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稅制強化了“唯上體制”
新京報:溫家寶8月在深圳提及,“不僅要推進經濟體制改革,還要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沒有政治體制改革的保障,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就會得而復失,現代化建設的目標就不可能實現。”紐約當地時間9月23日,溫家寶在第65屆聯大一般性辯論上發(fā)表題為《認識一個真實的中國》的演講,再次重申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同時,要推進和搞好政治體制改革。此前,他多次做過類似的表態(tài)。你覺得,政治體制改革的迫切性在哪里?
李煒光:溫總理為什么這樣強調政治體制改革?我想他一定是意識到現在官民之間存在著越來越大的差異,正在成為中國社會一個非常深刻的問題,解決不好的話,有可能造成非常嚴重的后果。從近一兩年社會上發(fā)生的很多事情,可以看到由此醞釀出的惡果。某些地方官員思維方式僵化,官民矛盾已相當嚴重,已經成為中國進一步發(fā)展的某種障礙了。
我們雖然改革開放了30年,卻是個“單腿的改革”,浮在某個層面上深入不下去,這肯定是不行的。我們搞的是市場經濟,由市場配置資源,市場價格是資源流向的指示器,這就要求權力不能過分集中,行政公開透明,建立一個廉價、說真話、伸張正義的政府?,F在看得很清楚了,如果不進行政治體制改革,肯定是做不到的。以前,我們遲遲不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對這些問題實際上一直在回避,現在不得不面對現實,承受后果。
正是因為現在的體制遲遲沒有改革,或者改革得很不到位,最后不只是基層民眾維權的時候會遭遇困境,無法有效地保護自己的家園和財產,甚至連政府在行政運作的時候也時常陷入困境??梢钥吹?,當地方政府在推行土地財政這種模式來解決財政收入來源的時候,實際上它會遭遇很大的困難,不得不派出大量的警力、城管、干部到現場維持秩序,那是一種如臨大敵似的場面,在和平時期看上去有點瘆人,其實不過就是拆老百姓幾間房子,就得付出這么大的代價。
政治體制改革和經濟體制改革雙方應是互補的關系,相互呼應,相互支持,相互制約。由于政治體制改革沒有跟上經濟體制改革的步伐,造成了我們現在面臨的困境。所以溫家寶總理力圖通過他的呼吁,來推進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同時也看出來,在這個問題上已經陷入某種困境,以至于呼吁政治體制改革的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所做的事情。
新京報:從歷史上看,中國的歷代王朝出于保持自身權力的考慮,為了維護社會穩(wěn)定,曾進行過多次改革。但是,失敗的例子遠遠多于成功的例子。在你看來,哪些改革對于我們有更強的參照意義?政治體制改革應當從哪里切入?
李煒光:100年前的今天,中國正在開展立憲運動,1910年成立資政院,是國會的前身。而且這個中國最早的議會還是由老佛爺慈禧自己建立起來的。資政院成立當年就開始審議預算,一下子把朝廷提交的預算額裁減了差不多四分之一下去。當時地方也開始建立起議會,最早的地方議會還是在我們天津建立的,叫咨議局。參與這場運動的除了知識分子、官員,還有大量的實業(yè)家、商人,如張謇等人,社會各階層,包括士兵、教師、學生都有——這是一場真正的民主運動。
但是這次改革最終還是失敗了,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fā),什么樣的改革便都不能再進行,戛然而止。有的研究者說,當時是革命和立憲在賽跑,最后結果是革命勝利了,立憲失敗了。但是,這給后人提供了一個非常珍貴的歷史經驗,那就是政治體制改革可以從預算、稅收方面入手。政府在花錢的事情上,不能自己作主、為所欲為。英國的歷史經驗,限制國王的權力,最好的辦法是從限制他的錢袋權入手,把錢袋管住了,別的權力就不在話下。應該說一百年前的中國人非常聰明,他們找到了一條非常正確的路。這個歷史事件也告訴我們,改革的條件不是總有的,該改革的時候一定要抓住機會,否則總有一天,你想改也改不了了。
新京報:您提倡把政治體制改革切入點放在稅制改革上,管住政府的“錢袋子”,您覺得能否做到?時機是否已經成熟了?
李煒光:我覺得可以做到,而且時機也早就成熟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人們私有財產的形成和增加,我國民眾的權利意識覺醒得非??臁S行┺r民為了維權,甚至駕起了土炮對抗拆遷,這很有點黑色幽默的意思,但也很慘烈。這種抵抗形式很初級,而且也不應該。像美國的梭羅那樣,才是真正的公民不服從——稅收缺乏合法性,我就不交稅。我可以坐你的牢,但是我還是不交稅。當然,這種事發(fā)生在美國,若在中國,事情可能就比較復雜了。
西方人認為,人的一生有兩件事不可避免,第一件事是死亡,第二件事就是納稅。稅是對私人財產權的剝奪,沒有人喜歡稅收,征納雙方就會產生矛盾。西方通過《大憲章》和近代以來社會政治的不斷變革、創(chuàng)新,建立起分權制衡的制度,解決了這些問題,就是“無代表不納稅”。在大的政治問題已經解決的情況下,他們的經濟學家就可以專門考慮稅收的技術問題。但是在中國就不行。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問題還沒解決,大的背景和大的政治格局都還沒有形成,在稅收方面,在具體的行政運作當中就會處處是難關,處處是問題,以致于寸步難行。
新京報:有沒有具體的事例說明這一點?
李煒光:事例太多了,以土地財政為例就能看出來。為民眾提供公共服務最多的是地方政府,而現行分稅制又使得地方政府財政來源緊張,這種情況是怎么形成的呢?1993年分稅制以前,原來地方政府占整個財政收入比例75%左右,承擔責任也是75%到80%。收了這么多錢,也做了那么多的事。還文革歷史“欠賬”、物價改革等等,所以上世紀80年代的中國,地方最具活力,人們心態(tài)也好。分稅制改革以后,地方政府占整個財政收入的比例由75%降到了40%左右,但是它承擔的事務一點也沒有減少。中央政府在把錢收上去的同時,沒有把事業(yè)收上,大部分留給了地方,地方財政肯定會出現虧空,不得不想辦法創(chuàng)收。拿什么創(chuàng)?就是賣地,靠收土地出讓金過日子,著名的土地財政就是這么演化來的。它解決了地方政府的收入來源問題,但同時也把中國的財政秩序搞亂了,把政府和民眾之間的關系對立起來了?,F在房價虛高的問題,其實背后是財政體制和利益的問題。只要政府的利益混雜在里面,房價虛高也好,土地財政也好,暴力拆遷也好,不會有明顯減少,官民關系也無法明顯改善。
分稅制改革造成的另一個結果是,中央政府錢多得很,年終突擊還花不完,能搞豪華的慶典活動、巨型體育運動會,能令世人側目,但是越往下的地方政府,越是需要花錢的地方,如提高國民福利等方面,卻越感覺沒錢。此外,分稅制也進一步強化了中國早已存在的唯上體制,與市場經濟講究權利分散的體制背道而馳,鄧小平先生的分權讓利改革也停止了,中國又一次失去了從分權走向法治、憲政社會的機會。這實際上是一種體制上的回歸。很遺憾,至少到現在為止,學者們還很少有人看到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