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教育實踐的豐富,我對“師愛”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愛,不僅僅是和孩子一起玩兒,而首先應該是理解學生的精神世界,學會用他們的思想感情投入生活,和學生一起憂傷、欣喜、激動、沉思。
我曾和我尊敬的趙校長發(fā)生過一次爭執(zhí)。他批評我不注意教師的尊嚴,和學生過于親密,失去了師生的界限,“過分”了。而我卻認為,只要注意環(huán)境、場合,只要把握準學生的情感,教師的任何“過分”的親切、幽默、嬉戲都不會是多余的,這只會讓學生感到:“這老師真有趣!他真是我們的好朋友!”
有段時間,班上的男同學酷愛“斗雞”,無疑,這是很危險的游戲,于是我下令禁止:“首先這游戲對你們正在發(fā)育的身體不利,其次在教室里、校園里一跛一跳實在不雅……”在我看來,學生們應理解我的一片好心,況且我已曉之以理,但在學生看來,我是專橫地剝奪了他們的自由,于是,“斗雞”由公開轉為地下,這意味著師生之間已產(chǎn)生了不信任。不久,我們班來到通江河灘郊游,我發(fā)現(xiàn),在我宣布自由活動后,一些男同學互遞眼色,像在商量什么,但又不好意思說,我看了一下四周柔軟的沙灘,忽然明白了,便大聲宣布:“來,請男同學組織一個‘敢死隊’,與我‘斗雞’!”孩子們在驚喜中雀躍起來。當我看到男生們一蹦一跳地向我輪番進攻,最后把我擊倒在沙灘上,我感到很舒暢:同學們已理解我了,因為我并未扼殺他們的童心。
是的,我認為教育不應違背兒童的天性。當然,“不應違背”并非一味遷就,而是把童趣引導到正當?shù)耐緩胶驮试S的范圍內(nèi)發(fā)揮,這將會使學生的心和教師貼得更緊。如果教師本人也保持或培養(yǎng)一點“兒童的天性”,那么,就能使師生之間的心靈融為一體。為了培養(yǎng)同學生的感情,我努力準確地記住每個學生的生日,并堅持在學生生日那天送去一個小小的禮物,假期也不例外。寒假里的正月初一,我邀約學生帶上香腸、小香檳、糕點,一起來到郊外,在歡聲笑語、追逐打鬧中共度新春佳節(jié)。跟孩子們一起捉迷藏,一起“丟手巾”,一起打水仗,一起包抄手……這的確是一種享受。(直到現(xiàn)在,每次我回樂山,看到公路兩旁的某一處草坪,某一個山坡,或某一條小溪,都會勾起我美好的回憶,因為在這些地方,都曾留下我和學生們的歡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