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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武后的當權

劍橋中國隋唐史 作者:


  新冊封的皇后不失時機地向反對擁立她的人進行打擊報復。當上皇后僅一個月,她就殘忍地害死了原來的王皇后和蕭淑妃,割掉她們的四肢,讓她們死在酒甕里。657年春,她再次調褚遂良到離京師更遠的今廣西的一個州任都督。同年晚些時候,她命令死黨許敬宗和李義府誣告曾強烈反對她為后的中書令來濟和門下侍中韓瑗與在廣西的褚遂良共謀反叛。

  不幸的褚遂良再次被貶,這次是調到中國本土以外的河內西南一帶。褚遂良向皇帝求情,提醒他自己曾長期為高祖和太宗效勞,在643年又支持高宗繼位。但是高宗甚至沒有閱讀他的奏折的耐心。658年,褚遂良在流放中死去。他的所謂的同黨韓瑗和來濟也被發(fā)配到邊遠地方任職,并規(guī)定終身不許返回朝廷。657年陰歷八月,許敬宗被任命為宰相以代替他們,他任此職直到670年退休為止。

  許敬宗(592—672年)不是像皇后的另一主要支持者李義府那樣的單純的機會主義者,盡管他也同樣受到歷史學家的苛評。[1] 許敬宗出身于南方的杭州,其父是隋朝有名的官員。許敬宗是一位出色的學者,他是隋朝極少數(shù)獲得高等學位(秀才)的人之一,曾短暫的當過小官。他父親被隋煬帝的刺客宇文化及殺死,而許敬宗先后為李密及唐朝效勞,并成為太宗私人學士之一。太宗時期,他在門下省和中書省中歷任要職,從事國史的編撰工作。645年,他成為太子的老師之一(來濟已是太子的另一個老師)。因此能在一定程度上對未來的皇帝有影響。649年他當上宰相,但不久即因受誹謗而降為地方官員。

  許敬宗于657年再次任宰相時已經65歲了,作為皇后的主要支持者,他不久就起到從前元老重臣長孫無忌所起的作用。許敬宗學識淵博。他曾參與編纂唐以前歷代王朝的歷史、本朝高宗及太宗的實錄、全國重要人物的家譜(詳下)、大部頭的類書《文思博要》及其他許多項目。他留下厚厚80卷的個人文集。他是為武后提供歷史先例及行政管理經驗的重要人物,另外,他本人也是很有效率的行政官員。

  許敬宗再次任宰相以后,宰相的隊伍依然很小。在高宗繼位后一直任大臣的一批人中,只有長孫無忌、于志寧留任。除了武后的支持者許敬宗和李義府外,只有出身于河北地區(qū)的年長學者杜正倫是宰相,他與許敬宗一樣,是隋朝的秀才,在太宗時期的中央政府中顯赫一時,后來不幸成為太子李承乾的老師。在對待太子的問題上由于頂撞了太宗,他于642至643年極不公平地被流放到很遠的南方。656年他被召回長安后不久,便被任命為宰相和戶部尚書。

  在公開反對武曌當皇后的人中,只有長孫無忌仍為宰相。但武后的權力仍有一定限度,幸存于朝廷的反對派一直設法想搞垮她及其支持者。武后的支持者之一中書令李義府于658年后期的失勢使反對派得到一點鼓勵。

  李義府(614—666年)出身于河北的官宦之家,太宗統(tǒng)治初期在科舉中中式,并已穩(wěn)穩(wěn)當當?shù)厣秊橹袝崛?。李義府精于寫作,曾與許敬宗合作撰寫國史和編纂晉史。我們在前面已看到,他在656年通過支持武曌篡奪后位的活動,挫敗了長孫無忌想把他流放到外地的企圖。結果,他在655年陰歷七月當上宰相。不過事實證明他是非常腐敗的,他相信武后會無限度地保護他,便憑借這一點很快地濫用職權。據說在薦舉和選拔官員方面他大肆貪污,他和家人公開賣官鬻爵,而在兩性生活方面也時有丑聞。但盡管如此,他照樣不斷得到皇帝的支持,并于657年陰歷三月升為中書令。

  但李義府的行為在658年末成了公開的丑聞,以致那年陰歷十一月,當他與同為宰相的杜正倫在皇帝面前激烈爭吵時,高宗借機把他們二人都貶到地方任職。

  長孫無忌及其黨羽如果以為這件事會鞏固他們的位置,那么很快便證明他們錯了。659年陰歷四月,武后終于發(fā)起了搞垮他的行動。兩個小官韋季方和李巢被指控組織敵對集團,其后在由許敬宗監(jiān)督的司法審訊中,據稱被告之一曾與長孫無忌共同策劃反對皇上。許敬宗向皇帝提出他的舅舅竟會謀反的確鑿理由,并且添油加醋地列舉大量歷史先例以達到貶黜這樣一位有權勢、在朝廷上受到廣泛敬仰的人物的目的。高宗雖然最初不相信這些指控,但仍違心地在未經傳訊長孫無忌的情況下把他發(fā)配到今貴州省的邊境地區(qū)。

  徹底清除武后的反對者的機會很快來到。另一位長期擔任宰相的于志寧,由于他對高宗更立新后的建議未置可否,被外放到地方擔任高官。664年他74歲時獲準退休,第二年死去。其他人便沒有那么幸運。甚至連以前發(fā)配到地方的官員也未能幸免。柳奭、韓瑗(有點尷尬的是,他證實在不久前已死)和長孫無忌的侄子長孫恩奉命從流放地返回京師,就指控他們搞陰謀一事接受進一步的審訊,在途中即被殺死。最后,長孫無忌一案又被提出,他被迫在流放地自盡。

