官行其激勸。而冊(cè)籍總于紳士。則征調(diào)之患除。富戶捐貲。聽各紳士料量勸募。則富民之患除。鄉(xiāng)民練習(xí)。聽各人自愿入冊(cè)。則貧民之患亦除。除其患則利可興矣。
夫事莫難于刱始。非笑為迂。即指為害耳。迨害之既去。又慮無人無餉無器械也。茍當(dāng)創(chuàng)始之時(shí)。于城之四隅。鄉(xiāng)之四周。各舉一二公正紳士為眾所信服者。使之即所居之地。編查戶籍。料丁壯。置備器械。演習(xí)武藝。即以其冊(cè)存于本團(tuán)?;ハ嗷橐詾楸姵?。然后擇一二村坊之辦有成效者。官為激勸。以勞其成。由是以達(dá)于附近村坊。約十余家公議推一團(tuán)長。十團(tuán)長推一團(tuán)總。十團(tuán)總推一團(tuán)董。各團(tuán)有事。均由團(tuán)董以達(dá)于官。其它船只責(zé)成埠頭。僧道責(zé)成廟主。皆設(shè)四柱冊(cè)循環(huán)簿。歸本處團(tuán)總稽查。以杜容隱外奸之弊。如是。則人足矣。各保身家。各謀衣食。各備器械。其有不給者?;蛐璧躲|火藥金鼓油燭之類。就本團(tuán)富戶量力捐貲。存公給散。儻為時(shí)稍久。捐項(xiàng)不敷。聽民體察情形。公同酌量。城則按丁。鄉(xiāng)則按田。均勻攤捐。仍嚴(yán)禁土豪惡棍。藉端私派抑勒善良之弊。如是。則餉足矣。人足餉足。而團(tuán)之法行。又于本城設(shè)武舉學(xué)。專請(qǐng)教師。聽民學(xué)習(xí)。其各團(tuán)中有曾經(jīng)學(xué)過拳棒及有膂力手足便捷者。由各團(tuán)長保送到學(xué)。聽教師挑最優(yōu)者留學(xué)演習(xí)。俟教演精熟。分教各團(tuán)。擇適中公所。聽壯丁早晚自行習(xí)練。庶貧民無妨生業(yè)。俟練有成式。則由團(tuán)董教師擇日合操。比試給獎(jiǎng)。然后申以步伐之齊守望戰(zhàn)攻之要。則練之法亦行。官以為吾欲為民謀身家。不若使民各謀其身家。則民不勞而易勸。其有益于團(tuán)練者。官為力助之。其有妨于團(tuán)練者。官為驅(qū)除之。已行者官為給賞而濟(jì)其不逮。未行者官不苛責(zé)而勉其速成。于是民亦以為我有身家而官護(hù)之。固已父勸而兄勉。懦立而頑廉。而況官不責(zé)我以難能。反助我以不足。有不率教者。官為我助之。無慮鄉(xiāng)里結(jié)怨也。有敢擾累者。官亦為我治之。更無慮豪強(qiáng)侵抑也。其有不欣然感奮者。豈情也哉。其它節(jié)目之詳備。操縱之機(jī)宜。則以其繁瑣者聽之民。而官總其大綱。以寬嚴(yán)者輔而行。而不苛其小節(jié)。因地制宜。隨時(shí)妙用。有兵皆寓于農(nóng)?;I餉無累于 國。豈獨(dú)武陽為可行。特就武陽行之亦已可耳。其人存。其政舉。在今日庸可緩乎。
桂陽團(tuán)練條約
何名俊
一曰因田糧以贍勇。吾邑自咸豐五年?;浄巳肟芤詠怼9?jié)次按糧養(yǎng)勇。每糧一石。派錢二千有奇。更歲五載。耗財(cái)七萬。而所養(yǎng)勇額止四百名。厥費(fèi)猶僅僅支給。一遇事變。旁皇無措。以所養(yǎng)額勇應(yīng)調(diào)。傾隊(duì)而出。不足堵御一隘。欲增添召募。則又財(cái)絀用乏。難于措注。其四鄉(xiāng)村團(tuán)。所調(diào)戶勇。人數(shù)過多。費(fèi)給甚少。類皆出宿即返。莫能久駐。且數(shù)動(dòng)則疲。久積成玩。初則奮集踴躍。繼則應(yīng)調(diào)稀疏。至其卒也。則三申五諭。絕無至者。而所發(fā)告示諭帖。徒粘墻壁塞案幾矣。無他。糜費(fèi)于無事之日者巨。故支用于有事之時(shí)者絀。輸納于城局者已重。故給發(fā)于鄉(xiāng)團(tuán)者不繼也。愚以為欲救其弊。莫如以田糧所派軍需。于臨事調(diào)遣時(shí)。令各村團(tuán)按糧派辦。以自贍其勇。計(jì)桂陽田糧七千三百石有奇。除屯糧鼠尾人戶。散出不便查編。另宜帶征。交納軍需以備公用外。為糧亦不下七千石。每遇出勇之日。以糧一石。贍勇一名。則有勇七千。視前額勇僅四百名者。為數(shù)不啻二十。分遣更調(diào)。其說詳于第四條。足敷用使。接壘連營。隱然重鎮(zhèn)。小小寇賊。聞風(fēng)自退。即不遽退。而吾以費(fèi)于平日之錢。贍勇于臨時(shí)。可以與賊相持二三旬。加以分番更調(diào)之法??梢耘c賊相守二三月。而吾事力綽有余裕矣。其按糧贍勇之錢。宜十日一限清給。頭限既清。然后復(fù)派次限。有不清者。辦團(tuán)紳士。列其甲號(hào)人數(shù)。指稟印官。即將欠數(shù)之人。行標(biāo)遣調(diào)為勇。以儆疲頑?!∪缜窋?shù)之人。不遵遣調(diào)。團(tuán)紳將所欠花戶名開單呈送。即給冊(cè)里書。令其帶征收取。欠數(shù)稍多者。仍行票提少者暫恕。務(wù)令徹底清繳無開拖延端隙。以昭畫一?!∑淇h城總局。止宜養(yǎng)勇三四十名。以為行牌各村飛調(diào)團(tuán)勇之用。其勇糧。即以屯糧鼠尾所上。軍需給之不足。然后薄捐上等大戶以濟(jì)之。
二曰籍丁戶以抽勇。贍勇之費(fèi)自糧出。而當(dāng)勇之人仍宜自戶抽。前者村團(tuán)所調(diào)戶勇。莫能久駐。浸成疲玩。蓋以人各自備口糧。及村團(tuán)所給食用不敷故。今既有田糧以為資贍。則糧食赍發(fā)。不累戶。允無從前之患。而審丁于戶。選勇于丁。自可按籍抽派。抽派之法。先須以糧多之戶。與糧少之戶。分配停勻。俾田糧一石之內(nèi)。有戶二三。可出丁壯數(shù)人。于數(shù)人內(nèi)抽取一人為勇?;蜉喠鲹Q當(dāng)?;虺负灣楫?dāng)。立定成規(guī)。使共遵辦。若至出勇一次之后。有派糧不清之戶。則以其戶之人。指稟充當(dāng)。然后輪掣。自二十以上六十以下。除辦團(tuán)紳士及患病瞽疾免當(dāng)外。余人盡入丁壯數(shù)內(nèi)。無許規(guī)避。自不充當(dāng)。雇人代當(dāng)者 聽 。 則 事 力 均 壹 。 出 勇 者 。 不 得 以 獨(dú) 任 勞 役 刁 脅 厚 值 。 而 贍 勇 經(jīng) 費(fèi) 可以 酌 定 額 規(guī) 。 不 苦 重 繁 矣 。 每 勇 出 至 隘 口 駐 防 。 給 費(fèi) 至 多 不 得 過 錢百 文 。 召 至 縣 城 聽 候 調(diào) 遣 。 祗 給 火 食錢 五 十 文 。
三 曰 立 甲 號(hào) 以 編 勇 。 費(fèi) 之 按 派 。 與 勇 之 抽 派 。 散 而 無 紀(jì) 。 則 分 數(shù) 不 明 。 弗 便 番 調(diào) 。 難 于 統(tǒng) 管 。 必 須 編 糧 成 號(hào) 。 聯(lián) 號(hào) 成 甲 。 合 甲 成 哨 。 然 后 列 伍 分 隊(duì) 。 按 地 可 出 。 迭休 番 上 。 如 期 而 集 。 其 法 宜 以 糧 三 十 石 為 一 號(hào) 。 令 成 三 總 隊(duì) 。 隊(duì) 有 隊(duì) 長 。 以 糧 六 百 石 為 一 總甲 。 令 成 三 哨 哨 有 哨 長 協(xié) 哨 。 一 號(hào) 設(shè) 辦 理 一 人 。 佐 理 二 人 。 以 催 收 贍 勇 用 費(fèi) 。 一 甲 設(shè) 總 辦 一 人 。 督 辦 二人 。 以 督 催 發(fā) 給 贍 勇 用 費(fèi) 。 一 總 甲 設(shè)監(jiān) 察 二 人 。 以 稽 查 各 甲 號(hào) 團(tuán) 務(wù) 弛 理 團(tuán) 勇 缺 備 。 如 此 認(rèn) 真 編 集 。 勿 以 虛 文 故 套 了 事 。 則 平 日 部 署 已 定 。 一 經(jīng) 檄 調(diào) 。 辦 糧 者 即 刻 齊 糧 。 統(tǒng) 勇 者 即 刻 齊 勇 。 總 理 分 辦 。 各 司其 職 。 按 籍 而 行 。 比 符 而 集 。 錢 可 立 辦 。 勇 可 立 出 。 視 彼 臨 事 猝 合 。 勉強(qiáng) 支 吾 。 推 諉 觀 望 。 終 成 畫 餅 者 。 蓋又 虛 實(shí) 之 異 效 矣 。
四 曰 分 番 次 以 調(diào) 勇 。 勇 既 編 號(hào) 成 甲 。 則 征 比 有 法 。 節(jié) 轄 素 明 。 有 事 之 日 。 可 以 分 番 更 調(diào) 。 番 調(diào) 之 法 。 每 聞 寇 氛 逼 近 鄰 境 。 飛 檄 各 村 團(tuán) 。 于 所 編 成 戶 勇 內(nèi) 。 一 號(hào) 中 調(diào) 其 一 旗 。 一 甲 中 調(diào) 其 一 隊(duì) 。 一 總 甲 中 調(diào) 其 一 哨 立 赴 縣 城 。 核 實(shí) 點(diǎn) 視 。 人 數(shù) 無 缺 。 器 械 俱 備 。 即 遣 往 所 在 防 御 去 處 。 跨 據(jù) 隘 要 。 筑 壘 堵 截 。 務(wù) 使 營 屯 連 比 。 形勝 隱 然 。 斥 候 遠(yuǎn) 及 。 探 報(bào) 無 誤 。 凡 勇 不 得 于 人 家 及 店 中 分 住 。 須 盡 數(shù) 出營 駐 札 。 晝 則 旗 幟 高 標(biāo) 遠(yuǎn) 出 。 夜 則 燈火 列 明 燎 。 其番 上 更 替 。 以 十 日 為 期 。 十 日 將 訖 。 寇 警 猶 熾 。 換 檄 村 團(tuán) 。 調(diào) 其 甲 號(hào) 內(nèi) 二 旗 二 隊(duì) 二 哨 。 瓜 代 而 息 。 再 滿 十 日 。 復(fù) 調(diào) 其 三 旗 三 隊(duì) 三 哨 。 瓜 代 而 息 。 循 環(huán) 上 下 。 周 而 復(fù) 始 。 則 財(cái) 用 不 大 繁 耗 。 人 力 不 苦 疲 勞 。 分 為 三 番 。 亦 約 其 大 略 而 言 。 如 寇 勢(shì) 尚 緩 。 賊 數(shù) 不 多 。 則 酌 量 節(jié) 制 。 或 分 鄉(xiāng) 輪 調(diào) 。 或 減 數(shù) 少 調(diào) 。 臨 時(shí) 相 度 。 于財(cái) 力 更 為 簡 省 。 俟賊 勢(shì) 緊 急 。 然 后 傾 隊(duì) 而 出 。 并 力 捍 御 。 以 我 全 軍 。 當(dāng) 彼 小 丑 。 庶 力 眾 志 一 。 勢(shì) 輔 形 合 。 固 我疆 圉 。 保 無 虞 失 矣 。
