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為執(zhí)行法度,政治家有時候會六親不認(rèn),探春也不例外。
書中第五十五回“辱親女愚妾爭閑氣”,寫了趙姨娘、探春母女之間矛盾白熱化的故事。當(dāng)時探春她們正在喝茶聊天,忽然吳新登的媳婦跑來,慌慌張張地告訴她說,你的舅舅趙國基昨日死了,來領(lǐng)喪葬費(fèi)。
探春先征詢了一下李紈的意見。厚道的李紈說:“前日襲人的媽死了,聽見說要賞銀四十兩。這也賞他四十兩罷了?!?/p>
探春的親舅舅死了,按照襲人的例子給個四十兩銀子,這別人也說不出什么來。但偏偏探春“大公無私”加“大義滅親”,說領(lǐng)四十兩太多了,因?yàn)榧依锏乃懒巳速p多少跟外頭的死了人賞多少,是不一樣的。
探春讓吳家的取出存檔的資料,一一翻看:家里給的都是二十兩,外頭的有給過四十兩、一百兩和六十兩的。給六十兩的是因某某要跨省把父母的靈柩遷過來,要花路費(fèi)和人力成本;給四十兩的是因要買一塊墳地,所以多給了二十兩。而探春的親舅舅死了,一不用買墳地,二不用遷靈柩,自然就無特殊情況,探春于是說:“給他二十兩銀子”。
這種事情原來彈性是很大的。賞二十兩是最低的,高的賞一百兩都有。當(dāng)然那些多給的是有“緣故”的,但只要有心多給,何況探春手握行政和財政大權(quán),沒有“緣故”創(chuàng)造“緣故”也可以嘛。然而探春卻要按最低標(biāo)準(zhǔn)給趙姨娘發(fā)放這筆錢。
很自然就出現(xiàn)了下面這一幕:
趙姨娘打上門來了,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說,你們都欺負(fù)我,把我頭都踩到腳下了。探春忙問誰欺負(fù)了她,趙姨娘說,就是我的親閨女你拿我不當(dāng)人,我熬到這么一大把年紀(jì),含辛茹苦把你們拉扯大,現(xiàn)在竟連襲人都不如了。你探春是我閨女,打我的臉就是打你自己的臉!
平心而論,趙姨娘說的不無道理。按照現(xiàn)在單位上的考評標(biāo)準(zhǔn),趙姨娘的“工齡”也要比襲人長多了。用趙姨娘的話說就是“熬油似的熬了這么大年紀(jì)”,最后得到的銀子不但不比襲人多,反比襲人少一半,趙姨娘心中自然要憤憤不平。
探春是怎么回答的呢?她說母親啊,我是按規(guī)章辦事,給多少是有標(biāo)準(zhǔn)可尋的,我現(xiàn)在是“代理CEO”,不能帶頭破壞規(guī)定啊,您得支持我啊。探春又說:
“我但凡是個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業(yè),那時自有我一番道理。偏我是女孩兒家,一句多話也沒有我亂說的。太太滿心里都知道。如今因看重我,才叫我照管家務(wù),還沒有做一件好事,姨娘倒先來作踐我。倘或太太知道了,怕我為難不叫我管,那才正經(jīng)沒臉呢,姨娘真也沒臉了!”(《紅樓夢》第五十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