  隨著太宗時期最后一位宰相的清除,許敬宗成為剩下的唯一的宰相。未與武后為敵的盧承慶、許圉師和任雅相三人于659年陰歷五月當上宰相。盧承慶(595—670年)出身于河北的書香門第,長期從事財政工作,這時被任命為戶部尚書以代替杜正倫。但第二年就因為戶部未能征集到足夠的賦稅而被派到地方任職,后來雖然沒能返回中央,卻一直身任高官。許圉師(?—679年)是唐高祖幼年時期的小伙伴、唐朝初年平定長江流域時被殺的許紹的小兒子。許圉師在唐朝初年科舉考試中成為進士,居官后政績出色。任雅相似乎主要是武將,曾一度任兵部尚書。661年陰歷四月,他擔任遠征高麗戰(zhàn)役的指揮官,在662年初期的戰(zhàn)事中被殺。659年陰歷八月,李義府也當上了宰相,武后在朝廷上仍需要李義府的支持,因而說情把他赦免并從流放地召回。

  這時政府作出了一個重大變動。褚遂良和于志寧作為政府主要行政機構尚書省的仆射,都是當然的宰相。他們免職以后,無人繼任,尚書省至少在以后的16年里沒有首腦。政府的各行政組織因此不能直接參預宰相們審議國家政策的工作。皇帝和皇后可與之商榷朝政的宰相的隊伍一直很小。太宗時期常有八名以上的宰相,現(xiàn)在只有五人,隨著盧承慶于660年免職又減少到四人;任雅相在661年離朝征伐朝鮮后只剩下三人。這三人是許敬宗、腐化的李義府和許圉師。662年末,許圉師因試圖掩蓋其子在狩獵時誤殺一人之事,被李義府逼迫離職,由上官儀(?—664年)代替。上官儀是隋煬帝末年被殺于揚州的隋朝大臣之子。為了避難,他當了和尚,是享有盛名的學者和作家。太宗初年,他被舉薦參加進士考試,先后在一些搞學術的崗位上為太宗效勞,有時為皇帝的文章作些潤色工作。高宗時期,他是秘書省少監(jiān),以文章和詩聞名于世。他之所以當上宰相,可能是由于他在高級官員中平庸無能而官聲上尚無瑕疵。

  這些變化表明,武后的支持者的權力已得到鞏固。有一段時間,皇帝的健康狀況不好。657年,他被迫到離宮休息,只能隔日上朝一次。[2] 660年陰歷十月以后,皇后的位置實際上已變得不可動搖,當時高宗顯然得了一次嚴重的中風,致使他一度局部癱瘓,而且視力嚴重衰退。[3] 雖然他康復了,但仍有幾次嚴重的復發(fā)。武后得益于自己的精明和銳利的政治敏感,在皇帝幾次患病期間,治理帝國十分順手??傊实鄣囊庵具^于軟弱,即使在健康時也不能阻止他那位難以對付的皇后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他本人和他的朝廷。到660年末,武后事實上已是帝國的統(tǒng)治者,雖然無此名義。[4]

  但她還沒有為所欲為。她的支持者李義府從流放地返回朝廷后的幾年,再次過著使他在658年以前臭名遠揚的那種丑惡、腐朽的生活。他的墮落和瀆職竟使武后也感到是個政治負擔。663年,他家庭的胡作非為再次成為朝廷上的議題,李義府甚至不向皇帝求情而打算蒙混過關,他因而被流放到中國南方的疫病區(qū),三年后死在那里。當時,武后由于不再過于依靠他的支持,而且她的位置也遠比五年以前鞏固,所以沒有采取任何行動去挽救他。

  那一時期反對武后的力量似乎以656年封為梁王的被廢黜的前太子李忠為中心,他們把李義府的倒臺誤解成為皇帝最終向武后的權力進行挑戰(zhàn)的信號。他們制訂了一個把她也一網打盡的大膽計劃。

  在此以前,一生深受宗教和巫術影響的武后被一個道家術士所吸引,特準他可自由出入皇宮見她。長期以來,中國人對皇室成員或朝廷命官參與巫術感到非??謶?,認為他們理應受到最嚴厲的懲處。唐律規(guī)定它為“十惡”之一的大罪,對這種罪行,給予高級人士的任何法律特權都不適用,而且這些罪行都明文規(guī)定不在赦免之列。[5] 因此664年李忠王府原先的一個宦官把事情報告給皇帝時,看來高宗認為這是擺脫皇后支配的方便借口。

  皇帝召來宰相、中書省侍郎上官儀(曾為李忠的顧問)“討論”這件事。不出高宗所料,上官儀建議以她的罪行為由廢黜武后,皇帝命令上官儀就此起草詔令。但武后已從她眾多的皇宮耳目中得到于她不利的消息,她沖進皇帝的居室以阻止事態(tài)的發(fā)展。膽小如鼠的高宗不敢與她面對面爭辯,而是膽怯地宣稱廢黜她的計劃完全是由上官儀策劃的。

  這樁不幸事件的結局簡單而又殘酷。一貫忠實的許敬宗指控上官儀、前太子李忠和首先告發(fā)武后的宦官共謀大逆。主犯被處決,并且再次清洗與這些敵人有可疑聯(lián)系的全體朝臣。他們全被貶黜或發(fā)配到邊遠地區(qū)。

  從這以后,武后的政治統(tǒng)治是確定無疑的了。她的統(tǒng)治也公開化了?;实凵铣瘯r她總坐在一旁,前面用簾子遮住,甚至監(jiān)視皇帝所處理的每件細務。宋代大歷史學家司馬光對此總結道:“天下大權,悉歸中宮,黜陟殺生,決于其口,天子垂拱而已”。[6] 高宗至此幾乎完全無權,武后的反對派全被清除。