五 曰 主 賢 貴 以 馭 勇 。 治 軍 以 法 。 制 法 以 人 。 治 非其 人 。 則 才 不 足 相 馭 。 制 非 其 分 。 則 權(quán) 不 足 相 統(tǒng) 。 從 前 團(tuán) 勇 。 所以 此 出 彼 歸 。 前 后 錯(cuò) 落 。 莫 相 統(tǒng) 一 。 終 于 散 離 也 。 茲 既 列 伍 成 隊(duì) 。 合 隊(duì) 成 營 。 則 必 隊(duì) 有 隊(duì) 長 。 營 有 營 官 。 營 官 之 上 。 復(fù) 有 統(tǒng) 帶 。 如 剿 寇 大 營 規(guī) 制 。 然 后 足 以 綱 紀(jì) 眾 庶 。 申 嚴(yán) 禁 令 。 邑 中 現(xiàn) 在 文 有 縣 尹 。 武 有 參 戎 。 皆 刑 賞 得 操 。 威 權(quán) 足 馭 。 列 營 分 哨 之 日 。 縣 尹 參 戎 各 當(dāng) 一 面 。 縣 尹 務(wù) 殷 事 劇 。不 暇 赴 營 。 營 中 守 備 官 位 亦 尊 。 委 代 可 也 。 凡 諸 營 隊(duì) 。 有 干 令 亂 行 者 。 營 官 捆 送 。 立 刻 處 治 。 法 無 不 行 。 令 無 不 肅 。 蓋 赫 然 統(tǒng) 帶 聲 威 也 。 非以 貴 馭 賤 乎 。 營 官 隊(duì) 長 。 精 加 遴 委 。 拔其 機(jī) 警 任 干 。 俠 健 過 人 。 守 法 奉 公 。 不 為 蠹 弊 者 。 隨 才 分 大 小 。 差 次 任 之 。 才 小 者 為 隊(duì) 長 。 才 大 者 為 營 官 。 營 官 未 經(jīng) 上 憲 札 委 。 未 便 僭 稱 。改 為 哨 長 協(xié) 哨 。 隊(duì) 長 即 于 各 村 遴 簡 。 哨 長 于 鄉(xiāng) 團(tuán) 遴 簡 。 務(wù) 在 得 人 。 如 本 鄉(xiāng) 團(tuán) 不 得 其 人 。 須 合 一 縣 通 融 精 選 。 擇 其 人 與 彼 鄉(xiāng) 團(tuán) 紳 勇諳 識(shí) 習(xí) 熟 。 兩 相 協(xié) 宜 者 。 始 用 之 。 管 理 軍 政 。 約 束 營 伍 。 指 揮 有 法 。 提 挈 惟 宜 。 蓋 儼 然 營 官 百 長 職 任 也 。 非 以 賢 馭 眾 乎 。
六 曰 明 賞 罰 以 飭 勇 。 統(tǒng) 馭 既 定 。 則 以 人 持 法 而 法可 加 人 。 以 法 制 人 而 人 必 奉 法 。 賞 罰 之 用 。 所 當(dāng) 明 以 飭 之 矣 。 賞 罰 之 行 。 營 壘 為 重 。 團(tuán) 辦 次 之 。 簡 閱又 次 之 。 要 隘 堵 截 。 屯 壘 連 營 。 本 以 捍 衛(wèi) 鄉(xiāng) 里 。 而 或 為 暴 鄉(xiāng) 里 。 鈔 掠 不 禁 。 攪 擾 多 端 。 此 法 所 不 容 者 也 。 宜 斬 一 警 眾 。 而 加 以 大 辟 。 其 余 或 營 隊(duì) 不歸 。 則 為 離 汛 。 或 號(hào) 召 不 至 。 則 為 梗 令 。 或 潛 返 偷 歸 。 則 為 逃 伍 。 或 喧 嚷 競(jìng) 毆 。 則 為 亂 規(guī) 。 或 哨 探 失 機(jī) 。 則 為 誤 公 。 皆 法 所 必 糾 者 也 。 宜 按 律 懲 究 。 而 予 以 常 刑 。 團(tuán) 辦 之 際 。 董 理 紳 士 。 玩 令 法 。 不 勤 不 公 。 于 罰 宜 有 參 。 糧 戶 壯 勇 。 抗 糧 避 役 。 不 遵 不 從 。 于 罰宜 有 參 。 簡 閱 之 際 。 或 召 點(diǎn) 而 玩 違 不 至 。 遲誤 失 期 。 或 巡 點(diǎn) 而 候 視 不 時(shí) 。 將 事 不恪 。 于 罰 宜 有 參 。 此 罰 之 科 也 。 宣 力 營 壘 之 士 。 臨 敵 沖 鋒 。 拒 退 寇 賊 者 。 授 上 賞 。 予 優(yōu) 敘 。 臨 敵 哨 探 賊 情 。 稔 悉 事 機(jī) 。 備 御 有 功 者 。 授 上 賞 。 予 優(yōu) 敘 。 臨 敵 哨 探 。 斬 有 賊 級(jí) 者 。 予 賞 敘 。 獲 賊 哨 探 。 審 非 偽 冒 者 。 予 賞 敘 。 防 堵 出 力 。 寇 賊 漸 退 。 疆 圉 無 恙 。 積 久 成 勞 。 營 官 隊(duì) 長 。 酌 差次 予 賞 敘 。 力 戰(zhàn) 卻 敵 。 著 有 顯 功 。 堪以 稟 報(bào) 上 臺(tái) 。 優(yōu) 行 保 舉 。 則 辦 團(tuán) 紳 士 。 力 戰(zhàn) 無 缺 者 。 錄 勤 勞 。 酌 輕 重 。 普 予 勛 敘 。 尋 常 辦 團(tuán) 。 平素 簡 閱 。 不 懈 其 職 。 于 仲 冬 大 閱 日 。 具 酒 饌 為 獎(jiǎng) 敘 。 此 賞 之 條 也 。 操 是 二 道 。 飭而 行 之 。 毋 瞻 循 顧 藉 。 毋 輕 重 畸 側(cè) 。 必 公 。 毋 冒 獲 幸 免 。 毋 濫 授 溢 予 。 必 慎 。 毋 挾 任 權(quán) 數(shù) 。 毋 徒 事 誑 餂 。 必 信 。 公 則 明 。 慎 則 當(dāng) 。 信 則 孚 。 舉 措 允 愜 。 張 弛 合 道 。 眾 畏 法 。 人用 命 。 鼓 舞 震 迭 。 效 力 獻(xiàn) 情 。 團(tuán) 練 之 務(wù) 。 以 次 舉 矣 。
江 西 團(tuán) 練 卮 言
李 祖陶
咸 豐 二 年 。 予 家 居 無事 。 游 行 至 省 。 聞 人 談 湖 湘 閑 兵 事 。 賊 氛 甚 熾 。 言 人 人 殊 。 時(shí) 楚 督 為 新 建 程 晴 峰 先 生 。 有 問 當(dāng) 如 何 自 處 。 及 江 西 省 宜 預(yù) 備 與 否 。 予 謂 晴 峰 釋 褐 以 后 。 自 部 員 而 至 總 督 。 當(dāng) 督 漕 時(shí) 。 剔 除 陋 規(guī) 。 聲 名 噪 甚 。 使 得 久 于 其 任 。 可 繼 清 江 楊 勤 恪 公 。 到 今 年 踰 七 旬 。 精 力 亦 已 衰 矣 。 當(dāng)?shù)?光 末 年 。 由 云 貴 移 督 兩 湖 。 似 當(dāng) 自陳 衰 老 。 力 請(qǐng) 退 閑 。 如 浙 閩 總 督 劉 公 。 當(dāng) 無 不 允 。 即 適 有 震 鄰 之 警 。 萬 萬 不 宜 規(guī) 避 。 則 當(dāng) 長 慮 卻 顧 。 大 展 方 略 。 聘 請(qǐng) 老 儒 博 古 通 今 者 。 以 參 謀 議 。 收 召 壯 士 翹 關(guān) 扛 鼎 者 。 以 為 爪 牙 。 申 令 提 鎮(zhèn) 參 游 。 各 選 麾 下 士 卒 之 勇 健 者 。 用 戚 繼 光 束 伍 之法 。 以 訓(xùn) 練 之 。 節(jié) 制 分 明 。 器 械 犀 利 。 金 鼓 有 節(jié) 。 旗 幟 有 章 。 去 歲 適 當(dāng) 粵 警 。 即可 鼓 行 而 前 。 與 欽 差 大 臣 兩 面 夾 擊 。 不徒 坐 營 自 守 。 以 老 我 師 。 則 此 烏 合 之眾 。 自 可 一 朝 剿 滅 。 何 至 粵 西 糜 爛 。 轉(zhuǎn) 而 波 及 湖 湘 。 既 入 湖 湘 。 則 士 民 商 賈 。 望 風(fēng) 逃 潰 。 永 州 衡 州 。 自 難 堅(jiān) 守 。 師 或 左 次 。 理 亦 宜 之 。 猶 張巡 由 雍 邱 而 退 守 睢 陽 也 。 但 長 沙 之 守 。 必須 牢 固 。 外 有 救 援 。 當(dāng) 必 無 患 。 儻 或 不 支 。 則 與 城 存 亡 。 知 必 有 道 以 處 此 矣 。 至 于 江 西 地 方 。 論 者以 為 賊 必 不 來 。 將 由 洞 庭 東 下 長 江 。 或由 湖 北 漢 水 以 向 宛 洛 。 則 仆 竊 不 以 為 然 。 夫 江 西 為 魚 米 之 鄉(xiāng) 。 不 惟 自 給 。 兼 足 資 人 。 儻 如 司 馬 錯(cuò) 伐 蜀 之 策 。 先 取 江 西 為 資 。 則 強(qiáng) 而 且 富 。 有 何 不 可 。 況 兵 法 乘 虛 。 有 聲 東 而 擊 西 者 。 韓 信 明 修 棧 道 暗 渡 陳 倉 。 鄧 艾 走 陰 平 七 百里 無 人 之 地 。 皆 其 遺 策 。 此 時(shí) 武 昌 岳州 。 必 有 重 兵 堵 御 。 儻 賊 探 知 江 西 無備 。 命 一 旅 由 袁 吉 而 來 。 則 臨 瑞 震 驚 。 南 贛 隔 在 上 游 。 南 昌 必 至 坐 困 。 況 穿 江 西 之 境 。 由 鄱 湖 以 出 大 江 。 其 道 尤 徑 。 儻 直 犯 安 慶 。 池 和 以 下 。 并 皆 風(fēng) 靡 。 賊 據(jù) 金 陵 以 為 巢 穴 。 稍 稍 截 阻 淮 揚(yáng) 運(yùn) 道 。 禍 即 不 可 勝 言 。 故 審 度 地 勢(shì) 。 懸 揣 賊 情 。 江 西 誠 當(dāng) 先 為 之 備 。 然 為 備 而但 謀 筑 省 城 而 浚 其 濠 。 尚 為 下 策 。 夫 江 西 之 地 。 環(huán) 列 十 有 二 郡 。 贛 州 踞 其 上 游 。 九 江 為 之 門 戶 。 吉 袁 二 郡 。 貼 近 湖 南 。 今 贛 州 九 江 。 皆 設(shè) 重 鎮(zhèn) 。 