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可以把財稅理論區(qū)分為常態(tài)的財稅理論與非常態(tài)的財稅理論。當一個國家處于制度相對穩(wěn)定狀態(tài)時,需要常態(tài)的財稅理論,它當然會集中于討論稅收和財政的技術性問題;當一個國家處于制度大轉型時期,則需要非常態(tài)的財稅理論。這種財稅理論的使命是剖析舊制度不合理之處,構想新制度之基本要素,并且,至關重要的是要探討財稅制度轉型之合理、可行方案。
這就是構建現代國民國家時期所需要的財稅理論?;蛟S可以說,亞當·斯密《國富論》的最后一篇就具有這樣的性質。處于從皇權專制到民主憲政制度轉型過程中的梁啟超的財稅理論,同樣具有這樣的性質。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詹姆斯·布坎南的財政理論,也是在20世紀中后期美國政治經濟大變化的脈絡中,探討財稅制度轉型理論的結果——盡管這種轉型的深度,不及梁啟超及當今中國。
當代中國所需要的,也正是這樣的財稅制度轉型理論。原因很簡單:當代中國正處于大轉型中,這其中的重頭戲正是財稅制度大轉型。近些年來,進入公共場域的財稅熱門話題,無不與此有關,輿論、公眾已經向學界提出了諸多命題:人大應當主導稅收立法;稅制結構應當調整,從間接稅為主轉向直接稅為主;個人所得稅的計征方式應當調整;預算應當公開,財政開支應當轉向公共服務等等。所有這些命題都不是財稅的技術性問題,而牽涉諸多層面的根本性制度調整,屬于財政制度轉型問題。
公眾迫切希望實現這樣的制度轉型,一些中央政府部門或者地方政府也有推動這些領域制度變革的意圖,那么,財稅理論也就應當面向這些真問題、大問題,替公眾解惑,向政府提供既具有遠見、也具有可操作性的財稅制度調整、變革方案。令人遺憾的是,由于種種原因,絕大多數財稅學者回避這些嚴肅的問題;即便有所涉及,也淺嘗輒止,明顯地缺乏有效、連貫的理論支持。這個時代面臨著普遍而嚴重的理論匱乏癥,而在財稅領域,也許表現得最為嚴重。
煒光兄則是財稅學界的異類。他本來治中國財政史,90年代后期,他敏銳地意識到財稅大轉型才是這個時代的大問題,于是轉向這方面的思考、研究?!∷岢觥爸味悪唷备拍?,恐怕就是這種意識覺醒的一個標志。此后,他的研究迅速超出了財稅的技術性思考層面,對財稅的政治經濟學、財稅的政治學、財稅的法學和社會學等問題進行了系統(tǒng)的思考,他甚至還思考了財稅的倫理學。在此過程中,他的財稅史學訓練也給了他一個寬廣的比較視野。他尤其關注西方和中國20世紀初期憲政主義觀念下的財政制度變遷過程。由此,煒光兄對于稅收的政治與倫理“正當性”淵源,對于合理的征稅權架構、公共預算架構,提出了諸多平實而深刻的看法。
通過這些思考,煒光兄有效地回答了困擾公眾的諸多疑惑,因此而獲得了公眾的尊重。更為重要的是,通過煒光兄這些年的努力,一個財稅制度大轉型的理論已經初步浮現。它是跨學科的,具有足夠的理論深度,足以通往一種全新的財稅理論范式,為告別形成于上世紀50年代、顯然已經千瘡百孔的陳舊財稅理論框架提供了一個替代性方案。它在中國當下政治、社會與經濟脈絡中,對現代財稅制度的框架和諸多細節(jié)性制度進行了理性的思考。這種財稅制度有助于人的自由與尊嚴,是正當的,明智的立法者、決策者必然會看出這些構想、設計的重大價值。
因此,我要說,煒光兄是這個時代罕見的財稅問題之“思想者”。思想不同于學術。學術在任何時代當然都是珍貴的,但大轉型時代尤其需要思想。學術只適合于技術性思考,思想才能夠引導制度變遷。當代中國處于大轉型時代,就需要思想家,也包括財稅思想家。我不能說煒光兄現在已經是財稅思想家了——以煒光兄的謙遜,也不會接受這樣的過譽。但我敢說,煒光兄正在朝這個方向努力著。一個非常重要的跡象是,他正準備以一種全新的視角重新解讀傳統(tǒng)中國的財稅理念,挖掘其中的憲政主義精神,從而為憲政主義的財稅制度轉型提供更為堅實的歷史論證。
在這方面,我們再次有了共通之處。所以,我倉促寫下以上粗糙的文字,至少希望表達這樣一個愿望:在這個大轉型的時代,我愿與煒光兄同行,思考這個國家、民族不能回避的最為重大的制度與倫理問題。此為我輩義不容辭的責任,在煒光兄身上,我能夠感受到這種強烈的責任感,而思想正是由這種看起來有點不理性的責任感催生出來的。
秋風(獨立學者) 201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