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記錄也證實
釣魚島是中國領土
通過上面的論述,我們知道能夠證實釣魚群島是中國領土的記錄,在16世紀中期至少就有三個。關于再早的記錄我尚不知曉,但不管有無記錄,應該肯定中國人在發(fā)現(xiàn)釣魚群島、給它命名的當初,就把這里認做是自己國家的領土了。其中最大的釣魚島,緊靠海岸處險峻的山崖林立,島上最大的平地按當時的技術水平也放不下幾個人。他們不會想到要對這樣一塊彈丸之地予以特別重視,但從他們特意將其列入沿海防御圖來看,他們也沒有認為這里是無主地。并且在16世紀中期,三個文獻都清楚地將這里與別國領土區(qū)分開來,這決不是偶然的。那時,中國的東南沿岸受到倭寇的欺辱,由于與倭寇的緊張關系,中國人在東南沿海的本國領土與外國領土的區(qū)別上不得不十分敏感。
郭汝霖之后,還曾有三位明朝的冊封使分別于1579、1606、1633年東渡琉球。我曾讀了前兩位的使錄,但里面都沒有像陳、郭那樣有關于琉球與中國的“界”的記述。最后一位使節(jié)的記錄我只看了一部分,所以不清楚有沒有關于地界的記載。時過境遷,不久后明朝滅亡,清朝建立,琉球王也同樣得到了清朝皇帝的冊封。清朝的第一任冊封使是1663年進入琉球的,但在他的使記中也沒有關于中琉地界的論述。
這樣,在陳、郭之后的很長一段時間里,關于地界問題的記載就成了空白,這也被奧原敏雄當成了釣魚群島是無主地的理論根據(jù)之一。他怎么會想出這么一條理由呢?我感到莫名其妙。后代的使節(jié)要仔細地閱讀陳、郭以來的歷代使記。(本來冊封使記就是寫給當時及后世的朝廷及琉球使節(jié)們看的。它具有報告書的性質(zhì),不是像琉球政府輕描淡寫所說的那樣,只是個人航海日記。)所以他們應該十分清楚赤嶼和久米島就是中、琉的分界,而在他們自己的使記中沒有特別寫上去的必要。
清朝的第二任冊封使汪楫,1683年出使琉球。在他的使記《使琉球雜錄》卷五中,有篇關于在赤嶼與久米島之間的海上,舉行避海難祭祀的記事。文中明確記載這里是“中外之界也”,是中國與外國的疆界。他這樣寫道:
二十四日(1683年6月),及天明見山,則為彭佳山也?!娇踢^彭佳山,酉刻遂過釣魚嶼。……二十五日見山,應先為黃尾后為赤尾,然未久遂至赤嶼,不見黃尾嶼也。薄暮,過郊(或作“溝”),風濤大起。投生豬羊各一,傾五斗米之粥,焚紙船,鳴鑼擊鼓。諸軍士披甲露刃(披上鎧甲,戴上頭盔,拔出戰(zhàn)刀),伏于船舷,作御敵之狀,久之始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