袁吉 邊 界 。 亦 皆 調(diào) 兵 以 守 卡 矣 。 然 承 平之 兵 。 實(shí) 不 足 以 當(dāng) 賊 。 而 其 騷 擾 反 過于 賊 。 萬 載 盧 翰 坡 太 守 之 子 。 近 自 桂林 回 來 。 言 粵 西 之 兵 。 全 無 技 藝 。 臨 陣 惟 恃 火 。 遠(yuǎn) 見 賊 影 。 即 將 火 放 盡 。 賊 近 則 棄 而 逃 。 周 制 軍 雖 手 斬 之 而 不 能 止 。 且 中 鴉 片 之 毒者 多 。 能 披 堅(jiān) 執(zhí) 銳 者 絕 無 其 人 。 粵 兵如 此 。 湖 兵 可 知 。 而 吾 江 西 之 兵 更 可知 。 無 已 。 則 團(tuán) 練 鄉(xiāng) 人 實(shí) 為 古 法 。 然 考 之 于 宋 。 韓 魏 公 之 義 勇 。 王 介 甫 之 保 甲 。 皆 有 其 名 而 無 其 實(shí) 。 近 人 之 說 。 亦 徒 紛 紛 。 吾 意 省 會(huì) 之 地 。 當(dāng) 先 選 將 以 練 兵 。 為 五 人 十 人 之 長 。 必 才力 過 于 五 人 十 人 者 。 為 百 人 千 人 之 長 。 必才 過 于 百 人 千 人 又 有 智 謀 者 。 練 兵 則 悉 照 紀(jì) 效 新 書 之 法 。 以 精 神 力 貌 選 人 。 而 分 別 授 之 以 器 。 由 隊(duì) 長 以 上 。 節(jié) 節(jié) 制 之 。 令 士 卒 目 皆 識(shí) 旌 旗 之 色 。 耳 皆 知 金 鼓 之 音 。 分 合 進(jìn) 退 。 一 惟 上 之 所 令 而 不 敢 少 梗 。 于 省 會(huì) 練 兵 三 千 。 盡 成 勁 旅 。 復(fù) 擇 其 尤 者 。 分 布 各 要 郡 要 地 。 令 其 以 一 教 十 。 以 十 教 百 。 以 百 教 千 。 如 此 。 則不 惟 省 會(huì) 有 兵 。 各 郡 亦 皆 有 兵 。 兵 皆如 父 子 兄 弟 之 相 依 。 耳 目 手 足 之 相 習(xí) 。 賊必 聞 風(fēng) 不 敢 入 境 。 而 亦 有 以 待 之 矣 。
但 欲 練 兵 。 必 先 供 餉 。 欲 供 餉 。 必 先 糾 費(fèi) 。 欲 糾費(fèi) 。 必 先 設(shè) 局 。 宜 于 省 會(huì) 立 一 總 局 。 稟 知 大 憲 。 公 請(qǐng) 鄉(xiāng) 大 夫 賢 而 有 才 者 為 之 主 。 人 賢 而 有文 者 為 之 輔 佐 。 而 又 旁 羅 俊 乂 。 或 善謀 畫 。 或 工 書 寫 。 或 負(fù) 勇 力 。 或 精 技 藝 。 或 善 走 集 。 或 工 闞 探 。 并 皆 收 而 養(yǎng) 之 。 以為 吾 用 。 省 局 既 定 。 即 頒 其 式 于 各 府 。 府 又 頒 其 式 于 各 邑 。 郡 邑 有 警 。 省 出 銳 師 以 援 之 。 賊 或 由 蘄 黃 下 至 九 江 。 則 省 兵 出 鄱 湖 以 截 之 。 于 以 紓 圣 天 子 一隅 之 憂 。 而 并 可 為 東 南 數(shù) 千 里 應(yīng) 援 之 助 。 豈不 美 哉 。 詩 云 。 迨 天 之 未 陰 雨 。 徹 彼桑 土 。 綢 繆 牖 戶 。 若 待 臨 旱 而 后 掘 井 。 晚 矣 。 世 有 知 道 之 君 子 。 必 不 以 予 言 為 早 計(jì) 也 。 束 伍 選 兵 之 法 。 其說 綦 長 。 予 別 有 述 。 茲 不 具 贅 。
涇 縣 包 慎 伯 集 中 。 有鄉(xiāng) 兵 對(duì) 一 篇 。 謂 練 鄉(xiāng) 兵 有 七 病 。 一 恐 藉 民 為 兵 。 糧 難 繼 給 。 二 恐 揀 閱 鈍 弱 。 罰 不 可 勝 。 三恐 強(qiáng) 梁 之 徒 。 欺 凌 爭(zhēng) 。 四 恐 率 長 恃 眾 。 挾制 官 長 。 五 恐 奸 民 煽 之 。 或 至 不 測(cè) 。 六 恐 鹵 莽 撥 調(diào) 。 遇 敵 則 潰 。 七 恐 事 靖 當(dāng) 罷 。 人 無 所 歸 。 欲去 七 病 而 收 其 功 。 須 用 己 說 。 其 說 。 謂 州 縣 親 民 之 官 。 須 減 從 下 鄉(xiāng) 。 喚 集 各 鄉(xiāng) 知 事 衿 耆 。 賜 坐 與 食 。 面 諭 以 盜 賊 之 害 。 團(tuán) 結(jié) 之 利 。 使 鄉(xiāng) 民 曉 然 共 信 官 長 籌 備 保 全 。 而 無 調(diào) 遣 陣 之 患 。 其 法 。 于 巡 鄉(xiāng) 時(shí) 。 一 面 給 門 牌 。 查 戶 口 。 以 二 十 五 丁 為 一 甲 。 立 其 素 為 民 所 服 者 為 甲 長 。 甲 冊(cè) 成 。 乃 議 派 兵 。 古 法 三 丁 抽 一 。 今 州 縣 十 六 以 上 五 十 以 下 之 丁 壯 。 常 過 十萬 。 五 而 派 之 。 邑 可 得 二 萬 人 。 五 人 為 伍 。 五 伍 為 兩 。 兩 置 長 。 揀 甲 首 點(diǎn) 充 。 兼 督教 閱 。 不 附 兵 額 。 憂 患 相 。 善 惡 相保 。 坊 郭 工 商 。 一 律 編 派 。 兵 法 四 兩 為 卒 。 鄉(xiāng) 兵 恐 人 多 難 制 。 故 相 相 保 。 至 兩 而 止 。 二 兩 立 一 師 。 擇 兵 之 能 者 。 或 武 生 及 邑 之 有 材 技 充 當(dāng) 。 優(yōu) 給 餼 食 。 教 以 技 仗 部 伍 。 貧 富 必 均 其 役 。 不 入 伍 而 愿 學(xué) 者 聽 。 古 富 者 出 錢 。 貧 者 出 力 之 說 。 斷 不 可 用 。 其 有 好 義 愿 輸 兵 需 者 。 從 優(yōu) 獎(jiǎng) 勵(lì) 。 不 愿 者 勿 強(qiáng) 。 各 兩 匯 冊(cè) 呈 令 。 令 據(jù) 總 冊(cè) 。 割 為 幾 鄉(xiāng) 。 鄉(xiāng) 各 千 余 人 。 各 度 曠 地 為 演 武 場(chǎng) 。 每 季 就 閱 。 其 輪 派 應(yīng) 閱 之 人 。 兩長 呈 單 備 點(diǎn) 。 師 名 填 于 兩 冊(cè) 之 端 。 閱時(shí) 。 不 精 技 仗 坐 師 。 不 遵 約 束 坐 長 。 優(yōu) 等 多 者 。 師 與 長 有 賞 。 閱 法 。 比 營 賞 法 加 厚 。 罰 差 薄 。 行 之 必 信 。 其 兇 橫滋 事 者 。 兩 長 白 于 閱 時(shí) 。 按 律 重 懲 。 閑 有 出 眾 之 能 。 數(shù) 閱 后 。 即 申 請(qǐng) 褒 異 。 拔 于 營 標(biāo) 收 用 。 以 明 收 材 技 之 益 。 陰 除 鷙 悍 之 害 。 閱 畢 。 照 文 課 例 。 標(biāo)示 優(yōu) 等 于 鄉(xiāng) 。 蓋 兵 有 常 數(shù) 而 無 常 人 。 則 無 逃 籍 與 無 事 而 食 之 患 。 而 有 人 皆 習(xí) 兵 兵 皆 可 用 之 效。 令 閱 兩 載 之 后 。 守 于 仲 冬 就 縣 一 閱 。 賞罰 如 縣 。 縣 閱 于 鄉(xiāng) 。 甲 日 發(fā) 乙 鄉(xiāng) 牌 。 乙 日 發(fā) 丙 鄉(xiāng) 牌 。 府 閱 于 縣 閑 一 日 。 離 城 遠(yuǎn) 者 。 往 來 不 過 三 日 。 公 堂 發(fā) 餉 食 錢 二 百 四 十 文 。 每 里 所 需 。 歲 不 過 三 十 千 文 。 捐 公 自 辦 。 不 經(jīng) 吏 手 。 勸 諭 應(yīng) 不 甚 難 也 。 夫 家 結(jié) 為 伍 。 伍 結(jié) 為 兩 。 比 戶 相 為 保 恤 。 雖 無 賴 橫 。 所 向 而 皆 遇 其 敵 。 流 匪 聞 之 。 勢(shì) 必 遠(yuǎn) 竄 。 來 則 人 自 為 戰(zhàn) 。 據(jù) 險(xiǎn) 拒 之 易 易 耳 。 包 說 如 此 。 與 戚 說 不同 。 蓋 戚 之 法 。 精 練 官 兵 以 破 滅 寇 盜 者 也 。 故 用 束 伍 之 法 以 嚴(yán) 其 節(jié) 制 。 包 之 說 。 團(tuán) 結(jié) 鄉(xiāng) 勇 以保 全 地 方 者 也 。 故 用 保 之 情 以 密 為 聯(lián) 絡(luò) 。 節(jié) 制 者 。 將 軍 督 撫 之 事 。 保 恤 者 。 郡 守 州 縣 之 事。 合 兩 法 而 用 之 。 天 下 幸 無 事 矣 。 予 故 節(jié) 錄 之 以 備 用 。
粵 西 團(tuán) 練 輯 略 序
龍 啟瑞