  但是,武后的統(tǒng)治也不僅僅是搞宮廷陰謀和運用靈活的政治策略去處置反對她的人。她的主宰朝政也包括參與制訂新政策。第一個成果是657年末把洛陽定為永久性的東都。[7] 朝廷事實上已于太宗時期分三次遷到洛陽。但在657年,它被正式定為第二個首都,而不是朝廷的行宮。每個部和每個衙門都在洛陽設分支機構,662年甚至還在那里辦起東都國子監(jiān)。從此,整個朝廷經常遷往新都去處理公務,長期成為定制。雖然在空蕩蕩的京師始終保留著一個小小的留守政府,但實際上不但整個皇室及其隨從,而且中央政府的全部行政機構在這幾次遷移中也轉移一空。

  幾次遷都不但造成了很大的混亂,而且耗資巨大。眾多的扈從人員給所經之地帶來了貧困,他們經過的地區(qū)通??梢栽诤荛L一段時間內免繳賦稅,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所造成的破壞。高宗時期,朝廷遷往洛陽不少于七次;高宗統(tǒng)治在建立新都后的26年中,約有十年在洛陽上朝。682年,朝廷最后一次遷往洛陽,683年后期高宗死后,武后永久性地把朝廷遷往洛陽,一直到701年。

  朝廷在東、西兩個京都之間來回遷移,使帝國財政極度緊張。洛陽需要建造許多新的宮室和官署,以提供一個京都的必要設施。耗資巨大的工程在高宗時期不斷進行。因此,進行這一新的和花費極大的工程,一定是事出有因。

  對遷都有各種各樣的解釋。首先是政治上的解釋。長安是西北地區(qū)的自然中心——當西北貴族集團已處于統(tǒng)治地位時,它是文職官僚機構的自然政治中心。指定在公元前1000年前已成為帝國政治勢力所在的東部平原附近的另一個中心為新都,這本身是一個象征性的表示,即西北政治勢力的全盛期已經過去了。遷都又是一個旨在取悅于許多東北出身的官員的行動,他們在高宗時期當上了高官,并且算得上是武后最熱心的支持者。

  第二種解釋純粹是經濟方面的。長安位于比較貧窮和生產不發(fā)達的地區(qū),易遭受長期的嚴重干旱。從外地供應長安谷物既困難,費用又極大。供應洛陽的朝廷便容易得多,因為它直通隋朝修建的復雜的河渠網系。[8]

  這兩種解釋都有一定道理,但又都沒提供完整的答案。在朝廷遷往洛陽時期,長安地區(qū)有時是繁榮的,而新的東都有時卻遭受饑荒災害。很可能有第三種因素常常決定了遷都,這一因素就是被傳統(tǒng)歷史學家所強調的武后的情感和精神狀態(tài)。據說在駭人聽聞地除掉王皇后和蕭淑妃以后,迷信的武后??吹剿齻兊墓砘曜魉?,因此她感到繼續(xù)住在長安是不能忍受的。[9]

  武后的迷信和對宗教的沉溺還產生了其他后果。在成為其親密伙伴的男、女術士的影響下,武后越來越熱衷于宗教的儀式和符咒。她摒棄傳統(tǒng),創(chuàng)造新的標記,以借助于超自然的力量來鞏固她的地位和她實際控制的王朝。高祖和太宗均用一個年號來代表他們的統(tǒng)治,武曌當了皇后以后,高宗統(tǒng)治時期改元不少于13次。662年,中央官僚機器的許多主要職官名稱改為古稱,到670年才恢復原來的形式。674年,皇帝和皇后采用中國歷史上第一次使用的莊嚴稱呼:“天皇”和“天后”,武后想用這種稱號使自己和她丈夫的統(tǒng)治與以往中國歷代君主的統(tǒng)治有所區(qū)別。

  另一種宣告他們統(tǒng)治的輝煌成就的形式是舉行古代意義最深遠、最隆重的封禪典禮。祭祀儀式在位于今山東省的中國主要圣岳泰山的山腳下和山頂上舉行,儀式象征性地對天地宣告,皇帝在人世的任務已勝利地完成。由于封禪具有深遠的意義,而且很多皇帝擔心舉行這種儀式會因無充分理由而變成妄自尊大,因此在中國歷史上這項活動只進行過六次,最后一次是在公元56年。[10] 太宗曾三次計劃舉行封禪儀式:632年,被魏征勸阻;641年,太宗已達洛陽,由于出現(xiàn)彗星而被勸阻,沒有繼續(xù)行進;648年,一次不合時宜的洪水取消了儀式。[11]

  659年,許敬宗在皇后的要求下上奏高宗,建議他舉行封禪祭祀。[12] 因為幾百年來沒有舉行,祭祀的具體形式基本上已被遺忘,需要討論和決定,經過長時間拖延之后,高宗終于于666年陰歷元旦在山腳開始了復雜的禮儀,第二天清晨上山完成儀式。盡管沒有婦女參與的先例,但武后仍違反傳統(tǒng),計劃扮演一個主角,于是她率領嬪妃及皇族親眷作為第二隊以表示她具有與皇帝平起平坐的合法地位。[13]

  高宗統(tǒng)治后期,武后鼓動他在洛陽附近的圣岳嵩山和其他圣岳舉行同樣儀式。嵩山的儀式安排在676年冬,但因吐蕃入侵而未果。后又安排在679年末,但又因與突厥人的糾紛而被取消。武后又在683年安排了第三次,但由于皇帝生病而不得不取消。⑤

  武后迷戀古代禮儀的另一例可在668至669年的一個提案中看到,這個提案主張恢復建筑“明堂”的古制。“明堂”是向上帝獻祭的建筑,它的設計適合舉行最重要的禮儀,同時也是一個朝覲大殿。在明堂舉行的儀式將反映皇帝(當然也包括皇后)的世俗權力以及與天的和諧關系。但負責討論應建成什么樣的大堂的學者們未取得一致意見,這個計劃因此被取消。武后直到高宗死去,自己當上最高統(tǒng)治者,才成功地建起了明堂。[14]

