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個年頭了。3年之后,約瑟夫·L·瑟爾斯三世(Joseph L. Searles Ⅲ)成為擁有紐約證券交易所席位的第一位黑人。然而,更為重要的一些變化發(fā)生在一些大機構和經營它們的人之間(他們幾乎仍然全都是男性),這些人是華爾街的明星。20世紀20年代的明星,如杰西·利弗莫爾(Jesse Livermore)和約瑟夫·肯尼迪,他們一心一意只為自己謀利,他們占據了華爾街各類報紙的頭條。到了20世紀60年代末,弗雷德·卡爾(Fred Carr)和杰拉爾德·蔡(Gerald Tsai)成為華爾街上的焦點人物。弗雷德·卡爾管理著“企業(yè)基金”(Enterprise Fund),在1967年,道瓊斯指數上漲15%,而這只基金的凈值上漲了117%。杰拉爾德·蔡在富達資本公司(Fidelity Capital)負責投資,他因善于選股而一舉成名,1966年,他離開富達,創(chuàng)辦了自己的共同基金—曼哈頓基金(Manhattan Fund),在初期募集資金的時候,他本來只期望能募集到
2 500萬美元,但是公眾投資者蜂擁而入,一共給了他超過億美元的資金讓他管理。
但是,個人投資者在華爾街上變得越來越不重要了,他們越來越多地將資金交給機構投資者去管理。在20世紀60年代,參與股市的個人投資者數量翻了一番,但是他們的交易量在華爾街全部交易中所占的份額卻無情地下跌了。在1961年,個人投資者的交易量占紐約證券交易所總交易額的,機構投資者占,剩下的是交易所會員公司用它們自己的賬戶所進行的交易。然而到了1969年,機構投資者所占的份額已經上升到了,個人投資者所占交易份額則下降到了。
除了個人投資者的數目不斷增長和機構投資者的投資組合更為多樣化以外,交易量穩(wěn)步增加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這些機構投資者投資組合的換手率大幅上升。人們的目光越來越多地關注在明星基金經理身上,因而對基金經理“業(yè)績”的壓力越來越大,而用來評估這些業(yè)績的時間段卻越來越短。在1955年,平均而言,共同基金年換手率大約為1/6,而到了1960年,50%的換手率已經是很正常的事情。機構投資者現(xiàn)在可以進行大宗交易(每次以1萬股或更大的數目買賣證券稱為大宗交易),所以,毫無疑問,交易量開始螺旋式上升。在
1966年售價僅為27萬美元的交易所交易席位,兩年之后就賣到了50萬美元以上,是自20世紀20年代以后從未見過的高價。
但是,華爾街顯然還沒有為這么大規(guī)模的新增交易量作好準備,由此引發(fā)的后臺混亂使紐約證券交易所不得不大幅度縮短交易時間,以便讓它的會員公司能夠及時完成各種后臺工作。在1968年的春天,紐約證券交易所決定每周三閉市,這個規(guī)定直到1969年1月才被廢止,其后華爾街恢復了每周5天的交易,但每天的交易時間仍然較短。一直到了1970年5月4日,一切才恢復正常。
這個時候,經紀公司為了解決后臺工作速度太慢的問題,開始在計算機技術上進行了大量投資,但是,20世紀60年代末期的計算機體積龐大、難以操作而且價格十分昂貴。而在60年代早期,證券交易還幾乎完全依靠喊話與紙筆來完成。證券的買單和賣單指令首先通過電話傳給大廳里的記錄員,由他們寫下來交給經紀人去執(zhí)行。當買賣執(zhí)行完畢后,經紀人們再將交易記錄交還給記錄員。人們仍舊使用股票自動報價機將最新的報價發(fā)往全美各地的經紀公司,隨著交易量的急劇上升,自動報價機幾乎不斷地在“吐出”沒有盡頭的紙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