今 天 子 初 元 。 廣 西 盜 之 起 。 蓋 數(shù) 年 矣 。 其 芟 夷 摲 滅 。 大 小 以 數(shù) 十 計(jì) 。 比 其 訖 事 。 恒 得 力 于 民 閑 之 團(tuán) 練 。 于 是 朝 廷 命 順 天 府尹 無 錫 鄒 公 鳴 鶴 巡 撫 吾 粵 。 鄒 公 因 奏 留 今 升 布 政 使 前 廣 西 按 察 使調(diào) 任 甘 肅 按 察 使 吳 公 鼎 昌 。 偕 今 升 河 南 布 政 使 前 廣 西 右 江 道 嚴(yán) 公正 基 。 總 理 團(tuán) 練 。 而 以 在 籍 紳 士 福 建道 監(jiān) 察 御 史 朱 琦 。 翰 林 院 侍 講 龍 啟 瑞 。 聯(lián)屬 其 鄉(xiāng) 之 人 。 使 歸 統(tǒng) 率 。 先 是 琦 啟 瑞嘗 受 命 于 前 中 丞 鄭 祖 琛 董 辦 本 邑 團(tuán) 練 。 至 是 始 設(shè) 局 省 垣 。 遴 柬 紳 士 。 隨 同 委 員 周 歷 各 郡 。 提 點(diǎn) 勸 諭 。 凡 數(shù) 閱 月 。 而 通 省 之 團(tuán) 務(wù) 普 成 。 于 是 章 程 冊(cè) 籍 。 薈 萃 省 局 。 啟 瑞 擇 其 規(guī) 條 之 尤 善 者 。 與 其 公 牘 文 字 之 有 裨 時(shí) 務(wù) 。 及 團(tuán) 名 丁 壯 義 烈 事 實(shí) 。 可 備 他 日 掌 故 者 。 分 以 四 門 。 匯 為 一 編 。 名 為 團(tuán) 練 輯 略 。 爰 執(zhí) 筆 而 為 之序 。 曰 。 自 井 田 守 望 相 助 之 法 廢 。 而衛(wèi) 民 者 專 恃 于 兵 。 自 兵 力 之 不 足 。 始 藉 助 于 民 間 之 團(tuán) 練 。 團(tuán) 練 者 。 即 古 寓 兵 于 農(nóng) 之 意 。 而 變通 其 法 以 適 時(shí) 用 者 也 。 然 考 諸 古 。 自 晉 惠 帝 大 安 二 年 。 鎮(zhèn) 南 將 軍 劉 宏 討 張 昌 。 始 有 義 軍 之 名 。 同 時(shí) 周 賀 循 輩 。 皆 以 薦 紳 先 生 起 兵 于 家 。 以 討 昌 之 黨 。 石 冰 卒 滅 之 。 南 朝 以 來 。 如 裴 駿 魯 悉 達(dá) 周 迪 之 屬 。 類 以 鄉(xiāng) 兵 捍 賊 取 勝 。 開 元 府 兵 法 廢 。 諸 州 始 團(tuán) 結(jié) 民 兵 。 安 史 之 亂 。 諸 州 皆 置 團(tuán) 練 使 。 然 當(dāng) 時(shí) 之 土 兵 。 多 為 武 夫 悍 卒 所 訕 笑 。 間 嘗 推 尋 其 故 。 蓋 有 人 倡 率 則 治 。 無 人 倡 率 則敗 。 威 令 之 迫 于 上 者 鮮 效 。 義 憤 之 激 于 民 者 有 功 。 其 大 較 然 也 。 今 粵 西 團(tuán) 練 。 于 外 郡 。 無 所 強(qiáng) 之 而 事 成 。 有 以 導(dǎo) 之 而民 從 。 其 故 何 哉 。 被 盜 賊 之 患 深 。 保 室 家 之 情 切 。 而 習(xí) 于 攻 戰(zhàn) 之 事 熟 也 。 蓋 自 道 光 二 十 一 年后 。 夷 務(wù) 起 粵 東 。 粵 西 鄰 省 毘 連 。 地 方 大 吏 于 梧 州 辦 理 防 堵 。 事 平 后 。 壯 丁 失 業(yè) 。 滑 黠 之 徒 。 相 聚 為 盜 。 販 鹽 梟 之 屬 。 從而 附 和 。 又 外 郡 地 多 山 場(chǎng) 曠 土 。 向 招粵 東 客 民 佃 種 。 數(shù) 世 后 。 其 徒 益 繁 。 客 主 強(qiáng) 弱 互 易 。 其 桀 者 或 倡 為 西 洋 天 主 教以 蠱 惑 愚 民 。 用 是 黨 滋 益 多 。 州 縣 官欲 繩 以 法 。 則 恐 生 他 變 。 欲 據(jù) 實(shí) 上 陳 。 則 規(guī) 避 處 分 而 畏 干 時(shí) 忌 。 逮 釀 成 大 患 。 則 破 敗 決 裂 。不 可 復(fù) 治 。 而 斯 時(shí) 之 民 。 甚 者 或 經(jīng) 十 余 戰(zhàn) 。 次亦 遷 徙 數(shù) 四 。 弱 者 或 流 離 轉(zhuǎn) 死 山 谷 。 強(qiáng)者 則 率 其 父 老 子 弟 與 賊 抗 拒 。 以 保 聚 于 鋒 鏑 之 間 。 蓋 粵 僻 處 荒 裔 。 王 師 調(diào) 發(fā) 。 難 以 時(shí) 至 。 本 省 兵 馬 各 有 守 地 。 顧 此 失 彼 。 輒 不 相 及 。 即 及 之 而 民 力 不 足 。 或 用 為 借 助 。 為 其 向 導(dǎo) 。 比 比 而 是 。 然 至 是而 富 家 巨 室 捐 資 以 助 饟 者 。 丁 壯 冒 白 刃 膏 涂 原 野 者 。 紳 士 之 督 率 奔 走 者 。 或 轉(zhuǎn) 戰(zhàn) 破 賊 經(jīng) 歲 不 家食 者 。 用 民 之 力 。 亦 幾 于 盡 。 又 得 文 武 大 吏 督 兵 壯 剿 除 。 然 后 地 方 寇 盜 。 幾 于 蕩 平 。 圣 天 子 軫 念 邊 隅 。 嘉 與 粵 西 人 士 能 自 相 捍 衛(wèi) 。 紳 民 有 殺 賊 立功 者 。 立 予 甄 敘 。 賞 過 其 勞 。 殆 為 吾 輩 初 意 所 不 及 。 究 其 所 以 得 此 者 。 固 非 一 朝 夕 之 故 也 。 后 之 覽 者 。 知 其 所 由 然 。 則 所 以 為 難 之 故 。 蓋 可 識(shí) 矣 。
凡 團(tuán) 練 之 精 壯 者 。 大 抵 見 賊 多 處 也 。 不 然 。 則 民之 富 厚 者 也 。 不 然 。 則 得 賢 有 司 倡 率 之 者 也 。 三 者 不 可 得 兼 。 而 就 今 日 已 成 之 事 論 之 。 尤 以賢 有 司 為 急 。 蓋 有 司 賢 。 則 總 團(tuán) 之 紳 士 治 。 總團(tuán) 之 紳 士 治 。 則 分 理 之 紳 士 治 。 而 一方 之 團(tuán) 練 可 得 而 治 也 。 有 司 不 賢 。 則 視 紳 民 如 外 物 。 紳 民 亦 從 而 外 之 。 甚 則 用 不 正 之 人 參 預(yù) 其間 。 雖 已 成 之 團(tuán) 練 可 以 復(fù) 壞 。 夫 民 經(jīng) 流 離 散 亡 之 后 。 幸 而 恃 有 團(tuán)練 。 又 賴 賢 大 吏 之 力 。 始 可 勸 底 于 成 。 至 不 幸 有 司 不 賢 。 則 可 以 壞 之 復(fù) 歸 于 弊 。 夫 家 有 芒 刃。 人 知 戰(zhàn) 。 用 以 殺 賊 則 可 。 反 其 道 以 行 。 則 甚 可 慮 也 。 事 之 弊 則 為 吏 者 有 以 藉 口 。 而 斯 民適 受 不 韙 之 名 。 又 豈 今 日 始 事 之 所 及 哉 。 然 則 是 編 之 成 。 固 有 待乎 其 人 。 而 非 徒 以 成 法 待 將 來 也 。 既 以 復(fù) 于 諸 公 。 遂 質(zhì) 之 侍 御 。 而 弁 諸 卷 首 。
大 岡 埠 團(tuán) 練 公 局 記
龍 啟瑞
嘗 考 周 禮 。 州 長 黨 正 。 有 屬 民 讀 之 典 。 皆 以 歲 時(shí) 行 之 于 學(xué) 。 而 田 獵 講 武 及 守 望 相 助 之 法 。 民 自 得 以 其意 行 之 于 鄉(xiāng) 。 秦 漢 以 降 。 井 田 廢 而 鄉(xiāng)學(xué) 不 立 。 至 不 幸 用 武 。 則 鄉(xiāng) 民 聚 而 為社 。 如 宋 時(shí) 定 州 有 弓 箭 社 。 近 日 廣 東御 夷 各 鄉(xiāng) 。 亦 公 立 為 社 。 至 廣 西 盜 賊 起 。 各 府 州 縣 官 吏 薦 紳 先 生 。 率 其鄉(xiāng) 之 所 屬 。 日 從 事 于 團(tuán) 練 。 而 各 村 鎮(zhèn)關(guān) 市 。 始 有 公 局 之 設(shè) 。 睦 任 之 風(fēng) 。 一 變 而 為 功 利 戰(zhàn) 。 古 所 謂 觀 于 鄉(xiāng) 者 。 其若 是 耶 。 雖 然 時(shí) 之 所 至 。 雖 圣 賢 不 能 執(zhí) 古 道 以 繩 民 。 惟 豪 杰 有 為 之 士 。 能 因 時(shí) 之 所 宜 。 以 求合 乎 古 。 夫 以 廣 西 之 盜 。 蔓 延 數(shù) 十 州 縣 。 芽 乎 十 年 之 前 。 一 發(fā) 而 不 可 治 。 今 天子 憫 粵 民 疾 苦 。 征 兵 數(shù) 千 里 外 。 轉(zhuǎn) 餉數(shù) 百 萬 。 顧 其 力 能 及 于 盜 之 所 至 。 而盜 之 所 不 至 而 將 動(dòng) 者 。 與 其 既 去 將 復(fù) 來 者 。 則必 恃 民 之 自 為 捍 御 。 而 團(tuán) 練 之 事 急 焉 。 獨(dú) 吾 邑 地 當(dāng) 省 會(huì) 。 盜 警 緩 于 他 邑 。 可 以 措 理 裕 如 。 顧 其 事 之 實(shí) 與 不 實(shí) 。 用 之 必 有 效 或 無 效 者 。 則 以 董 事 之 人 為 斷 。 故 團(tuán) 練 公 局 之 設(shè) 。 偏 乎 一 縣 。 惟 大 岡 埠 之 在 邑 南 者 。 以 唐 堯 心 先 生 得 名 。 方 事 之 初 起 。 先 生 于其 鄉(xiāng) 設(shè) 公 所 。 聚 眾 期 會(huì) 。 行 之 期 年 。 什 伍 有 法 。 少 長 有 序 。 人 知 師 律 。 無 嘩 于 鄉(xiāng) 。 大 吏激 賞 為 諸 團(tuán) 最 。 先 生 益 奮 志 督 勸 。 親執(zhí) 枹 鼓 。 家 之 子 弟 。 咸 編 入 伍 。 人 是 用 和 。 盜 賊 益 稀 。 蓋 必 如 先 生 之 團(tuán) 練 。 然 后 緩 急 乃 為 有 用 。 必 盡 如 先 生 之 團(tuán) 練 。 然 后 各 鄉(xiāng) 之 公 局 乃 不虛 設(shè) 。 會(huì) 先 生 之 嗣 吾 友 仲 實(shí) 來 丐 為 文 。 因 書 此 貽 之 。 吾 嘗 與 仲 實(shí) 言 。 今 之 團(tuán) 練 。 名 為 寓 兵 于 農(nóng)。 而 多 失 古 意 。 異 日 風(fēng) 俗 之 害 。 將 不 可 究 。 如 先 生 為 之 。 又 何 其 善 也 。 此 即 因 而 復(fù) 講 讓 修 睦之 風(fēng) 。 而 進(jìn) 以 讀 法 講 武 。 鄉(xiāng) 田 同 井 之 治 。 其 又 何 難 焉 。 書 之 以 復(fù) 于 先 生 。 其 亦 不 能 無 蠟 賓 之 感 也 。
奏 陳 粵 西 團(tuán) 練 日 壞 亟 宜 挽 救 疏 咸 豐 四 年
惠 慶