  武后不論怎樣著迷于把王朝與超自然力量聯(lián)系起來,她還要確保王朝與統(tǒng)治階級的世俗關系的加強,以有利于王朝。

  如前所述,在太宗時期,638年編成的《氏族志》試圖列出全國的大姓并進行分等?;屎笞约旱募易逦涫?,因為社會地位較低而未能列入。很清楚,這是一個必須糾正的遺漏。659年末,多半是在皇帝直接命令下,許敬宗奏請注意《貞觀氏族志》中這個嚴重的缺點,為此下詔編輯200卷的新《姓氏錄》。高宗親自作序并確定應遵循的等級序列。武氏及其他皇妃的家族安排在第一等級中,這是可以預料到的。但新志有很大變化,它只收唐代五品以上官員的家庭。從前長期依據的“家庭出身”和社會承認的原則被取消;新志遠比舊志充實,因為它的范圍擴大到當時興起的統(tǒng)治官僚階級。[15]

  同時,政府再次針對有社會威望的山東大族“四姓”采取行動,它們原來已是太宗的《氏族志》反對的目標。這一行動并不損害眾多東北人在高宗統(tǒng)治下享有的總的有利地位。這些東北人盡管來自同一地區(qū),但大多只具有次一等的社會地位。自太宗下詔試圖削減山東大姓的特權以來,他們的社會地位并沒有明顯下降。他們繼續(xù)大規(guī)模地進行內部通婚,要求那些想與他們聯(lián)姻的外姓人付出大量財禮,甚至干脆拒絕求婚。另外,他們之中的大多數(shù)已移居京師,在京畿的社會中組成了一個緊密的社會集團。659年山東大姓之一拒絕了行為放蕩的李義府的求婚,于是李勸高宗下詔禁止7個大族的11個家系(他們形成了令人羨慕的圈子)之間的內部通婚。這個集團并不包括山東大族的全部,但包括了那些需要控制其特權的氏族。王皇后的氏族就是其中之一。同時對準許的財禮數(shù)量實行嚴格的限制,這種限制不是與家庭的社會地位,而是與姻親的官品相聯(lián)系。[16] 然而,這些大族似乎很容易躲過這些限制,繁盛景況不減當年。

  這些措施有助于武后鞏固她在朝廷上的地位。但在皇帝生前由后妃直接控制政府尚無歷史先例,依然存在一股忠于唐皇室的官員們內心反對的暗流。只要這種情況仍然存在,武后的地位就始終不穩(wěn)定,因此她尋求那些能給她帶來威信和影響的集團——特別是文人和佛、道僧侶——的效忠。

  高宗統(tǒng)治初年,他已對文人進行大規(guī)模的保護,其方式是在京師集中學者編輯了一批大部頭的文學匯編。幾個在太宗時期開始的大項目已告完成:成為現(xiàn)在的《隋書》中的“志”的《五代史志》已在629年開始編寫,在656年完成;[17] 同年,后來成為官方正史的李延壽私人編撰的《南史》和《北史》也上呈給皇帝。[18] 至此,早在622年就開始組織撰寫的唐以前的官方歷史宣告完成。[19] 唐朝的實錄也在繼續(xù)編撰。656年,長孫無忌和令狐德棻完成了高祖和太宗兩朝的實錄,作為正式的唐朝歷史。[20] 許敬宗孜孜不倦地繼續(xù)這項工作,寫了高宗最初幾年的實錄,在659年把它呈獻給皇帝。[21]

  另一個延續(xù)到高宗初年的大項目是對儒家經書的標準注疏(《五經正義》)的最后校訂。此書的大部分已完成于7世紀40年代,但《易》、《書》、《詩》、《禮記》和《春秋》及其注疏《左傳》在653年才被批準和頒行全國。其他經書的正義也完成于以后幾年。[22]

  隨著這些項目的完成,特別是在許敬宗初任大臣的幾年中,皇帝又發(fā)起撰寫一系列新著作。以下簡要列出656年至663年期間在他的指導下呈送給皇帝的著作:656年,皇帝撰寫的130卷并附有詳細注釋的關于統(tǒng)治者的政策和職責的論述;658年,一部關于西域的60卷大型圖籍,其中收有派往吐火羅和康國(撒馬兒罕)的使臣帶回的材料;同一年,一部長達1000卷的文集《文館詞林》;661年,另一部630卷的文集《累璧》;同年,李善為大型總集《文選》作的標準注疏,這是普遍施之于文學教育的基本著作;663年,一部由太子李弘的老師主編的大型文學名著匯編《瑤山玉彩》問世,計500卷。[23] 上述項目與欽命的巨大佛經翻譯工作同時進行(見下文)。

  朝廷對世俗的和佛教的學術所作的這種慷慨贊助似乎在665年突然結束。在此前后,武后開始實行對文學的個人贊助,她組織起自己的學者班子,命他們從事為她自己的政治目的服務的工作。他們編了《列女傳》,還有表達武后關于君臣大義的《臣軌》——該書后來成為所有科舉應試士子的必讀課本;另外有與《臣軌》同為一類的《百僚新戒》及音樂和禮儀方面的著作《樂書》。[24]

  武后在進行這些學術項目時雇用私人學士集團,其中還包藏著禍心。從7世紀60年代后期開始,他們形成了一個秘密的秘書班子,名為“北門學士”;這些人開始為皇后起草奏折,對政策的制定作出決定,而決策本應是宰相們的職責。[25]

  國家不只庇護文人學士。它也對在社會上有更多追隨者的佛、道僧徒團體給予庇護。[26]

  我們已經說過,武后把宗教象征和儀式當作使自己的政體合法化的手段,我們現(xiàn)在就回過頭來看看她與一批真真假假的宗教顧問的迷信關系。指出這一點是值得的,因為她和高宗都沉緬于宗教,雖然他們的宗教信仰各不相同。

