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時期,馮侖把一家公司的股權(quán)賣給一家私人企業(yè),是一項價值好幾億元的項目。馮侖和那家企業(yè)的老板是非常好的朋友,馮侖和那個朋友商量說,我們太熟了,不好意思談,不如先讓下面的人談,如果談不攏我們倆再出面。之后下面的人談啊談,最后馮侖要的和對方愿意給的還差4 000萬元。他們就商量在上海見個面,吃頓飯,把這件事情說道說道。馮侖在想怎么說,如果讓朋友妥協(xié),確實不給他面子。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對半掰,即朋友多出2 000萬元,馮侖少要2 000萬元。
后來馮侖想了個辦法,他跟對方說:“哥們兒,這
4 000萬元我要是不寫到合同里,董事會上交代不過去,因為董事會授權(quán)的底價就是這么多。你現(xiàn)在不太能接受,那么你就先付4 000萬元之外的錢,我給你辦過戶,這4 000萬元你愛什么時候給就什么時候給,但是你得給我寫上。對我而言是長期應(yīng)收賬款,反正不是壞賬。”這算是馮侖“讓”了。
那位朋友沒過多久給馮侖打了一個電話,說:“我覺得占了你的便宜,我付一半,你先給我過戶,完了我再拿它抵押銀行貸款,再貸4 000萬元一塊兒給你?!焙髞硭环皱X沒少給萬通,因為馮侖賣的時候整個價格還是低的,所以對方光在這個項目上就賺了幾十億元。這筆交易之后,雙方的關(guān)系仍然非常好。
掙錢的最高境界,不是“爭”,而是“讓”。在賺錢的過程中,人的本能都是爭,討價還價,殺價抬價。“讓”的學(xué)問在中國尤其重要,因為中國人講面子。想要銷售,想要讓別人支持你,讓錢為你的公司創(chuàng)造效益,就得懂人心,先讓一步,讓人放心。
(馮侖,萬通地產(chǎn)董事長。參考書目:《馮侖管理日志》,王方劍編著,中信出版社,2010年3月)