竊 臣 承 準(zhǔn) 軍 機(jī) 大 臣 字 寄 。 咸豐 三 年 十 一 月 十 九 日 。 奉 上 諭 。 剿 辦 盜 賊 乃 巡 撫 提 督 專責(zé) 前 經(jīng) 次 降 旨 令 行 堅(jiān) 壁 清 野 之 法 并 頒 給 明 亮 等 疏 議 與 鄉(xiāng) 守 輯 要 一 書 等 因 欽 此 。 臣 等 即 恭 錄 知 照 撫 臣 勞 崇 光 移 行 欽 遵 出 示 曉 諭 紳 民 人 等 遵 辦 在 案 。 伏思 辦 理 團(tuán) 練 。 固 在 乎 地 方 官 實(shí) 力 奉 行 。 尤在 乎 公 正 紳 士 認(rèn) 真 經(jīng) 理 。 蓋 官 有 更 替 。 不如 紳 之 居 處 常 親 。 官 有 隔 閡 。 不 如 紳之 見 聞 切 近 。 故 紳 士 之 賢 否 。 關(guān) 乎 團(tuán)練 之 得 失 甚 巨 。 臣 官 此 六 年 。 深 悉 廣 西 民 情 士 習(xí) 。 而 近 有 紳 士 作 惡 多 端 。 以 致 團(tuán) 練 流 弊 無 窮 。 實(shí) 為 別 省 所 無 。 尤 非 意 計(jì) 所 及 料 。 臣 受 恩 深 重 。 目 艱 危 。 不 敢 壅 于 上 聞 。 謹(jǐn) 據(jù)實(shí) 陳 之 。 查 廣 西 十 二 府 州 。 皆 貧 民 多 而 富 民 少 。 故 出 力 易 而 捐 貲 難 。 其 間 非 無 勇 敢 之 團(tuán) 。 其 初 亦 非 無 輸 將 之 戶 。 惟 是 變 亂 既 久 。 民 力 難 繼 。 則 團(tuán) 練 廢 弛 。 尚 在 情 理 之 中 。 此 其 弊 不 過 虛 應(yīng) 故 事 。 團(tuán) 而 不 練 。 毫 無 實(shí) 用 而 已 。 孰 意 其 陽 為 團(tuán)練 之 民 。 陰 行 盜 賊 之 事 。 未 見 團(tuán) 練 之 利 。 先 受 團(tuán) 練 之 害 。 有 如 今 日 者 。 南 寧 一 帶 團(tuán) 練 。 或 借 捕 匪 以 掠 財(cái) 。 御 暴 為 暴 。 或 因 爭(zhēng) 利 而 械 。 以 團(tuán) 擊 團(tuán) 。 其 始 尋 仇 報(bào)怨 。 殘 害 者 不 過 數(shù) 。 其 后 招 匪 助 兇 。 焚掠 者 幾 通 邑 。 所 過 鄉(xiāng) 。 有 不 從 者 。 不獨(dú) 掠 其 貲 財(cái) 。 并 擄 及 耕 牛 婦 女 。 不 獨(dú)焚 其 房 舍 。 并 及 巖 穴 深 林 。 使 之 無所 容 身 。 不 得 不 從 賊 求 活 。 是 以 紳 士富 民 。 皆 思 拜 會(huì) 。 婦 女 孺 子 。 亦 習(xí) 稱 戈 。 相 率 效 尤 。 比 比 皆 是 。 兵 至 則 為 團(tuán) 。 兵 去 則 為 賊 。 以 至 地 方 官 辦 理每 多 掣 肘 。 推 原 其 故 。 實(shí) 因 團(tuán) 總 紳 士 貪 利 忘 義 。 假 公 濟(jì) 私 。 甚 有 名 登 科 第 身 列 膠 庠 者 。 或 為 兇 之 盟 主 。 或 為 拜 會(huì) 之 宗 師 。 其 富 者 則 以 為 捐 貲 養(yǎng) 練 。 止 博 虛 名 。 不 若 豢 寇 分 肥 。 取 償 厚 利 。 其 貧者 則 以 為 以 貧 衛(wèi) 富 。 徒 為 人 謀 。 不 若 劫 富 濟(jì) 貧 。 攘 為 己 有 。 于 是 聚 眾 反 以 行 兇 。 持 械 止 期 搶奪 。 夫 小 民 非 盡 無 良 。 豈 皆 甘 心 為 匪 。 無 如 團(tuán) 總 躬 為 魁 首 。 則 不 肖 者 肆 行 無 忌 。 即 安 分 者 亦 習(xí) 慣 成 風(fēng) 。 即 如 上 年 六 月 。 興 安 逆 匪 一 案 。 首 逆 張 鳳 岡 系 武 舉 。 侯 爾 宇 系 文 生 。 其 余 文 武 生 員 被 獲 正 法 者 。 不 下 二 十 人 。 此 其 明 證 之 一 端 也 。 廣 西 盜賊 之 多 。 團(tuán) 總 實(shí) 階 之 厲 。 至 各 處 團(tuán) 總之 敢 于 為 匪 。 毫 無 忌 憚 。 又 由 于 省 城總 局 紳 士 。 始 則 遴 選 不 得 其 人 。 繼 復(fù)從 中 包 庇 。 以 致 日 壞 一 日 。 至 于 此 極。 查 省 城 特 設(shè) 通 省 團(tuán) 練 總 局 。 普 行 團(tuán) 練 。 已四 年 于 茲 。 辦 理 不 為 不 久 。 又 奏 派 。 翰 林 院 侍 講 學(xué) 士 龍 啟 瑞 。 即 用 道 朱 琦 。 總 辦 全 省 團(tuán) 練 。 任 用 不 為 不 專 。 且 迭 奉 上 諭 飭 令 認(rèn) 真 辦理 。 又 頒 以 堅(jiān) 壁 清 野 之 法 。 鄉(xiāng) 守 輯 要一 書 。 訓(xùn) 誡 如 此 之 切 。 歷 年 守 城 口 糧 賞 犒 。 所領(lǐng) 官 帑 計(jì) 將 二 十 萬 金 。 赍 給 如 此 之 厚 。 屢 次 保 舉 團(tuán) 練 紳 士 ?!』?上 無 不 俞 允 。 立 沛 恩 施 。 得 官 者 數(shù) 百 計(jì) 。 今 又 廣 加 學(xué) 額 ?! ∈?恩 如 此 之 深 。 該 總 辦 紳 士 等 為 各 團(tuán) 領(lǐng) 袖 。 宜如 何 激 發(fā) 天 良 。 力 圖 報(bào) 效 。 勸 勉 各 處團(tuán) 總 。 仰 體 圣 恩 。 奉 行 保 民 之 法 。 自 可 風(fēng) 清 弊 絕 。 何 至 省 外 團(tuán) 練 。 多 為 伏 莽 之 藪 。 而 毫 無 覺 察 也 。
今 則 外 府 之 財(cái) 物 已 罄 。 而賊 黨 愈 聚 愈 多 。 賊 蹤 漸 偪 漸 近 。 將 有竊 擾 桂 林 之 勢(shì) 。 桂 林 為 省 會(huì) 重 地 。 不可 不 先 事 豫 防 。 故 臣 于 擊 退 賊 匪 柳 州 解 圍 后 。 即 于 上 年 十 二 月 十 五 日 馳 赴 省 垣 。 與 撫 臣 勞 崇 光 面 商 。 當(dāng) 此 調(diào) 兵 募 勇 之 俱 窮 。 惟 有 激 勵(lì) 團(tuán) 練 。 以 期 補(bǔ) 救 于 萬 一 。 乃 細(xì) 查 省 城 。 非 特 團(tuán) 而 不 練 。 竟 無 所 謂 團(tuán) 。 因 查 咸 豐 二 年 二 月 內(nèi) 。 逆 匪 由 永 安 州 城 竄 出 。 彼 時(shí) 該 紳 士 等 捏 稱附 省 之 九 塘 六 塘 地 方 。 團(tuán) 練 如 何 眾 多 。 如何 可 靠 。 及 前 撫 臣 鄒 鳴 鶴 命 該 紳 士 前 往 集 團(tuán) 堵 御 。 乃 未 見 賊 蹤 。 望 風(fēng) 先 遁 。 所 帶 械 。 盡 為 賊 有 。 賊 遂 得 長 驅(qū) 。 如 入 無 人 之 境 。 直偪 省 垣 。 誠 如 二 年 三 月 十 一 日 諭 旨 。 所設(shè) 團(tuán) 練 者 安 在 耶 。 逮 至 逆 匪 圍 攻 桂 林 。 又濫 雇 市 井 窮 民 守 垛 。 以 充 練 丁 。 每 人日 領(lǐng) 官 錢 三 百 文 。 上 年 六 月 。 興 安 逆匪 竄 撲 省 城 時(shí) 。 亦 復(fù) 如 是 。 則 其 欲 乘危 雇 夫 。 以 便 冒 銷 口 糧 。 已 為 慣 技 。 事 后 復(fù) 濫 邀 優(yōu) 保 。 致 滋 物 議 。 又 凡 有 獎(jiǎng) 勵(lì) 紳 士 。 向 由 團(tuán) 練 總 局 開 單 保 舉 。 而 列 名 者 。 多 無 功 得 賞 之 人 。 而 且 擅 作 威 福 。 遇 事 把 持 。 是 其 黨 則 雖 莠 亦 良 。 非 其 黨 則 雖 良 亦 莠 。 地 方 官 若 持 正 不 阿 。 不 任 其 枉 縱 。 彼 輒 使 刁 生 劣 監(jiān) 。 捏 詞 上 控 。 冀 累 撤 參 。 必 欲 盡 聽 指 揮 而 后 已 。 所 以 良 莠 不 分 。 賞 罰 不 公 。 皆 由 于 用 人 不 當(dāng) 。 遂 致 僉 人 得 志 。 正 人 解體 。 團(tuán) 總 實(shí) 為 惡 首 。 練 丁 盡 是 強(qiáng) 徒 。 衛(wèi) 民 者 反 以 害 民 。 助 官 者 因 而 抗 官 矣 。 臣 所 謂 紳 士 之 賢否 。 即 驗(yàn) 乎 團(tuán) 務(wù) 之 得 失 可 知 也 。 責(zé) 有專 司 。 是 誰 之 咎 。 乃 該 總 辦 紳 士 等 。 依 然 泄 沓 如 故 。 視 同 秦 越 之 肥 瘠 者 。 揣 其 意 以 為 辦 團(tuán) 可 以 有 功 無 過 。 紳 士 遷 地 。 可 避 賊 鋒 。 非 若 官 之 棄 城 。 難 逃 國 法 。 蓋 其 存 寇 至 先 去 寇 退 則 反 之 心久 矣 。 現(xiàn) 在 團(tuán) 務(wù) 如 此 敗 壞 。 非 大 加 整 頓 。 無以 挽 頹 風(fēng) 而 易 頑 俗 。 然 省 城 總 局 紳 士 亦 因 眾 情 不 服 。 呼 應(yīng) 不 靈 。 斷 難 望 其 振 作 。 臣 與 撫 臣 熟 商 。 祗 可 官 為 經(jīng) 理 。 重 定 章 程 。 不 宜 再 涉 遷 就 。 致 誤 大 局 。 當(dāng) 經(jīng) 撫 臣 督 同 臬 司 分 派 委 員 先其 所 急 。 于 省 城 各 街 。 仿 照 臬 司 許 祥光 前 在 廣 東 原 籍 所 辦 防 夷 團(tuán) 練 章 程 。 按 戶 選 丁 。 以 資 守 御 。 并 清 查 保 甲 。 其 散 勇 游 民 。 一 概 驅(qū) 逐 出 城 。 以 弭 盜 源 。 務(wù) 使 清 內(nèi) 奸 。 御 外 侮 。 各 有 實(shí) 濟(jì) 。 以 期 有 備 無 患 。 并 飭 委 賢 能 干 員 。 分赴 各 府 州 縣 。 會(huì) 同 地 方 官 因 地 制 宜 。 一律 仿 照 辦 理 。 臣 于 商 定 章 程 之 后 。 即于 二 十 六 日 趕 回 柳 州 府 。 激 勵(lì) 弁 兵 。 察看 情 形 。 何 處 緊 急 。 即 當(dāng) 欽 遵 諭 旨 。 馳 往 督 辦 。 隨 時(shí) 奏 報(bào) 。 現(xiàn) 聞 省 城 團(tuán) 練 。 自 官 為 督 辦 之 后 。 民 皆 踴 躍 樂 從 。 所 選 丁 壯 。 不下 萬 人 。 造 冊(cè) 編 號(hào) 。 聽 候 調(diào) 用 。 從 此 實(shí) 力 辦 理 。 壁 壘 一 新 。 省 垣 可 保 無 虞 。 外 府 州 縣 。 如 能 辦 理 得 宜 。 亦 可 期 匪 戢 民 安 矣 。 臣 蒙 圣恩 優(yōu) 渥 。 簡 授 提 督 重 任 。 前 次 謝 恩 折內(nèi) 。 欽 奉 朱 批 。 所 奏 甚 是 汝 好 為 之 拭目 以 待 務(wù) 要 還 朕 一 實(shí) 字 欽 此 。 臣 具 有 天 良 。 敢不 殫 竭 血 忱 。 實(shí) 心 實(shí) 力 籌 辦 。 即 凡 有關(guān) 地 方 之 事 。 尤 不 敢 不 據(jù) 實(shí) 陳 奏 。 致誤 事 機(jī) 。 臣 為 維 持 團(tuán) 務(wù) 消 弭 盜 賊 起 見 。 謹(jǐn) 將 目 下 實(shí) 在 情 形 。 恭 折 由 驛 馳 奏 。 伏 乞 皇 上 圣 鑒 。