  高宗統(tǒng)治初期,他有些勉強地繼續(xù)實行他父親對佛教的保護。太宗的贊助與國家的支持使偉大的朝圣者玄奘得以完成一項大規(guī)模的重要工作,即把他從印度帶回來的梵文經典譯成中文。

  但盡管有這種庇護,以及他在公開場合表現(xiàn)的虔敬行為,高宗本人對佛教的態(tài)度即使不是敵視的,也是十分冷淡的。655年他下詔命令佛教僧侶服從普遍的法律,而不是根據637年專門頒布的《道僧格》來審理他們。此舉引來了僧侶們(其中包括高宗非常敬重的德高望重的玄奘)的抗議風暴,以至高宗只好收回成命。玄奘還提出了太宗曾確立道士的地位優(yōu)于佛徒的問題,但皇帝對此不感興趣。657年高宗又提出了長期存在的問題,即佛教僧侶是否應承認社會上正常的等級關系,是否應服從雙親及君主。657年的詔令禁止僧侶們接受父母或其長輩的致敬,后來由于公眾的抗議,朝廷還是做出了妥協(xié)。662年,高宗要求朝廷討論僧侶們應尊敬父母及皇上這一更廣泛的問題,而他以前的高祖和太宗對此都無力解決。經過僧侶們的強烈抗議,朝廷展開了辯論,兩種意見勢均力敵;妥協(xié)的解決辦法是僧侶們應尊敬父母而不必尊敬皇帝,這又引起了不斷的抗議,致使詔令不能實行。

  盡管高宗就這一基本政治問題在與僧侶們的正面沖突中失敗了,但當他在664年(其時玄奘已死)中斷了遠沒有完工的龐大的翻譯工作時,他給了佛教真正而持久的打擊。高宗逐漸不再注意佛教,而開始對道教表現(xiàn)出越來越大的熱誠;這種轉變似乎從660年起就開始了,玄奘死后,幾個道教術士對皇帝施加了強烈的個人影響,并在朝廷上得到了官職。

  皇帝用比偏愛個別術士更積極的形式表示對道教的支持。例如,666年完成了封禪祀典以后,老子又有了更為顯赫的新頭銜,[27] 各州奉命既建佛寺,又建道觀(第一次)。[28] 道教就這樣得到了佛教多年以來就有的國家資助的寺院網絡。675年,皇帝下令編輯第一部道教典籍匯編。678年,他把道士置于宗正寺的管理之下,以正式承認皇室與老子之間的虛構的親緣關系。[29] 同時,道家主要經典《道德經》被列為參加科舉考試的必修科目,與儒家經典不分上下。

  但從664年放棄了翻譯佛經的計劃以后,高宗還是謹慎地避免采取可能與勢力強大而又組織嚴密的佛教僧、俗人等發(fā)生沖突的任何步驟。他在宮中展開了兩種信徒之間的辯論,668年在一場特別尖刻的交鋒后,他下令銷毀偽造的《老子化胡經》,因為它宣稱如來佛與老子實際上是一個人,此事一直是引起爭吵的原因。

  就在此時,對佛教的庇護改由皇后接手。她出身于虔信佛教的家庭,那些希望接近皇帝的佛教徒顯然把她看成是贊助人和保護人。武后也是宗教建筑的主要贊肋人,在她當皇后時期,她主持在龍門石窟里鑿刻了大量的佛像。

  674年,她終于成功地廢除了太宗關于在宗教儀式上重道輕佛的詔令。從此以后,兩種信仰地位平等。這是691年武后取得最高權力之后最終把佛教立為國教的第一步,也是十分重要的一步。

  所有這些措施也是重要的政治行動?;实酆突屎笥眠@些措施確立了他們作為兩種宗教的庇護人的地位,這兩種宗教的影響已擴展到整個帝國和各級社會。

  皇后需要具有這樣廣泛基礎的支持,因為666年完成了封禪祭祀以后,朝廷上的政局出現(xiàn)了對她不完全有利的變化。

  大約在這段時期,皇后經歷了一場涉及她的武氏家族成員的危機,因為他們在她當上皇后以后都做上了高官。當時,這些人感到自己的地位和個人權勢已很穩(wěn)固,開始不想再以武后為靠山,開始不太尊重她的母系親屬:仍然極有權勢的原來隋朝的皇室楊氏。666年陰歷八月,皇后只得采取行動對付他們,處死兩個異母哥哥和一個叔叔,謊稱他們毒死了皇帝當時寵愛的魏國夫人,她是皇后姐姐之女,已與廷臣賀蘭越石結婚。傳聞說,魏國夫人是武后本人毒死的。[30]

  664年上官儀垮臺后,許敬宗是剩下的唯一長期擔任宰相的人,他繼續(xù)代表武后的利益,行使不容挑戰(zhàn)的權力。但他畢竟是72歲的老人了,而最高一級政府在日益增多的財政和軍事問題面前顯然需要加強。665年,任命了一小批新宰相,但他們在一兩年后都被免職,被兩位高宗的最有成就的將軍姜恪和劉仁軌所取代,他們經常離開朝廷去遠征。667年,皇帝感到缺乏可靠的參謀,就任命了一批能力很強的新宰相,他們至少恢復了進行正規(guī)朝政程序的門面。

  新宰相無疑不是統(tǒng)治階級中的新成分的代表,但也不是聽命于武后的傀儡,楊弘武是隋朝謀士楊素的侄子,因此與武后之母是親戚。趙仁本是來自河南西部的陜州的世族,他在御史臺和吏部有出色的政績。李安期的祖父和父親在隋朝和初唐先后任中書令,他少年時即為奇才,后來連續(xù)擔任高官。他還在7世紀40和50年代從事國家的各種文學事業(yè)。他出生于河北北部的望族。這個宰相班子其余的兩名成員也來自河北,戴至德(?—679年)是太宗時期著名宰相戴胄的侄子兼養(yǎng)子;張文瓘(605—677年)是李世?的門生,出身于7世紀后期產生許多高官的一個河北氏族。盡管已知新班子的成員中只有張文瓘參加過科舉考試,但他們都是杰出的學者。

