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隔遙遠的兩地,商品的真實與名義價格,雖然不存在任何共同的比例規(guī)則,但是那些經營兩地商品貿易的商人,除了商品的金錢價格外,不會考慮其他因素。也就是說,商人只會考慮,商品花了多少銀子買進,賣出時又可以收到多少銀子,以及其間的差額。半盎司白銀在中國廣州所支配的勞動或生活物資數量,也許大于白銀一盎司在倫敦所支配的數量。事實上,任何在廣州可賣得半盎司白銀的商品,在當地的確比較貴重。也就是說,它對占有者在當地實際生活的重要性,大于在倫敦值一盎司白銀的任何商品,對倫敦占有者的重要性。然而,對倫敦商人來說,如果他在廣州花了半盎司白銀買了某一商品,隨后在倫敦賣出獲得一盎司白銀,則這筆交易讓他獲利百分之一百。換言之,就商人逐利的觀點來看,一盎司白銀在倫敦的價值和在廣州可說是完全相同。盡管半盎司白銀在廣州所支配的勞動或生活物資數量,大于一盎司白銀在倫敦所支配的數量,但對于商人來說一點兒也不重要。一盎司白銀在倫敦所支配的勞動或生活物資數量,總是半盎司白銀在倫敦的兩倍,他只在意這個事實。
正由于物品的名義(或金錢)價格,是日常判斷一切買賣是否值得進行的最后標準,因此人們的日常生活會受到名義價格的掣動與調節(jié)。難怪人們對名義價格的關注程度,一向大于真實價格。
不過,就本書的目的來說,有時候必須評估某一特定商品的真實價格,在不同時期與地區(qū)之間的差異;或是必須評估在各種不同情況下,它賦予占有者對他人勞動的支配力有何不同。在這樣的場合,我們必須比較的,與其說是它可賣得的白銀數量發(fā)生了什么變化,倒不如說是這些不同的白銀數量可購得的勞動數量有何不同??墒牵瑢τ诰嚯x或時間太過久遠的勞動價格,我們難以考證。另一方面,盡管過去只有少數幾個地方曾經有規(guī)律地記錄糧食價格,但一般來說,有關糧食價格的數據仍比勞動價格多,同時也比較可靠。此外,歷史學家和作家向來比較注意糧食價格。所以,我們對糧食價格的數據最好不要太過苛求,倒不是因為它們始終和同一時期的勞動價格維持固定不變的比例,而是因為它們通常是我們所能找到最接近這種比例的價格。我在下文將有幾個機會進行這方面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