瀝 陳 豫 省 軍 情 疏 同 治 二 年
賈 臻
方 今 天 下 急 務(wù) 。 莫 要 于 治 兵 剿 賊 。 而 治 兵 必 先 裕饟 。 裕 饟 必 先 安 民 。 安 民 必 先 察 吏 。 理 有 相 因 。 勢(shì) 所 必 至 。 臣 備 員 豫 省 十 余 年 。 未 敢 繁 征 遠(yuǎn) 引 。 謹(jǐn) 即 豫 省 所 見 所 聞 所 身 歷 者 。 敬 為 皇 太后 皇 上 詳 陳 之 。 竊 惟 河 南 一 省 。 為 北 路 全 局 屏 蔽 。 現(xiàn) 聞 苗 逆 伺 于 南 。 宋 逆 擾 于 北 。 程 大 老 砍 等 匪 分 竄 開 歸 數(shù) 郡 。 陳 大 余 未 盡 。 光 固 民 團(tuán) 為 苗 逆 黨 與 潘 立 勛 脅 從 者 。 亦實(shí) 繁 有 徒 也 。 省 垣 兵 單 米 貴 。 民 食 維 艱 。 漢回 錯(cuò) 居 。 人 心 浮 動(dòng) 。 以 臣 揣 之 。 其 勢(shì) 亦 孔 亟 矣 。 伏 查 河 南 駐 防 滿 兵 巡 撫 標(biāo)兵 三 鎮(zhèn) 標(biāo) 兵 。 約 計(jì) 馬 步 二 萬 有 余 。 加以 調(diào) 撥 之 三 省 馬 隊(duì) 。 召 募 之 鄉(xiāng) 勇 民 團(tuán) 。 以之 當(dāng) 數(shù) 萬 之 寇 。 眾 寡 豈 甚 懸 殊 。 而 兵威 未 振 者 。 一 由 于 將 材 之 難 得 。 一 由于 饟 項(xiàng) 之 不 充 。 以 臣 之 愚 計(jì) 之 。 議 籌 饟 于 今 日 之 河 南 。 較 之 別 省 尚 易 為 力 。 查 河 南 之 饟 。 以 正 賦 為 大 宗 。 計(jì) 歲 征 定 額 約 三 百 三 四 十萬 有 奇 。 除 各 州 縣 驛 站 俸 工 各 項(xiàng) 留 支 外 。 如果 杜 絕 虧 挪 。 解 司 約 可 得 二 百 二 三 十 萬 。 以馬 步 兵 丁 三 萬 人 計(jì) 之 。 月 饟 約 需 十 萬 以 外 。 遇閏 加 增 。 約 歲 需 饟 銀 一 百 四 十 萬 上 下 。 至協(xié) 饟 不 能 不 停 。 京 饟 不 可 不 解 。 歲 解京 饟 六 七 十 萬 。 似 尚 不 至 短 絀 。 其 河饟 養(yǎng) 廉 以 及 軍 裝 制 造 雜 項(xiàng) 支 銷 。 則 取 給 于 勸 捐 抽 厘 房 地 雜 稅 。 盡 收 盡 解 。 不 能 限 以 定 額 之 款 。 如 果 地 方 大 吏 。 深 悉 情 形 。 酌 盈 劑 虛 。 而 又 重 公 事 不 重 私 情 。 斷 不 令 小 民 之 脂 膏 。 中 飽 于 官 吏 之 囊 橐 。 更 飭 所 司 速 辦 軍 需 報(bào) 銷 。 以 清 錢 糧 之 去 路 。 嚴(yán) 催 州 縣 交 代 。 以 浚 錢 糧 之 來 源 。 雖 當(dāng) 萬 分 棘 手 之 時(shí) 。 實(shí) 力 為 之 。 必 有 尺 寸 之 效 。 捷 于 影 響 者 。 此 臣 身 親 閱 歷 之 事 。 非 臆 度 之 虛 辭 也 。 雖然 民 不 聊 生 。 則 賦 何 從 出 。 近 日 中 州民 生 之 蹙 。 由 于 盜 賊 之 紛 擾 者 十 之 七 。 由于 練 總 之 朘 削 者 十 之 三 。 練 總 之 抗 官 者 。 有 形 而 易 見 。 練 總 之 殃民 者 。 無 而 難 知 。 橫 征 暴 斂 。 擅 殺 私 刑 。 如上 年 正 法 之 汝 州 惡 練 李 瞻 者 尚 不 乏 人 。 其 始 以 民 力 為 團(tuán) 。 其 繼 即以 團(tuán) 勢(shì) 殃 民 。 兩 河 民 氣 素 馴 。 甘 心 魚 肉 。 至身 死 家 破 無 可 控 訴 者 比 比 也 。 此 事 若 不 勸 懲 兼 施 。 早 為 之 地 。 恐 練 總 有 尾 大 之 患 。 而 善 良 無 安 枕 之 時(shí) 。 萬 一 有 狡 黠 之 魁 。 如 苗 逆 者 出 于 其 閑 。 彼 時(shí) 即 能 掃 除 。 恐 已 重 煩 兵 力 。 平 心 論 之 。 官 不 能 衛(wèi) 民 則 民 思 自 衛(wèi) 。 既 以 團(tuán) 衛(wèi) 身 家 。即 不 能 不 傾 所 有 以 充 團(tuán) 費(fèi) 。 民 力 祗 有 此 數(shù) 。 輸 于 團(tuán) 費(fèi) 。 即 缺 于 正 供 。 即 使 正 供 無 缺 。 而 正 項(xiàng) 耗 羨 之 外 。 如 傾 工 火 耗 解 費(fèi) 等 款 。 為 勢(shì) 所 必 需 者 。 減 之 又 減 。 以 至 于 無 。 雖 有 廉 吏 。 苦 于 無 力 賠 墊 。 其 不 能 不 征 多 解 少 者 。 亦 情 事 之 所 必 至 。 而 藉 口 侵 挪 者 。 更 無 論 矣 。 如 得 數(shù) 萬 節(jié) 制 之 兵 。 可 以 剿 賊 。 即 可 以 安 民 。 尤 在 精 擇 牧 令 久 于 其 任 。 俾 得 從 容 展 布 。 收 官 民 一 體 之 效 。 官 民 既 聯(lián) 為 一 體 。 則 民 自 不 抗 官 。 而 催 科 詞 訟 。 官 得 而 過 問 焉 。 官 民 之 氣 通。 練 總 之 權(quán) 自 削 。 然 則 察 吏 一 事 。 為 方 今 標(biāo) 本 兼 治 之 良 方 彰 彰 矣 。 此 事 全 在 大 吏 得 人 。 破 除 情 面 。 力 挽 頹 風(fēng) 。 非 能 出 一 令 。 立 一 法 。 俾 之遵 守 勿 失 。 遂 可 著 有 成 效 者 也 。 蓋 至舉 錯(cuò) 咸 宜 。 官 民 如 一 。 而 足 食 足 兵 。 胥 在 其 中 矣 。 至 近 來 東 南 軍 務(wù) 。 日 有 起 色 。 而 西 北 根 本 重 地 。 如 直 隸 。 如 山 東 。 如 山 西 。 雖有 完 善 與 不 完 善 之 殊 。 而 防 維 均 不 可 不 豫 。 如各 大 吏 才 優(yōu) 干 濟(jì) 。 吏 事 與 軍 事 并 重 。 臣 知 賊 不 足 平 也 。 臣 之 梼 昧 。 何 足 以 識(shí) 治 體 。 凡 所 敷 陳 。 半 由 親 歷 。 謹(jǐn) 援 應(yīng) 詔 陳 言 之 例 。 聊 效 千 慮 一 得 之 愚 。 是 否 有 當(dāng) 。 伏 乞 圣 鑒 訓(xùn) 示 施 行 。
會(huì) 滇 黔 撫 院 通 飭 籌 辦 團(tuán) 練 札
吳 文镕
照 得 粵 西 賊 氛 甚 惡 。 其尚 弟 會(huì) 匪 。 現(xiàn) 在 圍 攻 桂 林 省 城 。 各 處土 匪 。 亦 聞 風(fēng) 四 起 。 粵 省 官 吏 。 更 不 暇 顧 及 。 縱 使 各 路 援 兵 。 能 解 桂 林 之 圍 。 賊 必 四 出 流 剽 。 而 粵 西 已 無 可 剽 掠 。 安 保 其 不 擁 入 滇 黔 。 思 據(jù) 一 城 池 。 為 藏 身 之 固 。 即 不 思 據(jù) 城 池 。 安 保 其 不 擁 入 近 邊 村 寨 。 為 掠 取 財(cái) 食 之 計(jì) 。 滇 黔 省 各 處 防 堵 。 已 將兩 年 。 在 事 文 武 。 均 寖 以 懈 怠 。 此 時(shí) 若 添 調(diào) 大 兵 。 雇 募 多 練 。 不 獨(dú) 事 無 了 期 。 經(jīng) 費(fèi) 無 出 。 且 兵 不 足 恃 。 練 不 可 信 。 該 在 事 文 武 豈 不 知 之 。 然 則 將 束 手 以 聽 其蹂 躪 乎 。 抑 委 心 以 幸 其 不 來 乎 。 均 不可 也 。 為 今 之 計(jì) 。 急 須 堅(jiān) 壁 清 野 。 齊心 團(tuán) 練 。 官 有 救 民 之 心 。 民 自 有 從 官 之 樂 。 官 民 一 氣 。 何 賊 之 不能 御 哉 。 本 部 堂 院 前 于 兼 署 督 院 任 內(nèi) 。 曾 通 頒 條 約 。 飭 令 舉 行 。 有 視 為 迂 而 不 欲 行 者 。 有 畏 其 難 而 不 肯 行者 。 有 空 稟 飾 覆 而 并 未 行 者 。 本 部 堂 院 現(xiàn) 在 察 核 賊 情 。 求 為 有 恃 無 恐之 策 。 舍 此 更 無 別 法 。 即 如 云 南 廣 南 府 。 上年 將 筑 關(guān) 設(shè) 卡 聯(lián) 村 齊 團(tuán) 各 事 宜 。 