  667年末,李安期被派到地方任職,第二年,已經很老的楊弘武死去,趙仁本與許敬宗鬧翻,被免去宰相之職。但是戴至德和張文瓘分別在679年和678年(原文如此?!g者)死去以前一直任宰相,使政府得到多年缺乏的那種行政上的延續(xù)性。

  任命這批新的宰相可能與朝廷開始面臨因朝鮮戰(zhàn)爭而逐年增長的花費所引起的嚴重內政問題有關。例如在666年,中國最富裕和人口最多的河北,全部稅收都被送到遼東供給征伐高麗的軍隊使用。[31] 政府試圖通過使用劣錢(見下文)來解決問題,這證明是一個災難。668年、669年和670年一系列的饑饉和自然災害使局勢變得更壞。皇帝被迫砍掉各種糜費的建設;670年,問題竟發(fā)展到使武后表示要放棄后位——當然這只是一種毫無誠意的姿態(tài)——以平息上蒼之怒。[32]

  這時皇后又經歷了兩次家庭危機。第一次在670年陰歷九月,她的因有顯貴親屬而在朝廷上成為她重要幫手的母親死去了。[33] 第二次是武后的姐姐(已于666年被害)的兒子賀蘭敏之卷入了一樁重大的丑聞。在此之前,武后已把賀蘭敏之的姓改為“武”,這樣他就能在她的幾個異母弟兄被殺后,承襲她父親的頭銜。但以追逐女性而臭名遠揚的敏之行為越軌,他誘奸了已中選為太子妃的楊思儉的女兒。武后總是迅速除掉使她陷入困境的同伙中的不良分子,于是就把敏之發(fā)配到遙遠的南方殺死,隨即又清洗了他的已知的同伙。[34]

  同年,即670年,武后失去了支持她最久和最忠實的幫手許敬宗;他在78歲時退休,兩年后死去。幾乎立刻就出現(xiàn)了反對他的活動。一部分廷臣表面上以他的冷酷行為為由,想授予他不受尊敬的謚號,因為他曾發(fā)配自己的兒子去遙遠的南方,還把女兒嫁給南方部落首領之子以換回大量彩禮。許的傳記也提到他無法無天和貪婪的聲譽;673年,朝廷下令修訂他編撰的國史,刪掉書中不實之詞和不實之情。許敬宗把持朝廷達15年,尤其是他使武后能夠取得最高的政治權力,所以這種反映是對他的自然的反感。

  不過,正當武后的影響看來要削弱時,皇帝的健康再次惡化。672年末,太子奉詔監(jiān)國;皇帝病情一度好轉后,太子在673年陰歷八月又不得不承擔受諸司啟事之責。這一年,皇帝的健康狀況如此不佳,以致召來著名的道家老醫(yī)生孫思邈給他治病。第二年,即674年初期,皇帝病情嚴重,朝廷正式討論武后應否臨時掌管政府。

  這個動議由于受到眾朝臣和宰相們——特別是郝處俊和李義琰的強烈反對而未能通過。朝廷此時由相當龐大而穩(wěn)定的一個宰相集團控制:他們是戴至德、張文瓘、李靜玄和幾乎一直在指揮作戰(zhàn)的將軍劉仁軌。他們至少在表面上開始使行政工作程序恢復正常,盡管武后通過她個人的秘書班子繼續(xù)對朝政施加影響。

  674年后期,武后公開地廣泛籠絡人心,她的奏議提出12點對庶民和政府官員均有所讓步的改革主張。各種主張多半只表達了虔誠的愿望而不是實實在在的政策,但它們仍反映了對當時各種問題的一種敏稅的理解。其要點如下:“一、勸農[35] 桑,薄賦徭;二、給復三輔地;三、息兵,以道德化天下;四、南北中尚禁浮巧;五、省功費力役;六、廣言路;七、杜讒口;八、王公以降皆習《老子》,九、父在為母服齊衰三年;十、上元前勛官已給告身者,無追核;十一、京官八品以上益稟入;十二、百官任事久、材高位下者得進階申滯?!币陨现鲝埢旧习ㄔ谝粋€詔令之中,并予以發(fā)布。它們以泛泛之論來處理那些長期存在的問題,旨在贏得官員和納稅人的歡迎。另外,它們還表現(xiàn)了武后對提高婦女地位的興趣及皇帝獻身于道教的跡象。675年,朝廷又作出進一步的讓步,即取消由于支付朝鮮和西北戰(zhàn)事的軍費而征課的捐稅。

  675年,又有人提議恢復政府“正規(guī)的”形式,這時戴至德和劉仁軌被任命為尚書省的左、右仆射,而自7世紀50年代后期以來尚書省就已缺少主要首腦。這個動議使政府的行政機構在宰相們審議高級政策時重新得到了發(fā)言權。

  在676年又增加了一批新的宰相。他們是前宰相來濟的兄長、揚州人來恒。高智周(602—683年)為另一位來自江蘇南部的南方人,已通過了進士考試,長期在學術部門擔任高官,在7世紀50年代參加過幾項龐大的文學作品匯編工作,曾擔任太子的老師。李義琰(死于688年)也是進士,但出身于河北的名門望族。他早年是李世?的門生,665年到朝廷擢升高位以前長期在地方任職。高宗很尊敬這位學識淵博的名人。他是674年反對武后攝政的動議的主要人物之一。最后一位是薛元超,他出身于山西南部的望族,是一位早熟的青年學者,得到太宗寵愛,與皇室的一個地位較低的公主結婚,高宗作太子時,他曾在太子府任職,又是《晉書》的編撰者。高宗登位后,薛元超先后在門下省和中書省任要職。顯然他會位至三公,664年上官儀被處決時,他卻被貶并流放到很遠的南方。674年他獲赦免,立刻當上朝廷高官,在683年年中因健康不佳而不得不退休以前,他對皇帝也有極大的影響。

