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些地方,追求者對于這種用女人換女人的表達是非常直接的。讓我們回到上一章中已經簡單提到的例子,位于尼日利亞中部的蒂夫族。關于蒂夫族,我們所獲得的大部分信息都來自于20世紀中期,當時尼日利亞仍然在英國的殖民統(tǒng)治下。當時,每個人都堅持認為,得體的婚姻應該采用姐妹交換的形式。一個人把自己的姐妹嫁給另一個人,然后這個人就可以迎娶他的新連襟的姐妹。這是最完美的婚姻,因為在交換女人的過程中,一個人所能給出的最合適的等價物就是另一個女人。
很明顯,即使每個家庭都有相同數(shù)量的兄弟姐妹,事情也不可能絲毫不差地運轉。例如,我娶了你的妹妹,但是你不想娶我的妹妹(可能你不喜歡她,或者她才5歲)。在這種情況下,你就變成了她的“守衛(wèi)”,這就意味著你擁有把她嫁給任何人的權利--例如,如果你想娶某個人的妹妹,你就可以把我的妹妹嫁給那個人。這個系統(tǒng)很快變得十分復雜,其中最有權勢、最重要的男人們變成無數(shù)女子的守衛(wèi),這些女人常常分散在各個地區(qū);這些男人會交換并交易女人,在此過程中他們給自己積累了數(shù)不清的妻子,而沒那么幸運的男人則只能在晚年結婚,或者終生不娶。
還有另外一個權宜之計。那時的蒂夫人,把成捆的黃銅棒當做最重要的貨幣形式。黃銅棒只能由男人掌握,但不能拿到市場上買東西(市場由女人統(tǒng)治著);只有當男人們互相交換更重要的東西,如牛、馬、象牙、儀式頭銜、醫(yī)療、魔法符咒等時,他們才會使用黃銅棒。人種學家阿奇亞·塞(Akiga Sai)就是蒂夫人,他解釋說黃銅棒可以用來娶妻,但是所需的數(shù)量非常大。你需要交給女方父母兩到三捆黃銅棒,才能成為女方的追求者。接下來,如果你要帶著她逃離(這樣的婚姻開始總是被認為屬于私奔),她母親氣沖沖地對你嚴加盤問,這時你還需要拿出另外幾捆黃銅棒以平息母親的怒火。隨后,通常你還需要給她的守衛(wèi)5捆或者更多的黃銅棒,使他至少暫時能夠接受發(fā)生的情況。而當她生下孩子的時候,如果你想讓她的父母承認你是孩子的父親,就還需要給他們更多的黃銅棒。如此,你或許能夠擺脫她父母的糾纏;但是對于守衛(wèi),你就一直都是他的債戶,因為你不可能用錢來買一個女人。每個人都知道,想要合法地通過交換的方式獲得一個女人,你能給出的唯一交換物就是另一個女人。在這種情況下,每個人都必須接受這種借口,即總有一天會有一個女人到來。同時,正如一個人種學家一針見血地指出,“這份債務永遠不可能還清”。
根據(jù)羅斯帕比的說法,蒂夫人的做法只是使得隨處可見的聘禮的隱含邏輯直接顯現(xiàn)出來。追求者支付聘禮,并不是為女人付錢,甚至不是為了能夠宣稱自己是孩子的父親而付錢。如果是那樣,就意味著黃銅、鯨魚牙齒、貝殼或者牲畜在某種程度上是人類的等價物;按照人性經濟的邏輯,這是十分荒唐的。一個人的等價物只能是另一個人。而在婚姻的情況里,我們所談論的是比一個人的生命更加珍貴的東西,所以情況更是如此:我們談論的是能夠孕育新生命的人類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