實(shí) 力 舉 辦 。 尚不 過 十 分 之 四 五 。 而 迭 次 殲 獲 賊 匪 。 官與 民 俱 覺 得 力 。 現(xiàn) 在 貴 州 黎 平 府 辦 理 筑 堡 齊 團(tuán) 事 宜 。 不 獨(dú) 民 無 怨 言 。 且 無 不 踴 躍 從 事 。 可 見 效 可 立 。 事 在 人 為 。 畏 難 茍 安 。 貽 誤 不 淺 矣 。 難 之 者 曰 。 滇 黔 跬 步 皆 山 。 村 落 星 散 。 勢(shì) 有 難 行 。 殊 不 思 山 多 正 有 險(xiǎn) 可 守 。 村 落 散 而 民 心 可 聚 。 全 在 地 方 文 武 有 誠 求 保 赤 之 心 。 身 到心 到 口 到 。 神 明 變 通 。 何 地 不 能 行 哉 。 難 之 者 又 曰 。 小 民 難 與 慮始 。 現(xiàn) 在 賊 蹤 尚 遠(yuǎn) 。 而 必 欲 無 病 呻 吟 。 徒 滋 騷 擾 。 勢(shì) 不 可 行 。 殊 不 思 民 即 至 愚 。 未 有 不 思 保 其 室 家 性 命 者 。 如 果 官 能 實(shí) 心 實(shí) 力 。 代 謀 其 身 家 。 無 異 自 謀 其 身 家 。 民 安 有 不 信 從 者 。 騷 擾 滋 弊 。 則 奉 行 者 之 不 善 。 非法 之 不 善 也 。 前 人 云 。 有 弊 則 當(dāng) 易 人 。 而不 可 易 法 。 至 哉 言 乎 。 畏 難 茍 安 者 。 又 安 能 藉 口 耶 。 本 部 堂 院 現(xiàn) 將 黎 平 府 胡 守 通 論 必 須 筑 堡 齊 團(tuán) 緣 由 文 一 篇 。 并 本 部 堂 院 采 集 前 人 成法 成 議 成 效 參 以 時(shí) 事 匯 為 仿 議 一 篇 。 刊 刻 訂 成 一 本 。 通 行 頒 飭 。 為 此 札 仰 即 將 發(fā) 去 說 略 仿 議 。 先 自 行 悉 心 靜 氣 。 字 字 紬 繹 推 尋 。 再 分 散 與 武 營 員 弁 。 及 紳 士 耆 民 。 暨 夷 苗 寨 長 頭 人 同 閱 。 同 心 講 求 。 其 不 諳 文 義 者 。 令 人 以 麤 話 轉(zhuǎn) 相 譬 喻 告 之。 一 面 克 日 親 身 周 歷 四 境 。 目 計(jì) 心 營 。 何處 為 賊 所 必 由 之 路 。 如 何 斷 歧 途 設(shè) 伏 以 待 之 。 何 處 為 賊 所 必 爭(zhēng) 之地 。 如 何 阨 險(xiǎn) 要 并 力 以 守 之 。 何 處 必 須 筑 堡 。 何 處 不 必 筑 堡 。 而 必 須 聯(lián) 村 。 何 處 小 村 可 以 附 并 大 村 。 何 處 大 寨 可 以 包 絡(luò) 小 寨 。 其 小 村 寨 畸 零 戶口 。 即 附 于 大 村 寨 冊(cè) 尾 。 統(tǒng) 以 大 村 寨頭 人 。 平 時(shí) 雖 不 必 搬 移 。 臨 事 必 易 于呼 應(yīng) 。 某 村 某 寨 如 何 出 丁 備 練 。 其 丁 練 如 何 造 冊(cè) 按 操 。 其 器 械 如 何 借 給 。 如 何 就 自 有 者 備 用 。 其 平 日 如 何 由 官 集 操 酌 犒 。 其 賊 來 有 事 。 如 何 給 與 口 糧 。 其 富 戶 殷 商 。 如 何 出 貲 存 公 備 用 。 其 在 官之 壯 練 。 汛 防 之 弁 兵 。 如 何 與 民 聯(lián) 為一 氣 。 隨 時(shí) 響 應(yīng) 。 各 按 各 處 地 勢(shì) 。 各處 民 情 。 逐 件 舉 行 。 一 面 開 列 形 勢(shì) 章程 。 繪 圖 貼 說 。 馳 稟 察 奪 。 事 關(guān) 備 預(yù)逆 賊 。 至 緊 至 要 。 毋 得 玩 視 。 致 干 參 革 治 罪 。 切 切 。
答 張 小 浦 中 丞 論 皖 郡 團(tuán) 練 書
陳 世镕
春 明 一 別 。 不 通 音 問者 二 十 年 。 先 既 云 泥 分 隔 。 繼 又 出 處途 乖 。 未 敢 以 無 益 寒 暄 。 上 瀆 清 聽 。 忽 枉 手 教 。 知 奉 旨 總 辦 徽 寧 團(tuán) 練 事 宜 。 與 豫 章 情 形 同 異 。 想 成 算 在 心 也 。 前 年 臘月 。 曾 致 書 午 橋 。 意 主 數(shù) 省 合 辦 。 三 江 形 勢(shì) 。 皖 為 咽 喉 。 我 之 失 計(jì) 。 在 謀 國 者 。 妄 議改 省 廬 州 。 以 皖 委 賊 。 聽 其 揚(yáng) 帆 上 下 。 如 履 戶 闥 。 而 湖 北 江 西 。 遂 潰 敗 不 可 收 拾 。 老 師 三 年 。 皖 無 一 人 過 問 。 豈 可 為 明 于 地 利 哉 。 今 廬與 舒 相 繼 幸 復(fù) 。 皖 人 自 春 徂 夏 。 無 日不 望 云 霓 。 廬 舒 至 皖 大 道 。 患 桐 為 梗 。 間 道 凡 五 六 條 。 兵 法 有 先 聲 后 實(shí) 。 指 東 擊 西 。 貴 在 神 速 。 何 不 以 正 兵 攻 桐 。 以 奇 兵 由 英 霍 間 道 趨 省 。 彼 聞 吾 之 趨 省 也 。 守 桐 之 賊 。 必 將 撤 回 護(hù) 省 。 即 桐 可 不 攻 而 下 矣 。 而 潛 太 本 無 賊 防 守 。 其 所 偽 置 監(jiān) 軍 供 使 令者 。 每 縣 僅 百 余 人 。 又 可 不 攻 而 下 矣 。 省 中 真 賊 不 過 二 三 千 人 耳 。 犯 徽 寧 者 。 乃 皆 從 湖 北 江 西 。 虜 獲 烏 合 之 眾 。 一 聞 大 兵 到 省 。 必 皆 潰 散 。 我 更 截 其 江 路 。 不 使 來 援 。 則 旬 日 之 內(nèi) 。 省 城 可 復(fù) 也 。 皖 復(fù) 而 金 陵 隔 絕 。 下 游 有 紅 單 船 。 扼 住 蕪 湖 東 西 梁 山 。 上 游 則 咨 會(huì) 湖 北 江 西 。 扼 住 九 江 湖 口 。 而 建 寧 通 閩 常 玉 通 浙 東 壩通 蘇 淮 徐 通 兗 潁 亳 通 豫 之 路 。 亦 移 檄 處 處 周 防 。 毋 令 一 賊 竄 逸 。 則 兔 雖 狡 。 豈 得 脫 罝 。 鯨 雖 橫 。 焉 能 決 網(wǎng) 哉 。 聞 金 陵 各 城 門 皆 有 兵 圍 。 惟 水 西 門 恣 賊 出 入 。 亦 失 之 。 此 時(shí) 薪 蔬 鹽 米 豈 可 以 一 物 予 賊 也 。 古人 御 賊 。 常 在 數(shù) 百 里 之 外 。 今 人 御 賊 。 乃 在 跬 步 之 前 。 聲 息 不 相 通 。 首 尾 不 相 顧 。 今 日 不 至 。 今 日 得 以 自 完 。 明 日 不 來 。 明 日 又 可 無 恙 。 此 所 謂 抱 火 厝 之 積 薪 之 下 。 而 寢 其 上 。 火 未 及 然 。 而 以 為 安 者 也 。 團(tuán) 練 之 議 。 鯫 生 發(fā) 之 最 早 。 其 時(shí) 壬 子 八 月 。 賊 在 長 沙 。 今 則 時(shí) 勢(shì) 不 同 。 未 設(shè) 偽 官 之 處 。 尚 易 舉 行 。 懷 寧 近 在 省 垣 。 軍 帥 旅 帥 。 布 滿 城 鄉(xiāng) 。 眾 目 眈 視 。 言 未 出 而 禍 先 隨 。 孰敢 以 身 為 殉 。 即 徽 寧 所 團(tuán) 練 者 。 亦 難 深 恃 。 未 經(jīng) 戰(zhàn) 陣 之 人 。 止 能使 之 御 小 偷 。 不 可 用 之 臨 大 敵 。 一 村 失 利 。 即 諸 村 喪 膽 。 徒 召 賊 荼 毒 耳 。 此 時(shí) 但 跂 望 官 軍 速至 。 芻 茭 糗 糧 。 同 志 分 任 其 事 。 隨 時(shí) 備 具 。 諸 無 庸 慮 。 伏 惟 照 察 不 宣 。
答 張 中 丞 第 二 書
陳 世镕
龔 君 攜 閣 下 徽 寧 團(tuán) 練 章 程 及 文 告 至 。 述 閣 下 欲 令 皖 人 仿 行 。 剴 切 周 詳 。 具 征 干 濟(jì) 。 然 行 之 徽 寧 易 。 行 之 皖 郡 難 。其 境 地 不 同 也 。 徽 寧 雖 屢 被 掠 。 而 一 掠 即 過 。 未 嘗 據(jù) 城 池 。 設(shè) 偽 官 。 地 方殷 富 。 捐 輸 既 不 甚 竭 蹶 。 守 令 皆 在 。 人 心 亦 有 所 系 屬 。 不 至 動(dòng) 搖 。 皖 則 省 無 一 官 。 而 賊 所 置 軍 帥 旅 帥 卒 長 司馬 等 。 自 為 賊 而 并 欲 人 之 盡 為 賊 。 每遇 忠 憤 之 士 。 伺 閑 抵 巇 。 動(dòng) 以 懷 貳 通妖 恫 喝 。 能 潛 伏 深 巖 窮 谷 。 不 為 賊 得幸 矣 。 敢 公 然 以 團(tuán) 練 號(hào) 召 哉 。 而 彼 且正 欲 借 此 名 為 賊 增 眾 益 黨 。 去 年 七 月 。 各持 偽 札 。 挑 選 丁 壯 。 業(yè) 已 編 造 名 籍 。 賴 有 同 志 力 沮 固 距 乃 解 。 今 若 能 團(tuán) 練 。 誅 此 軍 帥 旅 帥 。 團(tuán) 練 可 也 。 不 能 。 則 彼 且 盡 驅(qū) 以 供 賊 之 征 調(diào) 。 團(tuán) 練 何 為 哉 。 夫 皖 所 急 者 。 在 官 軍 速 至 耳 。 賊 破 皖 時(shí) 。 亦 謂 皖 為 三 江 咽 喉 。 官 軍 必 將 以 全 力 恢 復(fù) 。 不 敢 徑 據(jù) 也 。 自 改 省 廬 州 。 乃 知 舉 國 之 無 人 矣 。 于 是 千 艘 上 駛 。 而 奏 明 不 追 。 聽 其 揚(yáng) 帆 上 下 。 如 履 戶 闥 。 湖 北 江 西 。 遂 糜 爛 不 可 復(fù) 問 。 不 知 何 畏 賊 若 此 。 通 計(jì) 全 省 兵 勇 。 廬 州 徽寧 及 浙 江 撥 來 者 。 當(dāng) 不 下 十 萬 。 據(jù) 皖之 賊 。 