  這些宰相都是名聲清白的大臣,他們在7世紀80年代以前使朝廷出現(xiàn)了一個顯著穩(wěn)定的領導集團。但那時,武后已通過北門學士獲得了自己控制和影響朝廷議事的手段。北門學士的主要人物有劉祎之和元萬頃,他們充當了她的私人代理人和私人秘書,漸漸干預起許多原來應由宰相們關心的事情。

  675年,皇后取得權力的主要障礙因太子李弘突然死亡而消失了;太子不僅被皇帝本人寵愛,而且還受到朝廷上下一致的贊許和愛戴。[36] 在皇帝最近患病期間,他十分勝任地管理各項事務,他死前不久經常站在皇帝一邊反對武后。幾乎就在他臨終前,他還就被殺的蕭淑妃的兩個女兒所受不公平的待遇與武后公開爭論過,因為這兩個女兒已被幽禁在宮中20年而沒有結婚。當時人們普遍認為李弘是武后毒死的。太子死后,皇帝向朝廷宣布:他只是因為患病,才沒有傳位給太子,為此他采取了一個不平常步驟,即謚李弘為“孝敬皇帝”,仿佛他真的當過皇帝似的。[37]

  太子的位置立刻由武后所生的皇帝第六子雍王李賢代替,對此我們可作一簡短的回顧。[38]

  武后當時清除對她具有潛在威脅的其他皇室成員。675年,一位低級妃子給皇帝生下的第三子李上金,因捏造的罪名被流放到湖南的蠻荒之地。[39] 第二年,即676年,蕭淑妃所生的第四皇子、愛好學術的李素節(jié),有試圖影響他父親的表現(xiàn)。自666年以來,武后就謊稱他生病而不讓他上朝,676年,他因賄賂公行的莫須有罪名而被流放。[40]

  677年,一個由著名大臣組成的很強的新班子成為新太子的顧問,679年當皇帝又因病不能親政時,太子負責政務,表現(xiàn)得非常明敏,因而贏得了很高的贊譽。武后在除掉李弘后,現(xiàn)在又面臨一個潛在的對手。

  第二年,皇后著手對付李賢。在此以前不久,另一個術士明崇儼已得到皇帝和武后兩人的寵愛,他曾私下預言太子不適合于繼位,而武后另一個兒子卻有未來統(tǒng)治者的相貌。679年陰歷五月,明崇儼被盜賊殺死,兇手始終沒有抓到。武后認為李賢對此事有責任。[41] 她開始譴責太子,并命她的馴服工具“北門學士”編寫《孝子傳》和《少陽政范》作為對他的直接告誡。朝廷和后宮開始流傳謠言,說太子不是武后的兒子,而是7世紀40年代與武后一起進宮的她的姐姐韓國夫人之子。

  李賢是個好色之徒,他與他的幾個家奴有不正當?shù)年P系,因而引起官員們的不滿。武后為此向皇帝正式抱怨,皇帝于是派三名高級官員薛元超、高智周和新任宰相裴炎調查此事。在調查過程中,他們在太子的馬廄里發(fā)現(xiàn)了幾百套盔甲,于是斷定太子在策劃政變。也在受審訊的太子寵奴指控太子害死了術士明崇儼。

  皇帝非常寵愛李賢,對指控他的罪行顯然是半信半疑,仍想赦免他。武后卻把自己的意愿強加給皇帝,于是太子被貶為庶民并被幽禁在長安。太子后來流放到四川,幾年后被迫自殺。很清楚,公眾對此案疑慮重重,因為皇后下令在洛陽公開燒掉發(fā)現(xiàn)的盔甲,以便讓百姓和官員看到太子的罪證。[42]

  許多有名人物在李賢的倒臺中受到株連。宰相張大安,被謫流放四川。兩位王子蔣王李煒和曹王李明被流放到很遠的西南地區(qū)。另外幾位大臣曾是李賢的老師。他們雖然后來都被赦免并官復原職,但對他們的指控損害了他們的權力。[43]

  680年陰歷八月二十三日,皇帝第七子、武后的第三胎英王李哲被立為太子。[44]

  以后的幾年,朝廷的局勢保持相對穩(wěn)定。新太子是14歲的孩子,不能在政治上起積極作用。這時皇帝的健康很不穩(wěn)定,因此不再是從不屈服的武后的威脅,而武后似乎也滿足于皇帝作名義上的君主。681年,在674年公開反對武后攝政的郝處俊被皇后巧妙地免去了宰相之職,而當了太子的老師;這個差事的風險是不言而喻的。

  那時整個帝國處于長達幾十年的巨額軍費造成的財政危機之中。后來大量宮室和公共建筑的新工程又使這個問題更加尖銳。物價上漲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大批農民逃往未開發(fā)地區(qū)試圖逃避納稅,而饑荒和干旱的報告年年傳來。朝廷幾乎沒有解決這些問題的辦法。除了作出減少鑄造已經短缺的錢幣的災難性決定外,朝廷提出解決王朝財政問題的唯一的積極建議就是打算賣掉皇宮馬廄中的馬糞。[45]

  當皇帝健康時,他把注意力放在一些小事上,如派人遠至長江去搜尋稀有品種的竹子等等。他再次處于武后的影響之下,又開始準備一系列新的封禪祭祀,這次打算輪流在五岳舉行。676年和679年的兩次已經作好了安排,但因前線又出現(xiàn)了麻煩而被取消。后來武后計劃在684年新年舉行,以表示上蒼對高宗統(tǒng)治的最后的認可。

