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乃大道
去年九月,沈謙先生在《幼獅少年》上評析我的散文,說我“右手寫詩,左手寫散文,偶爾伸出第三只手寫評論和翻譯”。沈先生在該文對我的過譽愧不敢當,但這“偶爾”二字,我受之不甘。我這一生對翻譯的態(tài)度,是認真追求,而非逢場作戲。迄今我已譯過十本書,其中包括詩、小說、戲劇。去年我就譯了王爾德的《不可兒戲》和《土耳其現(xiàn)代詩選》,歐威爾的“一九八四”竟成了我的翻譯年。其實,我的“譯績”也不限于那十本書,因為在我的論文里,每逢引用英文的詩文,幾乎都是自己動手來譯。就算都譯錯了,至少也得稱我一聲“慣犯”,不是偶然。
作者最怕江郎才盡,譯者卻不怕。譯者的本領應該是“與歲俱增”,老而愈醇。一旦我江郎才盡,總有許多好書等我去譯,不至于老來無事,交回彩筆。我心底要譯的書太多了,尤其熱衷于西方畫家的傳記,只等退休之日,便可以動工。人壽有限,將來我能否再譯十本書,自然大有問題。不過這豪邁的心愿,在獨自遐想的時候,總不失為一種安慰。
翻譯的境界可高可低。高,可以影響一國之文化。低,可以贏得一筆稿費。在所有稿費之中,譯稿所得是最可靠的了。寫其他的稿,要找題材。唯獨翻譯只需具備技巧和見識,而世界上的好書是譯不盡的。只要你不跟人爭諾貝爾的名著或是榜上的暢銷書,大可從從容容譯你自己重視的好書。有一次我在香港翻譯學會的午餐會上演講,開玩笑說:“我寫詩,是為了自娛。寫散文,是取悅大眾。寫書評,是取悅朋友。翻譯,卻是取悅太太?!?/p>
從高處看,翻譯對文化可以發(fā)生重大的影響。兩千年來,影響歐洲文化最重要的一部巨著,是《圣經(jīng)》。舊約大部分是用希伯來文寫成,其余是用希臘文和阿拉姆文;新約則成于希臘文。天主教會采用的,是第四世紀高僧圣杰洛姆主持的拉丁文譯文,所謂“普及本”(the Vulgate)。英國人習用的所謂“欽定本”(the Authorized Version)譯于一六一一年。德國人習用的則是一五三四年馬丁·路德的譯本。兩千年來,從高僧到俗民,歐美人習用的《圣經(jīng)》根本就是一部大譯書,有的甚至是轉(zhuǎn)了幾手的重譯。我們簡直可以說:沒有翻譯就沒有基督教(同理,沒有翻譯也就沒有佛教)。
“欽定本”的《圣經(jīng)》對十七世紀以來的英國文學,尤其是散文的寫作,一直有不可磨滅的影響。從班揚以降,哪一位文豪不是捧著這譯本長大的呢?在整個中世紀的歐洲文學里,翻譯起過巨大的作用。以拉丁文的《不列顛帝王史》為例:此書原為蒙邁司之杰夫禮所撰,先后由蓋馬與魏斯譯成法文,最后又有人轉(zhuǎn)譯成英文,變成了有名的阿瑟王武士傳奇。
翻譯絕對不是小道,但也并不限于專家。林琴南在五四時代,一面抵死反對白話文,另一面卻在不識ABC的情況下,用桐城派的筆法譯了一百七十一種西方小說,無意之間做了新文學的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