不 過 數(shù) 千 人 。 散 布 潛 太 宿 望 者 。 不 過 數(shù) 百 人 。 廬 州 復(fù) 后 。 賊 于 舒 桐 分 兵 抵 拒 。 其 間 道 若 掛 車 河 龍 井關(guān) 界 嶺 等 處 。 皆 無 備 。 我 以 正 兵 與 其抵 拒 者 相 持 。 而 于 其 無 備 者 。 當(dāng) 以 奇兵 潛 度 。 卷 甲 疾 趨 。 一 兩 日 可 即 至 皖 。 南 路 徽寧 過 江 。 閑 道 亦 多 。 閣 下 所 統(tǒng) 義 勇 。 暨 浙 江 撥 來 之 兵 。 除 防 守 二 郡 。 應(yīng) 留 若 干 。 余 悉 刻 期 與 北 路 兵 先 后 至 皖 。 賊 必 撤 其 抵 拒 舒 桐 者 。 反 而 保 皖 。 而 我 兩路 之 兵 。 并 力 協(xié) 攻 。 其 克 可 立 待 也 。 軍 到 即 先 張 明 示 。 軍 帥 旅 帥 有 能 反 正 倒 戈者 。 赦 其 前 罪 。 照 例 嘉 獎(jiǎng) 。 如 執(zhí) 迷 不 悟 。 許 其 宗 族 鄉(xiāng) 黨 縛 獻(xiàn) 軍 前 。 立 即 正 法 。 其 地 方 紳 士 不 污 偽 命 者 。 令 投 轅 陳 說 利 病 。 給 札 勸 輸 以 佐 軍 費(fèi) 。 事 竣 計(jì) 功 錄 用 。 然 后 揚(yáng) 舲 東 下 。 直 搗 金 陵 。 景 教 遺 孽 。 不 足 平 也 。 孫 子 曰 。 兵 之 情 主 速 。 乘 人 之 不 及 。 由 不 虞 之 道 。 攻其 所 不 戒 也 。 又 曰 。 久 暴 師 則 國 用 不足 。 兵 聞 拙 速 。 未 睹 巧 之 久 也 。 又 曰 戰(zhàn) 以 正 合 以 奇 勝 。 故 批 亢 搗 虛 。 聲 東擊 西 。 運(yùn) 用 之 妙 。 不 可 方 物 。 今 之 相 持 。 必 得 一 步 。 方 進(jìn) 一 步 。 歷 時(shí) 過 久 。 非 徒 糜 餉 十 倍 。且 恐 有 變 生 意 外 者 。 若 不 改 圖 。 而 但 欲 責(zé) 團(tuán) 練 義 勇 以 為 內(nèi) 應(yīng) 。 聞 廬 州 之 復(fù) 。 內(nèi) 應(yīng) 已 發(fā) 。 外 尚 畏 葸 不 前 。 垂 成 幾 敗 。 金 陵 前 歲 以 此 受 禍 。 則 義 勇 無 負(fù) 官 軍 。 而官 軍 大 負(fù) 義 勇 。 可 為 痛 哭 流 涕 者 也 。 皖 三 年 并 無 官 軍 過 問 。 內(nèi) 應(yīng)將 應(yīng) 誰 哉 。 前 驅(qū) 何 時(shí) 渡 江 。 同 仇 之 事 。 鯫生 當(dāng) 勉 任 其 勞 。 儻 桃 花 信 至 。 一 葦 猶稽 。 將 采 藥 東 游 。 或 便 過 新 安 。 一 瞻 櫜 鞬 耳 。
致 衛(wèi) 靜 瀾 侍 講 書
胡 林翼
貴 省 近 年 以 來 。 百 姓之 身 家 性 命 。 其 為 捻 逆 所 傷 殘 。 兵 勇所 荼 毒 者 。 不 堪 設(shè) 想 。 云 浦 中 丞 奉 旨督 辦 防 剿 事 宜 。 蓋 帝 念 中 原 。 長 城 倚重 。 誠 能 改 弦 易 轍 。 一 反 從 前 大 帥 所為 。 或 可 稍 蘇 民 困 。 自 古 未 有 不 戰(zhàn) 而能 守 。 不 剿 而 能 防 者 也 。 弟 前 此 賢 才 之 舉 。 曾列 旭 初 大 名 。 二 人 同 升 。 必 不 難 宏 濟(jì)艱 難 。 及 時(shí) 補(bǔ) 救 。 惟 團(tuán) 練 可 以 濟(jì) 兵 力之 不 及 。 而 不 可 與 言 摧 陷 廓 清 之 事 。 以 額 兵 所 無 能 為 力 者 。 而 責(zé) 之 不 教 之 鄉(xiāng) 愚 。 以 糜 費(fèi) 數(shù) 十百 萬 之 餉 所 不 能 有 成 者 。 而 責(zé) 之 不 名 一 錢 之 民 捐 民 辦 。 此 則 私 心 所 未 安 者 也 。 近 探 賊 眾 。 分 布 和 州 蕪 湖 兩 岸 。 勢(shì) 已 西 趨 。 前 請(qǐng) 閣 下 代 募 虎 士 百 五 十 人 。 如 力 不 能 及 。 則 馬 隊(duì) 百 人 。 亦 可 自 成 小 隊(duì) 。 購 馬 一 百 匹 。 并 備 鞍 韉 等 件 。 秋 高 來 鄂 。 以 資 征 剿 。 茲 奉 上 銀 三 千 兩 。 惟 閣 下 便 宜 行 之 。 不 勝 感 企 。 南 人 使 船 。 北 人 使 馬 。 取 其 所 長 。 而 用 其 所習(xí) 。 弟 惟 日 盼 鐵 騎 前 來 。 如 何 選 法 。 如何 操 法 。 諸 候 尊 裁 。 非 弟 所 能 遙 度 。 亦 不 責(zé) 兄 以 程 限 也 。
募 練 長 興 難 民 議
陸 心源
浙 西 三 府 之 民 。 以 湖郡 為 強(qiáng) 。 以 湖 郡 而 論 。 長 興 為 強(qiáng) 。 自 寍 廣 失 陷 。 長 興 當(dāng) 其 沖 。 屢 挫 屢 勝 。 殺 賊 無 算 。 八 都 山 介 西 川 山 介 東 川 山 介 三 處 。 尤 為 長 興 之 巨擘 。 自 前 年 三 月 以 后 。 該 逆 屢 次 環(huán) 攻 。 無不 挫 衄 。 現(xiàn) 八 都 山 介 雖 以 力 竭 不 守 。 而丁 壯 之 突 圍 逸 出 者 甚 眾 也 。 其 房 屋 廬 舍 。 皆為 灰 燼 。 老 弱 婦 女 。 盡 化 碧 血 。 舊 歲 之 旨 蓄 。 以 荒 蕪 而 本 無 。 今 歲 之 蠶 絲 。 以 蹂 躪 而 又 絕 。 殺 人 是 其 習(xí) 慣 。 器 械 無 不 隨 身 。 即 使 賊 氛 速 退 。 尚 有 走 險(xiǎn) 之 虞 。 若 復(fù) 浸 淫 日 久 。 洶 洶 者 其 能 帖 耳 而 待 斃 乎。 然 則 為 今 之 計(jì) 將 奈 何 。 惟 有 借 募 練 為 撫 恤 之 一 法 。 蓋 天 下 之 事。 拂 人 所 欲 則 甚 難 。 因 勢(shì) 利 導(dǎo) 則 甚 易 。 長 興 民 團(tuán) 。 奮 勇 敢 戰(zhàn) 。 百 折 不 回 。 夫 人 而 知 之 矣 。 然 當(dāng) 未 經(jīng) 蹂 躪 之 時(shí) 。 欲 募 之 入 伍 。 彼 方 有 室 家 之 念 。 田 廬 之 戀 。 雖 以 重 價(jià) 雇 之 。 萬 萬 不 能 。 得 今 也 進(jìn) 則 無 力 殺 賊 。 退 則 無 以 養(yǎng) 身 。 召 募 之 令 一 下 。 無 不 爭(zhēng) 先 恐 后 。 擬 請(qǐng) 人 日 給 米 一 升 。 銀 五 分 。 擇 其 壯 健 者 入 伍 。 而 以 智 謀 有 望 者 統(tǒng) 之 。 調(diào) 赴 省 城 。 加 意 訓(xùn) 練 。 在 國 家 月 費(fèi) 不 過 三 萬 兩 。 即 可 得 精 兵 萬 人 。 在 該 民 人 等 虎 口 余 生 。 救 死 不 暇 。 而 得 此 厚 廩 。 當(dāng) 無 不 樂 于 效 死 。 豈 非 一 舉 兩 得 乎 。 若 果行 此 。 有 四 利 焉 。 人 皆 土 著 。 心 盡 馴 良 。 與賊 不 共 戴 天 。 可 無 變 心 之 慮 。 與 民 皆系 同 里 。 更 無 仇 殺 之 虞 。 一 利 也 。 人皆 百 戰(zhàn) 之 余 。 賊 之 伎 倆 。 是 所 習(xí) 見 。 其 膽 既 壯 。 其 氣 易 伸 。 斷 不 至 若 市 井 烏 合 之 眾 。 聞 風(fēng) 先 遁 。 二 利 也 。 每 人 月 給 米 三 斗 。 銀 一 兩 五 錢 。 計(jì) 募 兵 萬 人 。 月 費(fèi) 不 過 三 萬 兩 較 之 募 勇 他 省 。 費(fèi) 省 倍 蓰 。 三 利 也 。 現(xiàn) 探 得 竄 據(jù) 長 興 賊 匪 。 頗 多 土 人 。 在 四 處 散 布 謠 言 。 希 圖 蠱 惑 。 不 逞 之 徒 。 無 處 謀 生 。 難 保 不 鋌 而 走 險(xiǎn) 。 此 令 一 出 。 可杜 從 賊 之 心 ?!?家 多 一 精 兵 。 即 賊 匪少 一 裹 脅 。 四 利 也 。 或 者 曰 。 今 省 城 兵 勇 約 萬 余 人 。 尚 慮 餉 糈 之 不 足 。 若 再 加 募 練 。 經(jīng) 費(fèi) 將 從 何 出 。 則 應(yīng) 之 曰 。 招 他 省 勇 一 。 可 以 招 長 興 勇 三 。 而 長 興 人 之 強(qiáng) 。 亦 未 必 弱 于 他 省 之 人。 況 乎 以 本 省 之 人 。 守 本 省 之 城 。 則情 形 熟 。 所 與 來 者 。 非 其 父 兄 。 即 其親 戚 。 則 情 意 洽 。 人 皆 屢 經(jīng) 戰(zhàn) 陣 。 又可 任 意 挑 選 。 則 技 藝 精 。 如 果 訓(xùn) 練 有 成 。 他省 之 勇 。 皆 可 撤 回 。 非 但 可 增 兵 。 兼可 以 省 餉 。 尚 何 不 足 之 可 虞 乎 。 惟 軍 營 規(guī) 矩 。 非 其 所 習(xí) 。 當(dāng) 即 申 明 號(hào) 令 。 信 賞 必 罰 。 使 知 軍 令 森 嚴(yán) 。 不 可 踰 越 。 以 成 節(jié) 制 之 師 。 斯 何 難 化 難 民 為 勁 旅 乎 。昔 李 德 裕 帥 蜀 。 立 雄 邊 子 弟 。 總 十 二軍 。 聲 威 震 于 西 南 。 馬 燧 鎮(zhèn) 太 原 。 募 役 數(shù) 千 教 之 戰(zhàn) 。 數(shù) 月 遂 成 精 卒 。 此 皆 承 衰 敝 之 后 。 因 勢(shì) 利 導(dǎo) 。 轉(zhuǎn) 弱 為 強(qiáng) 之 法 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