  但在683年后期,皇帝的病情惡化,因此封禪大典又被取消。[46] 皇帝正受到暈眩和失明之苦,可能還得了另一次中風。一個為他治病的醫(yī)生建議放血?;屎蠓磳Γ咦趫猿址叛?,結果他重見光明。[47] 詆毀武后的人喜歡用這一事件來證明,她不希望高宗康復而希望他死去。但是,那時她丈夫已不再是她取得最高地位的威脅,況且始終存在著一種危險,即他的繼承人證明要擺脫她的控制。

  盡管高宗病情暫時有所緩解,但不久又更加惡化。683年陰歷十二月初四,他召見右相裴炎,授以遺詔,命令太子在他的靈柩前登基,年輕的皇帝有不能單獨決定的軍國大事,應與武后協(xié)商解決。[48] 他在同一天死去。

 ?。?] 《舊唐書》,卷82;《新唐書》,卷223上?!缎绿茣钒阉麣w入“罪臣”一類。

  [2] 《資治通鑒》,卷200第6303頁。

 ?。?] 《資治通鑒》,卷200第6303頁。

 ?。?] 《資治通鑒》,卷200第6322頁。

 ?。?] 《唐律疏義》,卷1第七條第五惡,“不道”。

 ?。?] 《資治通鑒》,卷201第6343頁。

 ?。?] 《全唐文》,卷12第6頁。

  [8] 全漢升:《唐宋帝國與運河》(重慶,1944年);崔瑞德:《唐代的財政管理》,第2版(劍橋,1970年),第84—87頁。

 ?。?] 岑仲勉:《隋唐史》(北京,1957年),第142—144頁。

  [10] 沙畹:《泰山》(巴黎,1910年),第18—20頁。

  [11] 《唐會要》,卷7第79—95頁。

 ?。?2] 《唐會要》,卷7第95—101頁;《舊唐書》,卷23第886—887頁;《資治通鑒》,卷200第6316頁。

 ?。?3] 《唐會要》,卷7第98頁。

 ?。?4] 《唐會要》,卷12第283—285頁。

 ?。?5] 《唐會要》,卷36第664—665頁;又見池田溫在《劍橋中國史》第4卷中所寫的一章;池田溫:《唐代氏族志的考察》,載《北海道大學文學部紀要》,13(1965年),第3—64頁;崔瑞德:《唐代統(tǒng)治階級的組成:從敦煌發(fā)掘的新證據》,載芮沃壽、崔瑞德合編:《對唐代的透視》(紐黑文,1973年),第47—85頁。

 ?。?6] 《唐會要》,卷83第1528—1529頁。

 ?。?7] 《唐會要》,卷63第1092頁;對這些志的簡要介紹,見白樂曰:《〈隋書〉中的食貨志》(萊頓,1953年),第5—7頁。

 ?。?8] 《唐會要》,卷63第1092頁。

 ?。?9] 《唐會要》,卷63第1090頁。

 ?。?0] 《唐會要》,卷63第1092頁。

 ?。?1] 許敬宗編撰的唐代前三位皇帝統(tǒng)治時期的歷史有許多偽造的地方,許的作品送呈高宗后,高宗發(fā)現(xiàn)了這些偽造。見《唐會要》,卷63第1093頁。

  [22] 詳情況D.M.麥克馬倫在《劍橋中國史》第4卷中的論述。

 ?。?3] 《唐會要》,卷36第656—657頁。

  [24] 《資治通鑒》,卷202第6376頁。

 ?。?5] 《唐會要》,卷57第977頁。

 ?。?6] 關于高宗與佛教的關系的詳情,見S.溫斯坦在《劍橋中國史》第4卷中所寫的一章。

 ?。?7] 《全唐文》,卷12第13頁;《唐大詔令集》,卷78第442頁。

 ?。?8] 《唐會要》,卷48第850頁;《舊唐書》,卷5第90頁;《法苑珠林》,載《大正新修大藏經》,卷53第1027頁。

 ?。?9] 《唐會要》,卷49第859頁;《佛祖統(tǒng)記》,卷39,載《大正新修大藏經》,卷49第369頁。

 ?。?0] 《資治通鑒》,卷201第6350頁。

  [31] 《資治通鑒》,卷201第6351頁。

 ?。?2] 《資治通鑒》,卷201第6365頁。

  [33] 同上。

 ?。?4] 《資治通鑒》,卷202第6367頁。

 ?。?5] 《新唐書》,卷76第3477頁;《舊唐書》,卷5第99頁;《資治通鑒》,卷202第6374頁。

 ?。?6] 《舊唐書》,卷86第2830頁。

 ?。?7] 《資治通鑒》,卷202第6377頁;《舊唐書》,卷86第2829—2830頁;郭沫若:《武則天》,第125頁;呂思勉:《隋唐五代史》(上海,1959年),卷1第137頁。

 ?。?8] 《唐會要》,卷4第42—43頁。

 ?。?9] 《資治通鑒》,卷202第6377頁。

  [40] 《資治通鑒》,卷202第6381頁。

 ?。?1] 《資治通鑒》,卷202第6390、6397頁。

 ?。?2] 《舊唐書》,卷86第2831—2832頁;《唐會要》,卷4第42—43頁;《資治通鑒》,卷202第6397頁。

 ?。?3] 《資治通鑒》,卷202第6398頁。

 ?。?4] 《唐會要》,卷1第4頁。

 ?。?5] 《資治通鑒》,卷202第6400—6401頁。

  [46] 《唐會要》,卷7第101—104頁。

 ?。?7] 《資治通鑒》,卷203第6415頁。

 ?。?8] 《唐大詔令集》,卷11第6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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